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銘宗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委作為獨立機關的政務官,不適合發表假設國民黨在2020年1月11日立委過半黨產清理歸零這類言論「但你身為不當黨產委員會的主委,你不合適發表這樣的言論。」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主委所稱若國民黨在2020年立委選舉過半,黨產清理將歸零的發言,是否符合不當黨產條例第二十條所定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的要求。「你當然有可能沒有參與政黨活動,但你的發言有超出黨派之外,依照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所稱「若國民黨在2020年立委選舉過半,黨產清理歸零」的發言是否合適,並要求其表明是否道歉。「你認為自己的發言合適嗎?要不要道歉?或要不要表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委上述發言違反選罷法的立法意旨「你違反選罷法的立法意旨。」

發言紀錄

  1. 曾委員銘宗

    (10時2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口才不錯,我本來不想問帛琉的考察報告,當時國民黨團出來開記者會,似乎主委還出來亂說話。主委,你講的是理由,我也贊成你的講法,你要去考察,理由正當,但你曉不曉得那份報告有幾頁?你有沒有看過那份報告?

  2.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3.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當然看過。

  4. 曾委員銘宗

    多少頁?

  5. 林主任委員正

    你現在突然問我,剛剛我們同仁跟我說是73頁。

  6. 曾委員銘宗

    對,本文幾頁?

  7. 林主任委員正

    我現在沒有看,當然不知道。同仁說是20頁。

  8. 曾委員銘宗

    20頁裡面照片幾頁?主委,我很誠懇的跟你說,我當一輩子的公務員,也當過財政部的常次、政次和金管會主委,我從沒看過這麼摘要、這麼誇張出國報告。我贊成啊!你出國是理由正當啊!但我建議在座的所有媒體不妨上去看看那份報告,3頁是本文,其他是照片,最多是什麼?帛琉政府的旅遊觀光白皮書,你們把它原封不動的搬上去。主委,假設這份報告你看得下去,我服了你,我只能這樣講。你不妨重新拿出來看看,中華民國的官員出國報告把帛琉政府的觀光旅遊政策白皮書原封不動的搬進來。

  9.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我們是在了解它的旅遊業,政府的意見當然是我們很重要參考依據。

  10. 曾委員銘宗

    白皮書你可以參考,但不需要當附件,不需要虛張聲勢。我建議你把那份報告拿出來看看,施副主委也是文官出身,如果看得下去,那我服了你們。你好厲害,你口才很好,我沒有否認,你理由正當,但是我建議在座的媒體上網看看那份報告。我當一輩子的事務官,真的看不下去。你如果看得下去,我就認了。主委,你在9月初接受採訪,說假設國民黨在明年2020年1月11日立委過半,黨產清理歸零。你對這樣的發言,覺得合不合適?

  11. 林主任委員正

    這是被動接受採訪,說出我的判斷。如我剛才所說,現在我們每做一個處分書,尊重被處分人提起行政救濟的權利。但是從第一件到最後一件,每一件都這樣,所以就拖,不知道何年何月。

  12. 曾委員銘宗

    主委,你是不是政務官?

  13. 林主任委員正

    我是。

  14. 曾委員銘宗

    沒有所謂分被動、主動,你的判斷可以放在心裡面,尊重每個人的判斷。但做為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委,你認為這樣的發言沒有違反規定或非常恰當、正當嗎?你真的沒有檢討的心態?到現在還認為是對的嗎?我的想法是,假設這是你自己的心態,我尊重。但你身為不當黨產委員會的主委,你不合適發表這樣的言論。我的看法正不正確?

  15. 林主任委員正

    我尊重委員的意見。

  16. 曾委員銘宗

    不是「尊重」,你現在還是維持你是對的,對不對?

  17. 林主任委員正

    我有我的判斷。

  18. 曾委員銘宗

    我尊重你的判斷,但你不可以講出來。

  19. 林主任委員正

    我自己會想一下如何拿捏,請你也尊重我的判斷。

  20. 曾委員銘宗

    我不是尊重你的判斷。

  21. 林主任委員正

    你剛才說的。

  22. 曾委員銘宗

    依據不當黨產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請問你現在有沒有黨籍?

  23. 林主任委員正

    沒有。

  24. 曾委員銘宗

    沒有任何的黨籍?第二十條明文規定:「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違反前項規定者,經本會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後,由行政院院長解除其職務。」,你當然有可能沒有參與政黨活動,但你的發言有超出黨派之外,依照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嗎?

  25. 林主任委員正

    我會自我拿捏。

  26. 曾委員銘宗

    不是自我拿捏,我是說您的發言合適嗎?

  27.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我的發言發生任何責任,我會負的。我會自我拿捏,非常感謝委員提醒。

  28. 曾委員銘宗

    我的想法是,不當黨產委員會是一個獨立機關,做為獨立機關的政務官,你的發言非常重要。到現在你還認為你的發言沒有違反不當黨產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嗎?

  29. 林主任委員正

    我認為沒有。

  30. 曾委員銘宗

    你認為自己的發言合適嗎?要不要道歉?或要不要表示……

  31. 林主任委員正

    我剛才已經說了,我尊重委員對我的提醒。

  32. 曾委員銘宗

    當然你說是被動接受採訪,我也可以理解。但是你法律讀那麼多,也做到政務官了,如果真的發言不當,就直接表明你當時的發言真的不合適,講這樣一句話,那麼困難嗎?

  33. 林主任委員正

    我說那是我相關的判斷,委員剛才的提醒我接受。

  34. 曾委員銘宗

    那要不要道歉?

  35. 林主任委員正

    目前沒有道歉的問題,其實相關的發言都不是我自己發明的。很多國民黨重要的政治人物都說過相關的話,我這邊就不再贅述了。

  36. 曾委員銘宗

    他不是不當黨產委員會的委員,他也不是獨立機關的主委。

  37.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都接收到外面的人的說法,尤其是國民黨重要人士的說法,我們也都會看。

  38. 曾委員銘宗

    說一聲你做為政務官……

  39. 林主任委員正

    而且國民黨已經去法院告我了。

  40. 曾委員銘宗

    那是另外一件事情,那個是法律責任,我要講的是政治責任。

  41.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有相關的責任,我都願意負。

  42. 曾委員銘宗

    但我還是要問你,你認為到現在……

  43. 林主任委員正

    我認為沒有當不當的問題……

  44. 曾委員銘宗

    你認為很恰當?

  45. 林主任委員正

    但是委員的提醒我尊重,也很感謝。

  46. 曾委員銘宗

    我覺得你剛才講的意思裡已經有了,但你做為一個政務官,說一句道歉,真的這麼困難嗎?你剛剛提到國民黨已經去告你,那是法律責任,這是行政責任。但我要求的是,身為一位不當黨產委員會的主委,一個政務官……

  47. 林主任委員正

    我秉持我的良心,到目前為止,好像還不到道歉的程度。

  48. 曾委員銘宗

    你說不到道歉的程度,那你有沒有覺得不合適?

  49. 林主任委員正

    我說了,這是我的判斷,如果我的判斷未來不對,那當然我的信賴度減損,那是我自己要承擔的。

  50. 曾委員銘宗

    這不是信賴度減損的問題,誰care你的信賴度減損?我倒過來問,你到現在覺得這樣的發言是正確的、是無懈可擊的、不需要檢討的?

  51. 林主任委員正

    本來這就是有個人不同的觀察點,我怎麼可能說我所有事情都百分之百正確?我不敢這樣說。

  52. 曾委員銘宗

    但是你說了,做為一個主委、政務官……

  53. 林主任委員正

    政務官要有判斷。難道政務官都不用判斷嗎?我覺得這樣也不太對。

  54. 曾委員銘宗

    就是外界覺得你的發言不當。

  55. 林主任委員正

    那外界到底是誰呢?是被我們調查的對象覺得我的發言不當,那我就尊重。

  56. 曾委員銘宗

    不用啊!你就對照不當黨產條例第二十條啊!

  57. 林主任委員正

    第二十條我就看不出來。

  58. 曾委員銘宗

    怎麼看不出來?

  59. 林主任委員正

    看不出來我的發言和第二十條──我沒有參加政黨活動啊!

  60. 曾委員銘宗

    而且你還違反選罷法。

  61. 林主任委員正

    這就要澄清一下,選罷法的罰則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選舉都還沒有公告,哪來的選罷法呢?

  62. 曾委員銘宗

    你違反選罷法的立法意旨。

  63. 林主任委員正

    我尊重委員。

  64. 曾委員銘宗

    主委,我本來還對你有幾分敬意,但你連承認自己講錯話的道德勇氣都沒有,真的不配當政務官。

  65. 林主任委員正

    謝謝委員提醒。

  66. 主席

    謝謝曾銘宗委員。我先跟大家報告,因為全部登記的委員估計在11時20分會發言完畢,是不是我們就繼續審預算?各位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的話,我們等一下就繼續……

  67. 童委員惠珍

    有意見。

  68. 王委員育敏

    你們內政委員會的……

  69. 曾委員銘宗

    沒有內政的人。

  70. 童委員惠珍

    對啊!沒有內政的人……

  71. 主席

    他們都在。

  72. 曾委員銘宗

    沒有內政的人,現場沒有。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曾銘宗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