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玉玲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桃園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要求國防部長努力爭取恢復退役上校子女教育補助費「部長要努力,爭取退役上校子女教育補助費予以恢復,好不好?」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軍人年改很多條文都有必要再修法「本席認為很多條文都有必要再修法」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政府對軍人退撫僅在戰時才有最終支付責任,不平勞保年金政府都有最終支付責任而軍人沒有「為什麼只有戰時才有最終支付責任呢?勞工的部分政府卻都有最終支付責任,我不平。」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以與公教標準一致為由限制軍人遺屬年金,主張軍和公教是分開處理、不應一起談「公教是55歲,也是要重度身心障礙,但軍和公教是分開處理的,你要一起談嗎?」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以滿10年婚姻關係作為遺屬年金請領資格是歧視、不應該這樣衡量,遺屬年金的設計就是要照顧遺族「所以我認為不應該用這樣來衡量,這樣對所有軍人是非常歧視的。」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修法後將無工作能力而請領遺屬年金的身心障礙標準限為重度以上,主張中度以上無工作能力者就應受照顧「在107年修法前我們強調要照顧遺族,無工作能力身心障礙中度以上就要照顧了,但是不曉得為什麼修法後要限制是重度以上?」

發言紀錄

  1. 呂委員玉玲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今天的業報,本席聽了很多,還是依常例報告,也都是我們大家關心的。本席在此要問部長,您認為軍人年改有沒有必要再修法?

  2. 主席

    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3. 嚴部長德發

    主席、各位委員。年改法條第五十條好像有相關規範。

  4. 呂委員玉玲

    有沒有必要再修法?

  5. 嚴部長德發

    我個人覺得……

  6. 呂委員玉玲

    去(107)年7月修改後上路至今已半年,難道國防部都沒有收到陳情嗎?

  7. 嚴部長德發

    都在處理。

  8. 呂委員玉玲

    本席收到的陳情不會少於國防部。

  9. 嚴部長德發

    對,我們都在處理。

  10. 呂委員玉玲

    我已全部轉知國防部,這些陳情在軍人年改討論時本席都告誡過國防部,你認為有沒有必要再修法?

  11. 嚴部長德發

    第五十九條有規定年金制度財務檢討機制……

  12. 呂委員玉玲

    總共有61條。

  13. 嚴部長德發

    第五十九條……

  14. 呂委員玉玲

    不止啦,有很多啦!

  15. 嚴部長德發

    裡面有一些規範。

  16. 呂委員玉玲

    怎麼會只有59條呢?本席認為從第一條開始就有問題。

  17. 在場人員

    總共有61條,在第五十九條有相關規定。

  18. 嚴部長德發

    有一些規範。

  19. 呂委員玉玲

    當然,是要滾動式檢討,但是部長能不能明確告訴我們有沒有必要再修法?資規司收到這麼多資料,難道沒有很多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夠公平正義的嗎?你在這裡都不能非常正確的回答本席嗎?本席認為很多條文都有必要再修法,但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先和你討論第三十七條有關遺屬年金及遺屬一次金請領資格的問題。在修法期間我們有討論到遺屬年金請領資格必須是遺屬年滿55歲,且有滿10年的婚姻關係。我有個例子要跟部長講,退役軍人45歲才結婚,當時太太是20歲,後來先生走了,但他們的婚姻關係超過30年,卻因為太太未滿55歲而不得請領,你認為這個規定公平嗎?合理嗎?

  20. 嚴部長德發

    這個問題當初在委員會及政黨協商時都有討論過。

  21. 呂委員玉玲

    是啊,但合理嗎?

  22. 嚴部長德發

    當時都有討論過。

  23. 呂委員玉玲

    應該修正嗎?我不曉得部長在閃躲什麼,都不敢回答。我們需要為軍人說話,這完全是歧視,當初討論時說要滿10年的婚姻關係才是真愛,是這樣子衡量的嗎?我相信在場每一個人都心有不服,沒有真愛為什麼要結婚?所以我認為不應該用這樣來衡量,這樣對所有軍人是非常歧視的。遺屬年金的設計就是要照顧遺族,結果為什麼反而不能讓遺族受到照顧?請部長要非常重視這個問題。

  24. 再來也是第三十七條的問題,第五項規定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之未再婚配偶、子女必須是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才可請領遺屬年金,在107年修法前我們強調要照顧遺族,無工作能力身心障礙中度以上就要照顧了,但是不曉得為什麼修法後要限制是重度以上?沒有工作能力、沒有生活能力就必須要被照顧,但是為什麼我們要這樣設計?

  25. 嚴部長德發

    在修法之前是中度身心障礙即可請領遺屬年金。

  26. 呂委員玉玲

    就是無工作能力,修法之前是身心障礙中度以上無工作能力者。本席接獲陳情就馬上把這位無工作能力者送去軍方醫院檢測,醫生證明其為中度身心障礙,但無工作能力,所以我不知道標準在哪裡,遺屬年金不就是為了要照顧他們嗎?

  27. 嚴部長德發

    修法前中度身心障礙者還是照樣可以領。

  28. 呂委員玉玲

    但是修法後就不能領啦!

  29. 嚴部長德發

    修法後主要是……

  30. 呂委員玉玲

    必須是重度。

  31. 嚴部長德發

    考量公教人員標準要一致。

  32. 呂委員玉玲

    公教是55歲,也是要重度身心障礙,但軍和公教是分開處理的,你要一起談嗎?部長,國防部長是三軍的大家長,你要這樣子談嗎?遺屬年金是用來照顧遺族的,我希望部長一定要非常重視,尤其這些討論在修法時都被民進黨的表決否定掉了,但我們收到這麼多同袍提出來的陳情,真是心有戚戚焉!希望部長一定要非常重視這個問題。本席參加了去年12月4日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關於退除給與修正規定的釋憲法庭,我和行政院年改小組的林萬億當場激辯,其中讓我覺得非常氣憤、非常不服氣的就是有關政府的最終支付責任,林萬億對大法官說政府的最終支付責任只有在戰時,所以軍人在非戰時就是非必要性嗎?部長,你聽到這樣服氣嗎?你同意嗎?

  33. 嚴部長德發

    這是12月4日釋憲時林政務委員的講法。

  34. 呂委員玉玲

    當場我和他激辯,他是這樣說的,你認為呢?

  35. 嚴部長德發

    他有他認知的依據。

  36. 呂委員玉玲

    你同意嗎?我問你的認知呢?

  37. 嚴部長德發

    我沒有意見,因為他有他的意見。

  38. 呂委員玉玲

    你沒有意見?

  39. 嚴部長德發

    那是他個人的說法。

  40. 呂委員玉玲

    所以你是認同?你沒有意見就是認同了。

  41. 嚴部長德發

    我也沒有說我認同,因為這個案子還在大法官審理中。

  42. 呂委員玉玲

    那你就不認同?部長,我必須跟你講一件事情,我們的軍人在平時訓練是備戰,在戰時才能夠精銳應戰所以你認為有沒有必要性?1月26日蘇貞昌院長表示政府對勞保年金有最終支付責任,各位同袍們,你聽聽,對於勞工的勞保,政府有最終支付責任,但是對軍人卻沒有最終支付責任,只在戰時才有,為什麼軍人的薪資、待遇會在所有職業類別當中被這種制度設定、限制?我聽到的時候多麼氣憤啊!我為大家抱不平,民進黨說是最挺國軍的,但最大的諷刺就是這句話。部長,你總該要替三軍說話吧!

  43. 嚴部長德發

    該條例全文是由基金調整繳費費率,或由政府撥款補助,整個條文是……

  44. 呂委員玉玲

    我在跟你說戰時和非戰時的問題,勞工也是提撥啊,難道現在三軍不是提撥制嗎?難道還是恩給制嗎?為什麼只有戰時才有最終支付責任呢?勞工的部分政府卻都有最終支付責任,我不平。

  45. 嚴部長德發

    1,000億元的補助是政府在做。

  46. 呂委員玉玲

    這是兩件事情,你不要混為一談。當初我們在3樓協商時部長都在場,你都有聽到啊!我請你要為三軍說話。接下來我還要問,也是每個會期我都會提到的,那就是退役上校的子女教育補助費,我在每個會期都有講,這是林全在106年7月拍板定案停止補助退役上校的子女教育補助費,部長在審議時有跟總統或行政院長報告嗎?子女的教育補助費是非常重要的。

  47. 嚴部長德發

    我們配合輔導會做協調工作。

  48. 呂委員玉玲

    你不要推給輔導會,你要有態度。

  49. 嚴部長德發

    這是他們的業管,我們當然是……

  50. 呂委員玉玲

    國防部長的態度非常重要。

  51. 嚴部長德發

    我們當然是協助希望上校能夠繼續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我們的態度是一致的。

  52. 呂委員玉玲

    那你做了什麼?你有說嗎?

  53. 嚴部長德發

    我們和輔導會協調。

  54. 呂委員玉玲

    之前前國防部長馮世寬、前退輔會主委李翔宙及現任退輔會主委邱國正統統都有向行政院、總統府報告,你有說嗎?

  55. 嚴部長德發

    我們有去做說明、做溝通。

  56. 呂委員玉玲

    你有說嗎?

  57. 嚴部長德發

    我有說。

  58. 呂委員玉玲

    你有說,那你要努力,這個怎麼沒有下文呢?

  59. 嚴部長德發

    因為這個主責是在輔導會,主責不在國防部。

  60. 呂委員玉玲

    不是主責在輔導會啊……

  61. 嚴部長德發

    是輔導會的業務。

  62. 呂委員玉玲

    那好,本席有修法,我請部長要重視,你要答應,在場的每一位三軍同袍都要聽到,部長要努力,爭取退役上校子女教育補助費予以恢復,好不好?

  63. 嚴部長德發

    是,委員修法,我們配合辦理。

  64. 呂委員玉玲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呂玉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