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啟臣於內政委員會第18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中市第8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中選會以行政命令、公文要求補正即可推翻聽證內容,未依照聽證多數意見處理,使聽證形同虛設「我只覺得你們的行政命令、公文就可以蓋掉所有聽證的內容,那聽證要幹嘛?」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提案是創制或複決根本不影響其公投案的成案「不管是創制或複決根本不影響這一個公投案的成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主張恢復公投綁大選,將舊公投法第二十三條回復回來「我們提一個案說要恢復公投綁大選,其實沒有錯,就是你們講的把舊有的第二十三條回復回來」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中選會未依公投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協助公投提案領銜人進行必要補正。「你有協助我什麼嗎?我沒有看到你們協助我什麼耶!」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中選會以其公投案若恢復將牴觸公投法第十七條、與其他法律有相關牴觸為由要求補正,認為不能以此為由主張不能公投「怎麼會說這個公投法如果通過了,跟其他法律有相關牴觸,所以就不能公投」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其所提恢復公投綁大選的公投案屬於創制案「我們當然是創制。」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公投案若通過,立法與行政機關即應配合、配套進行修法或行政上的改變「如果一個公投案真的通過了,立法跟行政機關就是配合、配套,去依照那個通過的決議來進行修法或行政上面的改變,不是嗎?」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中選會對其公投案要求補正的理由似是而非,做法與以前的公投審議委員會沒有兩樣「我真的覺得你們是找碴耶!因為你給我們的這種理由似是而非,讓我們覺得這跟以前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在做的事情似乎沒有兩樣」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中選會以一紙要求補正的公文拖延90天,使其公投案第二階段連署只剩下不到1個月,限縮人民成案的時間「你這樣一紙公文的決定拖了我90天,讓全民只剩下不到1個月可以進行第二階段的連署,這就是我抗議的」

發言紀錄

  1. 江委員啟臣

    (12時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主委,你剛剛有提到,目前你們所有的公投案受理的、處理的有2案在補正?

  2.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3.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主席、各位委員。有2案在補正。

  4. 江委員啟臣

    其中有1案是本人擔任領銜人,但我針對你們要求補正這件事情,我必須講第一個,我收到補正的理由,還有11月3日我也出席了聽證會,我真的覺得你們是找碴耶!因為你給我們的這種理由似是而非,讓我們覺得這跟以前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在做的事情似乎沒有兩樣,我不曉得你有沒有看過這個補正的理由?我們提一個案說要恢復公投綁大選,其實沒有錯,就是你們講的把舊有的第二十三條回復回來,結果你們說第一個,這個是不是符合創制的問題?我們當然是創制。第二個,你們提到說,萬一恢復了,就會牴觸到第十七條,這個是去年修法的,已經修改了。如果一個公投案真的通過了,立法跟行政機關就是配合、配套,去依照那個通過的決議來進行修法或行政上面的改變,不是嗎?怎麼會說這個公投法如果通過了,跟其他法律有相關牴觸,所以就不能公投,而且我自己參加聽證會,這裡面來聽證的這些學者幾幾乎乎80%都認為我們是創制,不管是創制或複決根本不影響這一個公投案的成案,當然你是主委,你可以說你不方便對這個案表示意見。可是主委我要告訴你,你知道嗎?你們隨隨便便要我們補正、要我們聽證,你知道你可以卡我多少天嗎?你知道會影響我們多少天嗎?

  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跟委員報告一下,首先就程序的部分,我們完全按照法律的規定,何況你的這一個案件有比較快。

  6. 江委員啟臣

    有比較什麼?

  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有比較快。

  8. 江委員啟臣

    什麼叫做有比較快?

  9. 李主任委員進勇

    因為一般的案子,從去年8月到現在所受理的案子裡面,就是從提案到第一次開委員會的審查平均53天,法律規定60天,而這兩個案子……

  10. 江委員啟臣

    你的意思是說,你已經對我們特別寬待了?

  11.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不是,這是我們應該要做的,我們的能力……

  12. 江委員啟臣

    對啊!平均會53天是你的效率問題。

  13. 李主任委員進勇

    所以我們沒有卡你,我不會卡你。

  14. 江委員啟臣

    但是你知道嗎?我說你這個理由,我們真的覺得……

  1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理解,我理解委員的立場。

  16. 江委員啟臣

    我必須跟你講,你這樣一卡,其他類似所有今天要提公投案都有同樣的問題,不是只有我們領銜的案子,你卡之後3個月聽證,聽證完之後補正1個月,你們還要審查2個月,就是90天,你知道你聽證、補正完是明年的2月25日、2月底了,所以我們3月才能開始,如果有通過,搞不好還被你駁回,因為當你說要補正,你就多了一項行政主導權──你可以駁回,如果我補正你不滿意,你就駁回,這中間有一個可能,除非主委這邊保證說不會駁回。

  17.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中選會沒有可能隻手遮天,這一點委員可以相信。

  18. 江委員啟臣

    但是你知道嗎?有一個可能性它會駁回,就算沒有駁回,也要浪費90天,我等於90天都不能做任何事,必須等到你2月底來宣告我能不能繼續二階段的連署。你現在規定8月28日公投,以前沒有規定這個日期的時候,我們當然可以說,我就是把連署往後挪就好了;現在如果要趕得上明年8月28日的投票,我往前推,你投票前3個月要公告,對不對?換句話說,我3個月前就要成案,然後你還要查對60天,所以3個月加2個月是5個月,等於8月28日減5個月,3月28日我們要把30萬份以上的連署書送到你的中選會去做查對。我只有1個月,你前後一擠壓,我們這個案子就只有1個月可以去連署,難道這是中選會精心的計算跟安排,讓我們只剩下1個月去連署?還是你要考驗臺灣人民、臺灣民意的耐性?而且重點是那個要我們補正的理由,真的很多人都看不下去了,我去聽證的時候,好幾位學者都覺得莫名其妙,這個東西有什麼好補正的?我們提的案就是創制案啊!

  19. 李主任委員進勇

    如果委員對這一點有意見,大家討論,這個當然我們覺得是非常理性的,但是委員所提到的──中選會透過這種程序來卡你們,絕對沒有這回事,我們所有的程序都是透明的,包括委員剛剛……

  20. 江委員啟臣

    主委,我可不可以問你一個問題?

  21. 李主任委員進勇

    好。

  22. 江委員啟臣

    今天要補正,依照公投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命補正者,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人之領銜人進行必要之補正。你有協助我什麼嗎?我沒有看到你們協助我什麼耶!

  23.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不,我們那個……

  24. 江委員啟臣

    我完全沒有感受到你們在協助我什麼。

  2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通知你要補正就把這個補正的事項……

  26. 江委員啟臣

    所以這個叫協助?你知道嗎?你們通過是在20日就發布新聞稿,25日才開始發公函,你又給我浪費5天。

  27. 李主任委員進勇

    那個還要整理一些紀錄,紀錄又要……

  28. 江委員啟臣

    你的理由很多,你剛剛說了,原本規定60天,你們處理平均五十幾天,你說我這一案特別快,要浪費我這5天,現在說整理紀錄要時間,什麼理由都有。

  29.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中間有2天是禮拜六、禮拜天……

  30. 江委員啟臣

    主委,你的理由真的很多,我只想要問你,你真的想要協助我們嗎?真的想要協助我們完成這個公投案嗎?

  31.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根據法律的規定就是必須要協助,這是我們的職責,這不是我對誰比較好、對誰比較不好。

  32. 江委員啟臣

    主委,你知道你們在罷韓案的時候,你們是多麼積極地協助啊!

  33.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是依法,完全按照法律……

  34. 江委員啟臣

    現在桃園1月16日的罷免案,你要不要去協助一下?好好去協助啊!桃園1月16日罷免案要舉行了,你怎麼不去看一下?

  35. 李主任委員進勇

    公投案有規定要協助,罷免的沒有規定要協助。

  36. 江委員啟臣

    罷免的沒有規定要協助,你都主動去協助了。

  37.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不會。

  38. 江委員啟臣

    你看罷韓的時候,你多麼積極,你跑去高雄幾趟?你多麼關心那個投票的場合啊!

  39. 李主任委員進勇

    那個是我職責所在。

  40. 江委員啟臣

    你甚至還把剁頭說拿出來講了。

  41. 李主任委員進勇

    那是誤會。

  42. 江委員啟臣

    主委,你的作為大家都可以看,這都可以公開來檢視,到底你想不想讓人民行使公投的權利?我今天跟你講的意思就是,你們可以非常輕易用一種似是而非的理由,就讓我們來補正,我們一補正就要90天的時間。

  43.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跟委員報告,每一個過程在我們的網站專區裡面都有公告,這個都是透明的程序……

  44. 江委員啟臣

    你公告沒有用,權力在你手上啊!透明又怎麼樣?權力在你手上。

  4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如果可以違法、隻手遮天,整個……

  46. 江委員啟臣

    其實這中間很多都是似是而非,那是你們用你所謂的行政上面……

  47.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個是在……

  48. 江委員啟臣

    可以作為的部分……

  49. 李主任委員進勇

    經過委員會的審議決定的好嗎?

  50. 江委員啟臣

    這個我正要講的,最近NCC也經過委員會的決議啊!外面有多少的質疑?高達六成以上的民眾認為NCC有政治力的介入,所以你跟我講委員會,那不是多講的嗎?我就跟你講,這個程序就很清楚,我也知道你會講你依法,但是我要跟你講,今天你們很多行政的決定就是在一念之間而已,我這個案經過聽證了,你要不要叫我補正,那個差別就是3個月的事情,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51. 李主任委員進勇

    可能大家包括……

  52. 江委員啟臣

    這是你們行政作業上的裁量……

  53. 李主任委員進勇

    包括我們行政作業的程序儘量地讓它順利,也要拜託提案的領銜人能夠配合掌握……

  54. 江委員啟臣

    我們完全配合。

  55. 李主任委員進勇

    你們的時程一定要掌握……

  56. 江委員啟臣

    我們已經非常配合。

  5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時程要掌握。

  58. 江委員啟臣

    我最掌握的,我掌握到再怎麼努力地配合你們,我們也只有1個月可以去做第二階段的連署,我還不知道我能不能進行第二階段?

  59.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不知道委員怎麼計算的?

  60. 江委員啟臣

    這樣子算啊!怎麼計算?

  61. 李主任委員進勇

    這個時間都有……

  62. 江委員啟臣

    這是法律規定的,你一直講法律規定,我就跟你講法律規定,我9月23日送案;10月16日你們說要開聽證會;11月3日我去聽證會;11月20日你給我函文說要補正;實際上11月20日你們就發新聞稿;25日給我公函,然後我們開始補正,補正完你要不要接受呢?

  63. 李主任委員進勇

    要經過審議。

  64. 江委員啟臣

    補正還要經過審議90天,因為你的一紙公函就是90天,你就可以拖延90天,一紙公函可以決定90天,90天後為了配合你8月28日,往前推你需要的公告時間、查對時間5個月,所以實際上不是8月28日是3月28日,如果要在8月28日進行公投的所有公投案,3月28日必須送第二階段的連署,以我這個案不到1個月,不到1個月要來進行第二階段的連署。老實講,如果你要跟大家說我沒有任何政治上的想法,很多人是不會相信的。

  6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查對的作業都是在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藍綠都有啦!

  66. 江委員啟臣

    我已經跟你講了,主委,問題不是出在那裡,它的問題出在前段。

  67. 李主任委員進勇

    規定60天,不一定要60天……

  68. 江委員啟臣

    前段這邊的補正跟查核,90天啊!除非說你可以不用到90天。

  69.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把每一個案子拿出來攤在陽光下,你們的案子……

  70. 江委員啟臣

    我們都攤在陽光下啊!

  71. 李主任委員進勇

    你們的案子,我們絕對不會有異於其他案子、特別予以拖延,絕對不可能的事情!

  72. 江委員啟臣

    你一定要這樣講啊!

  73. 李主任委員進勇

    沒有,這可以檢驗。

  74. 江委員啟臣

    當你一紙公文要求補正的時候,老實講,我就說它有可能拖到90天。

  7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所接觸到的案子,到目前為止只有一個案子沒有經過公聽會。為什麼沒有經過公聽會?因為它前面有個一模一樣的案子已經經過公聽會了。

  76. 江委員啟臣

    經過公聽會,你要……

  77. 李主任委員進勇

    是聽證會,對不起。

  78. 江委員啟臣

    聽證會,不要讓人家覺得那是白開的,我自己參加那個聽證會,我的感覺是,基本上裡面發言的人,我不敢說百分之百,有80%,我聽那個內容不覺得我們有什麼大問題,你可以去聽啊!那個紀錄也是公開的。所以我說是你的行政裁量嘛!如果我們要依照當天會議討論的內容來公決的話,我們的案子80%的意見認為就是沒有問題,那為什麼你還是要一紙公文過來?你要補正啊!補正就是30天加60天,共90天嘛!所以做為領銜人我非常不服,我只覺得你們的行政命令、公文就可以蓋掉所有聽證的內容,那聽證要幹嘛?我去參加聽證幹嘛?請那些人來幹嘛?跟你們意見不同,所以最後還是一樣,你還是一紙公文說要補正啊!不然你去看一下那個聽證的內容,你說什麼創制,裡面的教授明明講,第一個,這個案子就是創制,人家提案也是創制啊!第二個,也有教授甚至說,提案是創制或複決有什麼差別?重點是這一個公投案人民看得懂還是看不懂。

  79. 李主任委員進勇

    司法的確定見解,就是法律原則的創制,它不能夠是複決具體的條文。

  80. 江委員啟臣

    我們就是創制啊!連專家都說我們是創制、沒有問題。

  81. 李主任委員進勇

    你們主文的文字是具體的條文,所以這個根據司法實務的見解是不可以的。

  82. 江委員啟臣

    那個是有它的解釋空間。

  83. 李主任委員進勇

    較有彈性、原則化的。

  84. 江委員啟臣

    那個存在解釋空間,創制──把一個法律上面我們認為該怎麼樣做的事情寫出來,如果你要講什麼叫具體條文,那我也可以講我們又沒有規定是到幾月幾日,你那個到8月28日才是具體條文,你們都已經指定到8月的第四個禮拜六,那才叫具體條文,我還沒有指定到哪一天耶!我只講1個月到6個月,對吧?所以不要辯解,主委沒有資格在這邊辯解內容。

  8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只是……

  86. 江委員啟臣

    你只能形式上告訴我們,你有沒有依照那個聽證大部分人的意見來行使,我認為沒有,所以我在這邊抗議!

  87. 李主任委員進勇

    好。

  88. 江委員啟臣

    而且我跟你講,你這樣一紙公文的決定拖了我90天,讓全民只剩下不到1個月可以進行第二階段的連署,這就是我抗議的,你們現在在砍公投嘛!

  89.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還是期待委員這邊能夠儘速地把……

  90. 江委員啟臣

    不要一邊說要公投,一邊就來砍公投。你看你們修法把原本的鳥籠公投變成鐵籠公投,這已經非常、非常嚴重了,你還要限縮人民成案的時間,最後不能成案,然後又要拖一、兩年,這個居心真的是太可議了。

  91.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攤在陽光下,所有……

  92. 江委員啟臣

    你攤在陽光下?而大家看得很清楚嘛!

  93. 李主任委員進勇

    所有的程序都是公開透明的。

  94. 江委員啟臣

    你們就是攤在陽光下,讓大家看得很清楚你就是要來卡啊!就是這樣啊!

  95. 李主任委員進勇

    接受社會的公評。

  96. 江委員啟臣

    大家就會公評,那你就挑戰我們、1個月,就讓民意使你知道,不要以為好像1個月就連署不出來,我們再來試看看,你們這樣子來搞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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