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平地原住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中選會對國民黨推動的公投案在連署書送案程序上一再杯葛、阻擾與干撾「國民黨推動的公投案,中選會在程序上一再的杯葛、一再的阻撓、一再的干擾」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反對中選會在公投連署書收件之後修改審查規定「而且在連署書收件之後,竟然還可以修改審查的規定,這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以台灣為全名申請參與東京奧運的公投案所涉重大政策的權責機關是中華奧會、不是政府或國家,總統、行政院、體育署與教育部無法為實現該案內容之必要處置「因為這是中華奧會的權責!權責機關是中華奧會,不是政府、國家!」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以台灣為全名申請參與東京奧運的公投提案涉及憲法修正,依公投法規定不應核定通過,應直接依法駁回「紀政的提案─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與東京奧運,本席已質詢過兩次,這就不應該通過的。第一、它涉及到憲法的修正」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以台灣為全名申請參與東京奧運的公投提案若通過,依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沒有一款可以處理「請問主委,紀政的提案如果通過,你要依第三十條第一項的哪一款處理?沒有一款可以處理!因為這個是違法的提案,你讓它通過」

發言紀錄

  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現在是休息時間,因為主委目前接受專訪。

  2. 主席

    現在是開會時間,請主委不要接受專訪,以維持秩序。請媒體朋友歸位。

  3. 你們就要這樣做,以守代攻不是辦法!你們所有的疑問,檢調都調查得出來,你們所有的疑問都不是在這裡可以由誰說得算。所有的一切都是依法進行、行政中立,你們不要在這邊政治操作。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王委員育敏

    中選會不用檢討嗎?

  6. 主席

    因為有太多詐欺在裡面。

  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中選會詐騙!

  8. 主席

    現在繼續報告事項。

  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中選會詐騙!主席要中立!主席不中立,現在就說我們詐騙。主席不中立!怎麼可以這樣?不可以這樣!

  10. 主席

    你們來鬧我的場,搞政治操作,我不能說真話嗎?

  11. 王委員育敏

    請主席先回答,為什麼我們送了48萬份會變成49萬份?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前陣子以核養綠的公投案就是一個最鮮明的案例,明明可以補件,但是中選會硬是要擋下來,2萬多份要自動補件,他說不可以收,依我們公投法的規定,其實是可以被動補件。所以請大家想想看,主動補件不可以,被動補件可以,這就是中選會的行政權凌駕於我們現在的公投法,這讓大家完全看不下去了。剛剛一開始主席說我們應該要尊重中選會,如果今天中選會是獨立、符合公投法第五條規定、超出黨派、完全中立的運作,大家當然都予以尊重,但是不獨立的中選會沒有辦法贏得人民的信任與尊重,主委,你人就在現場,你要自己想想看何以至此,為什麼在野黨的委員要這樣大聲的抗議,因為從今年公投法通過以來的運作,您的行政不中立,甚至主動去帶風向並影響輿論,這樣的作為已經被人民唾棄了,謝謝。

  14.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1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席、各位同仁。從東廠張天欽在會議中被錄音的發言內容已經確認了,中選會就是民進黨也就是蔡英文的西廠,從中選會所有的言行來看,也坐實了張天欽說中選會是西廠的說法。第一,國民黨推動的公投案,中選會在程序上一再的杯葛、一再的阻撓、一再的干擾,對連署書送案的干擾非常非常的清楚,連署書在收件之後,在地方的戶政事務所還沒有開始審查的時候,中選會就說有大量已經死亡的人連署,有大量造假的連署,戶政事務所都還沒有審查,中選會就在事前知道了,為什麼會在事前知道?

  16. 戶政事務所都還沒有審查,怎麼知道有已經死亡的人呢?為什麼呢?可能性只有一個,就是因為中選會事先埋伏,已經找人在連署書上簽已死亡者的名字,不然怎麼會都還沒有審查就已經知道有死亡的人呢?對不對?只有一個可能性,就是中選會事前就去進行,所以才會事前知道,這個就是西廠。而且在連署書收件之後,竟然還可以修改審查的規定,這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中選會在連署書收件的公文有蓋章,收件是48萬8,125張,這是盧秀燕委員所提的反空污公投案,中選會蓋了收件章,結果現在是多少份?49萬多件,多了1萬多件,這是哪裡來的?所以嘛!從張天欽的會議錄音就可以知道誰是西廠、誰是東廠,像這樣的中選會,一個獨立機關卻是如此,從中選會的主委被提名開始,大家都質疑,因為過去中選會的主委都是無黨籍、都是非常中立的,所以陳主委真的應該要好好的深自檢討並下台。

  17. 主席

    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18. 劉委員世芳

    主席、各位同仁。有關這個案子,一大早就看到國民黨黨團到這個地方來抗議,真的是打人喊救人,而且是秀才遇到兵,遇到的是天兵。很奇怪的是送到中選會的這些案子總共有37個,為什麼其他政黨像黃國昌主席、社民黨的范雲主席或是其他工會、工運的人甚至前行政院長陳的案子不會出現造假、偽造、用死人的名字連署?為什麼只有國民黨自己號稱的這3個案子這樣?就是郝龍斌、馬英九跟盧秀燕的公投案,一個是反空污、一個是反深澳、一個是反核食,還有一個是針對總統、立委、監委等職權的案子。

  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們一直在準備,謝謝委員指教。

  21.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2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的質詢主題是「原住民族秘密投票自由受到侵害」,現行選舉制度對原住民族投票的規定違反憲法保障秘密投票原則,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但是據上次選舉統計,平地原住民選舉人3人以下之投票所為新北市582個、台中市502個、屏東縣255個、台南市512個、彰化縣343個,共計3,600個投票所,也就是說平地原住民選舉人被迫犧牲秘密投票自由者粗估超過5%以上,約10,800人,而山地原住民選舉人方面也有相當於這個數字的人被迫犧牲秘密投票自由,因為我們很多鄉親的戶籍都設在都會區,而該投票所可能只有二、三位甚至一位選舉人,比如台北市平地、山地原住民市議員選舉就會出現這個情況,雖然是秘密投票,但是產生的結果會讓人直接得知他投給誰,請問主委,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

  23. 主席

    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24. 陳主任委員英鈐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希望能保護原住民秘密投票的權利,但本會選務處曾經針此做過評估,結論是在現行選制之下,不論是集中投、開票或實施原住民不在籍投票均各有利弊。

  2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什麼叫各有利弊?你們是要解決問題。

  26. 陳主任委員英鈐

    因為我們並非選罷法主管機關,所以只能將相關資料及解決方案提供給內政部參考,並與內政部有過密切討論,因為這會涉及到修法。

  2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是一個違憲問題,你不這麼認為嗎?既然違憲就要處理啊!你每次都推給內政部。

  28.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們真的不是選罷法的主管機關。

  2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但你是執行單位,執行方面沒有問題,可以解決啊!

  30. 陳主任委員英鈐

    所以我們也把鄭委員的意見反映給內政部。

  3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個是你們寫的報告,報告第一點現行作法,你們說會徵詢該原住民選舉人的意願,要不要遷移,要不要辦理投票所的異動。事實上你們都沒有做。

  32.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回去後再請我們選務處清查一下。

  3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本席在去年12月質詢之後,你們就這樣答復我,說他們都不願意,結果很多選民都打電話來說他們根本沒有收到可以異動。

  34.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們的選務處長就在這裡,對於鄭委員的意見,我會請選務處通知各縣市選委會要執行這個政策。

  3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委,這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它已經牽涉到違憲。對於這個部分,雖然中選會常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第五項規定─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事實上該條文並沒有很嚴謹到讓你們無法為因應秘密投票而去做最好的處理或解釋或是訂定相關的行政規則。所以不是不可以啊!根據憲法最重要的規定─採行秘密投票的精神、意旨,事實上中選會在實際作為上、作法上都是可以處理的。

  36. 陳主任委員英鈐

    報告委員,這個法律文意很清楚,我們不敢做超越文意的解釋……

  3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你常常都敢啊!

  38. 陳主任委員英鈐

    我們不敢。

  3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你們常常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40. 陳主任委員英鈐

    這次公民投票開票,投票所要馬上改為開票所,我們也沒辦法超越文意的解釋,說我們要把公投集中投票,各地的選委會也都反映說他們非常的辛苦,開票要開到很晚。

  4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所以你要讓它繼續違憲?

  42. 陳主任委員英鈐

    因為法律規定要馬上開票,所以我們不敢超越法律的文意去解釋……

  4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規定,國家要保障原住民族的政治參與,可是原住民族的政治參與受到嚴重的侵害,因為這個投票所只有他一個人,他有時候就不投票,就影響到他的秘密、自由,甚至影響到他的政治參與。主委,你很多事情為了政治立場,常常是法律沒有規定的,你就去做了。

  44. 陳主任委員英鈐

    沒有,鄭委員很清楚,我們一直都依法行政。

  4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你們就做了!再看下一個問題,紀政的提案─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與東京奧運,本席已質詢過兩次,這就不應該通過的。第一、它涉及到憲法的修正,我們的國名是中華民國,可是紀政在你們的聽證會中說:根據奧林匹克憲章第三十條規定,國家奧會的名稱必須反映領土範圍與傳統,再經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核准,然而現在的中華台北並沒有反映我們的領土範圍和傳統,所以她提出這個公投案。根據公投法的規定,這種公投案就不應該核定、通過;但是你們卻讓它通過。這是違法的!這是你們的職權,請不要再推給內政部了。

  46. 陳主任委員英鈐

    謝謝委員指教,這是我們委員會審查通過的……

  4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是一個違法、違憲的委員會,這就是西廠!

  48. 陳主任委員英鈐

    本委員會的每個委員都是獨立行使職權的,有5位委員是毛治國院長提名的……

  4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張天欽說你們是西廠,果然坐實了西廠之名。

  50. 陳主任委員英鈐

    相信我們每位委員都不會認同這種說法。

  5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委,我們就法論法,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第一項,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各該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結果,並依下列方式處理。請問主委,紀政的提案如果通過,你要依第三十條第一項的哪一款處理?沒有一款可以處理!因為這個是違法的提案,你讓它通過,還推給委員會的這些委員!你要告訴這些委員說這是違法的,對不對?

  52. 陳主任委員英鈐

    報告委員,如果我自己……

  5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你剛剛還說你正好在接待國民黨的委員,這是什麼理由啊?

  54. 陳主任委員英鈐

    如果我自己就許可或把它駁回,這才是違法……

  5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當然要駁回,這是依法駁回。

  56. 陳主任委員英鈐

    這是委員會的抉擇。

  5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問你啊!你剛才沒有回答我啊!紀政的公民投票提案如果通過,依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的哪一款處理,你無法回答我,竟然還要看同仁給的小抄?

  58. 陳主任委員英鈐

    他的這個就是重大政策啊!

  5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你說是重大政策,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請問誰是權責機關?總統可以說我們就改為台灣嗎?體育署、教育部可以嗎?行政院可以嗎?根本就毫無關係嘛!因為這是中華奧會的權責!權責機關是中華奧會,不是政府、國家!

  60. 陳主任委員英鈐

    當初我們也有違憲的疑慮,所以我們請提案人來說明,這個案子可不可能……

  6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根本不用說明,直接就駁回了!

  62. 陳主任委員英鈐

    他們的說法是他們的提案是要求申請參加,委員會覺得所謂的申請參加不宜有沒有結果,所以委員會認為它們是合於憲法……

  6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們回到原住民族的秘密投票這個嚴重的問題,平地原住民有一萬多人,山地原住民也有一萬多人,總共兩萬多人的秘密投票權被侵害,中選會毫無作為,竟然還推給內政部。你們完完全全可以執行的,因為它是違憲的條文,你就直接執行,讓我們原住民的秘密投票可以落實,好不好?

  64. 陳主任委員英鈐

    謝謝,我們權責範圍內一定努力……

  6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不是權責範圍內!

  66. 主席

    鄭委員,這個部分要修法。

  6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都已經談了幾十年了!主委一上任,我就告訴你了……

  68. 陳主任委員英鈐

    謝謝鄭委員的指教。

  6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不是指教,你們要去執行、落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