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轉會是東廠機關「不僅設了促轉會、黨產會等東廠機關」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的設置,並以「東廠機關」形容黨產會。「不僅設了促轉會、黨產會等東廠機關」發言紀錄
- 陳委員宜民
(9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今天早上要講的題目是「綠監委濫權,破壞司法獨立」。民進黨二次執政後,一黨獨大,掌控行政、立法,不僅設了促轉會、黨產會等東廠機關、改制農田水利會、吞併公民營組織,並將中選會搞成「終選會」,假藉打假消息箝制人民的新聞言論自由,種種作為猶嫌不足,近來更欲消減考試委員人數,弱化考試權,縱容綠色監委干預司法,將監察院豢養為憲政怪獸,企圖讓司法權凌駕在其他權之上而順從執政黨。
五年前,立委段宜康在選舉造勢場合指控藍營候選人詐領補助費,經檢察官陳隆翔偵辦,段宜康遭判賠100萬元且需道歉定讞一案,如今監察委員高涌誠夥同其他蔡系監委,竟以檢察官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等理由通過彈劾;監察委員高涌誠還調查另一起民進黨前立委陳朝龍因賄選遭判刑入獄案件,此兩案皆嚴重侵犯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之司法核心職權,濫用監委職權,破壞司法獨立,本席在此要嚴厲譴責。高涌誠曾經擔任不當黨產委員會聘任案件律師,受蔡英文提名出任監委,偏又調查兩宗民進黨立委遭判刑定讞之司法案件,說他跟民進黨關係不好,沒人相信;說他不受民進黨影響,而能中立行使監察權,不是幫段宜康出氣,更沒人相信。監委職權是要監督官箴,但須以違法失職為限,尤其不可假借監委之名,行庇護政黨之實,製造恐嚇之寒蟬效應來破壞司法、考試、行政人員中立。特別是司法官享有憲法賦予之司法獨立行使職權之地位,監委更應該要知其分際才是,高涌誠是律師,當知個中分際,但卻仍以政黨利益為上,刻意輕踏司法職權核心,把他以前在司改會擔任執行長所高喊之司法獨立踩在腳下,難怪引起所有司法界共憤。
民進黨及蔡政府濫用職權、迫害司法、貽害全民,與惡的距離越來越靠近,自然就離憲法與人民越來越遠。以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宜民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