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沒有落實公投結果,政府提出該草案是違反公投法、違反人民意願「這個法案的名稱並沒有落實公投的結果,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已經不具有其正當性,因為這次公投第14案並沒有通過,該案立論的基礎就是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已經被人民否決了,政府反其道而行,倒行逆施違反公投法、違反人民的意願」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已因公投第14案未通過而不具有正當性,已經被人民否決「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已經不具有其正當性,因為這次公投第14案並沒有通過,該案立論的基礎就是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已經被人民否決了」發言紀錄
- 孔委員文吉
(9時28分)主席、各位同仁。昨天行政院通過了同婚專法,即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要準備送到立法院來審查。這是亞洲第一部同婚專法,未來同志可以合法結婚、收養另一方血親子女、享有繼承權及財產權,且民法對於配偶、夫妻、結婚或婚姻的規定,同志都可以享有。大家都知道這是一部非常具有爭議性的法案,民進黨政府幾乎是投下一個氫彈級的震撼彈。昨天下一代幸福聯盟批評,這個草案就是同性婚姻法,何必遮遮掩掩呢?此一同婚專法草案完全牴觸去年下一代幸福聯盟所提出的公投主流民意,他們不排除上街抗議。
大家還記得去年11月24日的公投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其公投結果有765萬票同意,占69.5%;290萬票不同意,占26.4%,這是人民意志的展現,民進黨政府應該是要在民法要增列婚姻應該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怎麼會提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我們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當了三十多年的立委,也從來沒有看過像這樣的法案的名稱,所以全民對於婚姻定義的看法是直接的、明確的、清楚的,一票一票來表達我們全民對婚姻的看法,婚姻的定義就是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所以我們要透過這次把人民意志加以展現,這個法案的名稱並沒有落實公投的結果,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已經不具有其正當性,因為這次公投第14案並沒有通過,該案立論的基礎就是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已經被人民否決了,政府反其道而行,倒行逆施違反公投法、違反人民的意願,將來還是會被人民所唾棄,至於同性婚姻的權利,我們將來要如何保障?用何種法律的形式來保障?這仍待我們政府、社會各界與宗教界再好好溝通。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孔文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