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七休一鬆綁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召開的第一道把關勞資研商會議形同具文、形同虛設「他們自己所主管的各行各業所召開的第一道把關的勞資研商會議,形同具文!形同虛設!」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要求勞動部訂出一套七休一鬆綁案第一層把關的審查標準,訂明勞工代表應有人數、須具代表性、會議紀錄須詳載,發現會議瑕疵即撤回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做,並儘快提出讓各部會遵循「就應該訂出一套審查標準出來,要求這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遵循,訂明其中勞工代表的應有人數,同時必須具有代表性,會議紀錄也要詳載,這些都要一一訂明,如果他們如此草率,糊糊弄弄就將案子送給勞動部這個執行第二層把關機制的單位,一旦你們發現他們有上述那樣的會議瑕疵,妳就應該將案子撤回,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他們重新好好落實第一層把關機制」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放寬七休一限制的把關失守,認為第三十六條自三月一日上路至今不滿一年,已有二十一個行業納入鬆綁、全面打破七休一規定、可連續上班十二天「有21個行業被納入鬆綁7休1中,3月1日上路至今不滿1年,已經有21項的行業全面打破7休1的規定,可以連續上班12天。部長,這就是你們所謂當時一例一休再修時的把關!」發言紀錄
- 蔣委員萬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天災假,勞動部什麼時候會提出草案版本?
- 主席
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 許部長銘春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勞動部的立場,我們認為因天災而停止上班並不是一個放假的概念,基本上還是基於安全的考量,要防災、避險,其實上上個會期貴委員會曾責成勞動部召開相關會議,而我們也召開了兩場的座談會、公聽會,目前各界的意見還是不一,我們目前雖然沒有針對防災的部分訂定停止上班的法律,但是我們勞動部有一個要點,如果在……
- 蔣委員萬安
我知道你們有一個工資給付要點,但只是行政指導,並沒有強制力,部長剛剛提到現在各方意見不同,所以是有共識還是沒有共識?
- 許部長銘春
沒有共識。
- 蔣委員萬安
我提醒部長一點,立法院是跨黨派的,不管是執政黨、在野黨或是哪一個黨團都有提案,且也有委員提案,上週我也召開朝野協商,也將這個案子送到院會處理,接下來就是希望蘇嘉全院長召開協商會議之後,可以將這樣的立法儘速完成,但到現在為止,我沒有看到勞動部有任何對案,你剛說因為社會沒有共識,所以勞動部到底會不會提出對案呢?
- 許部長銘春
目前勞動部認為這個部分還要再審慎評估。
- 蔣委員萬安
你們還有召集勞資雙方就天災假這件事情進行討論嗎?
- 許部長銘春
目前沒有,但是我們會……
- 蔣委員萬安
部長,這是立法院的共識,國會各黨都有提案……
- 許部長銘春
我們上次有開過會了,只是目前沒有再進一步來開會。
- 蔣委員萬安
為什麼呢?這麼重要的事情,天災假2008年勞工團體就提出來了,到現在已經有10年的時間了,勞動部還要抗拒立法到什麼時候?而且這屆立法院各黨都有提案,甚至執政黨至少就有4位委員提案。
- 許部長銘春
這個天災假是不是要修法、要用放假的形式來全面停止勞工出勤,之前我們依照貴委員會決議已經開過會了。
- 蔣委員萬安
上次開會找勞資雙方來溝通是什麼時候?
- 許部長銘春
去年11月。
- 蔣委員萬安
到現在已經快1年了,你們卻都沒有任何的動作。
- 許部長銘春
因為這個議題並沒有任何新的意見出來,我的意思是說……
- 蔣委員萬安
所以勞動部可以這樣怠惰、這樣抗拒立法嗎?
- 許部長銘春
委員,這並不是怠惰、抗拒立法,我們有蒐集相關意見,因為意見多元,而且委員也是法律人,這個天災的發生是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的,我們現在主要是要考慮到各行業的性質差異,還有一些民生服務的部分,包括公用事業……
- 蔣委員萬安
這個我們都討論很多了,如果你要談到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這是立法政策的問題。
- 許部長銘春
委員你們贊同天災假的也有6種版本,部分行業在實務上是沒有辦法……
- 蔣委員萬安
我們有6個版本,各個黨團都有提案,就獨獨缺了勞動部的版本,這說得過去嗎?部長,你前面講了很多,說社會沒有共識,各方意見多元,我只要請教部長、請教勞動部一句話:「一例一休」社會有共識嗎?這很清楚嘛!「一例一休」社會有共識嗎?我請教勞動部每一位官員,當時社會有共識嗎?勞工朋友支持嗎?今天天災假是不分朝野,大家都共同支持,勞工朋友也全力支持,他們爭取了十幾年,結果部長跟我說因為社會沒有共識,去年11月開過會到現在,不需要有任何會議。這不是行政怠惰,這不是抗拒立法,這是什麼?
- 許部長銘春
報告委員,我們不接受說我們怠惰或說我們抗拒這樣的說法,我的意思是說到現在為止……
- 蔣委員萬安
那部長你說,為什麼去年11月到現在沒有召集勞資雙方共同討論?
- 許部長銘春
因為當時所討論的問題、所呈現出來的意見,其實到現在還是一樣,這都是同樣一個議題呀!
- 蔣委員萬安
「一例一休」當時大家有共識嗎?結果勞動部、行政院可以強行通過,還修2次,這說得過去嗎?部長,你解釋一下,為什麼「一例一休」可以這樣過,結果有共識、朝野都有提案的天災假可以這樣怠惰?
- 許部長銘春
因為基本上……
- 蔣委員萬安
部長,可不可以拿出你修「一例一休」的魄力出來,提出草案?
- 許部長銘春
這不是我修的。
- 蔣委員萬安
喔!你推給前面的部長,但都是勞動部呀!謝司長在,你兩次修法都在,拿出當時修「一例一休」的魄力出來!天災假大家爭取十多年了,勞動部可以這樣嗎?
- 許部長銘春
報告委員,你真的要考慮到有些公用事業,包括醫院,還有電、水的部分,其實沒有辦法……
- 蔣委員萬安
那我可以告訴你,為什麼勞動部當時「一例一休」不考慮各行各業……
- 許部長銘春
你要一體立即停工,事實上是會有問題。
- 蔣委員萬安
為什麼不能站在勞工的立場?
- 許部長銘春
我是覺得關於天災這個問題,重點還是回歸到安全,要以安全為考量。
- 蔣委員萬安
當然,沒有人否認安全呀!
- 許部長銘春
我們認為以現在勞動部所訂定的要點,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 蔣委員萬安
很明顯並沒有解決嘛!你要我提數據,好,沒有關係!現在有超過89.67%的受訪者贊成天災假應明定為法定休假日,即便勞動部於民國98年頒布了「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但這是行政指導,沒有強制力。人力銀行的調查,有高達4.8成的上班族認為當地方政府公告停班課的時候,颱風天他們仍得上班,其中以民生服務從業人員被要求一律到班禁假的比率最高,媒體出版業則是被要求輪班之冠,成為颱風天的兩大「慘業」。
部長剛才說天災來臨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沒有錯!而不可歸責於雇主、不可歸責於勞工,這是立法政策的問題,既然是立法政策的問題,考量勞工工作的意義與目的取決於薪水,他們領取薪水養家活口,避免天災發生時有上班才有薪水,迫使弱勢勞工於危險狀況下上班,所以如果為了避免被扣當日工資,最終無法達成防災假立法的目的,使勞工在家避難,這就是部長說的考量安全問題。所以部長你講再多理由,永遠都是用社會沒有共識來抗拒,這不是勞動部應有的態度。為什麼監察院針對你們對於外勞人數不斷增加毫無作為提出糾正?這是一樣的,勞動部的心態,對於勞工朋友極力呼籲希望能夠立法的事情,你們一再抗拒、一再怠惰,這就是很清楚的立場。
- 許部長銘春
我想我們的共識就是在發生天災時,安全是第一,現在只是到底要用什麼來規範,讓勞工可以避險,可以有退避權。我的立場是認為今天用我們的要點就可以達到防災避險的目的,剛才委員說這個要點只是行政指導,沒有強制力,我必須跟委員提出說明,第一,如果今天資方強制要求他上班或是補班等等不利處分,牽涉到勞基法的工資工時問題的話,我們是可以裁罰的,所以這還是有拘束力。
- 蔣委員萬安
部長,你知道在你們的給付要點裡面,如果雇主要求勞工上班,雇主需不需要給薪?
- 許部長銘春
上班要給薪呀!
- 蔣委員萬安
但你們的給付要點是「不宜扣發薪資」,所以現在實際的情形是因為造成雇主……
- 許部長銘春
委員指的應該是不上班啦!
- 蔣委員萬安
對,不上班的情形,你們是說「不宜扣發薪資」,你們也不敢講要給付薪資,所以實際情形才會高達5成上班族及勞工朋友還是被迫要求出勤。
- 許部長銘春
我是覺得關於要不要給薪……
- 蔣委員萬安
所以才會造成10月4日的時候,商總、資方甚至說未來颱風假,勞工應補班。部長,你贊成嗎?
- 許部長銘春
我剛才已經說明過,目前來講,沒有補班的問題。
- 蔣委員萬安
所以勞動部的態度是什麼?
- 許部長銘春
我一直講說這不是放假,你看現在行政院核定的……
- 蔣委員萬安
沒有人說它是放假呀!
- 許部長銘春
既然不是放假,就沒有補班的問題。
- 蔣委員萬安
部長,防災假的重點不在於放假,是讓勞工朋友跟公務人員一樣,可以在家裡預防妥適,面對處理天然災害,生命安全能夠受到法律的保障。將位階拉到法律,這有什麼難?為什麼勞動部不願意做?
- 許部長銘春
剛才我講了,把它變成一個假,而且要一體適用全部的行業,會牽涉到有些行業,譬如醫院……
- 蔣委員萬安
部長,你贊成商總說的颱風假應補班嗎?
- 許部長銘春
我剛才講了,不是放假就沒有補班的問題,我們尊重他們的提案,但是……
- 蔣委員萬安
部長,你「尊重」?
- 許部長銘春
那是他們的表達、他們的意見,但我要講的是既然不是假,就沒有補班的問題,就好比現在停班停課,其實就是在避險防災,所以也沒有補班的問題,因為它不是假。
- 蔣委員萬安
部長你要講清楚,你認為這樣的修法方向是錯的。商總說颱風假應補班,就勞動部的立場,你認為有這樣修法的必要嗎?你認為現階段有這麼迫切需要立法的必要嗎?颱風假應補班,你認為這是正確的修法方向嗎?
- 許部長銘春
他們有他們的提案,我們勞動部之前也表達過立場,他們應該要多方徵詢大家的意見。
- 蔣委員萬安
有沒有立即照商總這樣的說法來修法的必要?
- 許部長銘春
目前沒有。
- 蔣委員萬安
對嘛!沒有!要大膽說出來,為什麼講「尊重」、「尊重」,你是勞動部部長,不是經濟部部長。
- 許部長銘春
我是說每個人都有提案權,就好比委員你也有提案權,每個提案我們都尊重,但是我必須說明為什麼我認為這件事情要審慎的原因,因為這牽涉到很多公用事業,包括醫院病人的權益,包括如果停電停水,這些公用事業也一體停工、停班的話,會影響整個民生需求。
- 蔣委員萬安
部長,因為颱風放假而停班停課,每年平均只有2.4天,這都是可以預期的,對雇主的成本來說是可以控制的。但是你知道近4年來因為颱風來襲,造成人員死亡的人數有多少?有二千多人!部長,爭取十年多,這是不分朝野的共識,我希望勞動部正視這個問題,提出草案版本,不要再用社會沒有共識當擋箭牌,抗拒立法。「一例一休」是如此諷刺,你們可以強行強渡關山,勞動部的態度不要這樣雙重標準,罔顧勞工權益。
- 許部長銘春
報告委員,每個議題我們都會很審慎的評估立法的必要性。我必須講的是,委員提到所謂天災假的部分,因為牽涉各行各業,牽涉層面真的很廣,我才會這麼審慎。
- 蔣委員萬安
好,最後我要問的是關於鬆綁7休1的問題。最近許多目的事業陸陸續續將鬆綁7休1的案子送到勞動部來,第三十六條放寬7休1的限制自3月1日上路以來,部長知道有多少行業已被納入嗎?
- 許部長銘春
我們有公告,具體數字我必須看一下。
- 蔣委員萬安
部長我告訴妳,有21個行業被納入鬆綁7休1中,3月1日上路至今不滿1年,已經有21項的行業全面打破7休1的規定,可以連續上班12天。部長,這就是你們所謂當時一例一休再修時的把關!沒有關係,妳說一切照程序,我就請教妳,妳知道你們現在公告指定的這21個行業有很多已經被監察院糾正嗎?
- 許部長銘春
我必須先說明,委員方才提及我們公告的行業部分,他們雖屬7休1的例外,但並非365天都適用,只有在特殊時間、特殊地點或性質、狀況較為特殊的才可以適用。
- 蔣委員萬安
我知道,這些你們都有公告,就是在特殊地點、時間,或性質、狀況特殊的部分,可是這就有21項嘛!
- 許部長銘春
是啊!
- 蔣委員萬安
沒有關係,監察院在7月4日已經提出糾正,妳知道嗎……
- 許部長銘春
報告委員,一個就是……
- 蔣委員萬安
因為時間有限,我直接跟部長說,妳有沒有看過監察院的糾正函?函中對於這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包括衛福部、交通部、文化部等等,現在已經送到勞動部或勞動部已經公告的部分,認為這些部會在進行第一道把關時必須召集勞資研商會議,存在這些研商會議給勞工與會代表準備的時間明顯不足;勞工產業代表性存有疑義;勞資雙方人數不對等,難以讓雙方充分表達意見;且在勞資雙方取得共識前,即認定有提報勞動部的必要性;加上會議紀錄並未載明各個與會團體的發言內容等問題,為此監察院在今年的7月4日已經提出糾正案,也就是說,這些部會、這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管是交通部、衛福部、經濟部或文化部等,他們自己所主管的各行各業所召開的第一道把關的勞資研商會議,形同具文!形同虛設!監察院已經為此提出糾正,勞動部今天對這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第一道把關的行為抱持如此草率的態度,致使如今一窩蜂全送到勞動部來,你們對於他們這樣的第一道把關作法,沒有任何的監督機制嗎?
- 許部長銘春
其實針對委員提及的糾正案,我們已要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務必落實執行,在第一道審查程序進行時,一定要邀集勞資雙方使其充分得以表達意見。我也必須跟委員報告我們把關的部分,我們在預告階段有發文給各個工會,讓他們能夠就相關議題表達意見;在勞動基準諮詢會召開時,我們也會針對相關的意見進行審查。我要跟委員說明的是,公告適用並不代表他就可以使用,基本上這還要經過勞資會議或工會的同意,所以這是層層的把關……
- 蔣委員萬安
就是勞資會議及工會嘛!所以部長你們有三道把關機制,可是第一道就已經形同虛設了!原本是期待各部會召開勞資會議,結果卻被監察院糾正,不管是出席代表的人數不夠……
- 許部長銘春
我們當初為何是這樣一層層的設計,也是因為怕說……
- 蔣委員萬安
所以現在第一層破功,就推給第三層……
- 許部長銘春
我想在第一層的部分,我們會要求他們一定要更嚴謹地……
- 蔣委員萬安
我知道勞動部有發文要求,可是他們就是不甩嘛!
- 許部長銘春
不會啦!我想各部會……
- 蔣委員萬安
那為什麼監察院要提出糾正?部長妳每次都說不會,那監察院的糾正函是什麼?是假新聞?
- 許部長銘春
不是說假新聞,我的意思是說……
- 蔣委員萬安
那監察院的糾正函是什麼?
- 許部長銘春
因為這項制度剛施行時,或許做得還不夠嚴謹……
- 蔣委員萬安
好,沒關係,不夠嚴謹……
- 許部長銘春
我想之後……
- 蔣委員萬安
好,那勞動部現今有何機制?
- 許部長銘春
我想之後各部會都會很重視這個問題。
- 蔣委員萬安
部長,最後……
- 主席
因為時間的關係,等一下是不是請勞動部提出書面報告,好嗎?
- 蔣委員萬安
本席並沒有要苛責勞動部,因為責任不完全在妳,而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沒有依法做好第一層把關機制的責任,所以我希望也期待勞動部,當這個案子提到勞動部時,勞動部在進行第二層把關的時候,當你們發現第一層把關的單位無法落實執行時,就應該訂出一套審查標準出來,要求這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遵循,訂明其中勞工代表的應有人數,同時必須具有代表性,會議紀錄也要詳載,這些都要一一訂明,如果他們如此草率,糊糊弄弄就將案子送給勞動部這個執行第二層把關機制的單位,一旦你們發現他們有上述那樣的會議瑕疵,妳就應該將案子撤回,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他們重新好好落實第一層把關機制,請問勞動部可以做到這件事嗎?就是訂一個標準出來。
- 許部長銘春
委員,有關落實執行第一階段把關的這件事,我們再研議看看,我們再跟各相關部會進行溝通,這件事一定要落實去做,主要是要讓勞資雙方都到場,能夠充分表達意見……
- 蔣委員萬安
沒錯,部長妳說得都很好,可是監察院糾正他們沒有做到。
- 許部長銘春
既然提出糾正,我想各部會應該也會設法改進。
- 主席
我想勞動部是不是強化各部會在程序上的標準……
- 蔣委員萬安
訂一個審查標準出來,讓他們有所依循,這何難之有?
- 主席
蔣委員,不好意思,你的質詢已經超過10分鐘……
- 許部長銘春
這部分我們來研議看看,好不好?
- 蔣委員萬安
我希望部長在研議之後,能儘快提出讓各部會能夠遵循的第一層把關的審議標準。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萬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