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配合精實、精進、精粹專案轉任再任的約聘僱、技工、工友,不應將其薪俸減為半俸或停俸,以保障其權益「尤其是第三十五條在昨天早上剛剛通過的就是約聘僱、技工、工友部分,不要將他們的薪俸減為半俸、停俸,這就是要讓在精實、精進、精粹,三精專案中轉任再任職的人可以得到保障。」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軍校生就讀軍校的年資應併計,反對審計部主張以後退休俸依比例減發及未來不再併計「所以軍校生也應該併計就讀軍校的年資,但是,去年審計部曾經主張,軍校生之年資過去已領取的不追回,但是以後退休俸必須依比例減發,未來官校學生之年資亦不再併計。」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軍人退撫基金瀕臨破產最主要原因是政府提撥額度不足,永續不破產的最適提撥率應達38%,依照行政院版本計算基金總有一天還是會破產「根據國防部的報告指出,基金瀕臨破產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政府的提撥額度不足,根據國防部自己的計算,要基金永續不破產,最適當的提撥率要到達38%,依照行政院版本的計算,基金總有一天還是會破產的。」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若軍人退撫基金營運投資報酬率不足4%,應由政府負擔「為了維持財務分析報告的條件,我們國民黨也提出,如果基金營運不足4%,就應該由我們政府來負擔」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財務評估報告以4%複利率計算營運投資報酬率,但歷年均未達到,該報告根本是廢紙、毫無參考價值「財務評估報告中營運投資報酬率之複利率是用4%來計算,但是歷年來都沒有到達4%,如果沒有到達4%,這一本財務分析報告根本就是廢紙,毫無參考的價值。」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精實、精進、精粹案相關人員的起支俸率及年增率應採60%+2%的方式「其中特別指出對於精實、精進、精粹案相關人員的起支俸率及年增率必須採60%+2%的方式,其實這已經經過計算,而且在財務上也是可以支撐的,但是這樣的想法卻不為年改會所接受。」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子女教育補助費不應以階級區分,至少應恢復上校的補助「但是我很清楚的主張,不應該以階級來做區分,至少上校這個階級要恢復」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若改以年資作為唯一的計算基準,配合精實、精進、精粹案提早退伍的29,344人將蒙受非常大的不公平「他們配合國家政策提早退伍,如果改為以年資作為唯一的計算基準的話,這些人將會蒙受非常大的不公平。」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軍人年改是政治凌駕專業的修法,有太多政治干涉,無法照顧有需要的人,根本是為了改革而改革「本席在審查會討論時也曾指出這是政治凌駕專業的修法,有太多的政治干涉,無法照顧到有需要的人,根本就是為了改革而改革。」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義務役與志願役同負忠誠義務與勤務,義務役年資應併計公務人員年資「義務役者年資也應該併計公務人員年資。」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應入法,且補助不應以階級區分「這次修法我也有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子女的教育補助費要入法,而且補助應該不要區分階級」發言紀錄
- 呂委員玉玲
(10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次軍人撫卹制度的改革,本席想要在此說明我的心情,在委員會審查這個制度時,不管是所有的報告、質詢或3次公聽會,我們都努力地希望將這些聲音反應出來,就是希望大家聽懂軍人的權益,我們如何安定、保障國家的基石,才能讓國家繼續往前走。在這個法案中我下了非常多的苦心,也非常努力,就算是面對民進黨委員們,針對軍人的權益我也毫不退縮說得清楚明白。如果聽得懂、有研究的委員都可以聽得懂,但對於聽不懂、不知道、不關心的人,我們如何溝通他還是堅持黨意。所以在這段期間,看到我們提出許多的問題都沒有得到一些共識,在今天關鍵的15條中,尤其是第三十五條在昨天早上剛剛通過的就是約聘僱、技工、工友部分,不要將他們的薪俸減為半俸、停俸,這就是要讓在精實、精進、精粹,三精專案中轉任再任職的人可以得到保障。
為什麼我這麼說?因為當時配合政府三精專案政策,他們沒有服役到最大年限,但轉任是國家國防非常之需要,這些是人才,會需要、再出來工作的人就是為了生活,而不是所謂的肥貓。我們希望政府都能瞭解這個政策,在每個修改的條文中都會影響到所有的軍人,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家庭,我們所要保障的是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未來能保家衛國的安心條款,不要動搖了我們的軍心!在這次逐條表決中,關鍵條文就是今天的15條,本席在此懇求各位民進黨的委員,如果是真正關心,看到所有軍人的需要保障的權益,請大家支持這些15條的通過,謝謝。
- 主席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 馬委員文君
(10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次的改革,美其名說是改革,其實真的是最不公不義的改法,這對退役的非常不好,對現役的也不好。我們可以從什麼地方來看,以這次年金改革提到30年不破產的主要條件因素為:第一就是人數,要有足夠的兵源,以15萬至20萬來計算,但未來可以達到嗎?第二就是政府必須足額提撥10年1,000億元,每年至少要提撥100億元。第三就是我們的投資報酬率必須是4%。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當然,唯一可以解釋的理由,如果依照大法官會議解釋第455號的公布日來看,也就是民國87年6月5日來做為界限,此時我們必須請教所有的委員同仁們,大法官會議解釋文提及,軍人就讀軍校之年資可以併計,要求有關單位在本解釋公布一年內,基於本解釋的意旨,重新訂定新的法規。這樣的解釋文到底是指軍人就讀軍校的年資可以併計,抑或是規定僅民國87年6月5日的年資可以併計,之前的年資則不可併計?這顯然是有錯誤的。親民黨再次強調,這次條文是攸關軍人的年資計算,是有利於當事人的條文,難道在這次軍人年改法案裡面,是有利於當事人的,也就是增加其服役年資的部分不溯及既往;不利於當事人的,也就是調降其退休金的部分可溯及既往?我認為這樣做是非常沒有道理的,因此,親民黨在此主張,如果要併計年資,應該統統併計,不應該區分在哪一年後才可以併計,果真如此,將會引發另一波的爭議,因此,本席希望各位委員同仁們能夠三思。謝謝。
- 主席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 呂委員玉玲
(11時36分)主席、各位同仁。第二十三條是攸關軍校年資的計算,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55號解釋,按憲法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義務役軍人與志願役軍人之服役時間長短與專業知識或屬有間,但於服役期間所應負之忠誠義務與其所服務之勤務,與志願役軍人尚無差別,軍人依法所應享有服役年資計算之權益,不宜因其役別為義務役或志願役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說,無論服義務役或志願役者都是軍人,均應負有一樣重的責任,義務役者年資也應該併計公務人員年資。
民國87年、88年立法院討論軍校生在戰時也要上前線作戰,其負擔的義務不會比現役軍人少,所以軍校生也應該併計就讀軍校的年資,但是,去年審計部曾經主張,軍校生之年資過去已領取的不追回,但是以後退休俸必須依比例減發,未來官校學生之年資亦不再併計。審計部不了解軍人服役的特性,也不了解整部法律演進的歷史背景,光是靠自己的猜想,就想要損害龐大的軍校正期班學生的權益,如此改革的態度,我實在不敢的恭維。審計部也應該說明,當初為何會有這樣修法的建議,如此草率丟出來的修法風向,都讓我們看見由外行領導內行的修法過程,如果修法肯溝通、有專業,整部法案就不會像現在一樣充滿了恐懼。
- 主席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 馬委員文君
(11時38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第二十三條的部分,如果我們強行在今(107)年7月1日通過修法目前軍人年資「18+2」的規定,也就是已經在職訓的部分,雖然規定在民國87年之前,但因為就讀軍校年資納入服役年資,導致國防部將軍校年資的部分不納入役期是非常不公平的,畢竟這部分並沒有比較明確的做法。事實上,這部法案通過以前都算役期,因為現在有很多軍人在就讀軍校時領的是軍人補給證,所以法案通過以前都應該要算役期;法案通過以後僅算年資,勢必會造成因故無法服役滿20年的官兵,其在軍校的年資不能併計,且不認定符合終身俸祿,只納入退伍金。譬如軍人服役19年,而他就讀軍校的年資為2年,如此就不能算是服役21年,是不是對他們造成很大的不公平?而且沒有終身俸,軍校的年資有什麼用呢?未來又有誰願意來念軍校?沒有誘因,大家不願意來,所以在這個部分,希望那些在這之前已在職訓的人,本來在未年改之前,他們已做了這樣人生規劃的部分,其實應該納入考量,以確保其權益。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所以我還是要強調一下,一個法律如果不周延、不明確,而且不可行的話,提出來的結果,大家不可能接受,那才是真正的打假球!
- 主席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 呂委員玉玲
(12時19分)主席、各位同仁。第二十四條之一是時代力量提議增列的條文,時代力量的委員想要解決問題,提出了這個提案,但是我們在協商審查的時候發現,時代力量提出來的案子不只沒有解決問題,反而創造了更多的問題。
他們在提案中規定,赴敵對國家參加領導人主持的慶典,應該予以停俸。我們首先要問的是,什麼是「敵對國家」?沒有定義;什麼是「領導人」?要到什麼階級?也沒有定義;什麼是「慶典」?宗教活動算不算?生日派對算不算?一樣沒有定義。
對於以上這些問題,在我們協商的時候,時代力量都答不出來。我想時代力量在設計這個法條的時候也沒有想到這些問題,才會在協商的會場上答不出來。一條法律如果沒有符合明確性的原則,這樣的法律就算通過了,行政機關不知道要如何執行,判斷的標準也不一致,就會造成非常不公平的結果。
會場中我們舉出了很多例子要時代力量回答,比如湄州媽祖廟由福建省委書記主持的媽祖聖誕慶典,退役軍人如果是因為宗教的信仰而參加,要如何停俸?這個問題就是答不出來的,因為依照條文要件直接認定宗教的信仰,慶典就是慶典,在沒有排除的狀況之下適用,這不是政治主張的問題,而是立法程度的問題。今天這個法條、這個法律是要代表我們立法院出去的,所以必須要有一定的精確及專業度。
- 主席
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 王委員定宇
(12時21分)主席、各位同仁。有關第二十四條之一,我覺得我們還是把時代力量黨團所提的再修正動議看一下,它當然指的是境外,一些慶典、活動及領導人的定義都有寫明,也授權給國防部定期公告之,這些是有寫的。但是本席必須再提出,事實上,在臺灣的2,300萬人中,沒有人可以接受在五星旗之下去爭取任何人的權益,也沒有人可以接受去參加一個用各種武器瞄準我們臺灣、為此而承擔壓力的所有解放軍軍人的各項活動,我覺得是不會有人贊成的;甚至於我也很高興地看到八百壯士在最後一次抗爭的時候,有人要求舉五星旗的人離開現場,這就是一個好的、正確的態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基於上述,我們希望清楚的讓被影響的人知道,我們設法降低衝擊,而所有的改變也適用10年的階段規定,也就是說,如果被影響的金額是8,000元,其實第一年只有影響800元。在改革的過程當中,清楚而正確的訊息必須充分被告知,謝謝。
- 主席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 呂委員玉玲
(14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第二十六條關乎軍人起支俸率及年增率的計算標準,從軍人年改審查一開始我就提出在精實、精進、精粹案中,有29,344人並沒有服役到最大年限,他們配合國家政策提早退伍,如果改為以年資作為唯一的計算基準的話,這些人將會蒙受非常大的不公平。在協商的時候,國防部也坦承行政院版本對於三精案中29,344人不公平的地方,國防部更坦承在早年規劃退撫制度的改革公文中,也有指出對於三精案中必須提早退伍的29,344人必須給予特別的優惠待遇,當時國防部也有把內部的公文提報給年改會,其中特別指出對於精實、精進、精粹案相關人員的起支俸率及年增率必須採60%+2%的方式,其實這已經經過計算,而且在財務上也是可以支撐的,但是這樣的想法卻不為年改會所接受。有這麼好的方法和這麼周到的方案可以用,但林萬億就是不用,他甚至還要求國防部噤聲。
本席在審查會討論時也曾指出這是政治凌駕專業的修法,有太多的政治干涉,無法照顧到有需要的人,根本就是為了改革而改革。國民黨提出來的問題,民進黨不肯解決;國民黨提出了解決的方法,民進黨卻拉不下臉來接受。今天國民黨並不是為了爭這個5%,我們要爭的是公平正義。政府口口聲聲說要照顧軍人,口口聲聲說政府是軍人最大的靠山,結果有需要幫忙的人你們不幫,有更好的方案你們不用,這樣的政府根本就沒有資格說支持軍人。
- 主席
請蔡委員適應發言。(不在場)蔡委員不在場。
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避免肥貓是社會的共識,但過度的操作只會造成反效果,我不反對在子女數或官階上做階梯式的調整,更可以增加排富條款,中階層的軍官是國防戰略的核心,我今天要特別提醒國防部,恢復上校以上子女教育補助費是值得執政黨思考的,因為這一塊就是屬於中高層軍官的部分。另外,少子女化是國安的危機,事實上,政府也一直在鼓勵軍人增產報國,卻相反的用政策來變相懲罰,退伍軍人的退休金計算方式是非常複雜的,在這次改革後更會讓許多現役軍官或未來想從軍的年輕人改變想法,勢必對國軍現代化和強化素質之目標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優秀的人才縱使有投入軍旅的愛國心,想為國家發揮所長,也會在民進黨刻意製造不友善的氛圍之下轉換其他跑道,這就是我一再提醒的,國家不應該用榮譽綁架軍人,在需要你的時候就要求你犧牲奉獻,退伍的時候還要求你共體時艱,選舉期間則被有心人士污名化的對待,因此,我特別希望在第二十八條,執政黨可以理性思考看待這些問題,但是非常遺憾的是,今天早上協商到最後一刻,國民黨黨團還極力在爭取這一條,希望子女教育補助費可以放寬到上校的部分,但是非常遺憾的是,民進黨對於留才特別是中高階將官人才,民進黨毫無長遠的規劃跟方向,這就是未來下個階…
- 主席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 呂委員玉玲
(15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子女教育補助費是一年多來本席所爭取軍人應得的權益,早在去年賴院長清德上任時,我在總質詢時就提出這個訴求,也提出軍人服役特性的關係,上校有補助的需求,卻因為行政院錯誤的資料導致排除了退役上校的子女教育補助費,行政院排除上校的理由是,上校退伍時子女都已經畢業了,而且上校退俸會比較高,但是根據我自己蒐集的資料,上校的平均退伍年齡是48歲,平均生第一胎的年齡是30歲,也就是說,上校退伍的第一年,他的第一個孩子正要上大學,正是需要子女教育補助費的時候,行政院的說法是毫無道理的!本席認為子女的教育補助費不應該以階級來做區分,我的主張深獲民進黨王委員定宇的同意,而且在委員會質詢時也表示贊成我的意見,認為上校以上應該要全面恢復,這次修法我也有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子女的教育補助費要入法,而且補助應該不要區分階級,但是在民進黨多數委員強力的要求之下,這一條民進黨只是同意要維持現狀,也就是說,退役的中校以下有補助,上校就沒有補助。民進黨曾經提出一個附帶決議,要我們同意中校以下要維持輔助,但是我很清楚的主張,不應該以階級來做區分,至少上校這個階級要恢復,所以我不同意民進黨的附帶決議。
目前退役上校受影響的人數超過3,000人,這3,000人代表的是3,000個家庭,請民進黨在表決時好好想一想,如果真的要照顧軍人就應該支持我的修正動議版本。
- 主席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 馬委員文君
(15時9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第二十八條,其實條文本身並沒有太大的問題,不過,這次在子女教育補助的部分,只是希望它可以有法源,讓它法制化,因為依據退輔會的施行條例,每年都要討論到底要不要付,所以站在照顧官兵的立場,應該讓它有法源,以後這個法也可以讓大家都享受到應有的權益,然而,我們在這個部分設了階級化,即上校以上就沒有補助,可是這部分跟政府對國軍長留久用的原則背道而馳,因為這等於變相懲罰上校級的軍士官兵,即雖然他做得愈久然後當到了上校、雖然他為國家付出愈多,結果他卻沒有這樣的福利,所以以上是本條我們希望可以增加的部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李委員鴻鈞
(15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其實在這一次整個公教年金改革法案的審查過程中,我們親民黨一再的呼籲,政府應該要強化的是基金管理的機制,提升基金經營的績效,以避免未來又重蹈覆轍,因為基金的績效攸關是否足以保障我們的退休人員。我們看到國防部的財務評估報告所採用的是以4%作為基金投資報酬率,可是我們來看國防部從95年到105年的法定收益,以105年為例是1.12%,可是我們現在整個基金的投資報酬率是以4%為計算基礎,所以相差甚遠,如果要依這種比率來算的話,根本就撐不到8年,哪來的國防部所說的保證30年不破產?其實從這個計算基礎就可以看得出問題在哪裡,也可以預估未來會產生的問題。我們親民黨團也有試算了一下,依照國防部所提供的財務評估報告之數據,如果以基金投資報酬率4%來計算的話,30年餘額會有1,600億元,可是如果是以105年的法定受益1.12%來算的話,在30年以後基金會變成負93億元,所以還不到30年就破產了!現在各位同仁坐在這個地方,我們在檢討這個基金,看要讓這些退休和現役的人員減多少錢,可是如果照這樣的投資報酬率來計算的話,根本不必等到30年以後,馬上就要面臨破產了!我們…
- 主席
請呂玉玲委員發言。
- 呂委員玉玲
(15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第二十九條是針對提撥率跟基金財務的營運狀況,根據國防部的報告指出,基金瀕臨破產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政府的提撥額度不足,根據國防部自己的計算,要基金永續不破產,最適當的提撥率要到達38%,依照行政院版本的計算,基金總有一天還是會破產的。而自從國防部的財務分析報告出爐後,受到我們質疑的聲音是不曾間斷的,我們提出的公教人員精算報告都是算到50年,為何國防部只有算到30年?這對國防部上校服役30年為一個週期的是十分詭異,但國防部也提不出30年以後的數據。根據我們在協商時候的主張,財務評估報告中營運投資報酬率之複利率是用4%來計算,但是歷年來都沒有到達4%,如果沒有到達4%,這一本財務分析報告根本就是廢紙,毫無參考的價值。民進黨完全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在協商的會場中一度堅稱財務分析報告沒有用4%來計算複利率,這就是民進黨沒有研究軍人的年改、只會瞎挺行政院版本的最佳寫照。一直到我們國民黨請國防大學負責財務分析報告的研究員說明之後,民進黨才知道這個財務分析報告計算要30年不破產的條件是非常的嚴苛,為了維持財務分析報告的條件,我們國民黨也提出,如果基金營運不足4%,就應該由我們政府來負擔,但是民進黨一樣不同意。民進黨不研究軍改,我們所提出的問題他們又不懂,我們所提出能夠解決問題的方法,他們又不接受,一直相信假的、有問題的財務分析報告,我們點出在這裡面有很多的問題,可是民進黨卻完全視而不見,這是一種駝鳥的心態,難道不面對就沒有問題了嗎?這根本稱不上一個成功的改革。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呂玉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