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警察職等偏低,且年功俸與考績受到限制,使其退休金純粹以俸點、年資計算時,相對被剝奪感遠勝於其他人。「這都是造成後來退休金純粹以俸點、年資計算時,警察的相對被剝奪感遠勝於其他人的原因。」發言紀錄
- 葉委員毓蘭
(12時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早上已經有幾位委員提到釋字第785號與警察相關的問題,其實釋字第785號與警察勤務真的是息息相關。大家都知道,警察、消防工作具有危勞性及時間不確定性,這對於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健康權有所侵害,這也就是為什麼大法官在聽取許多不同意見之後還是作出違憲的宣告,並要求在三年之內必須加以改進。今天早上我聽到有委員說其實三天之內就可以完成蒐集資料的工作,但事實上並沒有那麼簡單。警大、警專有許多老師也很關心這項議題,過去這幾年來,在我走訪基層時,發現很多學生都熬不過,他們根本沒有辦法熬到退休,就以最近這一、兩個月來講,我去鞠躬的對象包括49歲的所長、54歲的隊員,甚至是四十多歲、三十幾歲就猝死的情形也有很多,所以我很希望在這次的修法之中,能夠讓警消的辛勞程度被看到。
我們可以看到在年改的過程當中,拜袞袞諸公之賜將警察一般化,把他們當成一般的公務員。我也聽到許多學生告訴我,每次舉辦警察特考時,坊間的補習班都會打出這是高薪、一畢業就可以領到6萬元的廣告,但事實上,警察的時薪還不如超商店員。不但警察的時薪不如超商店員,包括他們的職等也被壓低,一個勤區的警員,甚至有一些巡佐、所長的職等都還不如村里幹事,這都是警察的悲哀。過去這麼多年來,警察的職等被刻意壓低,同樣是在服公職的小學教師,進入相關體系之後可以逐年升遷,可是警察之前都還有年功俸500元的限制,就算現在升到525元,也都還是有天花板,甚至每一年為了要讓主管們有管理的工具,考績也有二分之一的限制,這都是造成後來退休金純粹以俸點、年資計算時,警察的相對被剝奪感遠勝於其他人的原因。
針對公職人員的健康權,我很希望考試院在修正時,一定要注意到差異性的權益保障。當然不是只有警察辛苦,我們也看到類似像警察一樣必須輪休的單位,比如監所管理員、法院的法警,甚至護理人員也是採三班制,但是我們來看看護理人員目前的三班制,白班是從早上8點到下午4點,小夜班是從下午4點到晚上12點,大夜班則是從晚上12點到早上8點,每家醫院可能會彈性加減30分鐘,小夜班每班會加700元,大夜班每班會加900元,週休二日,每週工作40小時。可是這樣的設計對警察來講簡直遠如天際,他們永遠都不可能得到,以六都的派出所來看,警察每天的排班時間都不一樣,勤務的大輪番是「早、早、晚、晚、中」,早班是0點至18點,晚班是18點到6點,中班有時是下午2點到晚上10點,有時是下午4點到晚上12點,而且每天都不是固定的,完全沒有顧慮生理時鐘的問題。剛剛一開始我就告訴過各位,我現在鞠躬已經鞠到有點害怕了,不要說三高,我的學生因為心肌梗塞猝死的情形有很多,有些甚至連50歲都熬不到。所以我希望各位在修法時能夠參考一下勞基法,以勞基法的計算方式來看,勞工的加班費在平日的延長工時、休息日的出勤、國定假日特別休假出勤、例假日出勤,每一種算法都不一樣,每一種加班費的算法也不盡相同。警察可說是日以繼夜、夜以繼日,他們是日班、夜班混合編排,我很希望各位能夠把這些都算進去,大家算看看這筆帳有多少,國家欠警消欠得實在太多了!本席希望在釋字第785號的改進方案當中,能夠把這部分呈現出來,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游毓蘭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