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是違憲、清算抄家國民黨的法律「民進黨在105年8月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在106年12月通過自稱為東廠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民進黨靠著這兩個違憲的法律,公然清算抄家國民黨,把政治對手打趴了」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政治檔案條例》未經過經濟、教育、內政三個委員會聯席審查,僅憑人數優勢闖關立法是獨裁復辟、踐踏民主「然而,在沒有經過三個委員會的聯席審查過程,主席只是憑著人數優勢,就要闖關立法,可以這樣嗎?民進黨的作法,是公然的「獨裁復辟」,是對民主的踐踏。」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政治檔案條例》根本無法規範民進黨的政治檔案、只針對國民黨,主張陳水扁時期的政治檔案也應該列入「其方案內容等等也應該列入政治檔案中,但是查遍昨天的法律案件,我們再仔細看,根本都無法規範民進黨的政治檔案,只針對國民黨的政治檔案」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以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作為威權統治時期起算基準,將日本投降翌日認定為中華民國威權統治時期第一天並不合理且缺乏研究考證「民進黨立委認定日本軍國主義投降的第二天,就是中華民國威權統治時期的第一天」,這並不合理,也缺乏研究考證。」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是以專法追殺政敵、違憲清算抄家國民黨,非常不可以「民進黨在105年8月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在106年12月通過自稱為東廠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民進黨靠著這兩個違憲的法律,公然清算抄家國民黨,把政治對手打趴了」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政治檔案條例》百分之百是清算政敵、清算國民黨的法案「毫無疑問,「政治檔案條例」和前面兩個法案,百分之百都是清算政敵、清算國民黨的法案」發言紀錄
- 沈委員智慧
(9時15分)主席、各位同仁。民進黨在全世界獨特創造一個先例,以執政黨用修「專法」來絞殺在野黨,這是非常不可以的。民進黨立了專法追殺政敵,放著酒駕、虐童、毒品危害社會的一大堆民生法案不審查,只是關心選舉議題和政治鬥爭法案,台灣人民實在看不下去。
民進黨在105年8月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在106年12月通過自稱為東廠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民進黨靠著這兩個違憲的法律,公然清算抄家國民黨,把政治對手打趴了,民進黨嚐到甜頭了。所以,民進黨樂於再通過一個法案,來完成它清算政敵「三合一法案」的最後一塊拼圖。
昨天,108年4月8日,民進黨打算通過「政治檔案條例」,但是,可以這樣野蠻的立法嗎?可以不顧程序正義嗎?毫無疑問,「政治檔案條例」和前面兩個法案,百分之百都是清算政敵、清算國民黨的法案,可是我們要問,這個法律案也涉及到了經濟、教育、內政三個委員會。然而,在沒有經過三個委員會的聯席審查過程,主席只是憑著人數優勢,就要闖關立法,可以這樣嗎?民進黨的作法,是公然的「獨裁復辟」,是對民主的踐踏。因為審查法案是立法委員的天職,為什麼立法委員要放棄聯席審查?只有司法委員會可以審嗎?主審應該也含經濟委員會等,但是在溝通的過程當中,我們有疑問的是,很可怕的,這個法案所訂的時間只針對國民黨而已,難道陳水扁時期的檔案不算政治檔案嗎?既然是指政治檔案,陳水扁時期的政治檔案如海角七億的錢是怎麼出去的?有沒有追回來?其方案內容等等也應該列入政治檔案中,但是查遍昨天的法律案件,我們再仔細看,根本都無法規範民進黨的政治檔案,只針對國民黨的政治檔案,對於台灣人民來說是非常遺憾,對於我們所追求的民主政治而言,也是一個非常可怕的現象。只針對國民黨,民進黨不算政黨嗎?它的執政都不算嗎?
所以在此本席要鄭重警告民進黨,不要再用你們的想法,把拚經濟、拚溫飽的善良百姓視為豬狗禽獸,當民進黨掌握立法權之後,你們只會搞意識型態而已。
- 委員沈智慧書面意見
民進黨拚政治鬥爭
國民黨拚經濟發展
全世界沒有一個執政黨會訂出「專法」來追殺政敵。民進黨放著酒駕、虐童、毒品危害一大堆民生法案不審查,只是關心選舉議題和政治鬥爭法案,台灣人實在看不下去。
民進黨在105年8月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在106年12月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民進黨靠著這兩個違憲的法律,公然清算抄家國民黨,把政治對手打趴了,民進黨嚐到甜頭了。所以,民進黨樂於再通過一個法案,來完成它清算政敵「三合一法案」的最後一塊拼圖。
昨天,108年4月8日,民進黨打算通過「政治檔案條例」,但是,可以這樣野蠻的立法嗎?可以不顧程序正義嗎?
毫無疑問,「政治檔案條例」和前面兩個法案,百分之百都是都是清算政敵、清算國民黨的法案,也都是名不符實的法案。
就算是以民進黨行政院提出的法案內容,也可以看到,這個法律案,涉及到了經濟、教育、內政三個委員會。然而,在沒有經過三個委員會的聯席審查過程,只是憑著人數優勢,就要闖關立法,可以這樣嗎?民進黨的作法,是公然的「獨裁復辟」,是對民主的踐踏。
「政治檔案條例」、「促轉條例」都是以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為起算基準,那一天是什麼日子呢?竟然是日本在二戰中的投降日。而清算結束日,到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之間。主要包括了二二八、動員戡亂、戒嚴時期的相關檔案。
民進黨立用立法院多數,定義了「威權統治時期,指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止之時期」。這些日期是怎麼冒出來的?讓人疑惑。
如果說台澎金馬戒嚴時期就是「威權統治時期」,這也有爭議。因為台灣地區戒嚴是自民國38年5月20日起至76年7月14日止。金門、馬祖、東沙及南沙地區則自37年12月10日起戒嚴至81年11月6日止。
民國34年8月14日是發動二次大戰的日本侵略者,宣布無條件投降的日子。民進黨立委認定日本軍國主義投降的第二天,就是中華民國威權統治時期的第一天」,這並不合理,也缺乏研究考證。
這三個明顯是衝著國民黨而來的不法案,既不公平,也無正義。
尤其要問一問,民進黨的政治檔案呢?是要忘掉嗎?逃避嗎?人民忘得掉、民進黨逃得掉嗎?
本席質疑,民進黨都執政兩次了,為何民進黨的政治檔案就不用公開?不用收集?不用列在法律條文內呢?
要知道,人民也很希望知道陳水扁的「海角七億」倒底是怎麼弄出去的?繳回來了嗎?海角七億這樣的政治檔案,為何不被列在「政治檔案條例」中呢?
就算是民國三十四年到八十一年,國民黨對台灣人民所做出的貢獻,根本不是民進黨可以做到的。
本席用台灣歷年經濟成長率的數據,來證明民進黨在立法院的荒謬。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沈智慧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