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電子連署是應該走的路,不能再走回頭路。「我就認為電子連署是應該走的路,不能再走回頭路。」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在未來成熟時就可以開始使用電子投票,應該慢慢走入電子投票階段。「未來成熟時,就可以開始使用電子投票。我想,應該慢慢走入電子投票階段。」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應針對公投的文意,包括主文與理由特別加以規範,使其寫得明白、一般人看了都懂,避免使用讓人猜測的文字。「這次,我們也會針對文意,包括主文與理由,特別加以規範,寫得很明白,一般人看了都懂,避免像文學家使用這種負負得正的文字,讓大家猜,這是很重要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還是分開舉行?認為現在公職選舉與公投脫鉤是正確的,理由是公職選舉中每一票都不能輕忽。「因為公職選舉中,每一票都不能輕忽,所以,現在公職選舉與公投脫鉤是正確的」是否應實施不在籍投票?應採哪些方式、適用於哪些選舉與選民?主張應盡快處理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理由是有許多因工作關係無法投票的人很在意自己的投票權利。「我們剛才也看到,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的草案正在處理,除了中選會工作夥伴人數非常多,也有一些人因為工作關係,沒辦法投票,他們又真的很在意自己這一份投票權利,所以,這件事真的要盡快處理。」發言紀錄
- 湯委員蕙禎
(11時4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大選,選務工作做得可圈可點,獲得86.9%的滿意度,相當值得肯定。
- 主席
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主席、各位委員。湯委員也曾經是選務的主要幹部。
- 湯委員蕙禎
其實,由於107年九合一綁公投大選的驚濤駭浪,在您接任中選會主委之後,對於107年曾經發生的所有缺失都一一提出並改善。我們剛才也看到,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的草案正在處理,除了中選會工作夥伴人數非常多,也有一些人因為工作關係,沒辦法投票,他們又真的很在意自己這一份投票權利,所以,這件事真的要盡快處理。
第二,綁公投當時,突然有10件公投案要一起投,題目文意又讓大家猜謎語,如果沒有事前先看,而是到場才看,我相信隊伍會排得更長。所以,當時排隊也因為選民對公投議題完全搞不清楚狀況,時間花在猜謎語。這次,我們也會針對文意,包括主文與理由,特別加以規範,寫得很明白,一般人看了都懂,避免像文學家使用這種負負得正的文字,讓大家猜,這是很重要的。
第三是電子連署,公共投票就是民意調查。當時,全國都針對這幾個題目投票,我就認為電子連署是應該走的路,不能再走回頭路。因為公職選舉中,每一票都不能輕忽,所以,現在公職選舉與公投脫鉤是正確的,公投可以用電子連署,投票完畢,數字也出來了。當然,還需要不停對全民說明,讓民眾知道怎麼測試,而且很公平,未來成熟時,就可以開始使用電子投票。我想,應該慢慢走入電子投票階段。
對於我剛才提出的3種說法,中選會李主任委員可以說明一下嗎?
- 李主任委員進勇
謝謝湯委員的指教,同時也感謝委員在過去擔任桃園市選委會總幹事期間給我們很多幫忙。委員剛才提到幾個問題,第一是不在籍投票,不在籍投票是大趨勢,大家的共識也很高,所以,對於這部分的推動,中選會也在積極進行當中。電子連署可能牽涉的第一件事就是罷免案的電子連署,第二是公民投票案的電子連署,對於這兩件案子,其實系統建置皆已完成,現在最主要是考慮資訊安全部分。本會正配合行政院資訊安全處做各種檢視,希望檢視工作能盡快完成,也能讓系統盡快上線。至於電子投票,牽涉到的範圍可能會比較大,但這也是趨勢,尤其臺灣是世界上的資訊大國,很多其他國家已經在進行這方面的作業了,我想,臺灣也不能落後太多,大家總是要往這個方向一起努力。
- 湯委員蕙禎
好,謝謝。
我剛才也提到,面對防疫大作戰,未來19場補選任務真的成了大考驗,前面每一位委員所提在任何狀況下所需要的防疫注意事項,中選會是不是應該整理出來,而且要公告周知?我想,這個狀況很特別,以前從來沒有碰過。比方說,對於居家檢疫者擅自外出投票一事,也有人主張自己那一票的權利不能喪失,那怎麼辦?剛才已有人提出,這一點要討論。如果選民在進入投票所時發燒,要不要讓選民進入?這些都是要討論與因應的部分。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針對防疫,從2月到現在,本會至少已經下兩道公文到各地選委會,要求、提醒他們在辦理補選時應該注意哪些防疫措施。我自己也親自參與了2月22日新竹縣竹東鎮長補選的選務工作,看了當地的防疫作為,都做得相當不錯。當然,隨著疫情發展,還有很多必須精進的空間,所以,我們也將疫情中心所發布的指引與建議轉給各地選委會。除此之外,本會自己也擬定了防疫措施作為,最近已彙整完成,會馬上發給各地方選委會,作為依循。
- 湯委員蕙禎
好,謝謝。
剛才也有很多委員提到高雄副市長兼任選委會主委一事。這件事已經引起廣泛討論,其實,選務工作以公正、公平為最大原則,如果主持之人都已經遭人質疑,選務做得再好,人家也不會認為是完美的,仍是有瑕疵的。中央選委會是指揮、監督選務的上級機關,可不可以透過行文方式函知高雄市選委會,由於主委是政務副市長,不宜擔任此次市長罷免案的選務工作,宜由事務職任之?這樣迅速規定下去,讓他自己知難而退,可不可以?
- 李主任委員進勇
高雄市選委會的陳雄文主任委員是依法由行政院長派任的選務首長,中選會尊重其依法任用程序,對於他中立、公平執行這次罷免選務也深具信心,不會為了此事給地方選委會任何要求與指示。
- 湯委員蕙禎
其實,報章雜誌已經報導,他有很多處理時的行為、對話都是有問題的。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們剛才做了一些查證,外界報導與實際情形大概會有一些落差。
- 湯委員蕙禎
另外,剛才有委員提到遞補問題。一般來說,是針對賄選等選舉公正性有問題者,讓落選頭遞補,如果選舉結果接近是可以的。但現在因為法條有問題,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得非常清楚,一是民意代表,一是行政首長,全都寫在裡面,包含當選無效確定、貪污罪判刑確定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等情況,這些都是要補選的情況。但是,根據選罷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就是在賄選、選舉不公或有幽靈人口的狀況下,才能遞補。所以,我認為必須趕快檢討條文。
- 李主任委員進勇
我請本會謝處長說明。
- 主席(王委員美惠代)
請中選會選務處謝處長說明。
- 謝處長美玲
主席、各位委員。之前在修正遞補條文時,立法目的主要是為了杜絕賄選與保障未當選人的權益,所以,遞補制度的檢討大概會在這個基礎上進行。
- 湯委員蕙禎
因為兩種規定的位階都屬於法律,這樣的解釋方式是不合宜的,所以應該趕快配合,研究怎麼修法比較完整。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湯蕙禎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