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主張明年1月11日的選舉與公投應將選務分流,分為兩個場地,讓不想投公投或只想投候選人的選民可以選擇,避免重複排隊久候造成場面混亂「因為有些人不要投公投,或是只要投候選人,你們可以將選務分流,分為兩個場地,上次有人參加九合一選舉投票後,再回來重新排隊投公投票,又要等很久,所以造成場面混亂,你可不可以告所我,明年1月11日可以選務分流嗎?」罷免的提議、連署、宣傳與投票程序應如何規範?主張應採用電子連署,認為傳統簽名連署有偽造疑慮並引發提告問題,而電子連署是最迅速、最正確的方法「電子連署非常重要,傳統的簽名連署,你們認為有偽造疑慮,發生提告等問題,如果採用電子連署,一定是最迅速、最正確的方法。」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電子連署應朝納入健保卡的方向去做,因為現行申請自然人憑證的人不多「對,問題是現在沒有這麼多人去辦嘛!以後當然就會有這麼多人,因為要配合ID或電子商務,但是現行沒有這麼多人去辦,我想還是要朝這個方向去做。」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質疑將公投與選舉混在一起會模糊焦點,認為公投是對社會、國家政策都很重要的事情「為什麼要公投?因為是對社會、國家政策都是很重要的事情,但今天混在一起,會不會模糊焦點?」發言紀錄
- 趙委員正宇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11月九合一大選,因為公投綁大選,所以造成很多混亂,你都很清楚,我們也已經講了好幾次。那一次邊投票邊開票,從來都沒有這樣過,造成很多混亂,然後還大排長龍。請教主委,這次總統大選訂於明年1月11日,公投與大選還是綁在一起嗎?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的公民投票法是規定公投成案公告後一個月起六個月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應同時舉行,中選會是依照這部法律辦理,假如法律修正,我們就依照修正後的法律辦理,若是法律沒有修正,我們則是依照現行法律規定辦理。
- 趙委員正宇
好,你講得很清楚。上次選舉我們是怎麼投票?是九合一選舉和公投混在一起,主委,你有去投票嗎?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有。
- 趙委員正宇
這樣子對不對?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在整個選務上鑑於1124的選務,我們會來做一個檢討,主要會分為以下幾個部分來進行。
- 趙委員正宇
好,請你說明一下。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第一,投票所的人數,其人數規模應該要適度的下降;第二,投票空間的擴大,也就是合理的投票場所,必須要有適當的一個投票空間,才可以有足夠的票軌得以存放;第三,票軌的採購及增置,這部分我們會來處理;第四,有關選務部分是否要適度的分流,我們也會一併加以檢討改進。
- 趙委員正宇
好,前面三點都沒有問題,第一是人數增多。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人數要適度減少。
- 趙委員正宇
對,第二是投票空間擴大。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是。
- 趙委員正宇
最重要的選務分流,請問這部分檢討完了嗎?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對於分流的檢討,有啟動工作圈……
- 趙委員正宇
現在還沒定案嗎?既然已經有前車之鑑,這次選務為什麼不能分流?選民可以選擇要選舉或公投,選民有選舉權,這部分選罷法是不是有規定?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選民當然有選舉權,有投票權。
- 趙委員正宇
因為有些人不要投公投,或是只要投候選人,你們可以將選務分流,分為兩個場地,上次有人參加九合一選舉投票後,再回來重新排隊投公投票,又要等很久,所以造成場面混亂,你可不可以告所我,明年1月11日可以選務分流嗎?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有關分流的問題,我們會審慎研議,因為這會涉及到幾個部分,要一併加以考量。
- 趙委員正宇
請問是什麼問題,有那麼困難嗎?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第一個問題是公投法的修正,這個也要列入變數來做觀察;第二個問題是公投的案件數,也就是選票數的問題,我們也要一併考量;相關的變數現在仍在發展中。有關選務部分,有鑑於去年1124選務不宜的情事發生,我們也展開工作圈的檢討會議,目前正在做因應方案的提出。
- 趙委員正宇
主委,速度能不能快一點?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是副主委,是代理主委。
- 趙委員正宇
代理主委就主委嘛!好,代理主委,你現在能不能確定,什麼時候能確定?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會最快速度確定,確定之後會跟委員報告。
- 趙委員正宇
為什麼要公投?因為是對社會、國家政策都是很重要的事情,但今天混在一起,會不會模糊焦點?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這部分社會的見解不一,我們一併會把委員的聲音納入考量。
- 趙委員正宇
這個很重要。另外,有關電子連署部分,你們去年就做好了,是不是?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關於電子連署部分,因為已經有法源,有母法的規範存在,所以隨後需要有子法,也需要相關的配套,也就是建置電子連署系統,我們在去年年底建置完成之後,今年已經展開初測和複測,初測發生問題會先進行修正,修正後再做複測,之後要進行再複測,目前在第二次初測的階段,如果資安的疑慮能夠完全克服,我們會予以上線,倘若資安的疑慮無法克服,我們就要先行修正資安的相關問題。
- 趙委員正宇
電子連署非常重要,傳統的簽名連署,你們認為有偽造疑慮,發生提告等問題,如果採用電子連署,一定是最迅速、最正確的方法。請問現在用自然人憑證還是用健保卡?你們現在的設計是往哪個方向?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選定自然人憑證的原因,是因為在總統、副總統罷免的連署有一些相關的規定,過去草案也是規定使用自然人憑證,同樣的道理,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如立委選舉的罷免,是否要擴大使用自然人憑證以外的健保卡,也一併要考量。相同的道理,對應到公投法,我們也要採一致性的措施,所以是以自然人憑證為主,是不是可以進一步擴大到健保卡,就需考量到法令與技術的問題。
- 趙委員正宇
那你要去解決啊!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因為按照現行電子簽章法規定,其他法令明白規定應該親自簽名或蓋章者,需要用合法、合格之電子簽章,因為現在健保卡尚未屬於電子簽章法下的法定電子簽章,如果這部分的法令與技術性問題可以克服,我們當然樂見其成。
- 趙委員正宇
為什麼我今天要講這個?因為現在自然人憑證申請人數不多,全國申請人數僅三分之一,但健保卡幾乎每個人都有。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可是委員必須思考到我們未來要推動e-ID card,之後如果要做有效銜接的話,現階段自然人憑證也許是一個很好的思維。
- 趙委員正宇
對,問題是現在沒有這麼多人去辦嘛!以後當然就會有這麼多人,因為要配合ID或電子商務,但是現行沒有這麼多人去辦,我想還是要朝這個方向去做。
請問部長,現在很多LINE在傳投票身分證要留國旗,我想這個跟政黨、時代及背景應該是沒什麼關係吧?
- 主席
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 徐部長國勇
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這個現在正在徵詢意見中,還沒有定案。
- 趙委員正宇
還沒有定案嘛!
- 徐部長國勇
是,因為還沒定案……
- 趙委員正宇
你認為身分證留下國旗,好不好?
- 徐部長國勇
都好,我個人覺得兩者都不錯。
- 趙委員正宇
民調顯示60%以上的人都傾向把國旗留下來,我認為政府就是要依照民意,對不對?
- 徐部長國勇
這個我們都會去傾聽。
- 趙委員正宇
既然多數人同意,我們就要把國旗留下來,第一不但好看,第二也對中華民國有認同感,哪裡不好呢?
- 徐部長國勇
我也不反對,而且贊成啊!
- 趙委員正宇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趙正宇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