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內政部作為警消人員的中央主管機關,應協助警消人員就年金改革提出釋憲「是不是也要協助警消人員提出釋憲?因為內政部是警消的靠山,所以內政部要不要為警消人員提出釋憲呢?」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政府處理公教年金改革應一以貫之遵守誠信原則、法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原則及法的安定性「原來政府要守的誠信原則、法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原則以及法的安定性等等,本來就應該這樣一以貫之了。」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年金改革已造成警消人員工作不安心、不安定「對於警消現在面臨年金改革,造成他們工作不安心、不安定」發言紀錄
- 徐委員榛蔚
一起嗎?
- 主席
就一起。
- 徐委員榛蔚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警械使用條例,本席提出第四條及第九條的修正,不過我們就在質詢中一起進行。警察的天職是維護社會治安以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要讓警察以及消防人員能安心、安定工作,並且保障其權益,我們就必須實際賦予他們力量,還有充實他們的設施設備,才有辦法讓警察、消防人員安定、安心,對不對?
- 主席
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 葉部長俊榮
主席、各位委員。是。
- 徐委員榛蔚
今天地方政府提出釋憲的說明會,金門縣政府跟花蓮縣政府對於公教人員的部分提出了釋憲案,這是地方政府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地方政府協助公教人員提出釋憲。依照現行法,警消也屬於公務員的一環,所以內政部身為警消人員的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公教年改,部長要不要表示您的態度?
- 葉部長俊榮
謝謝委員對於警消人員的工作環境以及權益的重視,內政部對於警消同仁的權益跟執行環境,我們是整體一起看待,在過去這段期間,我們不斷的盤點每一個項目……
- 徐委員榛蔚
本席現在要請教部長的是,對於地方政府代替公教人員提出釋憲,這是基於地方政府的責任,那麼中央的部分,內政部身為警消的業管機關,對於警消現在面臨年金改革,造成他們工作不安心、不安定,內政部是中央的主管機關,是不是也要協助警消人員提出釋憲?因為內政部是警消的靠山,所以內政部要不要為警消人員提出釋憲呢?
- 葉部長俊榮
我們對警消同仁的權益不斷努力提升,就這個方向跟這個態度而言,一直不斷努力之中,對於許多地方政府……
- 徐委員榛蔚
對於年改的部分呢?
- 葉部長俊榮
對於地方政府的各種作為,地方政府在推動,基本上,內政部清楚知道我們該做的事情是什麼,我們非常完整瞭解……
- 徐委員榛蔚
地方都有勇氣這麼提了,那麼中央呢?內政部是警消同仁的大靠山,你沒有任何的想法和作為嗎?
- 葉部長俊榮
就釋憲而言,它有一定的規定,如同委員剛才所提到的,誰可以提出釋憲都有一定的條件……
- 徐委員榛蔚
是,所以剛才本席也說……
- 葉部長俊榮
包括立法院也可以提起。
- 徐委員榛蔚
立法院已經提起了。
- 葉部長俊榮
事實上有合乎規定的……
- 徐委員榛蔚
關於由立法院來提起釋憲的部分,本席要這樣說,立法院立法委員連署,針對前瞻提出釋憲案,但是被大法官駁回了,而且限縮立法院提出釋憲的權益。若是如此,內政部身為警消人員最大靠山的業管,你們是不是也應該有一個態度呢?
- 葉部長俊榮
我的態度就是不斷的盤點……
- 徐委員榛蔚
只是盤點他們的設備,就是這樣而已。
- 葉部長俊榮
然後支持警消同仁的權益跟值勤環境的改善。
- 徐委員榛蔚
但是這已經影響到公教的退休人員以及現職人員的權益了,這麼莫大的權益,你們不捍衛?對於基本設施設備的提升,這是你們本來就應該做的,現在要讓他們安定、安心,原來政府要守的誠信原則、法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原則以及法的安定性等等,本來就應該這樣一以貫之了。我現在就是說地方政府已經代為行使,提出釋憲了,中央有沒有要提出釋憲?
- 葉部長俊榮
委員剛才很完整的反映出花蓮縣政府有一些作為,我們都予以尊重,從內政部的角度來看,對於警消的權益跟值勤的環境,這都要有整體通盤的規劃,我們一步一步推動。之前我們也經過委員會,包括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都有審議要將本俸從500提升到525,這個可以實質的嘉惠到我們的正職人員,所以我們都有不斷地在努力中。
- 徐委員榛蔚
謝謝,部長,本席今天第一個想要請問你的是,你是否會對此提出釋憲案?但是你現在的態度就是你根本就不想提,你除了告訴我會提升俸點、設施跟設備外,對於本席今天所要問的公教年改這部分,部裡面要不要幫公教人員提出釋憲?你不願意回答,表示你沒有立場,所以你不願意提。
- 葉部長俊榮
我的立場是要很紮實、實質地對我們警消同仁的權益予以維護,對於大環境的執法,包括勤務的內涵也要不斷地檢討,希望能夠強化社會的支撐。
- 徐委員榛蔚
現在要修的這些法都是你應該要做的事,但是大方向對於軍公教人員的權益內政部應該要提出態度來捍衛。好,接下來我們來討論法官考量警察用槍是否有刑責的兩大原則,針對用槍是否有急迫性這部分,本席有針對第四條之一提出修法,何謂急迫性?以及必要的程度?以及第九條,是否能夠往人體致命部位射擊?什麼叫做致命部位?致命部位又有哪些?
我們來看一下,其實我們對於警察同仁,你說要維護他們的權益,但是他們在用槍時都是非常猶豫的,我們來看一下第2頁,近10年來有這麼多的訴訟案件,無論是刑事或民事。其實警察同仁在執行勤務時,生死往往都在一瞬間,所以他要如何做出正確的判斷?我們要如何給他最高的保障?你看,這麼多的訴訟案件,但卻只有2例的員警被判無罪,其他的都還在訴訟中,而且他們還要為了這個訴訟不斷地請假,你覺得這樣員警同仁會安心嗎?會安於他現在的工作嗎?他的家屬會不會覺得我的先生或是我的家人為什麼要因為執行勤務而背上這麼大、莫須有的罪名?家屬本來是他最安定的基礎,但現在連家屬都快要承受不住了,那我們內政部、警政署能為這些警察同仁做些什麼呢?
我們現在要修正這個條文,也要看一下現在世界上其他國家對於警政人員的用槍時機、管理的規定是什麼?像美國就對此規定得非常周延,所有的細項它都規定得非常清楚。而日本,對於攔查不停者就可以直接鳴槍。德國的作法則是跟臺灣現行的規定比較相近,但是它在最後一個、就是這種風險在法律上是可以被接受的,他們至少還有這句話可以提供警察安心用槍的時機,所以本席在這裡要建議,在非急迫的情況下傷到非致命部位而致死者應該不能給予處罰,這樣才能讓警察、因為他是在博命,當然,犯罪的人或是匪徒也是在博命,但是對於警察在第一時間的用槍時機我們必須要給予保障。
- 第二則是我們應該要參考以及學習國外明訂用槍管理的規定,這個剛才內政部的業務報告裡面也有寫到
要建構更周全的槍械使用法制,所以部裡面要研擬條例來修正。本席相信部裡面也知道這個應該要做全面性的修正而不是單條式的修正,這個本席也非常的支持,因為法律的公平性以及修法時的全面性這些都必須要考量到,但是本席還是要強調,速度要快,因為各個委員之所以都有提出修法的版本就是因為看到它有這個需求以及它有急迫性,而召委今天會安排這個議題也是因為它有急迫性,如果今天部裡面的考量是因為要全面的來修法,那也要因應它的急迫性,趕快、全面的來修法,好不好?
- 葉部長俊榮
好,謝謝委員。
- 徐委員榛蔚
另外,我們真的要給警員一個強力的後盾,所以我們應該要成立警械爭議事件鑑定委員會,而這個委員會的成員也一定要包含司法、醫療等專業人士,一定要把他們都加進來、納進來,這樣才能夠真正的成為警察執勤時的後盾。再來,人家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也就是本席現在要講的設施跟設備,剛才陳怡潔委員也講了,如果槍械購買進來時就有瑕疵,真的,不要拿警察的生命來開玩笑,既然槍械有瑕疵,那就應該要把它全部都汰換掉或是請廠商更新,是要換掉,而不是不斷地修,這真的是拿警察同仁的生命來開玩笑。
另外,地方的財源有限,所以通常都是保養重於維修,維修重於購置,但是你知道今年國防部所編列的軍購預算有多少嗎?
- 葉部長俊榮
請委員指教。
- 徐委員榛蔚
有3,000億元。在戰時,軍人是最重要的,因為他們要保衛國家,但承平時警消才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們今年針對警消的設施跟設備編列了多少錢呢?部長。
- 葉部長俊榮
委員,你講的是哪一部分的預算?
- 徐委員榛蔚
警消的設施跟設備。
- 葉部長俊榮
哪一方面的設施跟設備?
- 徐委員榛蔚
就是不包含硬體,你的設施、防彈衣、槍械或是警棍,就是保障員警生命安全的這些設備,你今年的預算有多少?更新的部分有多少?
- 葉部長俊榮
這部分我可能要請警政署詳細的來跟你說明,但是我們對於警察同仁,包括縣市政府在內,我們對於警察同仁的配備都希望能夠如實如質的來強化,也謝謝委員的關心。
- 徐委員榛蔚
所以本席要給部長……
- 葉部長俊榮
但是預算沒有辦法這樣子比較的,就是到底怎麼樣才算是……
- 主席
相關的預算請會後提供給徐委員。
- 徐委員榛蔚
是,請會後提供給本席。
- 葉部長俊榮
好,我們會再跟委員說明。
- 徐委員榛蔚
不要讓他們懸殊太大,因為警察的生命就在這一瞬間,所以我們的設施跟設備一定要提升,如果槍械有瑕疵,也一定要零容忍。
- 葉部長俊榮
謝謝委員的關心。
- 徐委員榛蔚
我們一定要成為警察最大的後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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