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才於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完成三讀─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北市第1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軍人年金改革是配合上意的假改革「連執政的民進黨所有委員都配合上意,根本就是在假改革。」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軍人退撫並無破產問題,不應削減退役軍士官福利,要求懸崖勒馬不要再凌遲退休國軍士兵「實際上根本就沒有所謂破產的問題嘛!我希望大家可以懸崖勒馬,將心比心,不要再凌遲退休的國軍士兵了。」

發言紀錄

  1. 羅委員明才

    (12時34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如果是八百壯士或退役的軍官,在外面看所有會議的進行,我的心裡面一定如同刀割一般,在冗長的討論當中,感覺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大家根本就是在凌遲這些退役的軍士官同袍嘛!剛才民進黨委員說時代力量是在打假球,實際上,不僅是時代力量在打假球,連執政的民進黨所有委員都配合上意,根本就是在假改革。好比當一個公司還沒有破產的時候,還沒有財務危機的時候,就大剌剌的冠冕堂皇說以後公司會倒,把所有員工的福利東砍西砍,這叫人家心裡面怎麼會服氣呢?其實在退撫新制和舊制裡面,現在大概有百分之六點多的被動元件股票,我算一算,光是去年到今年,已經賺了三百多億啊!那麼我們此刻在這裡到底是在談什麼?為了配合上意,在這裡打假球、做假改革,實際上根本就沒有所謂破產的問題嘛!我希望大家可以懸崖勒馬,將心比心,不要再凌遲退休的國軍士兵了。

  2. 針對第二十四條之一,軍公教年金制度的理論基礎,從功績報償理論、延付薪資概念,轉變為維持適當生活、社會安全之功能。因此,退休金給付方式也從最初的恩給制,轉向兼採確定提撥制與部分儲金制。即退撫基金中既有一部係由公務員於在職期間利用其薪資提撥繳付。在這樣的轉變下,軍公教因退休(役、伍)而終止與國家間之公法上勤務關係後,國家適不適合及依據什麼條文再課予軍公教人員義務,令其於違反特定構成要件(例如遭褫奪公權、參加境外敵對勢力慶典)時,剝奪或減少其退休金給與?

  3. 其實剛才有很多同仁都講過了,對於有問題的地方,國安法或是兩岸關係條例等等都可以予以規範,所以本席認為不需要再提出討論,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羅明才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