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敏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後,中選會把過去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工作拿回來自己操作,還加上政治傾向,認為公投沒有還權於民。「等於把過去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工作拿回來自己再操作一遍,而且更變本加厲,其變本加厲就是加上了自己的政治傾向來加以操作。現在的中選會讓過去的公投審議委員會附身,而且還實質的在運作」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以核養綠公投案明明可以補件,中選會卻不讓二萬多份自動補件,而依公投法規定其實可以被動補件,質疑這是中選會以行政權凌駕公投法來阻擋人民的公投案。「明明可以補件,但是中選會硬是要擋下來,2萬多份要自動補件,他說不可以收,依我們公投法的規定,其實是可以被動補件。所以請大家想想看,主動補件不可以,被動補件可以,這就是中選會的行政權凌駕於我們現在的公投法」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投就是要還權於民,行政單位的干擾越少越好,只有在形式上可以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要件。「因為大家都認為,公投就是要還權於民,所以行政單位的干擾越少越好,只有在形式上可以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要件。」

發言紀錄

  1. 王委員育敏

    行政中立就不會有爭議,就是因為行政不中立,現在才會爭議這麼大。

  2. 主席

    因為有詐騙。

  3. 王委員育敏

    中選會不用檢討嗎?

  4. 主席

    因為有太多詐欺在裡面。

  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中選會詐騙!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中選會詐騙!主席要中立!主席不中立,現在就說我們詐騙。主席不中立!怎麼可以這樣?不可以這樣!

  8. 主席

    你們來鬧我的場,搞政治操作,我不能說真話嗎?

  9. 王委員育敏

    請主席先回答,為什麼我們送了48萬份會變成49萬份?

  10. 主席

    等一下可以好好問。

  11. 林委員德福

    你現在要主持會議,你又不是主委。

  12. 王委員育敏

    冒出來的1萬份是從何而來的?

  13. 主席

    所以不要鬧我的場!好不好?

  14. 王委員育敏

    為什麼有幽靈的1萬份冒出來?

  15. 主席

    所以我們開會,讓你們好好問,好不好?

  16. 現在繼續報告事項。

  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 剛才幾位委員都說過了,從你們的作為,包括一開始的送件阻擾,到中間的放話,還沒查核完畢,你就知道結果,就知道有六成是造假的。奇怪了,莫非你有預知能力,還是你看了10份,自認為這些統統是造假?我跟你講,公投法為什麼規定要形式審查,因為只要不能證明真的是偽造,那就要認定其為有效,因為已經有提供詳細的個資了!如果一個人是用偷取個資的方式,那他就要負更重的刑事責任。簽名有辦法認定嗎?難道戶政事務所每個人都是專家而有辦法認定筆跡嗎?所以才要採形式審查,只要提供完整的身分證字號、住址,我們大概就知道願意提供的民眾同意這樣的公投,你們竟然以是用同一枝筆、類似的墨色為由而認為是假的,這完全違背了形式審查。已經有提供完整的個資,我們就要從形式上來認定他們同意這樣的公投,你們根本是在反公投,竟然還開公聽會,只因為有人提出是不是應該要脫鉤。主委,現行的公投法明文規定如果在6個月內有大選,就一定要綁在一起,在選舉同時進行公投,就是為了要能過門檻,你看這次要推動讓人民能夠透過公投展現民意,結果你們卻在阻擋,有人講應該要脫鉤,你們就開公聽會,你們這是什麼樣的心態?你們是想要在年底選舉之前修法讓這兩者脫鉤嗎?你們讓人…

  19. 主席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20.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同仁。我還原一下,當初公投法通過的時候,蔡英文總統在臉書是怎麼說的,她說:打破鳥籠、還權於民,這是人民作主的歷史時刻。她甚至提到過去極受爭議的公投審議委員會也正式廢除,公投法立法多年以來的各項缺陷就此走入歷史。我要向蔡英文總統報告,公投法過去歷年來的缺陷不只沒有走入歷史,而且還變本加厲、更為嚴重,過去為什麼要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因為大家都認為,公投就是要還權於民,所以行政單位的干擾越少越好,只有在形式上可以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要件。但是請各位想想看,從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以後到現在中選會都在做什麼事情,等於把過去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工作拿回來自己再操作一遍,而且更變本加厲,其變本加厲就是加上了自己的政治傾向來加以操作。現在的中選會讓過去的公投審議委員會附身,而且還實質的在運作,請問我們的公投有還權於民嗎?完全沒有,這也是現在大家對中選會最大的批評。中選會成立的目的是要辦好選務,結果現在的中選會在陳英鈐主委的領導下變成來卡關、來阻擋人民的公投案。

  21. 前陣子以核養綠的公投案就是一個最鮮明的案例,明明可以補件,但是中選會硬是要擋下來,2萬多份要自動補件,他說不可以收,依我們公投法的規定,其實是可以被動補件。所以請大家想想看,主動補件不可以,被動補件可以,這就是中選會的行政權凌駕於我們現在的公投法,這讓大家完全看不下去了。剛剛一開始主席說我們應該要尊重中選會,如果今天中選會是獨立、符合公投法第五條規定、超出黨派、完全中立的運作,大家當然都予以尊重,但是不獨立的中選會沒有辦法贏得人民的信任與尊重,主委,你人就在現場,你要自己想想看何以至此,為什麼在野黨的委員要這樣大聲的抗議,因為從今年公投法通過以來的運作,您的行政不中立,甚至主動去帶風向並影響輿論,這樣的作為已經被人民唾棄了,謝謝。

  22.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2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席、各位同仁。從東廠張天欽在會議中被錄音的發言內容已經確認了,中選會就是民進黨也就是蔡英文的西廠,從中選會所有的言行來看,也坐實了張天欽說中選會是西廠的說法。第一,國民黨推動的公投案,中選會在程序上一再的杯葛、一再的阻撓、一再的干擾,對連署書送案的干擾非常非常的清楚,連署書在收件之後,在地方的戶政事務所還沒有開始審查的時候,中選會就說有大量已經死亡的人連署,有大量造假的連署,戶政事務所都還沒有審查,中選會就在事前知道了,為什麼會在事前知道?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主席

    今天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了不在場者外,其餘的都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26. 楊委員鎮浯、王委員育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27. 委員楊鎮浯書面質詢

  28. 有鑑於年底大選與公民投票將近,特針對相關議題對中選會提出質詢。

  29. 1.案由一

  30. 本席於今年4月曾針對下列案由對中選會提出質詢

  31. 「有鑑於金門各級公職選舉時有民眾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即俗稱之「幽靈人口」。爰此實務上警政、戶政與檢調單位會於各級公職人員選舉前進行戶口調查,並以戶籍法處罰之。惟中選會卻未能與相關單位建立好橫向聯繫,民眾經戶政單位認定為幽靈人口,卻仍會收到投票通知單。此舉致使民眾誤以為其仍可進行投票,因而觸犯刑法第146條之妨礙投票罪,有引誘犯罪之疑慮。」請問貴會對於本案至今有何精進作為?

  32. 2.案由二

  33. 據中選所提供之資料,年底因公投綁大選,預計將至少動員27萬名選務人員。按內政部戶政司2018年7月的統計數字來看,約占總可投票人數,若考慮投票率,約占總投票數2.5%,更相當於整個嘉義市的總人口。而按往例,如果選務人員戶籍不在服務的投開票所,可以請假一小時回到戶籍地投票。即選務人員如半小時內回不到戶籍地投開票所,形同自動喪失投票權。

  34. 請問貴會,由於本次選務人員數為歷年之最,是否可能對投票結果有相當之影響?

  35. 如有相當之影響,貴會是否有適度放寬選務人員投票請假時限之規劃,或有無任何積極作為保障選務人員之投票權,以確保投票結果能忠實反映民意?

  36. 委員王育敏書面質詢

  37. 一、有鑑於公民投票法第九條明訂中選會應建置電子連署系統,提供提案及連署,然而自公投法於2017年12月三讀通過至今十個月,電子連署系統之建置進度未有進展,經查,2017年6月時,中選會即表示已完成電子連署系統建置,已進入招標程序,並預計於2019年3月正式上線,然而於2018年8月28日時,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卻表示

    「目前已辦理政府採購程序,但未必會如期上線」,顯然與過去發言相互矛盾。請問中選會目前電子連署系統建置及招標程序之進度為何?具體上線之時間表為何?如何解決目前進度拖延之問題?

  38. 二、公投法於2017年修正通過後,公投連署門檻大幅下降,公投案數量大幅上升,將造成各縣市政府必須提供大量選務人力,經媒體估計九合一選舉加上公投所需工作人員數,高達26萬人到31萬人之間,已造成各縣市政府嚴重負擔,於2018年9月22日時中彰投苗區域治理平台首長會議,便因擔心選務作業複雜、人力不足,因此提案要公投、大選脫勾,突顯地方政府對這次選務作業極為擔憂,請問中選會如何因應如此龐大的人力需求?

  39. 三、因此次公投綁大選採取二階段領票,如選民對投票所動線瞭解不足,極可能發生選民領票時發生少領、錯領之情形,而如果要一票一匭,等於整個投票所要塞十幾個投票票匭,不但會造成投票動線擁擠、混亂,更可能發生投錯票的狀況,請問中選會如何防範相關問題發生?經查2012年時即有立委提案,於所有投、開票所建置錄影設備全程錄影,確保整體投開票流程透明公開,避免選務上發生問題,時任主委張博雅也表示預算許可即可落實,且目前已開放一般民眾攝影,顯無法律適用之疑義,請問中選會是否支持落實全程攝影?政策時間表為何?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育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