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因軍人的特殊性與特別犧牲,國家對軍人有特別的照顧義務必須優於其他職業。「一切的特殊性建構出國家對軍人應該有特別的照顧義務,此種特別的照顧義務必須優於其他職業。」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反對民進黨的軍改版本並拒絕背書,認為這樣的年改會動搖軍心、影響國家安全。「關於這樣的立法,如果要用多數暴力通過,我們絕對沒有辦法背書,而且這樣的年改會動搖軍心,影響國家安全。」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國家毀壞對軍人的承諾、大幅刪減軍人退休俸是否符合憲法。「但是國家毀壞對軍人的承諾,大幅刪減軍人的退休俸是符合憲法的嗎?」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軍改版本施行日期過於倉促,讓退役軍人無法在短時間內適應,已嚴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中的比例原則。「例如就施行日期而言,如果我們不經協商討論,可能連7月1日要實施這件事情都沒得談,讓他們如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適應,這是否已嚴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中的比例原則?」發言紀錄
- 江委員啟臣
(13時33分)主席、各位同仁。經過了委員會的審查,還有上禮拜的朝野協商,民進黨持續強調對軍人已經夠好了,但是國家毀壞對軍人的承諾,大幅刪減軍人的退休俸是符合憲法的嗎?我們的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很清楚地講,國家應該尊重軍人對社會的貢獻,並對其退役後的就學、就業、就醫、就養,要給予保障,為什麼要給予特別的保障?因為軍人的特殊性!憲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也講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之外,還要效忠國家、愛護人民。第一百三十九條也講,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第一百四十條更講,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從實務運作而言,其實軍人相較於其他文官也好、勞工也好、公務人員也好,有更多的限制,例如禁止軍人組工會、禁止罷工、不得參與公職,以及軍人需要24小時待命等等,一切的特殊性建構出國家對軍人應該有特別的照顧義務,此種特別的照顧義務必須優於其他職業。在釋憲實務上也曾有釋字第400號言明,對於特別的犧牲應該給予特別的保障,所以軍人的特殊身分、特殊職業內容都符合特別的犧牲應該給予特別保障的原則。而且大法官解釋也提到,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屬於法治國原理的重要內涵,加上大法官也言明,適用信賴保護原則時,不是不能更動,但是要注意到比例原則,例如變動是否過大,讓退役軍人陷於生活困難;又例如變動是否太快,讓退役軍人無法做出相關的生活安排等等。
很遺憾地,我們看到民進黨推動的版本是一個違反比例原則的軍改版本,例如就施行日期而言,如果我們不經協商討論,可能連7月1日要實施這件事情都沒得談,讓他們如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適應,這是否已嚴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中的比例原則?本席再次呼籲執政黨,也就是民進黨,應該正視憲法賦予國家照顧軍人的特殊義務,對於退伍軍人的就學、就業、就養、就醫等應該給予保障。此種國家義務與憲法強調的保護性,是因為軍人的特別犧牲超越所有職業,立法委員的職責是在憲法的架構下進行立法,我們應該有義務制定合乎憲法的法律,而一個超越憲法來制定法律的立法委員,實際上已經違憲。
我們在這裡再次呼籲民進黨,針對你們的版本,我們沒有辦法背書,因為這樣的年改版本已經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也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下的比例原則。關於這樣的立法,如果要用多數暴力通過,我們絕對沒有辦法背書,而且這樣的年改會動搖軍心,影響國家安全。尤其當民進黨又將兩岸關係置於當前嚴峻的狀況之下,實際上我們的軍人是相當辛苦的。我們在立法院必須捍衛他們的權益,並在此再次強調對於錯誤的年改,我們不能背書!錯誤年改、拒絕背書!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江啟臣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