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孫綾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肯定不當黨產委員會經過三年多調查及歷史爬梳已處理許多案件、收歸國有黨產將近千億元的成績「目前收歸國有的黨產也將近千億元,針對這個成績,我們要給不當黨產委員會一個很大的肯定」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不當黨產委員會加速將過去以不當手法取得、屬於全民應有的權利討回來,認為過去以不當手法取得土地是非常不應該的「過去他們用不當手法取得土地,我覺得是非常不應該的,所以現在應該儘速將屬於全民應有的權利趕快討回來,希望主委能夠加速處理,好嗎?」

發言紀錄

  1. 呂委員孫綾

    (9時4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不當黨產委員會經過三年多的調查及歷史爬梳,已經處理過非常多案件,現在也還有很多案件在處理當中,目前收歸國有的黨產也將近千億元,針對這個成績,我們要給不當黨產委員會一個很大的肯定,當然黨產會也是致力於將全民應有的權利收回,因此我想就一些案件就教於主委。第一個就是最近大家都非常關心的中廣案,在處理過程中,主委也面臨非常多壓力,我想請問主委的是,如果面臨訴訟,黨產會現在有沒有什麼機制因應?相關準備工作已經完成哪些進度?

  2. 主席

    請黨產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3.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訴訟對我們來說一點都不陌生,因為我們每作一個處分,被處分人大概都會尋求行政救濟,之後會內工作人員當然就會準備,另外我們還會委請專業律師協助。

  4. 呂委員孫綾

    過去中廣在我的選區八里有幾筆土地,請問主委,就你的認知大概有多少?

  5. 林主任委員正

    關於八里的土地,當初是由政府徵收,按照徵收相關法律,徵收之後應該登記為國有或是各地方政府徵收機關。

  6. 呂委員孫綾

    沒錯。

  7. 林主任委員正

    結果不是,而是直接登記給一家公司,就是中廣,我們發現了這個狀況,所以在這次處分當中,我們將所有相關檔案都還原了,還原之後我們發現這本來就不應該是中廣公司應該取得的土地,所以這次也將其列入追徵的範圍,因為後來這筆土地又被政府徵收,所以中廣變成領到錢,這次我們就把當初土地被國家徵收所領到的錢追徵回來。

  8. 呂委員孫綾

    過去中廣在八里的土地有多少筆?多少坪?被轉賣出去的又有多少筆?

  9. 林主任委員正

    詳細的資訊是不是……

  10. 呂委員孫綾

    因為資訊非常混亂,如同剛剛主委講到的……

  11.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的處分書後面有附表,是很清楚的列表,因為我們都要接受司法檢驗,包括地號及面積等等都清清楚楚,這樣的清單是有的。

  12. 呂委員孫綾

    因為我在文件上爬梳,對於有些部分也是不太了解,一下子說有5筆,一下子說有3筆,被轉賣的好像有2筆,又好像有3筆,我覺得資訊有點混亂,所以我想就教主委,到底中廣在八里的土地……

  13. 林主任委員正

    處分書已經公布在網站上了。

  14. 呂委員孫綾

    但我現在要再請教主委。

  15. 林主任委員正

    十三行小段240-2、242-1……

  16. 呂委員孫綾

    主委只要告訴我有幾筆就好了,被賣掉的有幾筆?過去中廣在八里不當取得的土地到底有多少筆?

  17. 主席

    請黨產會施副主任委員說明。

  18.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主席、各位委員。針對中廣八里的土地,如果我印象沒有錯,最大宗將近有10甲土地是由國家徵收登記為中廣所有,針對這個部分,交通部已經透過民事訴訟程序向中廣收回,因為過去長期由中廣使用,所以目前交通部對中廣有一個使用租金請求權,現在有一個訴訟。剛剛主委有提到八里徵收的有2筆……

  19. 呂委員孫綾

    被徵收的有2筆?

  20.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國家出錢徵收的土地本來就應該登記國有,但卻登記給中廣,之後國家又再徵收部分土地做道路用地,而且發了補償費,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對中廣的處分是追徵。

  21. 呂委員孫綾

    大概會追徵回多少錢?未來要求中廣返還時,土地的價格要如何認定?

  22.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我們會依照當初徵收的金額,就是國家給他們多少補償費,我們就追徵多少錢還給國家。

  23. 呂委員孫綾

    這個金額是多少?

  24. 施副主任委員錦芳

    是不是會後再給委員?

  25. 呂委員孫綾

    好。謝謝你們的說明,人民應該有的權益應該要全力討回,不當黨產委員會最大的用意就是要讓民眾更加了解追徵的公義性。過去他們用不當手法取得土地,我覺得是非常不應該的,所以現在應該儘速將屬於全民應有的權利趕快討回來,希望主委能夠加速處理,好嗎?

  26. 林主任委員正

    是,謝謝。

  27. 呂委員孫綾

    謝謝主委。

  28.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29. 林委員麗蟬

    (9時5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林主委,我們來談一下,其實在今年的9月24日黨產會有一份處分書,認定中廣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並追徵中廣公司新臺幣77億元的價金,也引起了很多很多的爭議。因此本席今天就事論事,我們來談談,也來討論整個中廣的仁愛路土地相關的議題,我們先來看,如果整個仁愛路的土地轉賣,就是從中廣在87年的時候,就是賣給由李登輝跟劉泰英主政下的中投公司,這是事實,而中投公司後來在88年就轉賣給宏盛集團,也是現在拿去蓋成帝寶的這塊土地。本席要請教一下主委,針對中投公司由當時的李登輝跟劉泰英主政,現在你們有沒有去調李登輝跟劉泰英來作詢答?還是有沒有諮詢、調查他們、瞭解一下整個土地?國民黨相關的黨產、相關的土地等等,有沒有去問他們?李登輝當時是做什麼?他的職位?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林委員為洲

    法律規定就是這樣子,如果他不適任的話,委員會要開會解除他的職務,然後報行政院核准,我們要的是這樣,但是他如果有道德良心的話,自己違法,自己就應該先辭職嘛!先辭職的話,才是真正尊重法律!這部分看要保留多少,我們是希望他還可以再來,我們要了解得更清楚!好嗎?

  32. 主席

    這樣啦!大家商量一下,因為一般行政費用其實是他們最基本的事務費用,整個黨產會才五千多萬元,不然就凍結二十分之一,可以嗎?林委員,大家商量一下嘛!

  33. 呂委員孫綾

    主席,凍結二十分之一會影響到一般行政的費用嗎?因為一般行政費用不應該跟出席費用混為一談。

  34. 主席

    照理說,一般行政跟這部分都沒有關係的。

  35. 呂委員孫綾

    對啊!

  36. 林委員為洲

    因為我們通過的是整年的預算,所以凍結部分預算是不會影響他們所有的業務運作,等到解凍的時候,時間也不會拖到年底,所以這還是可以處理的。另外,我再追問主委一點,就是那時候我質詢時,主委提到你原來是時代力量黨員,但你並沒有辦理退黨程序,我覺得這樣不妥。像李進勇這個中選會主委,爭議很多,但他至少在就任主委之前,就先宣示退黨或是解除什麼的,反正就是要經過一個程序,才不會給人覺得你現在是帶著這個身分來擔任獨立機關的主委、委員,否則就像沈伯洋那樣,角色混亂,自己還是黨員,還在參加政黨活動!你應該要宣示一下啊!

  37. 林主任委員正

    我來說明,讓委員參考一下。法官法針對這部分是要求法官連黨員都不可以,他用的文字跟這個不一樣,這裡是不能參加政黨活動,但並沒有說不能是黨員,其實這在法律上是有區別的,所以在我的認知裡,我就確實沒有去參加黨的活動,而法律也沒有要求我不能是黨員,但如果委員有這樣的意見,就讓我再斟酌一下,我會參考啦!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林委員麗蟬

    沒有,電池是有效期的。這表示你們買的電池是永續保固的嘍!是保固多久?請那個……

  40. 主席

    林委員……

  41. 呂委員孫綾

    委員會電動車資料可以讓我們看一下嗎?提供給林麗蟬委員……

  42. 主席

    把資料給林麗蟬委員。

  43. 呂委員孫綾

    我覺得是這樣,林麗蟬委員的出發點是很擔心,他很善意的……

  44. 主席

    這是主計總處編的共同標準,所有部會都一樣。

  45. 呂委員孫綾

    對,剛剛委員會提供給林麗蟬委員資料的部分請給我們參考,我覺得這個部分是不是先保留,我們先往下走,等一下再回來討論這個部分好不好?我覺得不要一直糾結在電池要花多少錢?這臺車要花多少錢?你先把資料提供給大家,做個參考。

  46. 主席

    第3目我們就先擱著。

  47. 繼續處理第4目「第一預備金」的部分。因為沒有委員提案,第4目照案通過。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繼續處理第25案。因為趙委員正宇不在場,我們就不處理。

  50. 處理第26案。是呂委員孫綾的案子,呂委員有沒有要說明?針對八里的部分,剛剛你質詢的時候已經有要求,也有裁示要提供資料給你,讓你了解一下,好不好?有關八里細節的部分,會提供資料給你。

  51. 呂委員孫綾

    這個主決議其實也沒有太大的影響,你們趕快提供資料給我就好,不用撤案。

  52. 主席

    資料什麼時候可以提供?

  53. 呂委員孫綾

    因為這也不是預算案啊!

  54. 主席

    好,現在在印了,他等一下就給你了。

  55. 處理第27案。也是呂委員的案子,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就照案通過。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林委員為洲

    不是要回頭處理前面的部分?

  58. 主席

    呂委員,第26案的部分?

  59. 呂委員孫綾

    我提出這個部分就是要求不當黨產委員會要積極去追討,其實也沒有……

  60. 主席

    第26案還是照案通過,請黨產委員會趕快把資料提供給……

  61. 呂委員孫綾

    我是要求,又不是要作什麼決議,是很基本的要求。

  62. 主席

    OK,第26案就照案通過。

  63. 呂委員孫綾

    好,謝謝。

  64. 主席

    有關主決議的部分,第19案不處理。第20案一起處理。

  65. 回到第3目,就是剛剛電動車的問題,針對第16案、第17案及第18案,林委員麗蟬還堅持嗎?

  66. 林委員麗蟬

    剛剛不是說要提供資料?

  67. 林委員為洲

    這些都是電動車啊!共同採購契約裡面有這麼多的電動車,共有五款,你們卻挑了電動車裡面最貴的,立法院到底用的是哪一款?你們查出來了嗎?立法院所有的委員平常在用的公務車是哪一款?主委有需要一定要用最貴的嗎?也是有五十八萬七千多元的,主委有必要嗎?

  68. 呂委員孫綾

    沒有啦!林委員,你剛才說五十八萬多元是不含電池的,一百四十九萬多元及一百四十八萬多元的部分是包含了電池,我們可以看到每一款電動車的續航力都不同,規格也不同,因為這個部分就表面上來看,我覺得看不出它的差異性,不知道委員在這部分是不是還有其他的想法呢?

  69. 林委員為洲

    我們都看得很清楚,含電池的、不含電池的是多少錢,含電池的裡面也有126萬元、149萬元、148萬元或147萬元的,續航里程則有100公里、400公里之類的,我的意思是,你挑的也不是續航力最長的,但卻是價格最高的,我不知道這是什麼理由?續航力最強的是400公里,是第6款,即148萬元的那一款,對不對?續航力最強,也都是有含電池,所以你們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就是要挑一個最貴的嗎?

  70. 丁主計員幼珠

    因為當時我們看這台是Nissan的,而其他的牌子我們沒有看過,所以……

  71. 林委員麗蟬

    …委員麗蟬:我覺得你們很不誠實,在我們剛剛整個對談當中,你們都說是找到電動車最便宜的那一台,第一個,我為什麼會問電池、維修及維護,是因為這些都含蓋在價錢內,所以這張表我們看起來沒有含電池的就是58萬7,000元,另外一個含電池的是一百二十多萬元,跟你所選的相比,你說有續航力的差異等等,但是下面也有一台比你現在選的還要便宜,所以我只是要打臉你們說是選電動車裡面最便宜的,根本就是給我們電動車標價裡面最貴的那一台,不管是尾數貴多少,還是頭前面貴多少!你們對立法院委員要真實性的回答,而不是用這種糊弄過就算了的態度,我們隨便查就查得到!至於牌子的話,你現在如果要買賓士,你也可以告訴我賓士裡面比較貴的車啊!你要買更好的話,當然也有上千萬元的!我的意思是,請你誠實回答委員,標案契約內容裡面有什麼,以及你挑這台的原因是什麼?我為什麼會一直問維護及電池的部分,因為我們在去年就有審查到這部分,我告訴你,我們去年在審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時候,大家都提得還滿精準的,我和呂委員兩個人都在現場,我記得我們那時候審查,就含電池或不含電池,以及電池到底用多久的部分,這才是負責任的向立法院來作報告,因為我看呂委員要發言……

  72. 呂委員孫綾

    我覺得林委員麗蟬的出發點都是非常善意的,我們也知道買東西就是要講求它的CP值,你今天挑了149萬元的車,到底買了這台車有什麼樣的配備,應該要讓大家知道,你買這台車花了149萬元,價錢是最貴的,但你是買得值得的,你懂我的意思嗎?有時候差了10萬元,其實東西差了很多,到底為什麼會挑了這個149萬元的去做為你的標案?

  73. 主席

    我說明一下,剛才講電動車最便宜的是我講的,因為我用「電動車最便宜」等文字去google,跑出來就是你們現在看到149萬元的這一台,我google用的關鍵字就是「電動車最便宜」,然後跑出來就是這一台。

  74. 林委員為洲

    還是錯誤啊!還有更便宜的!

  75. 主席

    因為現在看起來各部會都有這樣的情形,我們到時候會統一處理啦!也跟林委員為洲報告一下,我們在審查的時候,各部會一定都有,所以我們是不是就不要在這裡處理,統一由院來處理?因為這也是主計總處的標準。

  76. 林委員為洲

    你們選這台是因為品牌的關係,你認為Nissan比較好,怎麼好像我在幫你回答一樣!只是要你們講清楚,選了最貴的,續航力又不是最長的,到底理由是因為品牌還是怎麼樣?講清楚嘛!如果委員被你說服了就OK,將來維修費會比較低或是怎麼樣,總要給人家一個理由啊!

  77. 呂委員孫綾

    對,這就是回到我剛才講的,你為什麼會挑這個價格的東西,就是有它的CP值存在,你為什麼會挑這個東西,一定是有它的道理嘛!你講清楚,委員爭執的部分其實就是這樣而已。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呂孫綾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