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昶佐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無無黨籍・臺北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現行檔案法主要處理一般檔案,未顧慮政治檔案的特殊性,無法配合轉型正義及學術研究的需要「過去我們雖然已經有檔案法,但是檔案法主要在處理一般的檔案,比較沒有顧慮政治檔案的特殊性,沒有辦法配合轉型正義及相關學術研究的需要。」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以其提出、20位委員連署的34條法案版本,補強政治檔案管理、應用、解密及個人資料與公眾利益衝突的處理,做好轉型正義真相回復的基礎工作,並期待儘快進入逐條審查與討論。「爰此,本席及連署的20位委員提出這個版本,希望可以就上開幾個部分提出一些補強,做好轉型正義的真相回復的基礎工作。本席的版本總共有34條,期待可以儘快進入逐條審查並付諸討論。」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現行政治檔案的管理及限制不合理,應用程序過於複雜,有愈解愈密的情形,並有個人資料與公眾利益衝突如何解決及優先順序的問題「現行這些檔案的管理及限制並不是很合理,包括應用程序都太過複雜,簡單講,其實是希望大家不要看到這些檔案,所以這些檔案被稱為愈解愈密,也就是說,每次解密以後,又有其他可以加密的方式,或是又要會同其他相關的部會去決定檔案的密級;此外,也有個人資料與公眾利益的衝突到底要如何解決、優先順序的問題。」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昶佐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主席。其實前面不管是尤美女委員或林俊憲委員提出來的案子,我想已經都能夠處理某一些關於轉型正義真相回復的部分,尤其是我們關注的政治檔案。不過畢竟轉型正義最基本的工作還是真相的還原,這也是很多民眾都在期待的,尤其是很多受難者及其家屬、研究者,所以現階段如果能夠做好這些基礎工作,才能進行更多諸如學術研究的工作。

  2. 過去我們雖然已經有檔案法,但是檔案法主要在處理一般的檔案,比較沒有顧慮政治檔案的特殊性,沒有辦法配合轉型正義及相關學術研究的需要。很多受難者及其家屬、學者、研究人員都認為,現行這些檔案的管理及限制並不是很合理,包括應用程序都太過複雜,簡單講,其實是希望大家不要看到這些檔案,所以這些檔案被稱為愈解愈密,也就是說,每次解密以後,又有其他可以加密的方式,或是又要會同其他相關的部會去決定檔案的密級;此外,也有個人資料與公眾利益的衝突到底要如何解決、優先順序的問題。

  3. 爰此,本席及連署的20位委員提出這個版本,希望可以就上開幾個部分提出一些補強,做好轉型正義的真相回復的基礎工作。本席的版本總共有34條,期待可以儘快進入逐條審查並付諸討論。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昶佐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