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認為去年選舉亂象主要都是選務造成的,「得」綁或「應」綁並非主要原因,關鍵在於選務工作有無落實和確實準備好「其實這些亂象主要都是選務造成的,「得」或「應」並不是造成去年那場選舉亂象主要的原因,主要還是你們的選務工作有沒有落實和真的準備好。」選罷法與公投法的修正,審議程序與時機是否妥當?質疑中選會在提修公投與選舉「得」綁或「應」綁時,未將公投不在籍投票一併提出,是分開、選擇性處理,與選前承諾選後修法將一併提出不符「請問這次有沒有一併?你在提修「得」、「應」的時候,有一併提出不在籍嗎?」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質疑以立委合併選舉選務複雜為由拖延不在籍投票,認為照此說法將永遠不可行,因為全部都有合併選舉「如果照你這樣講,那這個永遠都不可行,因為全部都有合併選舉。」發言紀錄
- 江委員啟臣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和陳代理主委,明年初也就是西元2020年的選舉和公投應該綁在一起或「得」綁在一起,這個決定了沒?
- 主席
請中選會陳代理主任委員說明。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個問題涉及到公投法,所以這個問題由中選會來回答,現有的法律、公投法第二十三條是規定……
- 江委員啟臣
你們現在的立場是怎麼樣?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這個問題我們徵詢過地方的意見,選務檢討時,地方選務會一致都認為如果可以把「應」改成「得」,那較可以保留彈性,所以現在的關鍵是……
- 江委員啟臣
所以你們現在的態度是「得」?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現在的關鍵是要適度、合理的來延長準備的期限,因為現在的準備期限只有一個月,這在實務上或選務上是不足的,這些統統、純粹都是選務的考量。
- 江委員啟臣
其實這些亂象主要都是選務造成的,「得」或「應」並不是造成去年那場選舉亂象主要的原因,主要還是你們的選務工作有沒有落實和真的準備好。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跟委員報告一下,這些現象……
- 江委員啟臣
就算是「得」好了,但如果你的選務工作還是做得亂七八糟,那這個亂象還是會產生的。民進黨的蘇巧慧委員所提的是「應」,但你們現在的態度是「得」,不管怎樣,這都是要修法的,對不對?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跟委員報告,針對去年的選務亂象,我們已經有針對法規面和執行面做過檢討了,如果是法規面這部分……
- 江委員啟臣
好,那本席請教一下,距離……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法規面這部分我們希望可以朝剛才所提的那個方向來做處理。
- 江委員啟臣
你們就是要把法規面修改為「得」。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未來這部分還是要尊重大院的決定。
- 江委員啟臣
對啦!這個還是要立法院通過,但不管怎麼樣,現在距離明年1月11日還剩下幾個月?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現在距離明年1月11日很清楚的還剩下……
- 江委員啟臣
還剩下9個月。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對。
- 江委員啟臣
現在只剩下9個月了,如果有人提出公投案,那到底是要併或不併?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會依據法律的規定來辦理。
- 江委員啟臣
依據法律的規定來辦理?但現在法律還沒有修改。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現行的法律是連署成案公告後1個月起6個月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應同日舉行。
- 江委員啟臣
對,所以這要看修法的期程是什麼時候,是不是?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這個我們會依據法律的規定來辦理,相關的修法我們也會尊重大院的審查。
- 江委員啟臣
好,本席不要再問你了。部長,你們也有法條要修改,就是你們會針對選舉時的不實廣告來開罰,這個問題本席上次就曾質詢過你。
- 主席
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 徐部長國勇
主席、各位委員。對。
- 江委員啟臣
但這裡面還涉及到選罷法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 徐部長國勇
這個行政院現在還在審查中。
- 江委員啟臣
還在審查中?所以還沒有通過,現在進度怎麼樣?就是2日內裁定,如果有違反者,將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 徐部長國勇
這個行政院還在審查中。
- 江委員啟臣
這個行政院還在審查中?那這個審查的過程,司法院有沒有表示過意見?
- 徐部長國勇
司法院是認為這個會增加法官的負擔。
- 江委員啟臣
對,所以他們的意見是怎麼樣?
- 徐部長國勇
他們是認為直接由行政來開罰就好了。
- 江委員啟臣
對,因為它認為這個有可能會侵害到司法權。
- 徐部長國勇
這個不會侵害到司法權,它沒有這樣子講。
- 江委員啟臣
沒有?開玩笑。
- 徐部長國勇
它是說會增加司法官的負擔。
- 江委員啟臣
它講這樣只是比較好聽,講難聽一點就是會侵害到司法權。
- 徐部長國勇
不會,司法權不會這樣就被侵害的,不可能的。
- 江委員啟臣
會啦!
- 徐部長國勇
不會的,因為司法權還是要依法而行,大院通過的法律它就是要執行。
- 江委員啟臣
它除了會增加很多的負擔外……
- 徐部長國勇
會增加負擔是事實。
- 江委員啟臣
不只是這樣,這個爭議可能還會有很多,業者的意見又是怎麼樣?
- 徐部長國勇
因為他們會請業者下架,如果有下架的話,那業者就不會被處罰,所以業者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
- 江委員啟臣
業者遇到你們大概也不敢講什麼話,你們的官很大,他們怎麼敢亂講話,等一下NCC又來了,對不對?這裡面還有一個問題,你說業者沒有意見,但本席並不這麼認為,他們有些意見可能本席聽得到,但你聽不到,比如:查證的義務屬誰?另外,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所有的選舉文宣及廣告候選人都是需要sign來表示負責的,對不對?所以那個責任很清楚,這個責任就是要由候選人來負責。
- 徐部長國勇
但有些是候選人以外的人刊登的。
- 江委員啟臣
如果是由候選人所購買的廣告或文宣,那他絕對都要簽名,因為選罷法就是這樣規定的,對不對?
- 徐部長國勇
沒錯。
- 江委員啟臣
所以當你去跟業者談權利與義務時,某些業者可能就會說,這個東西是候選人自己承諾的,但為什麼會變成托播的它有責任和問題?還有一個是間接的,那就是如果新聞媒體播報了,那新聞媒體有沒有責任?
- 徐部長國勇
基本上我們就是根據它所播報的內容來請它下架,所以按照法院的裁定它是沒有責任的。
- 江委員啟臣
但是你剛才提到的法院裁定就有問題了,因為你必須要考慮到一個問題,要在2天內查證這件事情,那法院最後一定是很簡單的請每案都馬上下架。
- 徐部長國勇
應該不會這樣吧?
- 江委員啟臣
因為這個作法對他們來說是最穩定與可靠的,所以他們才會叫你們用行政罰就好了,不要叫法院來處理。
- 徐部長國勇
不是,司法院是認為現在司法官和法院的負擔都太重了。
- 江委員啟臣
其實他們的意思就是這樣,因為法院的負擔一定會變重,所以他們才會間接的告訴你,這件事情他們根本就不想要幫你們背書,請你們行政部門自己去做,反正最後出事了、有事的話還是要請行政部門自己承擔,如果最後還是有問題的話,那再走法律訴訟。
- 徐部長國勇
委員,你的認知跟我們開會時說的不一樣。
- 江委員啟臣
怎麼會不一樣?要不然司法院大可表同意或敬表同意就好了啦!
- 徐部長國勇
因為這個會增加他們的負擔,這個需要錢、需要設特設法庭等等。
- 江委員啟臣
如果真的像你講的這樣話,那為了選舉的公平與正義,錢算什麼?
- 徐部長國勇
不是,因為要培養司法官也沒有那麼快,法院的負擔會變重,而且要培養一名司法官最起碼也需要一年半以上。
- 江委員啟臣
所以你們現在的決定就是要用行政來辦理是嗎?
- 徐部長國勇
沒有,我們現在還是希望能夠交由司法來處理。
- 江委員啟臣
你剛才講要交由司法來處理,但司法院並沒有表示他們要配合啊!
- 徐部長國勇
委員,因為你剛才是問我他們的意見,所以我剛才講的都是他們的意見。
- 江委員啟臣
所以現在進度怎麼樣?
- 徐部長國勇
進度還在審議中。
- 江委員啟臣
還在審議中、還沒有通過?
- 徐部長國勇
對,審議完成後就會送到院會去,但現在還在審議中。
- 江委員啟臣
好,這個上次本席就曾跟你說過了,這個一旦通過,大家就會把它拿來做為競選的策略,一定會變成這樣子的,而且很多……
- 徐部長國勇
委員,這個法律現在已經有國家通過了,像法國就通過了。
- 江委員啟臣
法國不是臺灣。
- 徐部長國勇
法國5月就要選舉了,所以他們也是在選前3個月,我們等於是用比較法學去參考人家是怎麼規定的,事實上說不定最近他們就會有案例出來了,因為現在已經3月了,而他們5月就要選舉了,所以現在這個法律已經可以適用了。
- 江委員啟臣
第一,本席剛才講了,法國不是臺灣,他們的選舉文化不見得跟我們一樣。
- 徐部長國勇
我們是借鏡。
- 江委員啟臣
對啦!你可以參考和借鏡,但如果你認為他們可行,那我們就可行的話,那你就真的太天真了,不是這樣的,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們的法條全部都copy其他國家的就好的。本席最後要請教的是,不在籍投票你們現在到底準備得怎麼樣了?
- 徐部長國勇
不在籍投票我們以前就曾對此召開過幾次的會議,學者專家……
- 江委員啟臣
你們怎麼一直在開會,你們開太多會了。
- 徐部長國勇
學者專家們的結論是希望能夠由全國性的選舉來開始實施。
- 江委員啟臣
全國性的選舉現在不是馬上就要舉辦了嗎?
- 徐部長國勇
全國性的選舉當然就是要以公投……
- 江委員啟臣
你們至少已經考量一年了。
- 徐部長國勇
因為這次的選舉又是併同立委一起來選舉,而立委的選區又那麼多,73個選區都不一樣,還有2票制的,所以選票的處理……
- 江委員啟臣
如果照你這樣講,那這個永遠都不可行,因為全部都有合併選舉。
- 徐部長國勇
不是,我們希望能夠從公投開始。
- 江委員啟臣
現在連原住民也要推不在籍投票了。
- 徐部長國勇
這個公投法正在研擬中,我們希望能夠從公投開始。
- 江委員啟臣
講到公投,陳代理主委,本席之前質詢你時,你曾經說過什麼?你說如果未來要實施公投的不在籍投票,那一定要有法律依據。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現在已經有法律依據了,但還需要另外補充法律。
- 江委員啟臣
對,你重點是什麼?有關公投法不在籍投票,如果選後提出公投法修法,將一併提出。請問這次有沒有一併?你在提修「得」、「應」的時候,有一併提出不在籍嗎?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分開來處理,但是會用最快的速度一併把它……
- 江委員啟臣
你在騙誰啊!你根本就糊弄嘛!選前我質詢你的時候,你就說一併了,現在選後你選擇性辦理,直接先來改「得」或「應」,不在籍你根本沒有處理,你告訴我你處理在哪裡?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公投法的……
- 江委員啟臣
你送到行政院了嗎?你「得」跟「應」送到行政院,不在籍就不送,然後內政部說這是你們處理啊!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我們已經進入第二階段、第三階段跨機關的協調。
- 江委員啟臣
所以這跟你講的一併處理,你是分開處理,哪是一併處理!
- 陳代理主任委員朝建
有處理。
- 江委員啟臣
你告訴我處理在哪?根本就沒有,當初立法院的紀錄你就講一併處理,拿出來看,一併處理啊!現在處理在哪裡?你只處理你要的而已,你自己打臉你自己,你還要在這邊狡辯,就沒有處理、就分開處理嘛!內政部不幫你背書,說這是你們的事情,公投法你自己處理,你修在哪裡?修個屁啊!沒有嘛!所以你們講話真的是這樣,自己說過的話還要在這邊狡辯,沒有就沒有,還分階段處理,這種話講得出來,可以回家了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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