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正宇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無無黨籍・桃園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質疑公投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並加總開票,開票時間過長、加重選務負擔「如果連同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加總起來,開票時間要多久啊!」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對於公投連署中有爭議或疑似偽造的部分,應請刑事局等專業人員協助鑑定並建立標準作業程序,以提高公信力、減少爭議「你們是不是要派個專業人士?比如說跟刑事局借調幾個人,在大的戶政事務所或是範圍比較多的人,就像主任管理員一樣,請戶政事務所將幾個特別有爭議的蒐集起來,由這些刑事人員來鑑定,然後建立一個SOP,這樣大家就沒有話講。」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只要在一定時間內,公投連署提案人要補件就應該讓其補件,即使首次送件已達連署門檻「依法規規定,只要在一定時間內,如果他要補件,主委都應該要讓他補。」

發言紀錄

  1. 趙委員正宇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再過一個多月,11月24日就要選舉了,照理說,媒體焦點應該要聚焦在候選人或政黨身上,怎麼突然把鎂光燈都集中在中央選舉委員會身上了呢?我有幾個問題,我先替公務人員講幾句話,因為我也當過公務人員,我年輕時也在公所上過班,當過秘書,所以有很多同事和朋友打電話給我,說他們不願意參加這次選舉,也不要擔任主任管理員。主委知道為什麼嗎?你一直說是薪水的問題,但其實他們不要獎勵,嘉獎、記功也都不要,為什麼?因為他們會怕啊!第一個先開什麼票?

  2.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3. 陳主任委員英鈐

    主席、各位委員。九合一。

  4. 趙委員正宇

    像六都的可能還好,只有3個,一般縣市是5個,他們開完都已經幾點了,還要開公投票。請問現在有幾個公投成案?

  5. 陳主任委員英鈐

    現在還沒有半個。

  6. 趙委員正宇

    除了鳥籠公投之外,這次是真正修法後第一次公投,目前成案的有幾個?到現在還沒有嗎?

  7. 陳主任委員英鈐

    還沒有。

  8. 趙委員正宇

    你認為可以成案、委員會會通過的大概有幾個?

  9.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不知道,現在有10個提案,如果符合規定,委員會就會通過。

  10. 趙委員正宇

    好,假設符合規定的有10個好了,請問要開到幾點?12點開得完嗎?

  11.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們選務處是這樣預估。

  12. 趙委員正宇

    你們是這樣預估?如果連同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加總起來,開票時間要多久啊!難怪這次公務人員……

  13. 陳主任委員英鈐

    因為我們的開票方法……

  14. 趙委員正宇

    法規規定管理員要有半數以上的公教人員,是不是?

  15. 陳主任委員英鈐

    是。

  16. 趙委員正宇

    為什麼要一半以上的公務人員?

  17. 陳主任委員英鈐

    可能大家比較相信公教人員。

  18. 趙委員正宇

    什麼大家比較相信?因為有公信力的問題啊!以前為什麼沒有做票這個問題?還有開票開到一半把鐵門關起來,說停電了,什麼問題都有,為什麼?就是因為一般外面的人、一般地方的人會去左右選舉、會去做票嘛!而公務人員一定沒有問題,至少九成以上沒有問題嘛!因為他有他的飯碗,還有他會嘉獎、記過、懲處嘛!礙於法律規定,他會擔心。但這一次那麼多人都不願意當,如果人數連一半都不到,該怎麼辦?沒有法律規定他一定要做喔!

  19. 陳主任委員英鈐

    法律是有規定有義務,只是我們不願意強制而已。

  20. 趙委員正宇

    對啊,我從來沒看過你們強制,一般人現在都不要當了,還要當主任管理員,這要扛起責任耶!

  21. 再回頭談到偽造,很多人說偽造的判定標準不清,戶政事務所人員是公務人員,他們平常就有訓練辨識印鑑證明,就像銀行會核對印章,一般人核對可能認為是對的,但他可能認為是不對的,這是因為他平常有受過訓練。但是當有爭議或偽造時,你剛剛提到筆墨痕跡不同……

  22. 陳主任委員英鈐

    那是其中之一的標準。

  23. 趙委員正宇

    有很多啦!還有顏色的問題、深淺的問題等等,包括模糊不清都是嘛?

  24. 陳主任委員英鈐

    是。

  25. 趙委員正宇

    你們是不是要派個專業人士?比如說跟刑事局借調幾個人,在大的戶政事務所或是範圍比較多的人,就像主任管理員一樣,請戶政事務所將幾個特別有爭議的蒐集起來,由這些刑事人員來鑑定,然後建立一個SOP,這樣大家就沒有話講。因為一般人會覺得戶政事務所不是這方面的專業,認為他可能是辦戶籍的而已,怎麼可以去鑑定這個東西,有人可能會這樣認為。法律規定是戶政事務所,你說刑事歸刑事,一般歸一般,他們也會認為可能刑事鑑定比較有效、比較有公信力,這樣浪費很多資源、浪費很多時間。

  26. 陳主任委員英鈐

    刑事鑑定的作業要好幾年……

  27. 趙委員正宇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你能否請他們協助辦理,這樣比較有公信力,這有沒有可行性?

  28. 陳主任委員英鈐

    是,我們會研究看看。

  29. 趙委員正宇

    朝這個方向研究,這樣比較有公信力,才不會像現在一樣有爭議。

  30. 另外,你們每天在講獨立機關,中選會絕對要是真正的獨立機關,不管是哪個政黨執政,畢竟政黨都是輪流做的,你們不可以哪個黨執政就靠哪個地方,這樣是不行的!我非常重視行政中立,像我選舉選了6次,從來不到公家機關去拉票,因為我是公務人員出身,所以不會去做這種事情,我從來沒有進去過,也沒找過我的老同事,也沒找過我的誰。我從來沒有進去過,我也沒有穿過背心,也沒有發過文宣,這就是我認為的行政中立。我也沒到學校,也沒有到行政單位,為什麼?這就是行政中立嘛!要以身作則,我的個性是這樣子。今天你們自己解釋法律,憲法賦予人民創制、複決權,大家都要公投,認為自己的提案很好,但奇怪的是,如果今天連署有達到門檻,他就不能補件;如果沒有達到門檻,他就可以補件,你不會覺得這個解釋滿奇怪的嗎?譬如說,有人今天達到30萬連署門檻,而且送件了,後面可能又有人連署,多了2萬、3萬,他會交這些名單再交給中選會,為什麼要給你們?因為他想你們可能會認定連署名單中有些人是偽造的,有些人是不清楚的,所以他想加強,鞏固一下他的連署書,但你們卻說不行;反而29萬9,999張的,少了1張,你們卻說他可以補件,然後他又補個5萬件。依法規規定,只要在一定時間內,如果他要補件,主委都應該要讓他補。剛剛有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數目、數量有沒有到達,第二階段就是驗證。

  31. 陳主任委員英鈐

    報告委員,如果是黃士修先生,他不會只交29萬9,999張,因為這樣他就要補件,但他認為他不要補件……

  32. 趙委員正宇

    不是,我只是舉例,沒有到的……

  33. 陳主任委員英鈐

    以這個例子來說,他就不要這樣,因為這樣就剛好違背他的意思,這樣他就沒有第二次送件的問題,他的說法是第二次送件,他沒有說他是補件。

  34. 趙委員正宇

    他是說第二次送件,不是補件?

  35. 陳主任委員英鈐

    對,他說他不是補件。

  36. 趙委員正宇

    那你要講清楚、要跟人家說明啊!他在外面講的是你不給他補件,媒體上都是這樣講的啊!

  37. 陳主任委員英鈐

    沒有,他有時候說是補件,有時候說是第二次送件。

  38. 趙委員正宇

    那你今天就要講清楚。

  39. 陳主任委員英鈐

    有,我們有發新聞稿澄清,我們講得非常清楚。

  40. 趙委員正宇

    你要澄清,要藉此機會在這裡講清楚。

  41. 陳主任委員英鈐

    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

  42. 趙委員正宇

    說清楚他是第二次送件,不是補件。

  43. 陳主任委員英鈐

    他一開始是說補件,後來又說第二次送件。

  44. 趙委員正宇

    我們看到新聞是認為你不給人家補件,就像民眾到公家機關去辦事情,我們可以補件,怎麼會不可以補件?怎麼反而是中選會不能補件?

  45. 陳主任委員英鈐

    謝謝委員,我們有發新聞稿澄清,他去法院提起假處分,我們也有在法院的訴狀上寫得很清楚。

  46. 趙委員正宇

    今天從早上到現在,每個人問的問題幾乎都差不多,就是我講的那三大項。主委也是專業人士,副主委也是我的老師,他對這個議題非常專業,我想一定要把這個做的很嚴謹,不能落人口實,讓他們認為選委會不公正,這是不對的。

  47. 陳主任委員英鈐

    謝謝委員,我們會盡量……

  48. 趙委員正宇

    你們要盡量跟大眾、跟委員講清楚、說明白,不要造成那麼多誤會,好不好?加油!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趙正宇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