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只跟漁業署溝通沒有用,勞動部要直接去跟漁民、船東溝通「你們跟漁業署溝通沒有用,他們沒有勞動意識,重點是你們要去跟漁民、船東們溝通。」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勞動部好好跟漁民做勞動說明,讓漁民知道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後要守的規定是什麼,沒有想像中那麼自由和彈性「所以我覺得這部分勞動部真的要好好地跟漁民做勞動說明,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後你要守的規定是什麼,沒有大家所想像的那麼自由跟彈性,……」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勞動部在一個月內提出針對漁業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相關工時規範的勞動教育計畫,並在年底之前到各大港口進行勞動教育。「部長能否在一個月內提出一個勞動教育的計畫,然後在年底之前,各大港口跑一輪進行勞教?」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要求注意不能將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解讀成平常都可以超過12小時,否則是違反勞基法「你不能解讀成平常都可以超過12小時,這是違反勞基法的,所以這部分請你要注意一下。」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質疑漁船船員爭取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到底有沒有辦法滿足所需,以解決漁民現在的困境「至於漁民在爭取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到底有沒有辦法滿足所需以解決他們現在的困境,我很懷疑,也很擔心。」發言紀錄
- 吳委員玉琴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要針對漁船船員納入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議題,向部長請教和討論。今年3月4日勞動部預告要在14天後,也就是在前兩天……
- 主席
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 許部長銘春
主席、各位委員。到今天預告期滿。
- 吳委員玉琴
今天預告期滿,即將收集各方意見加以衡量。我看了報導,這個預告的源起是因為年前遠洋漁業三法的執行在選前引發東港和琉球漁民的不滿,曾經到勞動部抗議,在會中跟漁業署、勞動發展署有討論是否要把漁民納入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特殊工作的決議。漁民的反應是他們的工作時間主要是配合工作型態,魚群出現的時間無法預期,魚群出現就要開始捕撈,魚貨的處理又有立即性,要保持新鮮。所以漁撈作業無法中斷,有密集性和連續性。基於上述理由,因此需要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可是漁民在之前的討論過程中有提到,他們最大的希望是跟一例一休脫鉤,第二是在特殊狀況下,工作時間可以超過12個小時。之前你們在2017年也討論過,當時也發現到漁民確實有其特殊性,但外界還是有一些質疑,所以,你們當時只允許他開放四週彈性工時。現在我們要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你認為有解決漁民要的解套嗎?例如與一例一休脫鉤、與12小時上限的脫鉤?
- 許部長銘春
報告委員,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的部分,就是他在例休、工時的部分,可以不受我們勞基法的限制,就是你剛才講的12小時上限的部分,還有一例一休的部分,他可以有彈性。但我必須強調,他不是不適用勞基法,只是說會有比較大的彈性。106年其實已經開放彈性工時,開放之後,他們認為還是沒有辦法符合其作業的需求,所以才會一再地來陳情希望修法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
- 吳委員玉琴
所以部長認為第八十四條之一是可以符合漁民要解決問題……
- 許部長銘春
他們現在就是希望能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
- 吳委員玉琴
陸上的部分,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大概就是人力的排班,而船上的困境何在?因為每一艘船的噸數與其配置的作業人員是有上限的,例如甲種1,000噸以上的是最低10人,但其船員人數最高額是不得超過漁業執業登記的船員數。換言之,這艘船有多大,大概就是配置多少人,不然就是貨物減少、人增多,或者人多、貨物減少這樣的機制,所以它不像陸上,如果是陸上,我要排班的話就只要增加人數,讓勞工有休息的時間。其次,目前的漁船作業幾乎大量使用外籍勞工,因為我們在1993年1月28日已經廢止原來的本國籍與外國籍比例1:1的規定,所以基本上幾乎都是外籍勞工居多。各位現在看到的是民間團體提供給我們的相關資料,遠洋漁業平均的作業時間幾乎都超過12個小時,近沿海的部分,延繩釣跟一支釣大概也會有超時的情況,大概是13小時左右,由此可看出其屬性,因為魚獲量和汛期不確定,確實可能會產生超過12小時的情況。
各位看到的這個應該說是一個請願,大家對於外籍漁工的部分,民間團體陳情指出加班費被苛扣,地方政府無力解決,且因欠缺完備的出勤紀錄,難以舉證。他們都在海上作業,要如何紀錄出勤時間,何時叫上班、何時叫加班?沒有清楚的界定。此外,勞動檢查也無法落實,因為他在海上工作,所以這個公文是指出很多漁工拿不到加班費,雇主會讓你上陸地後補休,可是我們勞基法上次已經修過了,補休是不能強迫的,必須是勞工有意願才能補休。如果未來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其實雇主也是漁民,他既是勞工、又是雇主,請問,你覺得這部分的勞動教育你們有真的去落實嗎?
- 許部長銘春
這部分的教育我們是責無旁貸,一定會再去跟他們宣導和說明。
- 吳委員玉琴
我覺得你們可能做得不太夠。
- 許部長銘春
如果做得不夠,我們就再努力,因為這本來就是我們的責任。第一,工作時間的部分,其實都會超過法定的12小時,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他們會要求適用責任制,因為適用責任制就可以超過12小時,但也不是說無上限的加班,所以,工時部分雙方要約定好,在不妨害勞工身心健康及福祉……
- 吳委員玉琴
部長能否在一個月內提出一個勞動教育的計畫,然後在年底之前,各大港口跑一輪進行勞教?因為你這樣的講法會不會有誤導的情況,我都很懷疑。
- 許部長銘春
誤導?
- 吳委員玉琴
對,有沒有超過12小時的部分。
另外,一般的規定和所謂的第八十四條之一,你說的超過12小時是在第二個,即平常日延長工時2小時,第八十四條之一的平常日正常工時是10小時,可以延長2小時,所以這裡應該說是多了2個工作小時,可是,只有在緊急事件才會超過12小時,所以說你要搞清楚,什麼樣的情況叫做緊急事件,……
- 許部長銘春
沒錯。
- 吳委員玉琴
你不能解讀成平常都可以超過12小時,這是違反勞基法的,所以這部分請你要注意一下。整個勞動條件上雖然有彈性,但大家可能有點誤解,是不是認為彈性就是所謂的承攬,不受勞基法的約束。其實大家都有太多想像了,團體在這部分所提出的憂心是7天內少了1天的休息,這裡可以是7休1而已,然後14天休2天,一天的工作時間損失休息日的出勤加班費,還有正常的工時不確定,加班也很難計算。這些是現行制度上外籍漁工或漁工團體所擔憂的事情。
至於漁民在爭取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到底有沒有辦法滿足所需以解決他們現在的困境,我很懷疑,也很擔心。我們甚至還要冒著社會爭議的風險來實施,所以我覺得這部分勞動部真的要好好地跟漁民做勞動說明,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後你要守的規定是什麼,沒有大家所想像的那麼自由跟彈性,……
- 許部長銘春
沒錯。
- 吳委員玉琴
大家都以為彈性,就什麼都可以做。
- 許部長銘春
No、No,我們跟漁業署在溝通……
- 吳委員玉琴
你們跟漁業署溝通沒有用,他們沒有勞動意識,重點是你們要去跟漁民、船東們溝通。
- 許部長銘春
我們知道這個教育是很重要,也一再強調,這個並不是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後就都完全不受限了。No!不是如此……
- 吳委員玉琴
可是你們有讓漁民知道嗎?我覺得大家似乎對於所謂的彈性、責任制有過多的想像。
- 許部長銘春
這部分我們會再加強宣導。
- 吳委員玉琴
今天已經到了預告的期限,對於這個案子真的要審慎地來討論,也要先對他們教育輔導,你跟漁業署溝通是沒有用的,因為他們真的沒有勞動意識。
- 許部長銘春
有關於工時部分,他們必須要把工時指引擬出來,因為漁業的確有其特殊性,所以我們在跟包括這些雇主團體與漁民溝通時,必須跟他們說明適用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後並非無限上綱。
- 吳委員玉琴
是,但你們說明清楚嗎?要公告這個事情……
- 許部長銘春
我的意思是,在訂定工時指引時,一定要跟勞資雙方說明清楚,另外,一旦適用之後,我們也會在做宣導時加強說明。只是在訂定工時指引時,一定要先講清楚。
- 吳委員玉琴
因為你們已經說要先公告、實施、適用了,結果你說你們還沒有做好教育的部分,對此,我就有點擔心,對於……
- 許部長銘春
報告委員,現在是預告,預告之後,各界當然會有意見,之後我們還要經過法規會審核。
- 吳委員玉琴
我建議你教育先行,因為依據我個人的經驗,在一例一休通過實施之後,社福團體對於這個制度也有很多的疑慮,社福總盟跟本席辦公室是全力對社福團體做這方面的教育,就是要合法,讓社福界順利運作、排班,這些都需要教育的,因為這個制度很複雜,一般的工作者或雇主其實都搞不太清楚,因為我們的勞動法規真的還滿複雜的。
- 許部長銘春
這個我們……
- 吳委員玉琴
到底漁民或船東們知不知道適用第八十四條之後,他們要怎麼樣做才符合法規而不會違反,到時候如果第八十四條同樣沒有辦法解決他們的問題,還是會罵你們、罵漁業署!
- 許部長銘春
我們會跟漁業署一起來努力。
- 吳委員玉琴
教育先行好不好?我覺得適用第八十四條……
- 許部長銘春
如果我們要去宣導必須要跟漁業署一起來處理。
- 吳委員玉琴
因為大港口沒幾個,所以沒有那麼複雜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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