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其祿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台灣民眾黨台灣民眾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認為國發院土地案中相關機關在都審時無論是否為不當黨產,就是依法辦理都審該做的事,不能說不該都審。「很簡單地講,相關機關在都審時不管是不是不當黨產,就是依法做都審該做的事,所以也不能說不該都審。」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在現行整體執行模式下案件送到法院就會陷入僵局,黨產會2020年黨產歸零的目標從實際面來看已成為不可能的任務。「從現在的整體執行模式看來,只要送出去,走到這邊就是僵局。雖然黨產會把目標訂得很高遠,希望2020年黨產歸零,可是,從實際面來看,好像已經成了不可能的任務。」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要求黨產會對國發院土地案盡速定案。「我還是希望黨產會盡速定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黨產會已成立近四年,若仍未做出實質成果將令人擔憂,期望黨產會重新思考執行策略。「我們當然還是希望黨產會在策略上想清楚,畢竟已經成立了這樣的機關,也做了快四年,還是要做出一些成果,否則,以目前來講,大家可能還是真的會很擔心。」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若照現狀發展,黨產會追回的錢無法成為促進轉型正義所用基金,黨產會與促轉會可能兩者都落空。「畢竟結果不只影響你們自己,其實也影響了促轉會,因為你們追回來的錢會成為促進轉型正義所用基金,但照現在發展,最後可能兩者都落空,也就是黨產會這邊沒有了,促轉會也不用玩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號稱追討七百多億元卻只實際取得一千兩百多萬元或一千四百多萬元,多數案件仍在訴訟中,成立近四年從結果論來看績效存在大問題。「總之大概就是這個概念,黨產會要追七百多億元,現在只得到一千兩百多萬元或一千四百多萬元。這些都沒關係,問題是我們覺得,黨產會成立已經快要四年了,假如四年的績效是如此,其實是個大問題。」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黨產會的黨產處理工作已成為象徵與宣示性的政策。「其實,在公共政策中,這叫做Symbolic Policy,也就是玩到最後,成了象徵與宣示。」

發言紀錄

  1. 張委員其祿

    (11時2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剛才沒有直接過來,其實是在我的辦公室裡觀看多位委員質詢,我的概念相差不多,問題也非常接近。第一個部分,我從貴會的臉書上直接截圖,圖中顯示黨產會其實還是有很高遠的目標,「2020黨產歸零」就是貴會自行擬定的年度目標。黨產會也寫得很清楚,你們已經開了81場委員會、23場公聽會,這些都是黨產會自己寫的。我承認這項工作非常不好做,而且,黨產會也提到,已經認定768億元不當黨產,正在追討中。我問的問題與前面委員的問題不會差很遠,以這個例子來講,這七百多億元裡,光是一家中影就有118億元。前面許多委員也都談到法院給的裁決結果、也就是理由,我也看到主委回答了,其實都差不多,就是公益與私益之間的問題。就公益而言,站在黨產會的角度,當然自覺是基於轉型正義所做的事,但就私益而言,簡單來講,這些事情目前基本上就是關係到國民黨,只要對國民黨的黨產凍結下去,私益這個部分就毀掉了,或者說很難恢復了。

  2. 幾項指標性案例都是一樣的概念,包括本頁這一起與下一頁這起。這是大孝大樓案,可以說白一點,法院的理由幾乎都一樣,那問題反而變成如果每次進了法院,結局都是這樣,請問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這種狀況怎解?因為法院好像真的就是不會站在主委這邊。

  3.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4.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法院對於凍結案絕大多數是支持的,但有一項例外,就是中影。對於現在要把不當黨產移轉為國有或追徵國民黨財產一事,法院認為應該慢一點,所謂公益不公益的爭執其實就出現在這一點上。當然,訴訟若不繼續往前走,才會有停止執行的問題,所以,源頭應該出在訴訟不往前走,而訴訟不往前走又綁在大法官什麼時候釋憲上,現在就是這樣一層一層綁住。坦白說,就算在行政訴訟法教科書裡,都沒寫到那麼多停止執行的事例,因為過去行政處分被停止執行的案件少之又少。

  5. 張委員其祿

    從現在的整體執行模式看來,只要送出去,走到這邊就是僵局。雖然黨產會把目標訂得很高遠,希望2020年黨產歸零,可是,從實際面來看,好像已經成了不可能的任務。因為這對國民黨來說也同樣重要,要是少了這些,就可能發不出薪水等。

  6. 林主任委員正

    這點一定要向委員澄清。國民黨其實還有正當黨產,不能每次都指稱發不出薪水是因為黨產會,對於這種說法,我也不接受,因為光是政黨補助金,國民黨一個月就可以拿到兩億多元。

  7. 張委員其祿

    用這個概念也沒關係,就個案論個案,他們也可以有說法嘛!對他們來說,要是某一筆被凍結,後續影響可能很大;對你們來說,要是訴訟又輸了,還要國賠等等,我知道這些麻煩。在這種邏輯下的裁判,我認為黨產會的目標是達不成的。

  8. 林主任委員正

    但這是黨產條例賦予本會的職責。

  9. 張委員其祿

    沒關係,當然是如此。

  10. 接下來這題剛才也談過,就是現在到底還有多少案件在訴訟階段。應該很多嘛!甚至也有委員幫忙整理出來了,你們號稱追了七百多億元,其實多數案件不是在訴訟中,就是像剛才那樣的結果。現在數字出來了,剛才也有委員討論到底是1,400萬元還是1,200萬元。我們原本從媒體調到的資料是1,400萬元,但沒關係,請你們再研究,總之大概就是這個概念,黨產會要追七百多億元,現在只得到一千兩百多萬元或一千四百多萬元。這些都沒關係,問題是我們覺得,黨產會成立已經快要四年了,假如四年的績效是如此,其實是個大問題。姑且不論實質性的問題,光就結果論來看,主委會不會覺得還是有問題?

  11. 林主任委員正

    為什麼會有這個機關?它背後代表的時代意義跟民眾的付託是什麼,要先弄清楚這件事,再考慮這個機關是否要繼續存在,還是多數人民覺得這機關不適合繼續做下去。我不是說這點不能討論,而是至少在我認為,我剛才也一直提到,關於清理黨產,以德國來說,其憲法法院就直接指出這是最大公益。

  12. 張委員其祿

    其實,在公共政策中,這叫做Symbolic Policy,也就是玩到最後,成了象徵與宣示。

  13. 林主任委員正

    但我不認為,因為這件事情只要由源頭:大法官一啟動,法院程序就必須往前走、要有人輸、有人贏,證人與證據在法院攻防,也代表向社會公開了。但現在問題在於法院幾乎不實質審理,被處分的人答辯時,就像剛才有人提到的,直接批評「東廠」等等,講的都是這些。真的有人實際上拿訴訟內容答辯嗎?有針對我們提出的證據好好面對嗎?沒有!

  14. 張委員其祿

    我們當然還是希望黨產會在策略上想清楚,畢竟已經成立了這樣的機關,也做了快四年,還是要做出一些成果,否則,以目前來講,大家可能還是真的會很擔心。畢竟結果不只影響你們自己,其實也影響了促轉會,因為你們追回來的錢會成為促進轉型正義所用基金,但照現在發展,最後可能兩者都落空,也就是黨產會這邊沒有了,促轉會也不用玩了。主委,你若覺得黨產會只涉及象徵性意義、象徵性政策與象徵性機關,那這樣走下去也沒關係,但我們終究還是關切實質面,你們真的要想出能突破困境的方法。

  15. 下一題剛才也有委員垂詢,我們大家都知道來龍去脈,就是國發院土地案。我想,全案最核心的問題就先與臺北市有關。當然,我不是要為臺北市政府說話。此事涉及臺北市與黨產會,黨產會呼籲臺北市政府暫緩審議國發院土地案,但臺北市政府也表示是依法行政。很簡單地講,相關機關在都審時不管是不是不當黨產,就是依法做都審該做的事,所以也不能說不該都審。

  16.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臺北市在發照之前,去年開過兩次都審會,本會也前往表達了同樣的意見,後來都審就被擱置了。為什麼又突然發照?當中發生了什麼政治上的變化?

  17. 張委員其祿

    這我也不知道,問題在於這也是你們會常碰到的案例。總之,我所關切的是整個黨產會能不能走下去的問題,你們在實際執行程序上碰到的這些困境,造成你們走不下去,但其實也不能說其他單位,例如地方單位完全沒道理,因為他們就是按照自身的辦法,依法做該做的事,這裡就會出現大衝突。

  18. 林主任委員正

    本會在4月8日就會再度針對這件案子舉行聽證,所以,我們是一直在往前推。

  19. 張委員其祿

    那我希望你們真的能弄出來,否則對於地方政府來說也是困擾,因為地方政府要是協助完成都審,未來甚至引進民間業者,又真的完成這件事,一旦又有變化,無論從行政議題或政府議題的角度來講,都會是一場混亂。

  20.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就是不想看到這個狀況,所以在前兩次都審會中都表達這項意見,還好這項意見當時還被接受了。

  21. 張委員其祿

    被接受?

  22. 林主任委員正

    對,之前被接受,但後來突然生變。

  23. 張委員其祿

    我還是希望黨產會盡速定案。

  24. 林主任委員正

    問題是監察院對此案又有意見,對臺北市政府提出糾正。

  25. 張委員其祿

    反正,針對黨產會的整體運作,我還是關注在執行效率上,否則,這四年來,納稅人花了那麼多錢,要是這件事情最後又是無疾而終,其實也對不起國人。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其祿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