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肯定不當黨產委員會經過三年多調查及歷史爬梳已處理許多案件、收歸國有黨產將近千億元的成績「目前收歸國有的黨產也將近千億元,針對這個成績,我們要給不當黨產委員會一個很大的肯定」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不當黨產委員會加速將過去以不當手法取得、屬於全民應有的權利討回來,認為過去以不當手法取得土地是非常不應該的「過去他們用不當手法取得土地,我覺得是非常不應該的,所以現在應該儘速將屬於全民應有的權利趕快討回來,希望主委能夠加速處理,好嗎?」發言紀錄
- 呂委員孫綾
(9時4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不當黨產委員會經過三年多的調查及歷史爬梳,已經處理過非常多案件,現在也還有很多案件在處理當中,目前收歸國有的黨產也將近千億元,針對這個成績,我們要給不當黨產委員會一個很大的肯定,當然黨產會也是致力於將全民應有的權利收回,因此我想就一些案件就教於主委。第一個就是最近大家都非常關心的中廣案,在處理過程中,主委也面臨非常多壓力,我想請問主委的是,如果面臨訴訟,黨產會現在有沒有什麼機制因應?相關準備工作已經完成哪些進度?
-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訴訟對我們來說一點都不陌生,因為我們每作一個處分,被處分人大概都會尋求行政救濟,之後會內工作人員當然就會準備,另外我們還會委請專業律師協助。
- 呂委員孫綾
過去中廣在我的選區八里有幾筆土地,請問主委,就你的認知大概有多少?
- 林主任委員正
關於八里的土地,當初是由政府徵收,按照徵收相關法律,徵收之後應該登記為國有或是各地方政府徵收機關。
- 呂委員孫綾
沒錯。
- 林主任委員正
結果不是,而是直接登記給一家公司,就是中廣,我們發現了這個狀況,所以在這次處分當中,我們將所有相關檔案都還原了,還原之後我們發現這本來就不應該是中廣公司應該取得的土地,所以這次也將其列入追徵的範圍,因為後來這筆土地又被政府徵收,所以中廣變成領到錢,這次我們就把當初土地被國家徵收所領到的錢追徵回來。
- 呂委員孫綾
過去中廣在八里的土地有多少筆?多少坪?被轉賣出去的又有多少筆?
- 林主任委員正
詳細的資訊是不是……
- 呂委員孫綾
因為資訊非常混亂,如同剛剛主委講到的……
-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的處分書後面有附表,是很清楚的列表,因為我們都要接受司法檢驗,包括地號及面積等等都清清楚楚,這樣的清單是有的。
- 呂委員孫綾
因為我在文件上爬梳,對於有些部分也是不太了解,一下子說有5筆,一下子說有3筆,被轉賣的好像有2筆,又好像有3筆,我覺得資訊有點混亂,所以我想就教主委,到底中廣在八里的土地……
- 林主任委員正
處分書已經公布在網站上了。
- 呂委員孫綾
但我現在要再請教主委。
- 林主任委員正
十三行小段240-2、242-1……
- 呂委員孫綾
主委只要告訴我有幾筆就好了,被賣掉的有幾筆?過去中廣在八里不當取得的土地到底有多少筆?
- 主席
請黨產會施副主任委員說明。
-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主席、各位委員。針對中廣八里的土地,如果我印象沒有錯,最大宗將近有10甲土地是由國家徵收登記為中廣所有,針對這個部分,交通部已經透過民事訴訟程序向中廣收回,因為過去長期由中廣使用,所以目前交通部對中廣有一個使用租金請求權,現在有一個訴訟。剛剛主委有提到八里徵收的有2筆……
- 呂委員孫綾
被徵收的有2筆?
-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國家出錢徵收的土地本來就應該登記國有,但卻登記給中廣,之後國家又再徵收部分土地做道路用地,而且發了補償費,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對中廣的處分是追徵。
- 呂委員孫綾
大概會追徵回多少錢?未來要求中廣返還時,土地的價格要如何認定?
-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我們會依照當初徵收的金額,就是國家給他們多少補償費,我們就追徵多少錢還給國家。
- 呂委員孫綾
這個金額是多少?
-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是不是會後再給委員?
- 呂委員孫綾
好。謝謝你們的說明,人民應該有的權益應該要全力討回,不當黨產委員會最大的用意就是要讓民眾更加了解追徵的公義性。過去他們用不當手法取得土地,我覺得是非常不應該的,所以現在應該儘速將屬於全民應有的權利趕快討回來,希望主委能夠加速處理,好嗎?
- 林主任委員正
是,謝謝。
- 呂委員孫綾
謝謝主委。
-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 林委員麗蟬
(9時5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林主委,我們來談一下,其實在今年的9月24日黨產會有一份處分書,認定中廣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並追徵中廣公司新臺幣77億元的價金,也引起了很多很多的爭議。因此本席今天就事論事,我們來談談,也來討論整個中廣的仁愛路土地相關的議題,我們先來看,如果整個仁愛路的土地轉賣,就是從中廣在87年的時候,就是賣給由李登輝跟劉泰英主政下的中投公司,這是事實,而中投公司後來在88年就轉賣給宏盛集團,也是現在拿去蓋成帝寶的這塊土地。本席要請教一下主委,針對中投公司由當時的李登輝跟劉泰英主政,現在你們有沒有去調李登輝跟劉泰英來作詢答?還是有沒有諮詢、調查他們、瞭解一下整個土地?國民黨相關的黨產、相關的土地等等,有沒有去問他們?李登輝當時是做什麼?他的職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為洲
法律規定就是這樣子,如果他不適任的話,委員會要開會解除他的職務,然後報行政院核准,我們要的是這樣,但是他如果有道德良心的話,自己違法,自己就應該先辭職嘛!先辭職的話,才是真正尊重法律!這部分看要保留多少,我們是希望他還可以再來,我們要了解得更清楚!好嗎?
- 主席
這樣啦!大家商量一下,因為一般行政費用其實是他們最基本的事務費用,整個黨產會才五千多萬元,不然就凍結二十分之一,可以嗎?林委員,大家商量一下嘛!
- 呂委員孫綾
主席,凍結二十分之一會影響到一般行政的費用嗎?因為一般行政費用不應該跟出席費用混為一談。
- 主席
照理說,一般行政跟這部分都沒有關係的。
- 呂委員孫綾
對啊!
- 林委員為洲
因為我們通過的是整年的預算,所以凍結部分預算是不會影響他們所有的業務運作,等到解凍的時候,時間也不會拖到年底,所以這還是可以處理的。另外,我再追問主委一點,就是那時候我質詢時,主委提到你原來是時代力量黨員,但你並沒有辦理退黨程序,我覺得這樣不妥。像李進勇這個中選會主委,爭議很多,但他至少在就任主委之前,就先宣示退黨或是解除什麼的,反正就是要經過一個程序,才不會給人覺得你現在是帶著這個身分來擔任獨立機關的主委、委員,否則就像沈伯洋那樣,角色混亂,自己還是黨員,還在參加政黨活動!你應該要宣示一下啊!
- 林主任委員正
我來說明,讓委員參考一下。法官法針對這部分是要求法官連黨員都不可以,他用的文字跟這個不一樣,這裡是不能參加政黨活動,但並沒有說不能是黨員,其實這在法律上是有區別的,所以在我的認知裡,我就確實沒有去參加黨的活動,而法律也沒有要求我不能是黨員,但如果委員有這樣的意見,就讓我再斟酌一下,我會參考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麗蟬
沒有,電池是有效期的。這表示你們買的電池是永續保固的嘍!是保固多久?請那個……
- 主席
林委員……
- 呂委員孫綾
委員會電動車資料可以讓我們看一下嗎?提供給林麗蟬委員……
- 主席
把資料給林麗蟬委員。
- 呂委員孫綾
我覺得是這樣,林麗蟬委員的出發點是很擔心,他很善意的……
- 主席
這是主計總處編的共同標準,所有部會都一樣。
- 呂委員孫綾
對,剛剛委員會提供給林麗蟬委員資料的部分請給我們參考,我覺得這個部分是不是先保留,我們先往下走,等一下再回來討論這個部分好不好?我覺得不要一直糾結在電池要花多少錢?這臺車要花多少錢?你先把資料提供給大家,做個參考。
- 主席
第3目我們就先擱著。
繼續處理第4目「第一預備金」的部分。因為沒有委員提案,第4目照案通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繼續處理第25案。因為趙委員正宇不在場,我們就不處理。
處理第26案。是呂委員孫綾的案子,呂委員有沒有要說明?針對八里的部分,剛剛你質詢的時候已經有要求,也有裁示要提供資料給你,讓你了解一下,好不好?有關八里細節的部分,會提供資料給你。
- 呂委員孫綾
這個主決議其實也沒有太大的影響,你們趕快提供資料給我就好,不用撤案。
- 主席
資料什麼時候可以提供?
- 呂委員孫綾
因為這也不是預算案啊!
- 主席
好,現在在印了,他等一下就給你了。
處理第27案。也是呂委員的案子,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就照案通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為洲
不是要回頭處理前面的部分?
- 主席
呂委員,第26案的部分?
- 呂委員孫綾
我提出這個部分就是要求不當黨產委員會要積極去追討,其實也沒有……
- 主席
第26案還是照案通過,請黨產委員會趕快把資料提供給……
- 呂委員孫綾
我是要求,又不是要作什麼決議,是很基本的要求。
- 主席
OK,第26案就照案通過。
- 呂委員孫綾
好,謝謝。
- 主席
有關主決議的部分,第19案不處理。第20案一起處理。
回到第3目,就是剛剛電動車的問題,針對第16案、第17案及第18案,林委員麗蟬還堅持嗎?
- 林委員麗蟬
剛剛不是說要提供資料?
- 林委員為洲
這些都是電動車啊!共同採購契約裡面有這麼多的電動車,共有五款,你們卻挑了電動車裡面最貴的,立法院到底用的是哪一款?你們查出來了嗎?立法院所有的委員平常在用的公務車是哪一款?主委有需要一定要用最貴的嗎?也是有五十八萬七千多元的,主委有必要嗎?
- 呂委員孫綾
沒有啦!林委員,你剛才說五十八萬多元是不含電池的,一百四十九萬多元及一百四十八萬多元的部分是包含了電池,我們可以看到每一款電動車的續航力都不同,規格也不同,因為這個部分就表面上來看,我覺得看不出它的差異性,不知道委員在這部分是不是還有其他的想法呢?
- 林委員為洲
我們都看得很清楚,含電池的、不含電池的是多少錢,含電池的裡面也有126萬元、149萬元、148萬元或147萬元的,續航里程則有100公里、400公里之類的,我的意思是,你挑的也不是續航力最長的,但卻是價格最高的,我不知道這是什麼理由?續航力最強的是400公里,是第6款,即148萬元的那一款,對不對?續航力最強,也都是有含電池,所以你們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就是要挑一個最貴的嗎?
- 丁主計員幼珠
因為當時我們看這台是Nissan的,而其他的牌子我們沒有看過,所以……
- 林委員麗蟬
…委員麗蟬:我覺得你們很不誠實,在我們剛剛整個對談當中,你們都說是找到電動車最便宜的那一台,第一個,我為什麼會問電池、維修及維護,是因為這些都含蓋在價錢內,所以這張表我們看起來沒有含電池的就是58萬7,000元,另外一個含電池的是一百二十多萬元,跟你所選的相比,你說有續航力的差異等等,但是下面也有一台比你現在選的還要便宜,所以我只是要打臉你們說是選電動車裡面最便宜的,根本就是給我們電動車標價裡面最貴的那一台,不管是尾數貴多少,還是頭前面貴多少!你們對立法院委員要真實性的回答,而不是用這種糊弄過就算了的態度,我們隨便查就查得到!至於牌子的話,你現在如果要買賓士,你也可以告訴我賓士裡面比較貴的車啊!你要買更好的話,當然也有上千萬元的!我的意思是,請你誠實回答委員,標案契約內容裡面有什麼,以及你挑這台的原因是什麼?我為什麼會一直問維護及電池的部分,因為我們在去年就有審查到這部分,我告訴你,我們去年在審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時候,大家都提得還滿精準的,我和呂委員兩個人都在現場,我記得我們那時候審查,就含電池或不含電池,以及電池到底用多久的部分,這才是負責任的向立法院來作報告,因為我看呂委員要發言……
- 呂委員孫綾
我覺得林委員麗蟬的出發點都是非常善意的,我們也知道買東西就是要講求它的CP值,你今天挑了149萬元的車,到底買了這台車有什麼樣的配備,應該要讓大家知道,你買這台車花了149萬元,價錢是最貴的,但你是買得值得的,你懂我的意思嗎?有時候差了10萬元,其實東西差了很多,到底為什麼會挑了這個149萬元的去做為你的標案?
- 主席
我說明一下,剛才講電動車最便宜的是我講的,因為我用「電動車最便宜」等文字去google,跑出來就是你們現在看到149萬元的這一台,我google用的關鍵字就是「電動車最便宜」,然後跑出來就是這一台。
- 林委員為洲
還是錯誤啊!還有更便宜的!
- 主席
因為現在看起來各部會都有這樣的情形,我們到時候會統一處理啦!也跟林委員為洲報告一下,我們在審查的時候,各部會一定都有,所以我們是不是就不要在這裡處理,統一由院來處理?因為這也是主計總處的標準。
- 林委員為洲
你們選這台是因為品牌的關係,你認為Nissan比較好,怎麼好像我在幫你回答一樣!只是要你們講清楚,選了最貴的,續航力又不是最長的,到底理由是因為品牌還是怎麼樣?講清楚嘛!如果委員被你說服了就OK,將來維修費會比較低或是怎麼樣,總要給人家一個理由啊!
- 呂委員孫綾
對,這就是回到我剛才講的,你為什麼會挑這個價格的東西,就是有它的CP值存在,你為什麼會挑這個東西,一定是有它的道理嘛!你講清楚,委員爭執的部分其實就是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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