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米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政治檔案是促轉會成立的任務之一,但促轉會沒有工具、沒有相關法規。「其實政治檔案是促轉會成立的任務之一,但他沒有工具,沒有相關法規」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國家安全情報的解釋範圍可大、可廣,若按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二條及行政院版第四條第三項但書處理,會有很多自由心證,可能無法解密。「我認為國家安全情報在這邊解釋的範圍可大、可廣,但是如果都是按照第十二條的的規定,國家機密保護法、還有現在討論的第四條第三項但書,但還是會有很多的自由心證,我們可能沒有辦法去解密」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政治檔案條例》通過後,若仍有許多個案的遺族無法申請閱覽相關政治檔案,將令人失望。「若今天這部政治檔案條例通過後,仍然還有許多相關個案無法完成任務的話,將會讓我們很失望」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政治檔案條例通過後應雙管齊下,促轉會這邊有調用權限,檔案管理局按照法律規定也要去徵集檔案,因目前促轉會去調未必順利。「雖然現在政治檔案管理或者政治檔案開放是促轉會的工作,但事實上,你們去調也未必能夠很順利,將來就是雙管齊下,你們這邊有權限,檔案管理局按照法律規定也要去徵集這些檔案。」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促轉會已盡可能調資料,雖有直接調取文件權,但行使很審慎,相較黨產會、公平會的同類行政權利,促轉會的部分更為審慎。「雖然他有直接調取文件權,但他們也很審慎地行使這樣的權力。雖然黨產會、公平會都有這樣的行政權利,我認為促轉的部分更為審慎。」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反對將今天審查的政治檔案條例指為追殺的動作,認為不能認同也不可能接受這種說法。「我們當然不能認同也絕對不可能接受,今天要審查的政治檔案條例是一個所謂追殺的動作。」

發言紀錄

  1. 周委員春米

    不是,一案一案來啦!

  2. 沈委員智慧

    過去的錯誤不用現在搞嘛!我們退回院會……

  3. 主席

    現在開始表決,贊成……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何委員志偉

    謝謝。

  6. 主席

    接下來請周委員春米發言。

  7. 周委員春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從早上坐在這邊一直聽到「追殺」這兩個字,這是很強烈的用詞,我們當然不能認同也絕對不可能接受,今天要審查的政治檔案條例是一個所謂追殺的動作。

  8. 司法法制委員會從第一年開始,我們就政治檔案法做相關詢答及公聽會,在去年第二會期也曾經到檔案管理局去視察這些檔案。我建議這些朋友去看一下,就會知道歷史是多麼重要,真相還原是多麼地重要,看過就會知道這是我們台灣現在要做的事,已經遲了,不能再遲延了,今天有一些法律的相關規定,我們就一起再重頭看一下。

  9. 我記得兩年多前在這個委員會,我們質詢檔案管理局,那時候林局長還是代理局長,你說

    檔案管理局有17公里的檔案,每年大約增加1公里。所以剛剛在外面,你很興奮地跟我說:現在有22公里了。當然,這不可能全部都是政治檔案,政治檔案占的比例是很少的。所以我要請教,現在檔案管理局所蒐集、保存的檔案中,政治檔案大概有多少?

  10. 主席

    請國發會檔案管理局林局長說明。

  11. 林局長秋燕

    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說明,目前所有的國家檔案總量是22公里,屬於政治檔案的檔案量是1.1公里,第六波就是我們去年實地清查的檔案,預定列入國家檔案徵集的有13萬案。到目前為止,進來有2萬多案,還有八成的案數……

  12. 周委員春米

    進來二萬多,再慢慢整理?

  13. 林局長秋燕

    預定今年底這個13萬案會從各機關都移到檔案局來,所以這個檔案的量會再增加。

  14. 周委員春米

    大家可以去檔案管理局看,它為什麼要用里來算。

  15. 另外,今天大家都提到促轉條例,其實政治檔案是促轉會成立的任務之一,但他沒有工具,沒有相關法規,我認為他也儘可能去調資料,雖然他有直接調取文件權,但他們也很審慎地行使這樣的權力。雖然黨產會、公平會都有這樣的行政權利,我認為促轉的部分更為審慎。

  16. 現在我想要理解的是,將來政治檔案法通過之後,相關權責機關按照規定,是把他們認為的政治檔案送來檔案管理局,然後檔案管理局再轉給促轉會?還是促轉會依照政治檔案條例去跟各機關去調,各機關再依照這個政治檔案管理法回復給促轉會?我想請教促轉會跟林局長,將來這個政治檔案條例通過後,實際執行面是怎麼樣?

  17. 主席

    請促轉會還原歷史真相組葉專任委員說明。

  18. 葉專任委員虹靈

    主席、各位委員。大致來說,政府機關檔案的部分是由檔案局來做徵集,促轉會如果有業務需要,比方是要撰寫總結報告或歷史真相,我們可以跟檔案局行使調用權,目前為止,檔案局給我們相當大的幫助。

  19. 周委員春米

    所以到時候,促轉會不用再去跟各個機關調?

  20. 葉專任委員虹靈

    但是有些檔案還沒有移轉到檔案局之前,比如調查局跟國防部調的那些檔案,在他們移轉準備期之間,我們是直接跟各機關調。

  21. 周委員春米

    雖然現在政治檔案管理或者政治檔案開放是促轉會的工作,但事實上,你們去調也未必能夠很順利,將來就是雙管齊下,你們這邊有權限,檔案管理局按照法律規定也要去徵集這些檔案。

  22. 葉專任委員虹靈

    是。執行面來說,這是檔案局的權責,但促轉會從去年成立到現在,是儘力跟各機關協調,加速移轉或檢討解降密,比方,前五波的政治檔案裡面,過去法務部調查局也有永久保密的部分,我們就函請各機關檢討,調查局就解除機密的狀態,目前在……

  23. 周委員春米

    他們解除機密的狀態,也是送檔案管理局嗎?

  24. 林局長秋燕

    委員,這邊我來說明,目前政治檔案徵集的部分,在政治檔案條例沒有通過前,我們已經依照檔案法職權請各機關清查六波,陸陸續續都在移轉。移轉進來的檔案,像促轉會需要做調用時,如果是已經進到局裡面的檔案,會跟局做調用,由於政治檔案都是優先做數位化,所以目前提供給促轉會的數位化檔案量非常大,已經超過400萬頁以上。

  25. 另外,從去年第六波清查跟實地訪談到現在,陸陸續續在移轉當中,部分機關還在清查當中,因為促轉會急著要用,我們會做三方協調,即我們、原來移轉機關跟促轉會三方來協調,看這個檔案怎麼能夠兼顧移轉及促轉調用情形,目前有些機構已經這麼處理了。

  26. 周委員春米

    所以這邊你們是徵集,他們是調閱參考文件。

  27. 林局長秋燕

    對。

  28. 周委員春米

    現在就牽扯到國家機密保護法,檔案法第十七條規定「……各機關非有法律依據不得拒絕。」這是長期運作的原則,以前原則例外的情形很多,現在是原則上不會拒絕檔案的閱覽。就以大家關心的陳文成命案為例,那是在1981年發生的,時間是陸續在進行,但是距離現在也已經40幾年了,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的規定,絕對機密保存是30年,可以再延長,這個國家機密再延長,機密的解密當然是他的上級,這個剛剛有討論到。

  29. 另外,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不適用前條及檔案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即國家機密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是要永久保密的,但是今天行政院版本第四條第三項但書「但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為永久保密者,暫不移轉。」所以這個法條的解釋跟適用,如果是永久保密的話就不會移轉到這邊來,這邊的永久保密只有涉及到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我認為國家安全情報在這邊解釋的範圍可大、可廣,但是如果都是按照第十二條的的規定,國家機密保護法、還有現在討論的第四條第三項但書,但還是會有很多的自由心證,我們可能沒有辦法去解密,是不是有這樣的情形,陳主委?

  30. 主席

    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31. 陳主任委員美伶

    主席、各位委員。解密的話還是要依照各相關的法律規範,這邊只是說暫時不移轉到我們這裡,因為可能還有他們還要運用等的因素,所以不是移到我們這邊由我們按照一般的檔案來管理,但這並不表示就不會移轉過來,而是暫時不移轉過來。

  32. 周委員春米

    現在是暫時不移轉過來,但是如果可以解密,還是可以看,但是沒有說列到這個檔案管理局給該局來處理?

  33. 陳主任委員美伶

    是,沒有錯。

  34. 周委員春米

    但是大家還是會問到這個個案,就如同方才段委員問到的,這位陳文成教授的遺族到底可以向哪個政府機關、單位申請閱覽該案相關的政治檔案?

  35. 陳主任委員美伶

    就是回到國家機密法……

  36. 周委員春米

    若今天這部政治檔案條例通過後,仍然還有許多相關個案無法完成任務的話,將會讓我們很失望,現今關鍵的環節究竟在哪裡?如果還是落在國家安全局或國安會的話,到底誰可以去申請,申請之後又可以怎麼處理?這裡我們要得到一個答案。

  37. 林局長秋燕

    跟委員報告及說明,目前之所以暫不移轉的原因,是因為此次在清查或請機關清查政治檔案時,其實是涵蓋機密檔案要一併清查的,局裡面……

  38. 周委員春米

    當然啊!

  39. 林局長秋燕

    這裡面對於有列入者,其實在政治檔案裡除要求機關要解密密條之外,也一併會移轉國家機密保護法裡所談到情報來源屬於永久保密的部分,我們雖然現在暫不移轉,但是目錄的部分局裡面仍然是列冊保管的。

  40. 周委員春米

    所以現在只有永久保密的不移轉?

  41. 林局長秋燕

    暫不移轉,因為還可能回去檢討。

  42. 周委員春米

    但是絕對機密這些還是要移轉,只是說何時解密,何時可以公開揭露?

  43. 林局長秋燕

    對。

  44. 周委員春米

    瞭解,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周春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