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昭順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認為中選會已經沒有理由可以再次將大選與公投分開舉行「你們已經沒有理由可以再次的將大選與公投分開」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昭順

    主席,今天內政部部長沒來啊?

  2. 主席

    對,因為行政院院會有他的法案要報告。

  3. 黃委員昭順

    是哦!

  4. 主席

    次長很厲害。

  5. 黃委員昭順

    好。今天好像部會首長通通沒來。

  6. 主席

    一位辭職了,代理主委有來。

  7. 黃委員昭順

    那法務部有什麼人來?

  8. 主席

    主秘。

  9. 黃委員昭順

    連次長都沒來?

  10. 主席

    因為他們兩位次長今天也都開會。

  11. 黃委員昭順

    是哦!

  12. 主席

    不過,他們的法案只有名稱而已,很簡單,所以我有准假,不好意思。

  13. 黃委員昭順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移民署署長被換掉,對不對?

  14. 主席

    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15. 陳次長宗彥

    主席、各位委員。是。

  16. 黃委員昭順

    是因為周刊的報導還是你們有去了解?

  17. 陳次長宗彥

    我們在事前已掌握相關的資訊。

  18. 黃委員昭順

    你們掌握了什麼資訊?

  19. 陳次長宗彥

    周刊上報導的楊署長的狀況,我們在事前也有一些掌握。

  20. 黃委員昭順

    那是事前就有人提出檢舉,還是……

  21. 陳次長宗彥

    我們在相關資訊上有掌握。

  22. 黃委員昭順

    是移民署的員工提出……

  23. 陳次長宗彥

    我在此不方便向委員說明。

  24. 黃委員昭順

    你們大概多久以前就掌握這個狀況?

  25. 陳次長宗彥

    大概個把月前。

  26. 黃委員昭順

    個把月是多久?

  27. 陳次長宗彥

    差不多一個月以前。

  28. 黃委員昭順

    所以你們一個月以前掌握,但是如果周刊沒有報導,你們就不會處理?

  29. 陳次長宗彥

    也不是,就是因為有事前的掌握,所以昨天周刊報導出來之後,我們才會立即因應。

  30. 黃委員昭順

    如果沒有周刊報導,你們還會……

  31. 陳次長宗彥

    當然我們內部還是有內部的程序在進行,只是因為周刊報導出來,我們作立即的反應。

  32. 黃委員昭順

    換句話講,沒有周刊報導,你們可能就……

  33. 陳次長宗彥

    沒有,所以我剛剛跟委員說明我們有掌握……

  34. 黃委員昭順

    他最嚴重的是哪一部分?

  35. 陳次長宗彥

    昨天我們會立即停職處分,就是希望能夠調查、釐清事情真相。

  36. 黃委員昭順

    那你們之前接到檢舉都沒有去調查、釐清?

  37. 陳次長宗彥

    當然有啊。

  38. 黃委員昭順

    有部分涉及未來在法院可能有意見的部分……

  39. 陳次長宗彥

    那部分必須要作詳細的調查。

  40. 黃委員昭順

    還沒有調查出來。

  41. 陳次長宗彥

    那個部分我們希望能作詳細的調查。

  42. 黃委員昭順

    所以還沒有處理?

  43. 陳次長宗彥

    還沒有釐清。

  44. 黃委員昭順

    所以未來你們還會作說明?

  45. 陳次長宗彥

    是。

  46. 黃委員昭順

    這是部長處理的還是你處理的?

  47. 陳次長宗彥

    我們有一起討論。

  48. 黃委員昭順

    是開會的嗎?

  49. 陳次長宗彥

    我們有一起討論。

  50. 黃委員昭順

    你們有一起討論?

  51. 陳次長宗彥

    對。

  52. 黃委員昭順

    好,那是多少人一起討論?

  53. 陳次長宗彥

    我們是跟幾位幕僚一起來討論的。

  54. 黃委員昭順

    那大概有幾位幕僚?

  55. 陳次長宗彥

    就是跟我們內部幾位幕僚一起來討論的。

  56. 黃委員昭順

    大概有幾位?

  57. 陳次長宗彥

    三、四位。

  58. 黃委員昭順

    好,本席就不追問這個名單了。本席第二個問題要請教的是中選會,次長請回座。有關立法委員選區的問題,因為內政委員會這一屆的召委剛好是管碧玲和黃昭順,所以你們這個案子在內政委員會怎麼排都排不上去的,因為你們要把高雄的立委名額減少一席,是不是這樣?對不對?

  59. 主席

    請中選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

  60.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是要把高雄的立委名額減少一席,而是依照選罷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中選會有建議的權責,所以我們必須要依照法律的規定來提出建議案。

  61. 黃委員昭順

    主委,你不要每次都把責任推掉,因內政委員會已經跟你們建議過很多次了,這有2種算法,所以本席想要知道的是,為什麼你到最後還是要選擇爭議最大的這個案子?

  62.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這在計算基準上有不同的公式,第一種……

  63. 黃委員昭順

    這有2種公式,理論上,計算出來應該是另外一個案子比較優,而且政治盤算比較少、糾紛也比較少,其實這個案子大概所有的委員都曾經在這裡跟你們提過,但你們是因為賴清德的命令、還是有其他原因?因為所有的委員都知道……

  64.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沒有任何政治壓力。

  65. 黃委員昭順

    這件事情所有的委員都知道,大家都把這個案子叫做賴清德的案子,所以這是賴院長指揮你們這麼做的,還是因為什麼原因,所以你才會送出這樣的案子?

  66.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是超越黨派、用合議的方式來行使職權的,這件事情最主要是要考量憲法以及對弱勢者的保障。

  67. 黃委員昭順

    主委,你不要又迴避問題,因為你們每次都講「票票等值」,但本席昨天跟莊瑞雄委員算了一下,如果把屏東也計算一下,那屏東只剩幾席?

  68.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假設是按照我們的建議方案,屏東會減少1席。

  69. 黃委員昭順

    那每個選區大概要有多少人才能夠產生1席?

  70.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變成是四十幾萬人才有1席。

  71. 黃委員昭順

    對啊!這也沒有票票等值啊!對不對?我們高雄更慘,管媽現在坐在主席臺上,他更是被大卸3塊。大家都知道另外一個案子的爭議比這個案子少,好,沒關係!這個案子我們2個現在都不排,那接下來呢?

  72.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依照法律的規定,中選會必須要在5月31日前將建議方案提出來交由立法院來審議,立法院則是應該要在年底前完成同意,如果屆時立法院沒能完成同意,那這個案子就會交由兩院的院長來進行協商。

  73. 黃委員昭順

    好,昨天有委員提到,我們是不是應該要訂日出條款或日落條款,但本席在這裡要主張,其實像這樣的案子並不是日出條款或日落條款就可以處理的,應該要回歸由修憲來做處理,你同意本席這個講法嗎?

  74.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委員的想法或各界的聲音,我們都尊重。

  75. 黃委員昭順

    你尊重?好,所以現在等於是立法院這麼多年來、所有委員提出來的問題,中選會都視而不見,不僅如此,包括這次大選也是如此。本席再請教,最近大家都說要修公投法,那你是準備要怎麼修?

  76.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有針對公投法的修正提出7項建議,這7項建議包括:適當的調整合理的準備期限,還有就是「應」是不是應該要改成「得」來增加彈性的選擇,除此之外,公投……

  77. 黃委員昭順

    現在外界有人主張大選應該要跟公投分開,你們同意這樣的作法嗎?

  78.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希望能夠調整合理的準備期限,我們也希望能夠增加彈性,如果可以把「應」改成「得」的話,那我們在選擇裁量上就比較有空間。

  79. 黃委員昭順

    換句話說,如果按照你們的修法,那未來公投極有可能會跟大選分開投票?

  80.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合在一起或分開都有可能。

  81. 黃委員昭順

    本席要請教你,當然,技術上這個要合在一起投或分開投都可以,但如果是分開投票的話,每增加一項投票就要增加多少費用?

  82.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跟委員報告,以今年有10案來說,其實合併選跟分開選只要案件數可以達到一定的數量,所差其實是非常有限的。

  83. 黃委員昭順

    你不要告訴本席非常有限,你只要告訴本席,每舉辦一次公投就需要多少費用?每舉辦一次大選又需要多少費用?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你們現在是準備總統和立委也要分開選舉嗎?

  84.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跟委員報告,前兩次都是立委跟總統合併選舉,社會期待的方向也是這個,所以我們會把這些因素都納入考量,至於總統和立委的選舉是不是要合併舉行?理論上是越早決定越好。

  85. 黃委員昭順

    對,那以你們所做的民調來看,外界是希望合併選、還是分開選?

  86.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沒有做民調。

  87. 黃委員昭順

    你們應該要做民調,包括前兩次……

  88.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過去我們是有做民調的。

  89. 黃委員昭順

    因為前兩次都有做民調,所以前兩次都是合併選舉。為什麼本席要在這裡一直問這個問題?其實整個選舉,包括公投要怎麼投?要不要跟大選合併在一起、跟我們要不要分開投票,根本就是兩件事情,你們可以去看美國是怎麼舉行公投的,包括院長也說這個問題要請國科會用科技的方法來解決,所以如果是合併選舉的話,那我們就可以用科技的方法來解決嗎?

  90.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有關電子投票這個部分,我們過去已經有一些研究成果了,所以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與進行。

  91. 黃委員昭順

    所以明年,也就是下一次投票你們可能就會這樣做嗎?

  92.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這個涉及到法源,以電子投票來講,它需要考慮的有社會信任度、所需的經費、技術與治安等等,所以這些問題我們都會一併納進來考量。

  93. 黃委員昭順

    你們大概什麼時候可以評估出來,包括費用等等,因為立委和總統的大選馬上就要開始了。主委,你不用看處長,你看本席就可以了,如果你有話要說,那就請你上臺來。這是很清楚的一件事,所以你們沒有理由,包括這次臺北市的選舉,我們都很訝異,現在都已經是什麼時代了,居然還可以丟九十幾張選票進去,如果你說是選務的過失,那真是不可原諒。本席要告訴主委,你們已經沒有理由可以再次的將大選與公投分開,未來在不在籍投票或用電子來投票這方面,你們可以去看美國是怎麼舉辦公投的,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問題,而且這次選舉前,我們還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你們要模擬,包括票櫃要怎麼放、地點要怎麼選擇等等,當時你們還信誓旦旦的說沒有問題,但現在問題卻發生了,所以本席要具體的建議你們,請你們不要在規劃的過程中又把政黨因素給放了進去,其實當年我們會修改公投法就是希望人民可以藉由每次的大選來表達心聲。

  94. 因為本席的時間不夠了,最後本席要請教法務部,上次因為賴清德條款,所以我們就將議長和副議長的選舉改為記名投票,換句話說,這次議長和副議長的選舉,每位議員的投票行為都應該是無所遁行的,對不對?

  95. 主席

    請法務部劉主任秘書說明。

  96. 劉主任秘書成焜

    主席、各位委員。是。

  97. 黃委員昭順

    其實本席當時是反對這個修法的,因為過去投票有人折紙、有人亮票,什麼樣的行為都有,所以當時本席就提醒過你們,萬一真有賄選的話,這樣可能會保障賄選的行為,所以當時我們是非常反對這個修法的。本席現在想要請問主秘,因為剛才有委員說,那你們就派人去那邊錄影,但這個錄影現在還有實質的意義嗎?如果按照現在的投票行為,假設今天是我黃昭順要投議長票,那選票上就會有我的名字,所以我投給誰你們都會知道,那還需要錄影嗎?這個每個議員都一樣,對不對?

  98. 劉主任秘書成焜

    對,這要看檢察官是要如何蒐證。如果有犯罪的嫌疑,檢察官要如何蒐證,這就要看個案來決定。

  99. 黃委員昭順

    主秘,其實每個議員在議會投票那天的行為都是無所遁形的,例如我要投票給管媽,那我的選票上就會記名我是投給管媽的,所以我現在還有任何可迴避的空間嗎?沒有,所以本席現在要告訴你的是,雖然大法官會議說這是合法的,當初我們也有說這會防礙投票,因為投票應該是秘密行為才對,但是在人數上我們輸了,所以我們沒有辦法,但現在我們發覺這是有問題的,所以本席在這裡要請問法務部,如果這次的投票,包括現在很多的選舉案子等等,如果記名投票真的有問題,那你們要不要把法案再提出來修正一次?

  100. 劉主任秘書成焜

    我們會把偵辦的結果提供主管……

  101. 黃委員昭順

    這個利弊得失已經非常清楚了,本席當時也是站在這裡跟大家說:這樣是保障那些非法的人。本來我投票時可以把票折起來,我投誰沒有人知道,因為這是秘密投票,但萬一真的有買票的行為,那記名投票不就等於是在保障那些違法的候選人,所以本席要回歸上次的主張,本席認為這個法必須要再修正回來,以上,謝謝。

  102. 劉主任秘書成焜

    謝謝。

  103. 主席

    黃委員,你說所有的委員都知道這次選區劃分是因為賴清德委員的案子,本席要聲明我不同意,因為我們都不是這樣看的,好不好?

  104. 黃委員昭順

    沒關係,你聲明不同意。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昭順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