林麗蟬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應刪除第三十四條限制退伍軍人到私校就業的部分,僅保留政府捐助(贈)超過百分之二十財團法人的規範即足以杜絕所謂肥貓條款「這個條文本席還是支持我們委員提出的意見,把下面的部分刪除,如果要杜絕所謂的「肥貓」條款,上面第二目的部分就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嘛!」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軍人的18%與退撫基金倒閉沒有直接關係「我必須要先說明一下18%跟退撫基金倒閉是沒有關係的」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以最低保障金額的退休俸無法支撐退伍軍人撫養太太、兩個小孩及住房等家庭生活「你覺得最低保障金額的退休俸有辦法支撐他養一個太太、兩個小孩嗎?」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年金改革可以改,但不應在改革之前先污名化軍、公、教「改革可以改,不要改革之前先污名化,不管是軍、公、教都一樣」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麗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主委,辛苦了!大家都辛苦了!

  2. 第三十四條攸關退伍弟兄未來就業的面向,也就是未來他們要怎麼去維持家庭生活,沒錯吧?主委。

  3. 主席

    請退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4. 邱主任委員國正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錯。

  5. 林委員麗蟬

    如果這一條也對私校有所限制的話,會不會造成退伍軍人的就業被限縮?

  6. 邱主任委員國正

    會限縮一部分。

  7. 林委員麗蟬

    您身為退輔會主委,也就是退伍軍人的大家長,要不要針對這個條文說一下自己的想法?

  8. 邱主任委員國正

    我們當然期望每位退伍的袍澤都能找到第二春,也就是就業的機會,所以我們有很多配套方法來輔助他們,但是唯獨這一條,我們要考量到不要讓他們被外界誤解為領雙薪、是「肥貓」,因為以往有很多這種指責,為了避免他們背負「肥貓」的罪名,我們便逐一進行檢討。

  9. 林委員麗蟬

    所以把這個部分放進去,是為了避免那些把退伍軍人污名化的輿論嗎?

  10. 邱主任委員國正

    這當然是一部分的考慮,再一方面……

  11. 林委員麗蟬

    還有其他方式嗎?

  12. 邱主任委員國正

    其他就是可能可以在細則裡面做調整,這部分我沒有意見。

  13. 林委員麗蟬

    主委知道訂在條文和訂在細則有什麼不一樣嗎?

  14. 邱主任委員國正

    有位階的問題。

  15. 林委員麗蟬

    當然啊!除了位階,還有感受的問題,再來就是這種被污名化的感覺已經被確認得很明顯了,你覺得放了這個規定,他們就不會被污名化為「肥貓」,問題是誰把他們污名化?或許是有這種情形,但我必須要說,不能全盤性地把退伍軍人污名化。因為本席也有很多朋友的先生是軍人,他們的先生沒辦法像我們一樣偶而幫忙帶一下孩子,他們沒有耶!所以他們的太太要支撐整個家庭。為了解決少子化的問題,他們也有生小孩,都生了二至三個。當他們退伍的時候,小孩和太太要怎麼撫養?你覺得最低保障金額的退休俸有辦法支撐他養一個太太、兩個小孩嗎?

  16. 邱主任委員國正

    我覺得沒有辦法,所以他要……

  17. 林委員麗蟬

    而且還要養房、養車耶!你可以說軍人為什麼要有車?好,那就不要有車,那麼養房總可以吧!可是你們竟然連他退休之後進私校為教育貢獻都要限制,何況私校還是私人財產耶!而且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二目已經對政府捐助(贈)超過百分之二十的財團法人有所規範了,為什麼還要在這裡加以規範呢?這樣不是自己加重對退伍軍人的污名化嗎?

  18. 主席

    林委員,謝謝。

  19. 林委員麗蟬

    我知道,可是我必須再講……

  20. 主席

    那就讓你把這個問題講完。

  21. 林委員麗蟬

    對啊!主委說明一下嘛!

  22. 邱主任委員國正

    因為我們覺得有的私校本身就是財團法人,既然是財團法人的話……

  23. 林委員麗蟬

    這部分已經規範了啊!只要政府捐助(贈)超過百分之二十的財團法人,就已經有規範了啊!為什麼還要再匡一個規範呢?主委可以說明一下嗎?你覺得有必要把下面這段文字整個拿掉嗎?因為上面已經對政府捐助(贈)超過百分之二十的財團法人加以規範了嘛!

  24. 邱主任委員國正

    是。

  25. 林委員麗蟬

    是嘛?

  26. 邱主任委員國正

    是。

  27. 林委員麗蟬

    部長,你支不支持?雖然退伍之後相關的照顧和國防部並沒有很直接的關係,可是他們都曾經是您的部屬。

  28. 主席

    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29. 嚴部長德發

    主席、各位委員。我支持委員照顧我們退伍軍人的轉(就)業,這些都是照顧我們軍人的措施。

  30. 林委員麗蟬

    這個條文本席還是支持我們委員提出的意見,把下面的部分刪除,如果要杜絕所謂的「肥貓」條款,上面第二目的部分就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嘛!沒錯嘛!

  31. 主席

    好,謝謝。

  32. 林委員麗蟬

    所以這個部分我必須告訴兩位,一定要審慎地評估好,本席支持把它拿掉。謝謝。

  33.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34. 蔣委員乃辛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尉級軍官幾歲會退休?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周陳委員秀霞

    不是第三十五條,還是我等一下講?沒關係,OK。

  37.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38. 林委員麗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部長跟邱主委,我覺得整個條文裡面看到非常多的限制、限定,比如待會兒後面會討論到的結婚一定要滿10年等等非常多的限制,你覺得這一條是給退伍軍人最大的恩惠嗎?

  39. 主席

    請退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40. 邱主任委員國正

    主席、各位委員。不是這樣。

  41. 林委員麗蟬

    你可以說明一下嗎?

  42. 邱主任委員國正

    剛剛有委員問到對哪一條很滿意,我個人覺得我們沒有講到對哪一條滿意,但是我們今天所提出的行政院版本如果跟黨團委員的看法一致,沒有任何意見需要處理,就可以通過的,就是讓退伍軍人比較滿意的地方。

  43. 林委員麗蟬

    所以都要限制退伍軍人要到偏鄉,要到很……

  44. 邱主任委員國正

    我的意思是如果還要經過討論、研議,就代表有人不滿意,我們都要接受。

  45. 林委員麗蟬

    你所謂接受的意思是什麼?

  46. 邱主任委員國正

    我們予以尊重,大院做一個決議以後,我們當然會期望大家都很滿意的狀況下讓這個版本付諸實施。

  47. 林委員麗蟬

    本席必須要說,主委一定要站在退伍軍人的立場來說話,而不是說尊重,因為我問你是希望你有你的想法與觀點,因為你跟部長或許有些想法是一樣的,或許有些照顧的方向是不一樣的,因為一個是現役軍人、一個是退役軍人,沒有錯吧!部長可以說明一下嗎?

  48. 主席

    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49. 嚴部長德發

    主席、各位委員。我同意邱主委的意見,我跟他的立場是一致的,誠如委員說的,現役和退役都是軍人、都該照顧。

  50. 林委員麗蟬

    退役之後或許也會被徵召不是嗎?

  51. 邱主任委員國正

    會的,他只要沒有除役的話,都有被徵召的可能。

  52. 林委員麗蟬

    如果不好好把他們照顧好,未來徵召他們繼續服役的話,對我們來講會覺得非常對不起他們嗎?

  53. 邱主任委員國正

    是,沒有錯。

  54. 林委員麗蟬

    部長?

  55. 嚴部長德發

    所以都要照顧。

  56. 林委員麗蟬

    我有看整個條文,包括要到偏遠地區,以及剛剛有委員提到針對原住民相關的用詞上面,主委你覺得呢?

  57. 邱主任委員國正

    遣詞用語當然我們尊重專業的,譬如鄭委員很專業,我們當然尊重。

  58. 林委員麗蟬

    除了專業以外,因為他們是原住民族群,我們非常清楚每一個族群,針對怎麼稱呼,或許講的人沒有感受。本席也是一個族群代表,院版提出來這樣子的條文,你們必須要很審慎的。本席再一次要求部長跟主委,針對不同的族群,用詞上面要特別注意跟小心。

  59. 邱主任委員國正

    好,這一定的。

  60. 主席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邱主任委員國正

    是的,謝謝委員。

  63.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64. 林委員麗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嚴部長你們有沒有收到陸配團體對國防部提出的公文?

  65. 主席

    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66. 嚴部長德發

    主席、各位委員。我到任以後還沒有看到。

  67. 林委員麗蟬

    這是您到任以後發生的,你們說第三十七條是針對黑寡婦和大陸遺孀詐領老榮民而制定的,很多陸配團體都認為你們歧視,嚴部長要不要針對這段話道歉?你可以問一下同仁,上次你們同仁有說過,他們也已經正式提出了。

  68. 主席

    請國防部資規司劉代司長說明。

  69. 劉代司長靖中

    主席、各位委員。上次是我口誤,我道歉。

  70. 林委員麗蟬

    部長,您要不要因為團隊的口誤,結果造成大家誤解,以及訂定這種歧視條文向大家道歉?部長,你要不要代表國防部道歉?

  71. 嚴部長德發

    因為當時我還沒有到任,我不知道是什麼情況。

  72. 林委員麗蟬

    那時候您到任了,您可以問一下那時是不是已經到任。

  73. 嚴部長德發

    我們會約束部屬,不要再發生這種事情。

  74. 林委員麗蟬

    你要不要代表國防部道歉?

  75. 嚴部長德發

    我們會約束同仁。

  76. 林委員麗蟬

    您要道歉嗎?

  77. 嚴部長德發

    我了解實際狀況之後再……

  78. 林委員麗蟬

    您的部屬已經道歉了,因為他口誤嘛!

  79. 劉代司長靖中

    報告委員,我自請處分。

  80. 林委員麗蟬

    本席不是在說是否處分的問題,本席必須說,當我們審查某一個條文時,不管是陸配或是任何一位在臺灣生活的人,不管她是否嫁給軍人,都不能在任何條文裡面有所歧視,這是臺灣自由、民主的真諦,不是嗎?

  81. 嚴部長德發

    尊重委員的意見。

  82. 主席

    我也尊重委員的意見。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主席

    沒有優惠就還人家。

  85.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86. 林委員麗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18%,本席必須要先跟主委和部長討論一下,18%是不是拉垮年金的主要原因?

  87. 主席

    請退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88. 邱主任委員國正

    主席、各位委員。是原因之一。

  89. 林委員麗蟬

    部長覺得呢?

  90. 主席

    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91. 嚴部長德發

    主席、各位委員。是原因之一。

  92. 林委員麗蟬

    台下有人要替部長和主委回答嗎?18%跟我們退撫基金有直接連結嗎?我記得上次我問的時候,兩位也是說原因之一,只是你的部屬就上來說不是,到底是或不是?

  93. 主席

    請退輔會退除給付處王處長說明。

  94. 王處長德本

    主席、各位委員。優惠存款是由公務預算來支應,跟國家整體財政有關。

  95. 林委員麗蟬

    對,所以不是跟年金有關嘛!

  96. 王處長德本

    是。

  97. 主席

    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98. 陳局長國勝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應該說跟退撫基金沒有關係。

  99. 林委員麗蟬

    再請主委跟部長跟我們講一下,18%跟退撫的年金有直接關係嗎?

  100. 嚴部長德發

    年金跟國家財政有關係。

  101. 林委員麗蟬

    國家的財政跟很多東西有關係。

  102. 嚴部長德發

    因為民主自由開放的國家必須要多多承認多元化,都要去規劃、考量。

  103. 林委員麗蟬

    部長,全面性的我知道,我必須要先說明一下18%跟退撫基金倒閉是沒有關係的,這個部分你的同仁也講了,我必須要再次澄清的是,改革可以改,不要改革之前先污名化,不管是軍、公、教都一樣,為什麼我不斷一直提這件事,不曉得主委或部長能否理解我的用意?我希望由你們兩位口中來幫助他們,不要讓我們年金改革先污名化才改革,你認同嗎?所以,你們再回答一次,18%跟我們退撫基金有直接關係嗎?

  104. 邱主任委員國正

    沒有。

  105. 嚴部長德發

    跟退撫基金沒有關係。

  106. 林委員麗蟬

    好,那是政府的整體財政關係,換句話說,就是政府挹注進去的年金不足,沒錯嘛!我們該補進去的補不足。如果談到18%,86年以前的到底還有多少人在領18%?以後的不是就沒有了嗎?可以說明一下嗎?

  107. 王處長德本

    到目前為止,含一次退伍金的人員,還有19萬多人,大概各半,各9萬多人。

  108. 林委員麗蟬

    那應該是9萬多人,所以,本席認為我們應該務實地來討論,不是把它涵蓋在裡面,我問的是18%,不是全部。

  109. 王處長德本

    我講的就是18%,18%裡面一次退的在未來6年之後還會擁有6%的優存利息,另外就是會納到我們的10年差額去做遞減,這兩種人各9萬多,加起來19萬人左右。

  110. 林委員麗蟬

    所以整個19萬多人?

  111. 王處長德本

    是。

  112. 林委員麗蟬

    是不是86年之前的人才有18%,以後就沒有了?

  113. 王處長德本

    不是,擁有86年1月1日以前年資的人。

  114. 林委員麗蟬

    我是講年資沒錯啊!

  115. 王處長德本

    這些人裡面舊制的退伍金及軍保、勳獎章等金額。

  116. 林委員麗蟬

    本席在這邊要講的,我覺得怎樣的制度才是最好的,大家都可以討論,不要先污名化某個族群的人再來做改革,這個部分我不斷地提醒,只是拜託主委和部長也幫軍人發聲和陳情,最好的陳情方式就是在國會殿堂,你認同嗎?

  117. 邱主任委員國正

    認同。

  118. 嚴部長德發

    認同。

  119. 林委員麗蟬

    謝謝兩位。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麗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