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政治檔案條例草案不應急著在當天通過,應納入各界更多討論,因為其涵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等多個面向「這個條例涵蓋許多面向,包括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以及剛剛提到的經濟委員會,所以是不是急著在今天就讓它通過,我希望能夠納入各界更多的討論。」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政治檔案公開涉及個資保護與資訊公開的衝突,公務員未經當事人同意公開個資恐將觸法,因此應討論個資層面及到底什麼樣的檔案可被認定為政治檔案「公務員未經當事人同意,即公開個資或容許他人閱覽及複製恐將觸法。因此,在政治檔案公開上,在個資方面是否也應該進行討論,到底什麼樣的政治檔案可以被認定為政治檔案?這部分都應該好好來討論。」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是否要以標籤式做法設立政治檔案分類,主張應參考法國以公共檔案及私人檔案作區分,思考如何讓全民對歷史有比較好或比較正確的了解「以法國來說,他們以公共檔案及私人檔案做為區分,並沒有所謂的政治檔案,所以我們是否要以一種標籤式的做法,還是讓全民對歷史能夠有比較好或比較正確的了解」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具有歷史意義檔案的認定、所有者及處理方式等整體認知及範疇,仍需各界有較明確的討論「包括誰是這個檔案的所有者以及如何處理等部分,還是希望各界能夠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討論」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能否在短時間內以這部法處理民間持有的政府檔案,認為丹麥、德國及義大利對此曾引起相當多討論,應好好討論「至於丹麥、德國及義大利等國家,他們對於如何處理民間持有的政府檔案,當時也引起相當多的討論。對此,我們是不是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以內用這部法來處理?我覺得這些都應該好好來討論。」發言紀錄
- 許委員毓仁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要處理政治檔案條例草案,就如同剛剛幾位委員發言的內容,這個條例涵蓋許多面向,包括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以及剛剛提到的經濟委員會,所以是不是急著在今天就讓它通過,我希望能夠納入各界更多的討論。
- 本席也分享一些資料,包括個資保護及資訊公開的一些衝突。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一、查詢或請求閱覽。二、請求製給複製本。三、請求補充或更正。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五、請求刪除。」公務員未經當事人同意,即公開個資或容許他人閱覽及複製恐將觸法。因此,在政治檔案公開上,在個資方面是否也應該進行討論,到底什麼樣的政治檔案可以被認定為政治檔案?這部分都應該好好來討論。
另外,參考其他國家的作法,以法國來說,他們以公共檔案及私人檔案做為區分,並沒有所謂的政治檔案,所以我們是否要以一種標籤式的做法,還是讓全民對歷史能夠有比較好或比較正確的了解;至於丹麥、德國及義大利等國家,他們對於如何處理民間持有的政府檔案,當時也引起相當多的討論。對此,我們是不是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以內用這部法來處理?我覺得這些都應該好好來討論。
對於這些具有歷史意義的檔案要如何認定,雖然可以以國家的高度來認定,它為某一個時代的重要歷史檔案,但是對於整體的認知及討論的範疇,包括誰是這個檔案的所有者以及如何處理等部分,還是希望各界能夠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討論,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許毓仁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