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政治檔案法與一般政府檔案並無太大差異,其時間點、範圍、寬度與規範對象與促轉條例第三條雷同「老實說在時間點的用語上,這部法案的時間點、範圍及寬度與促轉條例第三條是雷同的,兩者所要規範的對象也是一致的」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政治檔案條例是疊床架屋的法律,現行的促轉條例、檔案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等法律已可解決政治檔案問題「我個人認為今天審議的政治檔案條例是一個疊床架屋的法律,因為這本是我們現在的法律可以解決的事情,包括促轉、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等法律都可以解決這件事情」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在現有制度下制定政治檔案法的必要性,理由是迄今未聽聞機關拒絕交出檔案,且促轉會已透過促轉條例從民間徵集到相關檔案「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我們也沒有聽到相關的機關有拒絕交出檔案的狀況,包括針對民間的檔案是否需要交出一事,在促轉會條例也有相關的規定及規範。去年促轉會曾召開過記者會,會中也提到他們已經進行了6波政治檔案徵集,收集到不少過去他們沒有收集到的檔案,也就是說促轉會他們從民間調到一些過去應該想要調閱的相關資料,這也透過促轉條例調到了,所以我覺得促轉會應該說明在現有的制度下,政檔法到底有沒有立法的必要性,這些問題你在最後一併回覆我。」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優先排審政治檔案條例而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國人高度關注法案是政治操作,主張那些法案比政治檔案條例重要「面對每會期我們可以處理的法案著實不多的情況,在我看來這個就會是政治操作,其原因在於,難道我剛才提及的包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那幾個法案不比這部政檔法重要嗎?」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事實上,我個人認為今天審議的政治檔案條例是一個疊床架屋的法律,因為這本是我們現在的法律可以解決的事情,包括促轉、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等法律都可以解決這件事情,所以今天一開始就有幾位委員提出臨時提案,甚至希望促轉會相關單位能一起來討論,看看有沒有問題是我剛才提出來的那些法律所無法解決,而必須以政檔法來處理的?我們一開始已經提出這個問題,但非常遺憾的是,這個問題沒有機會讓層級更高的各部會首長一起來做進一步更完整的討論及瞭解。老實說,這個會期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有多項國人高度關注的議題待審,包括醫療暴力的刑法罰則、公務人員違法調查、虐童與妨害幼童發育等刑事刑案的修正案,這些議題其實都是社會高度關切的要點。行政院雖然在4月4日兒童節之前儘速配合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通過兒少法的修法,但像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這樣的法案卻連答詢都還沒答詢過。我覺得行政院及民進黨黨團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這兩位召委在排審議題的過程中,都應有優先順序,如果民進黨真的認為這部法案及我剛才提及的那些法案,都無法解決今天我們必須要處理的政檔法所能解決的問題,而政檔法的優先順序又比我方才提到的那幾個法案還重要的話,那我真的是非常佩服民進黨!在我看來,國人高度關注的議題難道不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嗎?難道不是現在的醫療暴力問題?難道不是虐童與幼兒發育等刑刑事罰則的修法嗎?其實這些案子都比政檔法還要重要,我不是說不能討論,既然現在已經有促轉法,也有檔案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有哪些部分是這些法律所無法補足之處?這是我第一個問題。

  2. 就現在政檔法的立法目的相較於一般國家的立法目的,在民主化的過程當中都擔心政府機關或軍方因而抗議交出相關的檔案,所以我們才會拿出來做一些檔案的立法及討論,不過,我們已歷經過三次的政黨輪替,其實民主化的過程已然建立,包括政府的公開資訊、檔案法其實就有相關的規定在其中,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我們也沒有聽到相關的機關有拒絕交出檔案的狀況,包括針對民間的檔案是否需要交出一事,在促轉會條例也有相關的規定及規範。去年促轉會曾召開過記者會,會中也提到他們已經進行了6波政治檔案徵集,收集到不少過去他們沒有收集到的檔案,也就是說促轉會他們從民間調到一些過去應該想要調閱的相關資料,這也透過促轉條例調到了,所以我覺得促轉會應該說明在現有的制度下,政檔法到底有沒有立法的必要性,這些問題你在最後一併回覆我。

  3. 相較於哪些是促轉條例無法達成的部分,就我所看到的行政院草案而言,政檔法其實跟一般的政府檔案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差異性,包括現在政檔法裡面的內容只侷限在二二八、動員戡亂時期及戒嚴時期的各項紀錄,老實說在時間點的用語上,這部法案的時間點、範圍及寬度與促轉條例第三條是雷同的,兩者所要規範的對象也是一致的,面對每會期我們可以處理的法案著實不多的情況,在我看來這個就會是政治操作,其原因在於,難道我剛才提及的包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那幾個法案不比這部政檔法重要嗎?箇中的優先順序到底在哪裡?因此,在我眼中這部法案的處理就是政治操作,尤其特別挑在這個時刻,更讓人有許多的聯想,我覺得整體行政院及民進黨政府應該去思考民意要的是什麼?立法院在處理法案的過程中,就優先順序來說,哪些是最重要的?我剛才提及的那些議案難道不重要嗎?這會期立法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難道真的有機會能夠立即處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虐童及妨礙幼兒發育等刑法、公務人員違法調查、醫療暴力的刑法罰則等這些國人高度關注的修正案嗎?我還是希望民進黨政府、行政院及立法院民進黨黨團能好好思考,不要對民意充耳不聞!針對這個法案我還是希望可以聽到主委說明哪些部分是目前的法律所無法補足之處,優先順序到底是什麼?難道這個法案是你們的優先法案嗎?你們有沒有跟立法院的民進黨黨團討論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彥秀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