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主張陳文成案及林宅血案等政治檔案應解密,並質疑國安局堅持不解密的理由。「有什麼不能解密的地方,為什麼不能解密?我也贊成要解密啊!」發言紀錄
- 曾委員銘宗
(11時1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副局長,您是政務官或事務官?
- 主席
請國安局陳副局長說明。
- 陳副局長文凡
主席、各位委員。我是現役軍人為事務官。
- 曾委員銘宗
希望您依法行政,不要有太多的政治立場,什麼是同路媒體?你按照事務官的專業答就好,不要有太多政治解讀。
- 陳副局長文凡
我們發覺有部分的媒體,我們認為他們的報導內容、調性及口徑跟中國大陸對臺不友好的作為相呼應,尤其是影響我們的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的相關訊息,基本上,我們將這類媒體看為同路媒體。
- 曾委員銘宗
您認為國內有幾家是這樣的媒體呢?
- 陳副局長文凡
剛才有委員特別問到,我再一次跟委員報告,這個資訊不必懷疑……
- 曾委員銘宗
我不懷疑你,但是我希望至少有幾家總能講嘛!我還沒有要求你講出名字,有幾家?還是數量非常多,你無法一一列舉?
- 陳副局長文凡
容我在這個地方保留好嗎?
- 曾委員銘宗
不能保留,你來這裡要依法行政,我問你幾家,還沒有問你什麼名稱,有多少家?
- 陳副局長文凡
我只能跟您報告,我們都有掌握。
- 曾委員銘宗
5家以下或5家以上?
- 陳副局長文凡
容我保留這個數據嗎?
- 曾委員銘宗
不能保留,再問一次,10家以下或10家以上?
- 陳副局長文凡
我還是必須要保留。
- 曾委員銘宗
50家以下或50家以上?
- 陳副局長文凡
我不願意回答這個問題。
- 曾委員銘宗
這不是機密,我要求你要答復。
- 陳副局長文凡
我向您報告,目前我們還沒有辦法對外公開這個資訊。
- 曾委員銘宗
假設在這裡講話講得不清不楚,我去監察院告你,讓你公開暴露在監察院的調查之下。你代表國安局來,你就必須公開說明,但卻說得不清不楚,我還沒有要求講哪個名稱,你連幾家都不敢講,這哪是負責任的政府官員啊!
- 前幾天賴清德前院長向蔡總統公開喊話,要求網軍停止對他的攻擊,而蔡總統也反擊
「網路攻擊她的人,賴清德應多所熟悉」。我請教你,國安局的相關網路有沒有介入民進黨的初選?
- 陳副局長文凡
我跟委員報告,國家安全局負責的重點是中共與境外的敵對勢力,我們不介入任何國內政黨政治的……
- 曾委員銘宗
你確定?
- 陳副局長文凡
確定。
- 曾委員銘宗
我們高度懷疑國安局有介入這次民進黨……
- 陳副局長文凡
絕對沒有。
- 曾委員銘宗
確定?
- 陳副局長文凡
確定。
- 曾委員銘宗
絕對沒有,再講一次!
- 陳副局長文凡
絕對沒有。
- 曾委員銘宗
前幾天陳菊秘書長說,有關林宅血案、陳文成血案等21件政治檔案,國安局堅持不解密,為什麼國安局不解密?
- 陳副局長文凡
謝謝委員,我在此把我們現階段對於這些檔案的規劃,特別是針對重新檢審有關規劃向您報告,目前有20案、80卷的政治檔案,我們將會優先審查處理陳文成案及林宅血案,總共5案、22卷。在20案、80卷的政治檔案當中,由本局產製的檔案,屬於機密並永久保存的文書檔案,我們依法不能提供給第三方參用;屬於密級的文書檔案,我們遮蔽它其中足資辨識情報工作的組織或成員部分後,提供相關單位參用;另外,如果是屬於外機關所產製的公文檔案,由本局發回原機關同意之後,提供相關單位參用,或是由本局製作檔案目錄提供。
- 曾委員銘宗
副局長,不要講這麼複雜!我的問題很簡單,陳菊秘書長對外說明的陳文成案及林宅血案等兩個政治檔案,國安局什麼時候要解密?就這麼簡單!
- 陳副局長文凡
我們依據法規,機密檔案不能夠提供給第三方去複審,如果要使用的話,我們有一定的解密程序。
- 曾委員銘宗
什麼時候會解密?就這麼簡單!你認識陳菊秘書長吧?他對外宣稱,現在是民進黨執政,我就問你這兩個問題,什麼時候可以解密?有什麼不能解密的地方,為什麼不能解密?我也贊成要解密啊!
- 陳副局長文凡
是否解密有一定的規範,我特別報告,我們依照前面剛才所報告檢審的規劃,要使用政治檔案,如果未來……
- 曾委員銘宗
副局長,時程要多久?什麼時候可以決定要不要解密?
- 主席
不好意思,曾委員的時間已經到了。
- 曾委員銘宗
主席,我比照你就好,你剛才超過5分鐘。
- 主席
我沒有超過5分鐘。
- 曾委員銘宗
我有計時。
- 陳副局長文凡
我們有程序,但是具體的時間,對不起,我現在沒有辦法……
- 曾委員銘宗
1年內或2年內?
- 陳副局長文凡
我真的沒有辦法回答這個時間。
- 曾委員銘宗
副局長,你今天來列席不及格,都有推托之詞!我要強調,你還是事務官,這樣的事務官不及格,明年考績要打丙等!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曾銘宗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