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監察院就年金改革聲請釋憲,認為其聲請與執行業務無關且未窮盡行政救濟,大法官大可不受理「這個跟他們執行業務沒有關係,也沒有窮盡行政救濟的方式,因此大法官大可不受理。」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17號已說得很清楚,退休金額並非永遠不能變動,年金改革並沒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包括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17號也說得很清楚,不是金額多少就永遠不能動,這並沒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發言紀錄
- 李委員俊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周部長,我們今天有黨職併公職、年改復審案等幾個議題要談。其實這件事在106年5月10日已經公布實施,名稱叫做「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現在追討的情況如何?合計人數有219人,溢領的總金額是2億1,932萬餘元,據我的瞭解,目前追回的金額是6,434萬元,那其他的呢?
-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 周部長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部分人員已經提起訴願……
- 李委員俊俋
所以卡住了。
- 周部長弘憲
對。
- 李委員俊俋
其實這包括好幾個部分,一部分是政務人員,其中包括關中、林豐正、焦仁和、連戰等,裡面還有多人是前考試委員,像洪文湘、蔡憲六等人,秘書長,考試院能不能幫忙索討一下?這都是國家的錢,況且法律已經公布了,他們為何還不返還?
- 主席
請考試院李秘書長說明。
- 李秘書長繼玄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政務人員的部分,他們正提出訴願,我們一定依法來處理……
- 李委員俊俋
有提出訴願的當然依照程序去做,沒有提請訴願的部分,也可以拜託院長催一催你們的前考試委員,考試委員身為文官的表率,自己卻溢領這種黨職併公職的錢,也不繳回,這已經公告超過1年了,未來的執行要怎麼辦?周部長,如果這些錢追不回來的話,你們準備怎麼處理?
- 周部長弘憲
我們會移送……
- 李委員俊俋
移送行政執行署?
- 周部長弘憲
對。
- 李委員俊俋
你們的動作要快,這件事已經公布1年,怎麼還會這樣?縱使有訴願,也應該都處理得差不多了吧?
- 周部長弘憲
是。
- 李委員俊俋
經過統計,17人中只有3個人還錢,其實民眾服務社的年資是所有黨職併公職的大宗,溢領金額也滿高的,超過上億元,截至目前為止,只有3個民眾服務社返還,有關這部分請部長在多加努力。
- 周部長弘憲
是。我們當然會依法處理。
- 李委員俊俋
轉型正義要落實,這個部分已經公告了,法律也通過了,所以這個部分一定要依照法來處理,當然在程序他們若有提起訴願也要趕快處理,其他的就全部移送行政執行署,立刻追回,這部分也麻煩秘書長協助一下,名單中既有考試院的前院長,也有多位考試委員,這實在難看,很難看,這些人自己身為公務員的表率,卻做出這種事!
郭主委,年金改革以後,有關年金的復審案是不是越來越多?
- 主席
請保訓會郭主任委員說明。
- 郭主任委員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是。
- 李委員俊俋
有這個狀況嘛!
- 郭主任委員芳煜
對。
- 李委員俊俋
其實公務人員只要認為自身的權益受害,就可以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來做,他們本來就有這樣的權利。他們的主張無非就是不能溯及既往或侵害財產權等等,其實大法官會議也針對這個部分解釋得很清楚,釋字第525、589、717號解釋文都有相關的解釋。據本席的瞭解,去年你們全年的復審案總數是393件,今年顯然不是如此,請問到目前為止的件數總計有多少件?
- 郭主任委員芳煜
這分兩個部分,非年改的件數大概跟去年差不多,年改的案件則是因為在銓敘部答辯後,每天大約有1,600件左右的案件會送到我們這裡,目前已經累計有46,000或47,000件了,等銓敘部把案件都送過來,預估整個總件數大概有90,600多件。
- 李委員俊俋
我們把程序弄清楚,公務員如果提出復審案,理論上銓敘部要先答辯,答辯後再送到保訓會,之後你們還是要一件件審查?
- 郭主任委員芳煜
是。
- 李委員俊俋
你剛才說現在已經有4萬多件,你們要怎麼審得完?
- 郭主任委員芳煜
我們等銓敘部大概在這個月底或下個月月初將案件全部送過來,在這等待的同時,我們動員所有的人力先做建檔、資料登打……
- 李委員俊俋
外界傳言因為現在已經申請大法官釋憲,所以這些案子都先放著,請問保訓會有沒有這樣的處理情形?
- 郭主任委員芳煜
沒有。
- 李委員俊俋
仍繼續維持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的方式進行?
- 郭主任委員芳煜
對已經送來的案子,在登打之後就送給承辦人,請專任委員先做實體的討論,看看有沒有需要進行意見陳述或言詞辯論,這些動作我們都持續進行中。
- 李委員俊俋
這裡的意見陳述或言詞辯論的比例高不高?
- 郭主任委員芳煜
不會很高,因為大概同質性很高……
- 李委員俊俋
因為大部分的理由都一樣……
- 郭主任委員芳煜
所以我們會尊重委員……
- 李委員俊俋
都是不得溯及既往、信賴保護原則……
- 郭主任委員芳煜
是,都是不得溯及既往、信賴保護、比例或平等原則等等,所以我們會尊重專任委員他們的判斷。
- 李委員俊俋
面對這麼的案件,其實問題回到銓敘部,你們針對這個部分有沒有解釋清楚說其實法律的修正就是如此?包括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17號也說得很清楚,不是金額多少就永遠不能動,這並沒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請問就這個部分,銓敘部有沒有跟公務人員說明?
- 周部長弘憲
我們都在答辯書中針對……
- 李委員俊俋
其實都有說明,除了答辯書之外,你們的網站及多次的對外發言,都有把這些解釋得非常清楚。
- 周部長弘憲
對。
- 李委員俊俋
但這屬於公務人員的權益,這就要透過保訓會來審理,所以保訓會工作多了許多,現在銓敘部已經答辯完了。郭主委,你們現在的人力足以應付這些工作嗎?
- 郭主任委員芳煜
目前我們增加了16名人力,但是還是不太夠,最後大概需要25名人力,大約會一直忙到明年的2月左右,之後還有一些後續的事情必須加以清理,所以預計會忙到明年的5、6月。
- 李委員俊俋
看來這是必經的歷程。
- 郭主任委員芳煜
是,一定要。
- 李委員俊俋
大家辛苦一點,畢竟公務人員的權利還是要加以保障。我剛剛講的是,銓敘部解釋這個部分其實解釋得很清楚,保訓會也依照這個處理得非常清楚,現在有不一樣的局外人說他要參一腳,就是監察院,監察院現在到處講要聲請釋憲。請教秘書長,公務員年改是考試院跟行政院會銜嗎?
- 李秘書長繼玄
是。
- 李委員俊俋
條文沒有,而是考試院的院版送到立法院,立法院有不同的意見,所以我們改過。在公務員年金改革有扮演角色的就是考試院跟立法院。監察院說他要參一腳、玩一下,所以要提出年改的釋憲案。這個跟他們執行業務沒有關係,也沒有窮盡行政救濟的方式,因此大法官大可不受理。站在考試院的立場,對於監察院就年改聲請釋憲有什麼看法?
- 李秘書長繼玄
謝謝委員的關心。考試院是管考試院自己的立場,對於五院……
- 李委員俊俋
考試院應該講清楚嘛,表示這是你們的事情,跟他們有什麼關係?監察院不懂年金改革嘛,你們的事情跟他們有什麼關係,為什麼要吵?五院有五院的分際,有關年金改革就是考試院跟立法院有立場,行政院對行政的推動有他的一些想法,跟監察院一點關係都沒有。現在由監察院堂而皇之的提出聲請釋憲案,然後還影響公務員,說大法官會釋憲,所以大家統統不要動,不要處理訴願,也不要處理年金。還好我有特別問保訓會,保訓會並沒有受到影響。考試院要不要表示一下強硬的態度,說年金改革不干監察院的事,不要在那裡吵?沒關係啦,你不敢講的話我替你講,我講過好幾次了,大法官也跟他們講過很多次。現在變成政治操作。
考試院真正要關心的反而是另外一件事,我必須特別拜託秘書長。你們真正應該關心的是現在很多公務人員的工作非常辛苦,但是由於民意高漲,甚至有點民粹,產生在網路上公然霸凌的狀況,這個考試院有沒有研議?這個部分我們舉一個最具體的例子,就是大阪的處長,他因為網路霸凌而自殺身亡。對於網路霸凌,考試院未來要如何在網路上保障公務人員,你們有沒有針對這個部分討論過?
- 李秘書長繼玄
這部分我記得人總處在考試院院會的報告中有強調過,他們重視工作環境的安全、加強關懷,該處在這方面有著墨一點。
- 李委員俊俋
對啦,我要拜託秘書長,公務人員其實非常辛苦,年金改革當然對他們有所衝擊,但是考試院作為文官制度的主管機關,應該更主動的關心公務人員。對於網路霸凌,你們未來要如何保障公務人員不要受到網路不合理的霸凌?這個應該是考試院的基本態度,我也希望考試院研議一套措施,看這個部分要怎麼處理。行政院要負責的是怎麼處理假新聞、假訊息,考試院應該處理的重要事項是如何保障公務人員不要受到不合理的要求。我們應該保障公務人員,讓他們可以很順利的從事公務,這個才是真正的民主國家、尊重公務人員的國家,而不是一方面沒有辦法保障他們,另一方面又放任網路霸凌,對此考試院應該有所作為。今天是針對考試院的案子的大體討論,我拜託秘書長兩件事情,第一個,該追回來的趕快去追,特別是前考試院院長、前考試委員,很難看,法令都公布一年多了,連還都不還。第二個,去研議用什麼方法保障所有的公務人員不要在網路上莫名其妙被霸凌。這個至少是我們應該對公務人員做到的一點要求,麻煩秘書長,謝謝。
- 主席
謝謝李俊俋委員。請鍾孔炤委員暫代主席。
- 主席(鍾委員孔炤代)
請周委員春米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請問各位,對本條有無異議?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 李委員俊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原來的現行條文有外交部授權的驗證機關,目前看起來是沒有的,直接由相關主管單位去處理嗎?
- 主席
請考選部蔡部長說明。
- 蔡部長宗珍
主席、各位委員。這有兩個理由,第一,文件資料的驗證程序已經有一個統一的規定;第二,這些細部部分的各職業主管機關的認可要件及程序需什麼資料等,我們另外會有一個法規命令來做規範,就是在第四項的地方。
- 李委員俊俋
我的問題是原來外交認證的部分,你們不是取消,而是採取統一的方式,如果這裡沒有列文字的話,讓人會不會誤解就沒有呢?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俊俋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