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要求中選會與內政部、各縣市地方政府的民政單位為求公平一致,確立與公民連署相關的勾稽機制及標準,以確認是否死亡、遷移戶籍等公民資料「所以未來跟公民連署相關的勾稽作業,希望中選會跟內政部、各縣市地方政府的民政單位能夠確立一個勾稽機制,以確認公民的相關資料,譬如是否死亡、遷移戶籍等等,要有一個標準」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主張要求中選會研商未來公投法修法,不能將公投案與選舉脫勾。「那我可不可以建議,改為「要求中選會研商未來『公投法』修法,不能將公投案與選舉脫勾」,加上「研商」?」發言紀錄
- 劉委員世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重點當然是放在中選會的預算審查,有關公投要不要綁總統、立委選舉,大家討論很多,最終還是要修法,但是我發現中選會的委員好像都沒有很認真在處理這個事情。中選會主委現在已經辭職,請問今天列席的有幾位中選會委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兼任委員有幾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這9位是由行政院提名,立法院通過,請問,兼任委員在每次中選會會議,是不是有很多請假的現象?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是嗎?請假的比例比較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我們來看一下,有一位續任委員叫張淑中,一年24次會議,他只來10次,你覺得這樣算請假比較少嗎?再來是新任委員許惠峰,24次應該出席的會議,缺席了7次,這些都是所謂德高望重的人選,也都在學校擔任教職,具法律專長,還有人是院長級的,結果我們發現在這些重要會議中,包括這次很多具爭議性的公投案、還有我提案的電視台是否違反選罷法案、廢除電業法案、立法院函轉下一代幸福盟等等,許惠峰、張淑中兩人都請假,請問人事室,這些兼任委員是出席時才領取出席費?還是每個月都有兼任委員的費用?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出席費是多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我看這位張淑中的學經歷還滿高的,是稻江管理學院校長;許惠峰委員是文化法律系教授,他們過去一個缺席10次,一個缺席7次,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給的兼任委員費用是多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我就問你是多少錢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如果3次會都有來,一個月就是8,000元,是不是?那如果中選會這個月都沒有開會,兼任委員的兼任費用是不是照領?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所以每個月都有開會,只要他來過2次,就可以領8,000元兼任費用,是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那這些缺席的人,等於是沒有給他出席費用?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好,那我就回頭請教陳代理主任委員,這些兼職的人沒有出席,他們請假有請假的理由嗎?上課?考試?出國?大概差不多就是這幾個理由而已,是不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當然都尊重啊!但是委員總共也才10人而已,缺席的次數那麼多,就像我剛才講的,不管是公投案或選舉案的討論,在缺席情形那麼高的狀況下,像公投投票結果11月30日開會,就有4個人缺席,總共只有10人,有4人缺席,幾乎是剛好過半數,這麼重大的選委會議案,以我們立法院開會來講,通常是要三分之二的委員出席,結果你們不到三分之二,還是通過了啊!中選會的會議像是雞肋,想來才來,不想來就不來,這樣好嗎?你們有沒有去問過他們是什麼原因不來?我們是都尊重啊!但尊重的結果,是他們並不尊重他們自己擔任中選會委員的職責嘛!這樣不是愧對我們的選民嘛!公投這麼重要,大選這麼重要,不管是選地方民代或中央民代,甚至是縣市長,結果都不出席,這不是很奇怪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所以他可來可不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還是我們誘因不夠,一個月8,000元太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這樣好嗎?現在大概從頭到尾就只有你一個人在處理所有事情,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對啊!除了常任的事務官之外,很多跟政務官有關的事,都是你一個人在處理,我覺得這樣的決策機制是不好的,到目前為止,我看所有朝野立委都不認為這次的選舉,大家對於公民投票的事務是感到滿意的,不管是電子投票或選務結果,到目前為止,你們也還沒有找到一個方案出來,這些委員就是要擔任比較重要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方案,而不是只提個書面意見,或常常缺席。希望你回去可以轉達我們的意見給這些委員,要嘛就不要幹,一個月8,000元,人人罵,而你們只是出頭讓人家罵而已,至於那些沒有出席開會而躲在自己研究室裡的人,大家都聽不到他們的聲音,也不知道他們的想法是怎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我覺得還是必須提出一個比較好的檢討,請把我們的意見轉達給他們,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剛剛代理主委也已提到,關於歲出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採納吳琪銘委員所提的凍結10%?我看很多提案大概都是在強調才結束不久的11月24日的投票,包括投票、開票及整個選務部分,大家在好幾次會議當中,包括今天委員的質詢也一樣……差不多接近尾聲了,所以我建議全案是不是凍結10%就可以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就是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以吳琪銘委員的為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召委,我是這樣認為,陳英鈐主委已經離開,當然凍結我沒有意見,但陳朝建副主委在這一、兩個月來,包括做檢討報告、提出修正法案,他其實也算認真,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現在你們要凍結,意思就是他連特別費都不能用。要不然就不要凍結那麼多,一半就好,保留送協商,好不好?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不是,我的意義思是,凍結一半還是全部……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不減列,就全部……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就只有特別費而已,是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同樣在第2目的部分我也想要表達一下,我覺得要先減列300萬元,凍結得比較少,沒有黃昭順召委凍結得那麼多。我的理由比較簡單,現在中選會所要執行的業務,除了今年有所謂人謀不臧的問題,包括很多政策性的決定或者事務性的處理都讓大家不滿意以外,其實比較重要的是,接著下來可能在明年春天時就總統、立委及公民投票的所有選務工作都已經要進行,如果你們現在全部加以凍結,那他們什麼事都不能做,到後來所有中選會的工作人員就只是領薪水、每天來打卡就好了。我認為要凍結得有意義,所以是不是可以減列得很少,減列300萬元,凍結的比例我們再來商量?譬如有的提案是凍結六分之一。我不相信到了下個年度立法院還有時間針對這部分開會、再回來處理!同時我也要特別提到,我之所以提案減列300萬元,是因為他們在處理事務性工作的時候並沒有訂出一個SOP,讓新任或續任的現場選務工作人員了解所有的來龍去脈,而是主任監察員怎麼說大家就怎麼做,結果這個投開票所跟隔壁的完全不一樣,而在同樣的一間教室裡面有人說手機可以帶進去、關靜音就好,但另外一個是說一定要放外面,光是在門口就吵得要死,造成很多亂象。所以我主張不能只有凍結,還是要減列,但這是懲罰性的減列,而不是讓他們的業務無法繼續推展下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第23案是我跟張宏陸委員、林淑芬委員的提案,就國外旅費或者邀請的部分我是採取凍結的方式。我要跟鄭委員講一下,有關參加亞洲選舉官署協會會員大會、亞洲選舉官署協會執行委員會議,或者世界選舉機關協會會員大會等,這些是臺灣唯一能夠用全名參加的國際組織,如果刪減掉的話,會減少我們參加世界上這些少有的國際組織之活動。包括出國以及邀請他們到國內來的部分,把我們的缺點暴露出來讓這些民主國家知道,也能夠給我們一些參考,我覺得沒什麼不可以,而不是因為這次選得不好而不能出國去參加活動。我建議可以減少,但是不能沒有,如果減少參加這些活動的話,會讓這些世界組織覺得我們就是不想參加,變成是自我封閉,所以我覺得不要刪減,可以凍結,至於減少出國考察的部分,不要去考察啦!但正式的會議一定要參加,不管是在國內或國外,如果是朝這樣的方向,也許大家會比較同意。但如果你們覺得出國考察的費用只是招待官員出去,我同意可以刪掉,但參加亞洲或世界會議的話,不管是執委會或會員大會,我覺得還是要保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如果爭取到那個會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他們爭取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第2目。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減列的部分讓他們自行調整,因為我覺得這些國際組織……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能夠爭取到臺灣來辦理,這是很重要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讓他們自己調整,好不好?如果爭取到的話,還是要讓他們來臺灣參加啊!這些國際組織幾乎都以歐美國家為主,不要特別指定把這個部分刪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什麼叫做「地方現在連水電都不夠」?有這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你現在應該是在講南部,在北部28度就難達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第35案是你的提案、第34案是我的提案,召委先說好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其實都可以……有的主任監察員自己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公報裡面都有寫。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主任監察員自己……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凍結。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召委,我本來也是想要減列,剛剛你所提的意見我都完全贊成。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我是覺得,像吳琪銘委員是凍結10%,但對於要增加的部分,這些都要再訓練,包括處理公民投票,自連署以至投票、開票的階段都需要加以訓練,至少不要讓人家覺得是一國多制,處於很混亂的狀況,所以必須以凍結10%的原則為主、從這個角度出發,等一下吳委員會發言,我覺得這個相當重要。至於剛剛黃委員所提縣市在查核公民連署的部分,我所瞭解的是,有的縣市沒有查、拿進來以後就弄出去了,而有的縣市是查得很仔細。但為求公平一致,因為公投案不一定是針對某些政黨,對很多公民團體來講也需要一個公平的程序,所以未來跟公民連署相關的勾稽作業,希望中選會跟內政部、各縣市地方政府的民政單位能夠確立一個勾稽機制,以確認公民的相關資料,譬如是否死亡、遷移戶籍等等,要有一個標準,當成是我們凍結預算而提出的基本要求,好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他有跟我講會議紀錄要到下次開會時徵求同意,須等紀錄確認,沒有關係,他們修正的文字我都同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剛剛的第42案是怎麼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不是,沒有講「應」跟「得」,我的意思是,針對「要求中選會未來『公投法』修法」,可不可以把「要求」改成「建請」,或者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那我可不可以建議,改為「要求中選會研商未來『公投法』修法,不能將公投案與選舉脫勾」,加上「研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畢竟我們要尊重他們是獨立機關。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我知道,我們有不同的政治主張,但我的意思是加上「研商」,好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我同意。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可否先問再請他們說明?我的是第6案跟第10案,分別是墾丁國家公園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的部分,這也是很多去過墾丁以及陽明山的人建議的,基本上就是違建、占用土地的處理情形,我們也知道原來在墾丁國家公園或是陽明山國家公園有老住戶,內政部還沒有宣告他們成為國家公園的時候,他本來就有取得他們居住的權益,但是現在的處理情形好像沒有……,該合法的要讓人家合法,結果我們很慢,沒有讓他們合法化,我接到的投訴是這樣子,不該合法的,應該去取締或是處理占用的並沒有積極處理,表示我們可能行政效能不彰,所以可否把我講的有關墾丁跟陽明山的部分一併報告?同時我也想請教署長,有關高雄壽山自然國家公園籌備處,籌備了3、4年還沒有定案,可否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部長,我補充一下,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不能處理流浪狗,現在是由高雄市的動保處在幫忙處理,如果籌備處成為正式機關以後,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就可以處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儘量快一點。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年底……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不該拆的也給它拆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那邊也沒有都市計畫或什麼計畫,怎麼會突然就出現違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我剛才強調的是國家公園還沒有宣布之前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對,我知道,這個要拆我沒意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凍結5%,不要刪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你剛才不是講二十分之一嗎?二十分之一就是5%。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不要啦!他們的人力真的很拮据,外面有很多環保團體在幫他們,而且這大部分都是人事經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國家公園包括很多地方,從臺灣頭到臺灣尾。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所以現在沒有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刪100萬元就好了,意思意思,然後凍結5%。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有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國家公園的預算要凍,但是凍多少由他們自己決定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不要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我們也都沒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營建署的一起,好嗎?後面還有幾個案子而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劉委員世芳
對呀!後面還有,從第18案開始,我們也有其他委員在這裡等很久了。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劉世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