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投法規定租稅議題無法進行公投,為自經區發動的公投究竟可否發動、是否成案,非地方政府說了就算「當初國民黨所立的公投法清楚規定,租稅議題無法進行公投。因此這個公投究竟可否發動,是否成案,非地方政府說了就算」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自經區條例並非經公投後就可以自然生效「而自經區條例也非公投後就可以自然生效的」發言紀錄
- 王委員榮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蘇部長及國發會鄭副主任委員,是否看過曾銘宗委員領銜提案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2.0版?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 蘇部長建榮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 主席
請國發會鄭副主任委員說明。
-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
主席、各位委員。還沒看到細節,初步的如同曾委員所說……
- 王委員榮璋
沒看到條文內容?農委會呢?
- 主席
請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
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 王委員榮璋
所以各位和我一樣,均未見過條文內容,證明各位和我一樣沒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請教一件過去已經發生的事,在國民黨執政時期,也就是102年12月26日即曾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查,但直到105年5月20日政權輪替前,有超過四個會期時間都未通過!在國民黨占絕對多數的立法院都無法通過這個聽起來這麼好的條例,試問其原因與理由何在?
- 蘇部長建榮
據我瞭解,當初有一些較具爭議的問題……
- 王委員榮璋
也就是有爭議,而且這些爭議無法說服擁有絕對多數席位的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以致無法通過。揆諸其因究竟有哪些?爭議為何?
- 蘇部長建榮
如區內、區外不公平競爭問題,如前店後廠所涉及到的轉口貿易問題,甚至可能會變成加工出口區等情況,進而傷害到國內產業,相關細節社會各界均有不同的看法。
- 王委員榮璋
這題目讓部長來回答實在有點沈重,以財政部權責來說,其實就是租稅問題,且今天財政委員會所討論的專案報告題目與實際分工上存有差距。
請教鄭副主任委員,由於現在大家都還沒看到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2.0版,所以我們就以原有的1.0版為例,以國發會立場來看,該條例有何窒礙難行之處?
-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
如同蘇部長所言,大家所關切的有幾點:其一,現值中美貿易摩擦階段,故我們擔心會不會有中資藉著自由經濟示範區之便,假借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定把產品從Made In China變成Made In Taiwan,以致讓中美貿易摩擦焦點移轉到臺灣?其二,就租稅公平而言,這點剛才部長已經講得很清楚,針對租稅減免,我們已經有適用於全臺灣的租稅規定,至於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其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者可減半計入;其三,為挽留外國專業人才,我們除制訂外國專業人才辦法外,亦發給就業金卡,目前已發出400多張,儘量給予協助。其他諸如農產品、教育及金融等爭議問題則與各單位有關,非我所能夠主導。
- 王委員榮璋
在原設計中有前店後廠、境內關外的前提與原則,若廠商不進入設點、設廠,那麼競爭力就會大幅下滑,此肇因於該制度設計下的租稅負擔不同,甚至有著明顯差距存在。若廠商紛紛進入示範區設點、設廠的話,我認為可能會進一步產生磁吸效應,畢竟一進入即可享受到更多租稅優惠條件,而這會產生兩種情況:其一,區外空洞化;其二,若採前店後廠模式,則實際上並沒有增加效果,這難道會是我們所需要的?
-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
如果有好的措施,我們希望能夠全臺灣都實施,不要造成一國兩制,進而產生不公平,且對實際上的整體競爭力也有不好影響,這是國發會的基本立場。
- 王委員榮璋
所以不僅會在區內產生磁吸效應,區外則會空洞化。以區內租稅優惠來說,不外免稅與減徵兩者,對不對?
- 蘇部長建榮
是。
- 王委員榮璋
部長曾一再強調,自經區會產生區內、區外差別稅率問題,這點不論就租稅公平原則來看,或租稅效益與效果而言,難道是我們可以接受的?
- 蘇部長建榮
以所得稅而言,之前的草案提到如果百分之百出口的話,區內完全免稅;但若是區外廠商出口,則必須繳交所得稅,我認為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 王委員榮璋
同樣的產業,同樣的生產內容,卻有這樣的差別。
- 蘇部長建榮
因此,哪個產業納入、哪家廠商能進駐,也涉及到誰能享受到租稅減免。
- 王委員榮璋
自由貿易區的租稅優惠是否為絕對的?以全世界在設置各個自由貿易區而言,絕對、一定、必然都有租稅優惠?是這樣嗎?
- 蘇部長建榮
不一定,尚必須考慮到很多情況,像韓國與泰國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曾提供租稅優惠,但因歐盟認定此為有害性租稅競爭,故予以修改。像中國大陸的上海自由經濟示範區雖有提供優惠,卻屬分期繳納,並非完全免稅。
- 王委員榮璋
他們有五年的寬限期,在五年時間內可以分期繳納,而非減免。但以原有自經區條例來說,減稅為非常重要的優惠手段……
- 蘇部長建榮
那是很重要的措施。
- 王委員榮璋
這就是複製促產與產創條例的減稅迷思,認為所有的經濟促進方法必須以減稅為手段。另外,對於企業違反環保、勞動及食安時相關法規時,產創條例、稅捐稽徵法及水污法均設有追回租稅優惠及獎補助的規定,請問自經區內的企業若違法上述事項,有何種方法可追回租稅優惠?
- 蘇部長建榮
我尚未看到草案內容,以102年草案內容來說,並無相關規範,故整體而言,必須再做進一步的……
- 王委員榮璋
未來如欲追回自經區內企業或廠商的獎補助,可能嗎?
- 蘇部長建榮
當然可以。
- 王委員榮璋
可以做得到?今天為何要討論這樣一個題目?我認為主席太早排定了,因為我們都還沒看到曾委員的提案內容。
- 主席
以後會再排定。
- 王委員榮璋
所以我們只能先討論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所提草案內容。韓國瑜市長說,不惜為此發動公投。在此我要提醒韓國瑜市長,當初國民黨所立的公投法清楚規定,租稅議題無法進行公投。因此這個公投究竟可否發動,是否成案,非地方政府說了就算,而自經區條例也非公投後就可以自然生效的,這是我要特別提醒韓國瑜市長注意的,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榮璋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