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其祿於內政委員會第18次會議

台灣民眾黨台灣民眾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主張在公投法第二十三條公民投票日加上「除另有規定外」,讓修憲案通過後能在九合一選舉時一起進行公民複決「現在民眾黨團已經提出修法版本,希望乾脆讓公投法第二十三條再脫鉤,對公民投票日加上「除另有規定外」幾個字。因為按照現行條文來看,一定會碰到一個問題,也就是複決問題,畢竟現在並沒有將複決法制化,所以一旦修憲案通過,如何才能在九合一選舉時一併推動複決?」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質疑將公投與大選脫鉤後,若只有一案成案可能太冷清、民眾沒興趣參與,認為中選會應提出促進民眾積極行使權利的因應措施「可是現在把它脫鉤之後,會不會又造成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可能要促進民眾來做這件事,你們有沒有什麼因應措施?萬一就只有這一案成案的話,會不會太冷清了,到時候民眾也沒什麼興趣參與,中選會有沒有什麼想法?」

發言紀錄

  1. 張委員其祿

    (11時2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也要就中選會一些比較重要的業務跟主委討論一下,第一個,去年(108年)6月我們已經修正了公投法,剛剛好幾位委員已經垂詢過這個議題了,就是為了因應公投綁大選的亂象再次發生,修正後將於明年開始施行,明年8月最後一個禮拜,8月28日(星期六)是第一個按照公投法規定的公投日,在目前的進度上有沒有案子已經可以在明年(110年)8月28日舉行?

  2.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3.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主席、各位委員。去年12月我們已經公告成立一個案子,就是所謂的核四啟封商轉的案子,這個案子確定明年8月28日可以進入公投,今年有6個案子,其中……

  4. 張委員其祿

    他們排隊能夠來得及排入8月28日的公投嗎?

  5. 李主任委員進勇

    就中選會的審核進程來講,我們是按照法律規定,按照正常程序進行,除了中選會的時程之外,很重要的就是提案人本身也必須要精準掌握那個進程,譬如,現在有兩個案子是通知提案領銜人必須在30天之內要完成補正,但是如果他們能夠在15天內就完成補正,進程就可以往前推。譬如,第二階段的連署是六個月,但是你能不能夠在兩個月、三個月內完成,這都是大家要彼此配合的。

  6. 張委員其祿

    現在等於成案的就是核四這一案?

  7. 李主任委員進勇

    對,已經確定公告成立的是這一案。

  8. 張委員其祿

    其實我們關心的是,如果其他的案子沒有辦法完成,當然他們要負他們的責任,能不能成案不是中選會的問題。目前這一案是確認的,所以你們8月28日一定會舉辦,但是因為只有一案,而且它又是比較單純的議題,我們關切的是,你們要怎麼讓民眾能夠比較積極的來行使這個權利,你們有沒有什麼想法?當時就是因為九合一造成亂象,可是現在把它脫鉤之後,會不會又造成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可能要促進民眾來做這件事,你們有沒有什麼因應措施?萬一就只有這一案成案的話,會不會太冷清了,到時候民眾也沒什麼興趣參與,中選會有沒有什麼想法?

  9.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中選會對於這些審議中的案子,個案的部分我們都尊重程序的規定,整體來講,不管對於選舉、罷免也好,或是公投也好,為了促進公民能夠踴躍參與,我們的年度工作計畫裡面也有一些配套的宣傳作為。

  10. 張委員其祿

    還是要做,那些作為是怎麼樣?

  11. 李主任委員進勇

    包括在媒體不管平面、電子或新型媒體等等,我們都會有一些宣傳。

  12. 張委員其祿

    現在至少也有一案成案,我們還是希望有這樣的機會,也花了那麼多公帑來舉辦了,我認為你們還是要儘量增加促進率。另外一個問題要請教主委,公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請教主委,既然法律明定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是否代表投票當日一定為國定假日?這涉及到一個問題,我們明年有公投,投票日當天就必須要放假,而且是一定要放假,或許以後未必會再有公投案,所以當日是否為應放假日?畢竟應放假日會涉及很多公司行號放假與否,且禮拜六有時候也非放假日,請問這裡你們怎麼理解?

  13.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的理解應該也是一般人的理解,也就是當天一定要舉行投票才算是放假日。如果全國性公投均未成案,當然就不是。

  14. 張委員其祿

    就不是應放假日?

  15.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是我的理解。

  16. 張委員其祿

    如果舉辦公投的話,那麼那一天就……

  1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請人事室徐主任來向委員說明,畢竟話講了就得負責任。

  18. 主席

    請中選會人事室徐主任說明。

  19. 徐主任秋菊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在星期六,本來就是放假日……

  20. 張委員其祿

    有一些單位不一定放假。

  21. 徐主任秋菊

    雖然單位狀況不一定,但那天會發通函……

  22. 張委員其祿

    如果那天有舉行公投,就鐵定算為應放假日?

  23. 徐主任秋菊

    對。

  24. 張委員其祿

    但未來如果沒有的話……

  25. 徐主任秋菊

    如果沒有的話,其實有些公家機關在星期六採輪班制,有的公司行號應該要上班的,就歸勞動部管,看是應該算加班,或什麼事實來……

  26. 張委員其祿

    這點可以公告清楚一點嗎?因為很多民間業者在問,是不是那一天只要舉辦公投就會變成應放假日?如此他們就要重新調整。因為有些人禮拜六並沒有放假,一旦開始公投,那麼公投當天就必須是應放假日,如果投完票還要回來做事,就不是國定假日了……

  27. 徐主任秋菊

    我們會發公文,並公告在中選會的公告上,至於勞動部的勞工則有另外的規定。

  28. 張委員其祿

    所以你們要溝通清楚,然後讓大家都知道,好不好?

  29. 徐主任秋菊

    這點勞動部有規定清楚。

  30. 張委員其祿

    再者,現在新住民很多,已經有五十幾萬了,但在中選會網站上,雖然有新住民專區,不過想點進去卻很困難,得從選舉罷免資訊這個欄位下點進去,然後再轉進去。換句話說,在網站上無法直接看到與新住民有關的網頁在哪裡!還有一個問題是,很多新住民不大懂中文,看不懂,也沒辦法直接點進去,因此中選會是否應該重新設計一個可以讓新住民一目瞭然的網頁,讓他們可以更清楚接收資訊?譬如以英文或外文來點進去?現在連我們都得要一層、一層找下去才找得到。因此,你們的網頁設計是不是要好好規劃一下?

  31.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會請業務同仁處理。

  32. 張委員其祿

    你們之前希望能設立多語版本,但後來並沒有看到,我覺得既然要做,那就要做完整。早在九合一大選時就說要推出多語版本,但是現在中選會的網站上並沒有看到!

  33.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會遵照委員指示處理。

  34. 張委員其祿

    請主委再督促一下。

  35. 第三,這是個老問題,我在上會期的總質詢時就向主委就教過,也就是當未來九合一大選與公民複決綁在一起,這問題不僅涉及修憲,也涉及公投法,相信主委很清楚,我就不說來龍去脈了。現在民眾黨團已經提出修法版本,希望乾脆讓公投法第二十三條再脫鉤,對公民投票日加上「除另有規定外」幾個字。因為按照現行條文來看,一定會碰到一個問題,也就是複決問題,畢竟現在並沒有將複決法制化,所以一旦修憲案通過,如何才能在九合一選舉時一併推動複決?按照現行規定是不行的,而且怎麼可能來得及在8月28日完成?因此,當110年舉行九合一選舉時,要如何和複決扣在一起?請問主委以為如何?

  36.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在提出公投法修正案提報給行政院時,也注意到這問題,並提出相對應的修正,而行政院把貴黨所提的建議交給我們,認為這是值得支持的方向。

  37. 張委員其祿

    就是這個方向?依增修條文規定,必須於三個月之內提出,第十二條也提到複決,但並無相關法制規定,若是準用公投法的話又很奇怪,因為去年才說要脫勾,若是現在又結合,所以還是有問題。

  38.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明文規定比較能杜絕爭議。

  39. 張委員其祿

    對,所以我們直接加幾個字,只要加了這幾個字,問題就解脫了。

  40.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支持這方向。

  41. 張委員其祿

    謝謝主委。我希望能把公投法修好,若是修憲案通過,如此九合一選舉時才能一起進行公民複決,讓大家都能配合,謝謝主委。

  42. 李主任委員進勇

    謝謝委員。

  43. 主席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所以我個人在第五條的建議是,山地管制區制度還是要留著,至於管制內容我們可以具體化,管制範圍我們可以要求國防部跟相關單位有會商的機制,這樣更為嚴密、嚴謹的改善,至於現在不應該管制的區域,我們直接、甚至作成決議,要求相關單位把不合理的山地管制區去除掉。以上。

  46. 主席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47. 張委員其祿

    我這邊簡單表達意見,我覺得這個條文在討論的時候,其實是有一些困難,因為我們是在國安法當中討論,基於國家安全的一些理由,設置一些特定的管制區,它不一定在山地,它可能在各地。另外,我們也非常重視原民權益的問題。我一直覺得行政單位應該要把它想清楚一點,因為他們確實都各自有立場,比如國安的部分,不管是國防部或相關的內政部,基於國家安全理由做一些事情,在法理上它是需要的、沒有錯的,但是這些區塊常常跟原民部落、重要區位重疊,我覺得這個部分不是很容易處置,因為原民權益也確實要有,而且他們覺得在歷史過程中已經犧牲很多了。

  48. 我覺得你們真的要有折衷的想法,因為現在是摻在一起來討論,變成我們做了一方,另外一方就會抗議,有魚與熊掌不能兼得的問題,行政單位要有比較清楚的想法,對於國安管制跟原民權益之間的折衷,或者怎麼讓原民的權益,尤其是對於原始土地、部落權益的保障,你們要提供一個方式,不然這個地方滿難有定論。以上。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其祿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