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醫院評鑑應將住院醫師的工時上網公告「第三個,醫院評鑑應將住院醫師的工時上網公告。」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已經公告明年9月1日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是正確的方向,終於跨出一步「目前我認為已經公告明年9月1日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我覺得這是正確的方向,終於跨出一步。」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就主治醫師的契約規範跟工時,比照住院醫師擬出約聘僱契約範本「另外,主治醫師的部分,契約規範的工時可否擬出一個契約範本,比照住院醫師?」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質疑衛福部只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違反立法院將全體受僱醫師納入的決議,且總統政見跳票「你現在提不出期程,然後蔡英文總統的政見又跳票,當時立法院的決議也是要將全體受僱醫師納入,你們現在也違反決議。」

發言紀錄

  1. 蔣委員萬安

    第77案是我的案子,對不對?

  2. 主席

    第77案已經過了。

  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 蔣委員萬安

    併案凍結300萬元?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蔣委員萬安

    這部分是關於健全醫療衛生體系、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及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等業務,我還是想問一下,醫師納入勞基法這部分,衛福部現在已經確定定案了嗎?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蔣委員萬安

    對,你們10月30日有公告嘛!對不對?

  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 蔣委員萬安

    但住院醫師占整體醫師的比例不到一成,也就是你們只納入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包括公立醫院醫師全部排除在外。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蔣委員萬安

    不過當時立法院的決議是將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蔡英文總統2016年的競選政見中,醫療政策第八點也是將全部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為什麼現在溝通結果,你們只納入住院醫師?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蔣委員萬安

    對,那為什麼當時的競選政策說是全體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現在整個政策跳票,是不是?

  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 蔣委員萬安

    那何時全體受僱醫師可以納入勞基法?

  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 蔣委員萬安

    用專章跟全體納入勞基法是不一樣的……

  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 蔣委員萬安

    你現在提不出期程,然後蔡英文總統的政見又跳票,當時立法院的決議也是要將全體受僱醫師納入,你們現在也違反決議。我提案是希望你們能夠提出完整的規劃,我知道會有現實上面的困難,沒有問題,目前我認為已經公告明年9月1日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我覺得這是正確的方向,終於跨出一步。另外,主治醫師的部分,契約規範的工時可否擬出一個契約範本,比照住院醫師?因為現在包括他們的調動規則、退休金相關的規範,還有離職違約金等等,這些他們其實非常重視,但完全沒有任何規範。

  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 蔣委員萬安

    什麼時候你們會召開研商會議,就主治醫師契約規範跟工時……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蔣委員萬安

    要這麼久?明年上半年?

  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 蔣委員萬安

    好,沒關係。明年上半年會完成,會訂定一個主治醫師約聘僱契約的契約範本,就這幾項能夠讓他們有所遵從?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蔣委員萬安

    沒有問題。但是我希望除了專家學者之外,包括醫療院所、企業工會、職業工會等等的代表都應該讓他們參與。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蔣委員萬安

    第三個,醫院評鑑應將住院醫師的工時上網公告。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蔣委員萬安

    但你們現在沒有,什麼時候可以做?因為這個談了很久,但一直沒有做到。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蔣委員萬安

    什麼時候可以上網公告?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蔣委員萬安

    我不是說去查的部分,我是說就他們填報的。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蔣委員萬安

    什麼時候上網公告?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蔣委員萬安

    月底開始?這個月底?

  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 蔣委員萬安

    好。

  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 蔣委員萬安

    所以未來都要上網公告喔!今天你的承諾都有錄音、錄影喔!司長,要做到。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主席

    謝謝蔣萬安委員對於第77案的要求。部長也在場,司長的解釋其實本席也無法接受,因為一開始政黨協商的時候,還原歷史,剛剛蔣委員也提到,是你們執政黨把整個期程變成是2019年耶!當初國民黨要求的是2018年的9月就要開始實施,黨團協商的時候,甚至時代力量要求的是2016年馬上實施耶!我們採取折衷的立場,主張2018年實施,然後執政黨要求2019年,已經是最晚實施的期程,要到2019年才能夠兌現蔡英文總統的政見。結果呢?給你們最長的時間,醫事司不但沒有辦法如期完成整個規劃,還把原來全體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的協商精神扭曲成只有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上次我們在質詢時也一再要求,這樣其實就是政策跳票耶!是不是應該先道歉?部長,你要不要上來解釋一下?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主席

    你們的期程是什麼時候?也是一樣明年9月前會完成嗎?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主席

    再請部長說明。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主席

    部長,照你的講法,你說人力可以補得上來,問題是根據你們培養醫事人力的規範,醫學系每年招生總數從民國88年的1,300名一直凍結到現在,完全都沒有在做規劃,將來人力怎麼可能會加強?你們不是在講假的嗎?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主席

    你們的人力規劃從民國88年到現在都是1,300名,有增加嗎?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主席

    政黨沒有這樣子的共識吧?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主席

    部長,你不能用過去政黨的共識來講,因為現在醫師納入勞基法有這樣的人力缺口,這是蔡英文在執政的時候發生的事情,所以我們希望你如果要這樣講,至少就必須有一些努力,對不對?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主席

    醫事人力的規劃是不是應該也要處理?沒有處理的話,永遠就不會有醫師納入勞基法。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主席

    在WHA的會議裡面,世界醫師協會也都有給你一些建議,不是嗎?那是我們一起去日內瓦參加的會議啊!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主席

    我們現在是在審預算,所以對於現在該列進去的研究項目、國衛院該協助衛福部做人力規劃的部分,你們有沒有落實、有沒有要求,必須展現你的執行力及誠意,否則我們今天在審預算時所談的問題還是一樣在明年度的預算裡面沒有呈現、沒有計畫,一切還是空談嘛!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主席

    好,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寫入一個主決議裡面,好不好?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主席

    可以,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主席

    謝謝邱委員。我們希望這個部分請衛福部陳部長考慮在什麼地方可以寫進去。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主席

    是啊!你講的。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主席

    對,請醫事司協助把這個部分寫入主決議。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蔣委員萬安

    司長,我剛才提的另外兩點,也寫一個主決議,一個是住院醫師工時上網公告,另一個是就主治醫師約聘契約規範召開研商會議,在上半年度要完成,月底要進行工時公告,將這些寫一個主決議。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蔣委員萬安

    對,之後當然都要上網公告。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蔣委員萬安

    當然我知道評鑑資料上網都有,只是現在工時沒有公告。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主席

    這個部分就請司長再看看哪一個主決議可以再加。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主席

    好,再寫一個主決議,我們連署,謝謝。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呂委員孫綾

    第79、80案是本席的案子,我要講一下,關於現在臺北次醫療區劃設的範圍包含淡水、三芝、石門、北投、士林區,我們淡水地區是目前新北市29區中人口增加非常快速且排名第一的區域,所以在醫療需求方面也是增加的,我們的交通建設方面也趨於健全完備,所以可見未來人口也會陸續成長。因為交通動線的關係,也會影響到我們周邊居民生活圈與就醫的動線,為了讓民眾享有公平、便利的醫療資源,我認為應該要就交通動線的改變與人口變遷的狀況,重新檢討我們淡水、三芝、石門的醫療需求,也希望民眾的就醫權益能夠得到確保。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主席

    呂委員,這是你的提案嗎?

  89. 呂委員孫綾

    第79、80案是本席的提案。

  90. 主席

    這是黃秀芳委員的提案。

  91. 呂委員孫綾

    我有連署。

  92. 主席

    我知道你有連署,可是你剛才講的跟提案上面寫的完全不一樣。

  93. 呂委員孫綾

    第79、80案是我的……

  94. 主席

    我知道,可是你在案由完全沒有提到這個東西,你現在講的跟案由不一樣。

  95. 呂委員孫綾

    這是補充說明的部分,我要求醫事司可以做這樣的改善。

  96. 主席

    請醫事司石司長說明。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主席

    沒有問題。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呂委員孫綾

    對。

  101. 主席

    凍結多少?

  102. 呂委員孫綾

    各凍結300萬元。

  103. 主席

    那就要請醫事司把你剛才的要求寫入解凍的條件,要寫在第79案還是第80案?要分別列出來嗎?就寫在第79案,好不好?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呂委員孫綾

    主席,我們已經講好各凍結300萬元。

  106. 主席

    我知道……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呂委員孫綾

    好。

  109. 主席

    是跟00萬元。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主席

    同一個案子,只是請醫事司把你們同意解凍的條件寫進來。

  112. 呂委員孫綾

    凍結的部分我沒有意見,我剛才的要求就是拜託醫事司可以作改善。

  113. 主席

    好,謝謝。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第86案是因為之前有發生新竹的虐童案,但是針對都市原住民族家庭支持系統,在新竹市其實是一個都沒有。上次質詢過其實已經有提案說應該要在都會地區針對原住民的家庭支持系統有一些研議的措施,但是心口司之前跟我溝通,都沒有提出半個方案。我認為不要因為覺得難,就不提出任何一個方案,然後也不思考針對原住民族心理健康的問題,提出相關的配套措施,所以我在這裡提議凍結。

  116. 主席

    請行政單位說明。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主席

    所以你們要先保留嗎?高潞委員提議維持凍結十分之三。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我在上次事情發生之後質詢部長時就已經提出,應該針對在都市地區的原住民族家庭建構一個支持系統,從上次到現在已經事隔好幾個月,如果已經經過這麼多個月,司長都還認為那麼難,所以沒有辦法做,這樣要我怎麼接受?

  121. 主席

    那我們先保留,好不好?

  122.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

    好。

  123. 主席

    先保留,繼續溝通,謝謝。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主席

    好。再來是第157案。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主席

    好,第149案、第150案、第156案、第157案併案,刪減防疫業務費100萬元。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主席

    好,第158案撤案。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主席

    好,主決議已收到。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主席

    好,撤案。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主席

    好。第171案?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主席

    好。第172案?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主席

    邱委員,可以吧?委員簽名了嗎?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主席

    好。第173案?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主席

    第173案改主決議。第174案?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主席

    第174案改主決議。第175案?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主席

    第175案改主決議。第176案?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主席

    第176案保留。第177案?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主席

    好。第181案?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主席

    好。第183案?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主席

    好。第185案?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主席

    好。第186案?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主席

    第186案還沒有收到喔!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主席

    好,有。第187案?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主席

    好。第189案?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主席

    好。第190案?

  1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7. 主席

    好。第191案?

  1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9. 主席

    好。第192案?

  1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1. 主席

    好,第192案、第193案一起。第194案?

  1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3. 主席

    好。第196案?

  1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5. 蔣委員萬安

    關於這個案子,就此次營養補充品大廠亞培出的事情,我還是特別關注。基本上,這件事情從今年1月到8月的這8個月內,總共接獲六百多通客訴單,卻毫無反應,我認為這凸顯行政機關的反應非常遲緩,反而是媒體披露,你們才趕快積極去做,地方政府後來也才根據相關法規開罰10萬元而已。這麼嚴重的事情,8個月有六百多通客訴,為什麼這麼大的大廠可以完全忽視,不做任何通報?食安法規定得這麼清楚,最後也只開罰10萬元新臺幣,後來他們又就其他相關食品上架大剌剌的登報。前面發生的這些結塊、變質的事情,不知道食藥署有去查證相關原因及是否完全沒有任何安全之虞,才讓它重新上架?就這件事情,能否追究到底什麼原因?而且變質到底對人體是否有害,廠商有沒有進行實地相關報告,就這部分,署長是否可以做個說明?

  1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7. 蔣委員萬安

    署長,我可能要先釐清,你所謂「我們都有做」,到底是誰去做檢驗、去查?是食藥署嗎?還是透過AIT,然後AIT再透過美國FDA?這部分請先說明清楚。

  1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9. 蔣委員萬安

    所以查廠部分不是我們實際過去,是輾轉透過AIT,AIT再透過E-mail信件,請美國FDA去查廠嘛!現在報告出來沒有?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蔣委員萬安

    我跟你們食藥署要了相關E-mail的往返郵件,事實上,AIT回給你們的郵件是說這個調查報告還在做內部審核,還沒有最後確定公布,對不對?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蔣委員萬安

    所以這個書面報告目前是還沒有公開?

  1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5. 蔣委員萬安

    也就是我們還不確定書面報告最後的結論是什麼。但是根據E-mail的回覆,只有說初步並沒有發現重大事件。我關切的是AIT也許透過FDA告訴他們,實際查廠後初步了解是沒有重大違失,但我想的是,等看到他們的書面調查報告,有白紙黑字的結論,確定透過內部審查出來公告後,我們才能真的告訴國人這次事件的確不算屬於變質。

  186. 這整件事情從前面開始,有這麼多客訴,他們可以無視、不通報,最後我們只輕輕罰了10萬元,這必須檢討後續要如何改善。我的提案只凍結非常少的金額,我可以減少金額,只凍結十分之一,但我希望未來的解凍條件是第一時間得到美國FDA正式的調查報告,要給衛環委員會,甚至公開讓民眾知道,我們再解凍。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主席

    署長,這件事從這個會期到現在,蔣委員及本席都質詢過,你不要糊弄大家。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主席

    你們根本沒有派人到美國查廠,都是委託AIT請對方查,對方也沒有真正查,那你為什麼講查完了?

  1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2. 主席

    你有什麼證據?

  1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4. 蔣委員萬安

    我不知道有沒有查完,但是由E-mail得知,你們也只透過AIT,AIT則透過FDA,他們也很清楚的說這個調查報告還在內部review,是still under internal review,對不對?我不會質疑,但是希望等到相關單位確定看到書面報告,再下一個定論。

  195. 主席

    對呀!internal review都還沒有conclusion之前,你怎麼可以講已經沒有問題!你是看不懂英文嗎?而且你說他們已經負了什麼責任,既然有負什麼責任,為什麼還大剌剌的在報紙頭版刊登說有新的配方,一副都沒認錯的樣子,還在宣傳新的產品,這對消費者來說,情何以堪!食藥署做成這樣,我覺得是很不恰當的作法。under review就是還沒有conclusion,在這之前你為什麼告訴大家沒有問題了?這樣有保障到民眾食的安全嗎?這麼多免疫狀況可能有問題的人、癌症病人、營養不良的病人、重病病人在吃的東西,你們的態度就是這樣!坦白講,會吃這些東西的人,都是因為有需要才會去吃營養食品,否則他直接食補就好了,為何要花這麼多的錢去買這麼貴的營養品來吃?但在國外查廠都還沒有conclusion之前,你就說沒問題,就讓它過了!你不覺得有狀況嗎?

  1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7. 主席

    有報告嗎?

  1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9. 主席

    沒有報告啊!

  2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1. 主席

    為何會誤導民眾說全部都沒問題了呢?

  2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3. 主席

    就像蔣委員問到的問題一樣,有這麼多客訴案,結果你們有逐一要求進行檢驗嗎?

  2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5. 主席

    你們的SOP有改變嗎?你們真的有去檢討,SOP有改變嗎?如果還是這樣因循苟且……

  2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7. 主席

    這樣的情況還是會繼續發生……

  2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9. 主席

    你們有改變什麼樣的機制嗎?

  2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1. 主席

    到目前為止,食藥署有改變任何的機制嗎?

  2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3. 主席

    部長,你不要幫她解釋,署長說一下,面對這樣的狀況,妳有改變什麼樣的機制嗎?

  2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5. 主席

    何時這樣做的?

  2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7. 主席

    所以透過你們這樣的宣導以後,真的是透明公開,件數有增加嗎?妳給我們數字嘛!給我們數字啊!

  2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9. 主席

    妳的意思是說,業者在評估之後還是不會給妳看,到底客訴的件數有沒有增加?

  2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1. 主席

    所以原來的制度並沒有改變?

  2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3. 主席

    不管是嚴厲地講或不嚴厲地講,等於都沒有改變,你們必須要有一個double check的機制。本席詢問的是,你們的制度面有沒有改變?你說現在是變得比較嚴厲地講,請問何謂比較嚴厲地講?你們在規則或處罰的條件上有變得比較嚴厲嗎?如果沒有,所謂「嚴厲地講」是什麼意思?

  2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5. 主席

    這個「比較嚴厲地講」並不合乎邏輯,署長,妳還是沒有告訴我們妳到底改變了什麼樣的SOP,妳沒有改變嘛!所以這就是蔣委員關心的議題,也是消費者一直complain的部分,就是制度面沒有任何的改善。你們是不是應該寫一份檢討的報告?這項要求就放到主決議裡,你們就去寫出來。

  2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7. 主席

    好。

  228. 蔣委員萬安

    好。

  2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0. 主席

    沒有,我們現在要凍結十分之一,他們同意凍結十分之一……

  2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2. 主席

    可是署長不願意寫主決議!本席已經建議她,她還是不願意,她就是希望被凍結!吳委員,妳聽懂了嗎?

  2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4. 主席

    吳委員,妳聽懂了嗎?妳不需要幫她解釋嘛……

  235. 蔣委員萬安

    我同意。

  236. 主席

    我是善意地願意讓她寫主決議,可是她不願意,她不願意改嘛!食藥署不願意改!她寧願被凍結也不願意改!她不願意寫主決議!不是這樣子嗎?

  2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8. 主席

    剛剛主席已經建議她了,她還是這樣子講!

  2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0. 蔣委員萬安

    好,我願意減少。就改凍結十分之一就好,解凍條件就是希望食藥署能夠就此次亞培事件提出通盤的檢討報告,針對未來如何加強督促相關業者在接獲客訴時應即時通報,因為食安法確實有明文規定,當然也有相關罰則,我希望你們能就這個事件提出未來加強及改善的方式與措施。另外,日後當美國FDA的報告一旦正式公布之後,也希望能夠將報告給衛環委員會,甚至食藥署評估未來是否也上網公布。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萬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