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米於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蔣乃辛等提案雖以信賴利益保護為基本精神且具補償性質,但依大法官會議解釋理由仍須考量公益目的,因為年金支出是沉重負擔,而減輕該負擔正是年金改革的目的「蔣委員等提案的基本精神就是信賴利益保護,但是它基本上是個補償的性質,有關信賴利益保護,如果從大法官會議解釋的理由來看,公益的目的還是要考量,因為現在確實在年金的支出上是占很大很大的沉重負擔,這也是年金改革的目的。」

發言紀錄

  1. 周委員春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接續鍾孔炤委員所請教的,剛才林次長提到,如果依照今天委員的提案發給補償金,教職人員的部分大概還要多300多億元嗎?

  2. 主席

    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3. 林次長騰蛟

    主席、各位委員。據統計,目前具有退撫舊制年資的現職人員大概有6萬多人,計算後需要的總金額是319億多元。

  4. 周委員春米

    這是教職人員的部分?

  5. 林次長騰蛟

    對。

  6. 周委員春米

    請問公務人員的部分呢?

  7. 主席

    請銓敘部蔡次長說明。

  8. 蔡次長秀涓

    主席、各位委員。以去年退休平均具有的舊制年資6.18年來看,平均退休俸額大約為3萬8,681元,總金額大概還需要299億2,733萬4,976元,等於每一個人還要支領的平均金額是30萬9,448元。

  9. 周委員春米

    每個人領取一次的補償金,公務人員還要將近300億元?

  10. 蔡次長秀涓

    是。

  11. 周委員春米

    去年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修正有一年的落日條款,在這一年內選擇依照去年修正的制度申請退休的教職人員和公務人員大概有多少人?

  12. 林次長騰蛟

    以我們目前統計的教育人員大約有5,454人。

  13. 周委員春米

    達到這個資格、條件的是6萬多人嗎?占比大概是多少?

  14. 主席

    請教育部人事處陳處長說明。

  15. 陳處長焜元

    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報告的5,454人是指去年退休的人數,至於6萬多人是指具有舊制年資的現職人員,他將來退休時如果再給補償金的經費可能還沒計算……

  16. 周委員春米

    在去年我們修正通過這個落日條款後,選擇這個制度的人是5,000多人?

  17. 林次長騰蛟

    對。

  18. 周委員春米

    公務人員的部分呢?

  19. 蔡次長秀涓

    我們平均一年退休的人數大概是6,000多人,去年退休的有6,000多人,基本上在這些年退休的人都具有補償金。

  20. 周委員春米

    就都是跨84年、85年不同的制度嗎?

  21. 蔡次長秀涓

    對,大概都是可以選擇退休了。

  22. 周委員春米

    所以人數應該也是很多,因為從現在107年往前推算,現在退休的人應該都是跨在84年跟85年中間嘛!所以這個人數是有一定的比例。蔣委員等提案的基本精神就是信賴利益保護,但是它基本上是個補償的性質,有關信賴利益保護,如果從大法官會議解釋的理由來看,公益的目的還是要考量,因為現在確實在年金的支出上是占很大很大的沉重負擔,這也是年金改革的目的。謝謝。

  23. 接下來我要請教林次長,我們去年有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教育部回覆本席辦公室的查詢時表示,6月要把偏遠地區的標準訂定出來,不曉得這個時程現在進行到什麼樣的地步?

  24. 林次長騰蛟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通過之後,半年內我們要把相關子法訂定出來,對於相關子法,我們已經陸陸續續發布或研訂中,您剛剛……

  25. 周委員春米

    跟以前的標準有沒有哪些是明顯不一樣?可否先跟我們說明?

  26. 林次長騰蛟

    有關委員剛剛提到的偏遠地區的標準,我們已經發布了,也跟各縣市就認定標準中各縣市學校數進行一一的查核,會由各縣市認定後再報到教育部來,目前有部分縣市已經報到部裡來,而且部裡也已經核定下去了。

  27. 周委員春米

    所以這個部分是尊重各縣市……

  28. 林次長騰蛟

    教育部訂定的是認定標準,分成三級──特偏、偏遠及……

  29. 周委員春米

    所以具體認為是不是屬於偏遠地區學校是由各地方政府去具體指定,還是地方政府會再去訂定一個標準?

  30. 林次長騰蛟

    標準是由教育部統一訂定,根據這個基準,包含有些試算的相關模式等,會交給各地方政府,各地方政府依照這個認定原則去確認之後,可以有一些微調空間,然後再報到教育部,由教育部來核准。

  31. 周委員春米

    是由教育部做最後的核准?

  32. 林次長騰蛟

    對,實際上個別學校是否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條例裡面的偏遠學校,或者它屬於我們所分三級中的哪一級,是由各地方政府來認定的。

  33. 周委員春米

    好。

  34. 另外,其實大家都很關心台大校長的問題,我想請教一下法律上的行政訴訟程序,當初教育部對這部分已經做了一個行政處分……

  35. 林次長騰蛟

    不是行政處分,我們在5月4日有個函……

  36. 周委員春米

    函就是行政處分啊!就是代表行政機關所作的決定。

  37. 林次長騰蛟

    我們認為這個不是行政處分。

  38. 周委員春米

    那後來呢?現在這個程序到底走到什麼階段?他們不是提出訴願了嗎?

  39. 林次長騰蛟

    有關函的部分,主要是因為台大目前還沒有到最後的遴選程序,教育部還沒有核准這個校長,教育部認為它是一個多程序階段組合的過程,因為在這個過程中有瑕疵,所以教育部5月4日發函請學校重啟校長的遴選程序。因為台大就這個部分基本上是不服的,所以目前台大的學生、台大及管中閔教授大概有提起訴願。

  40. 周委員春米

    你剛才提到的重啟遴選程序,這不就是一個行政的決定、行政處分嗎?

  41. 林次長騰蛟

    是重啟程序,因為還在……

  42. 周委員春米

    如果不是的話,他們要怎麼提起訴願?

  43. 林次長騰蛟

    目前還在程序過程當中,還沒有到最後是否決定……

  44. 周委員春米

    次長,有關訴訟程序的觀念,你可能要再跟你們的法制確認一下!

  45. 林次長騰蛟

    是的,我們是跟法制單位、律師都討論過。

  46. 周委員春米

    如果前面這個部分不是行政處分,何來發動訴願程序?

  47. 林次長騰蛟

    我請法制處李處長代為說明。

  48. 主席

    請教育部法制處李處長說明。

  49. 李處長嵩茂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現行國立大學校長的遴選,依照大學法第九條是分成兩個程序,由學校端先組成遴選委員會,選出特定人選之後……

  50. 周委員春米

    對啦!這個部分我知道啦!只是如果我們從後面來推的話,他們提出訴願了,難道他們提出的訴願是不符合訴願法的訴願嗎?如果他們提出的是訴願,那你們這邊就是行政處分啊!不是這樣解讀的嗎?

  51. 李處長嵩茂

    程序上是學校跟管先生都有提出訴願,而這個訴願是不是合法的訴願,當然5月4日我們的函是不是行政處分就是一個重要的判準,剛剛……

  52. 周委員春米

    你們接下來要答辯或走的行政程序是什麼?

  53. 李處長嵩茂

    有關我們的答辯,第一個當然還是重申現行大學法第九條,有關程序中的爭議是不能夠在這個階段做合法的救濟,一定要等到我們最後聘任的處分出來之後,如果前階段的爭議……

  54. 周委員春米

    所以你們的解讀是你們只是建議重啟遴選程序,並不是你們決定不予聘任,是這樣的解讀就對了?

  55. 李處長嵩茂

    是的,現在遴選程序還在進行中。

  56. 周委員春米

    所以他們現在提起訴願,是直接到行政院訴願嗎?

  57. 李處長嵩茂

    行政院訴願會。

  58. 周委員春米

    看來合不合乎訴願的規定、訴願的要件,所以現在你們的正確法律程序的解讀是這樣,教育部的法律程序解讀是這樣?

  59. 李處長嵩茂

    這是依照105年高高行針對成功大學校長遴選爭議所宣示的見解,認為大學遴選委員會選出的候選人並沒有終局對外的效力,這只是多程序結合中的先行程序而已,所以還沒有做成最後的行政處分。

  60. 周委員春米

    是決定中的前面一段程序決定而已?

  61. 李處長嵩茂

    是的,並不是不讓他們救濟,如果有爭議的話,最後還是……

  62. 周委員春米

    所以還是有救濟嘛!只是救濟程序符不符合訴願的救濟。

  63. 李處長嵩茂

    是的。

  64. 周委員春米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周春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