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曜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澎湖縣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主張長照居家服務勞動合作社應一體適用勞基法,將從業人員納入勞基法保障,不應允許居家照服員加入合作社或接受合作社派遣卻不受勞基法保障,並要求勞動部溝通處理。「一般來說同一個合作社應該是要一體適用,對居家照服員的保障才比較足夠,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回去後儘力去做溝通,希望能把從業人員納入勞基法,本席認為這才是勞動部應該有的立場跟態度,好不好?」

發言紀錄

  1. 楊委員曜

    (9時4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問一下有關印尼移工的問題,因為武漢肺炎境外移入個案暴增,所以我們現在暫停印尼移工來臺,暫定兩個禮拜時間。可是從今年3月17日開始,移工移入必須居家檢疫14天,印尼移工入境人數總共七千多個,其中社福類引進五千多名。也就是說,印尼移工社福類比例占得非常高。

  2. 主席

    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3. 許部長銘春

    主席、各位委員。大概75%。

  4. 楊委員曜

    對,現在暫停兩個禮拜,針對移工的缺口,勞動部和衛福部有什麼因應方案?

  5. 許部長銘春

    報告委員,這兩個禮拜的暫緩大概影響人數在1,300人左右。

  6. 楊委員曜

    1,300人?

  7. 許部長銘春

    對,但是……

  8. 楊委員曜

    那算滿多的。

  9. 許部長銘春

    社福類是1,032人,產工那邊大概是300多人。

  10. 楊委員曜

    對。

  11. 許部長銘春

    產工影響比較小。

  12. 楊委員曜

    對。

  13. 許部長銘春

    主要還是在社福類,因為這兩個禮拜暫停,如果有需求的話,國內照服人員的媒合,我們會專案協助雇主,針對重症的部分,我們就請衛福部長照資源協助。

  14. 楊委員曜

    部長,要媒合必須要供應方提供得出人力,現在就是因為有人力需求,所以我們才必須要引進,對不對?

  15. 許部長銘春

    是。

  16. 楊委員曜

    我現在是說社福類有需求1,000個,這兩個禮拜要從哪裡去媒合?

  17. 許部長銘春

    我剛剛講了,長照方面包括居家服務及機構都可以使用。其實國人也可以投入,當然國人的投入可能費用比較高一點。

  18. 楊委員曜

    部長,你可能沒有聽清楚我的問題,現在是因為有這個需求量,禁了這兩個禮拜大概就有一千個人力的缺口,現在要媒合的都是目前在從業的。

  19. 許部長銘春

    是。

  20. 楊委員曜

    目前從業的原本就有工作在……

  21. 許部長銘春

    我們是要媒合沒有工作的來幫忙。

  22. 楊委員曜

    媒合沒有工作的來幫忙?

  23. 許部長銘春

    現在媒合的部分有兩個來源,一個是本國人,一個是外籍移工,譬如說有的年限到了還沒有要回去,他可以轉換雇主。有些是因為年限到了要等新的來,如果是期限已經到的,我們就可以展延,我們會透過各種方式幫忙渡過這兩個禮拜的人力缺口。

  24. 楊委員曜

    部長,我相信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你們大概就是變成10個瓶子9個蓋,先把這一段時間撐過去。

  25. 許部長銘春

    對。

  26. 楊委員曜

    我相信你也沒有那麼多人力,或是本國人願意投入可以讓你去媒合,只是說在這個人力缺口的當時,衛福部跟勞動部這邊必須儘可能的去做,要圓滿很難啦!可是必須讓要受到照顧的人受到最基本的照顧,我提出這個問題最重要是這樣。

  27. 許部長銘春

    主要是因為印尼的疫情太嚴重。

  28. 楊委員曜

    對。

  29. 許部長銘春

    基於國人健康,我們不得不這樣做。

  30. 楊委員曜

    當然。

  31. 許部長銘春

    但是人力的部分,我們會儘量幫忙。我剛剛講,包括本國人力、包括有些訓練過的照服員沒有投入這一塊,我們也希望他們短期來幫忙。

  32. 楊委員曜

    對啦!兩個部會必須合力把這件事情處理好,好不好?

  33. 許部長銘春

    好,謝謝委員。

  34. 楊委員曜

    部長,我再問一個問題,各縣市大概都有長照居家服務合作社。

  35. 許部長銘春

    是。

  36. 楊委員曜

    這些合作社在108年申請了很多照服服務費,部分勞動合作社跟所屬社員沒有僱傭關係,有沒有?

  37. 許部長銘春

    居家照顧員如果是受僱於勞動合作社就有僱傭關係。

  38. 楊委員曜

    有沒有部分沒有的?

  39. 許部長銘春

    社員的部分?

  40. 楊委員曜

    對。

  41. 許部長銘春

    如果是社員就沒有。

  42. 楊委員曜

    沒有的話,我們怎麼落實保障他們的基本勞動權益?

  43. 許部長銘春

    報告委員,我們是這樣,因為勞基法的保障是針對有僱傭關係的受僱員。

  44. 楊委員曜

    對,但我現在是說沒有的部分,有的部分當然直接適用勞基法,沒有的部分呢?或者是說為什麼會有部分人沒有?

  45. 許部長銘春

    我想每個合作社有它經營上的一些考量或需要……

  46. 楊委員曜

    理論上,站在勞動部的立場是不應該允許有無僱傭關係存在的狀況,也就是說,不應該允許有居家照服員加入合作社,或者接受合作社派遣,可是沒有受勞基法的保障,這個是勞動部應該要有的立場。

  47. 許部長銘春

    基本上勞動部的立場是這樣,只要有受僱的事實,縱使名義上是社員,我們還是會認為他適用勞基法,但是我們也不排除有些是他們因雙方需求去約定,比如勞務承攬也是可以的,他們之間的勞務承攬就是適用民法規定。

  48. 楊委員曜

    這個我知道,一般來說同一個合作社應該是要一體適用,對居家照服員的保障才比較足夠,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回去後儘力去做溝通,希望能把從業人員納入勞基法,本席認為這才是勞動部應該有的立場跟態度,好不好?

  49. 許部長銘春

    好。

  50. 楊委員曜

    我再問一個問題,勞動合作社跟照顧協會到底是不是一樣?請次長還是部長回答這個問題。

  51. 主席

    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

  52. 鄒署長子廉

    主席、各位委員。本來就不一樣。

  53. 楊委員曜

    不一樣。

  54. 鄒署長子廉

    合作社是有合作社法的規定,它的社員會有入股金和投票權、還有分紅的制度。

  55. 楊委員曜

    照顧協會就是單純的一個協會。

  56. 鄒署長子廉

    就是一個協會,等於在長整個長照體系裡面,它是提供服務的一方。

  57. 楊委員曜

    所以每一個在照顧協會的照服員,他們並沒有受到勞基法的保障。

  58. 鄒署長子廉

    應該會。

  59. 楊委員曜

    會嗎?

  60. 鄒署長子廉

    如果是在協會的話,因為協會就是雇主。

  61. 楊委員曜

    協會本身就是一個投保單位。

  62. 鄒署長子廉

    對,如果是合作社就不一定,假如他只是社員,他就不是屬於聘僱關係,但是有一些合作社有部分的照服員本身就是社員,且它另外有聘僱關係,聘用了一些照服員,所以它會有兩種型態。

  63. 楊委員曜

    反正是不管任何的型態,因為長照人力的需求非常龐大,我們要鼓勵大家可以投入這個行業,最基本的就是必須要獲得最基本保障,本席認為是勞動部跟衛福部必須要共同努力的,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楊曜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