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黨產會在很多認定程序上與法律規定、憲法層級有許多不符之處,要求黨產會在很多處分上三思而行「因為貴會在很多認定的程序上,與法律規定、憲法層級有許多不符的地方,本席希望貴會在很多處分上要三思而行。」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要求黨產會除了調查、追徵及認定政黨的不當財產外,就威權體制下被沒收人民財產的相關業務適時提醒促轉會「這個部分,本席希望黨產會除了對政黨的不當財產去做調查、追徵及認定以外,就這些相關的部分,畢竟貴會先於促轉會成立,是不是在相關業務部分可以適時提醒促轉會?」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促轉會業務執行一直在延宕,依照條例應該做的事情都沒有做,可能會無限期延宕「主委,感覺起來整個促轉會的業務執行一直在延宕,依照條例應該去做的很多事情,我們都沒有在做,可能會無限期的延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所有的黨產都要經過司法程序之後,才能認定是否屬於不當黨產「所有的黨產都要經過司法程序之後,最後才能認定到底是不是屬於不當黨產。」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受難者應如何回復權利與賠償?個案真相與加害責任應如何釐清?質疑促轉會在威權體制下被沒收人民財產的部分沒有很大的作為「因為促轉會在這個部分好像也沒有很大的作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條例僅經聽證程序即可認定政黨財產為不當財產、而不須經過嚴謹程序的司法調查的設計有違憲之虞,導致業務執行遇到許多問題與爭議「本席認為僅經過這樣的程序,就認定某一個政黨的財產是屬於不當的,而不用經過嚴謹程序的司法調查,法官當然會覺得這好像有違憲之虞,才會讓貴會在整個業務的執行,一直遇到這麼多的問題跟爭議。」發言紀錄
- 林委員思銘
(9時3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黨產會成立三年多了,我個人認為黨產會也是一個任務型的委員會,當初貴會的成立,就有很多的爭議。現在三年多來,整個業務執行的成果,當然剛才主委在業務報告也講得很清楚,貴會認定黨產大概有761億元左右,現在追徵回來的大概有一千二百多萬元,還有很多的土地。當然對整個業務的執行,不管是從沈委員或賴委員的質詢,我們都瞭解因為司法的訴訟,所以現在都在延宕。我個人認為現在很多的訴訟案,因為法官停止訴訟並且聲請釋憲,其中當然就有很多的爭議。基本上,依照本院三讀通過的黨產條例規定,黨產會本身就可以透過聽證程序去認定不當的政黨財產;本席認為僅經過這樣的程序,就認定某一個政黨的財產是屬於不當的,而不用經過嚴謹程序的司法調查,法官當然會覺得這好像有違憲之虞,才會讓貴會在整個業務的執行,一直遇到這麼多的問題跟爭議。但是無論如何,本席還是想就教主委一些問題。首先,本席想瞭解黨產會跟促轉會的任務大概有何不同?請主委簡單說明一下。
-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轉型正義目前依促轉條例的規定,大概有四個面向,追查黨產是其中的一個面向,只是因為立法順序的關係,黨產條例先通過,所以黨產會就先運作;後來促轉條例通過,才成立促轉會。因此,在促轉條例立法的時候,大院就把黨產追查的部分,就在促轉條例中交代由黨產會行使這個權力。
- 林委員思銘
謝謝主委的說明。簡單來講,黨產會就是負責調查、追徵、回復等程序,追徵回來的不當黨產就由促轉會來做執行。
- 林主任委員正
它設立一個特種基金,在行政院。
- 林委員思銘
設立特種基金,或者返還給國家、返還給原權利人。我們現在瞭解整個追徵回來的金額有一千二百多萬元,本席想瞭解不管是黨產會、促轉會跟貴會業務上的聯繫,目前一千二百多萬元現在是做怎麼樣的處理?
- 林主任委員正
按照促轉條例的規定,追回來的黨產要成立一個特種基金,所以這個案子目前是由促轉會在運作,他們在跟行政院協調,要在行政院下設立特種基金,這個基金最終還沒有設立,在程序當中……
- 林委員思銘
到現在還沒有成立?
- 林主任委員正
對。所以我們現在已經追回來的錢,目前是放在我們的暫收戶裡面,現在還沒有動用。
- 林委員思銘
都還沒有動用?
- 林主任委員正
都完全沒有動用。
- 林委員思銘
我想這個……
-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金額也沒有很大,所以就先放在那裡。
- 林委員思銘
對,我知道,一千二百多萬元當然是……
- 林主任委員正
未來特種基金成立之後,要怎麼運用,特種基金會去規劃。
- 林委員思銘
主委,感覺起來整個促轉會的業務執行一直在延宕,依照條例應該去做的很多事情,我們都沒有在做,可能會無限期的延宕。
- 林主任委員正
應該不至於啦!
- 林委員思銘
雖然促轉會現在準備要延長一年,但是本席覺得因為在訂定法律的規定上,真的是先天不足,後天不良,產生這麼多的問題點。所有的黨產都要經過司法程序之後,最後才能認定到底是不是屬於不當黨產。貴會跟促轉會在特種基金這個部分所追回來的錢,到目前為止,雙方完全沒有交集、溝通或在業務上互相做報告,有沒有?
- 林主任委員正
不是這樣子,當然有溝通、有交集,只是特種基金要在行政院設立,而促轉會是主責的機關。他們要負責跟行政院去溝通,設置完成之後,我們才把錢轉過去。
- 林委員思銘
我們才把錢轉過去?
- 林主任委員正
是的。
- 林委員思銘
謝謝主委。
-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都溝通好了。
- 林委員思銘
另外,主委再請教一下,當然我們講的都是政黨的不當黨產,但是現在如果有一種情況,就是在當時黨國的年代,比如我們很多的政治犯,因為犯政治罪,他的財產或土地被政府充公或沒收。請問在威權體制下被沒收的人民財產,政治犯假設依照促轉條例,應該不是假設,應該真的有這樣的案例發生,他確實被宣告為無罪……
- 林主任委員正
撤銷了。
- 林委員思銘
撤銷後他就無罪確定了。對於他們的財產,貴會是不是也有就這部分做相關的調查,然後去追徵……
-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部分,其實包括當時的判決撤銷,還有權利的返還跟回復,在促轉條例規定由促轉會作為主責機關,所以這部分不在我們的權責範圍裡,它是促轉會的權責。
- 林委員思銘
所以貴會完全只針對政黨財產部分,個人財產部分就由促轉會來做?
- 林主任委員正
是。
- 林委員思銘
謝謝主委。這個部分,本席希望黨產會除了對政黨的不當財產去做調查、追徵及認定以外,就這些相關的部分,畢竟貴會先於促轉會成立,是不是在相關業務部分可以適時提醒促轉會?
- 林主任委員正
當然、當然。
- 林委員思銘
因為促轉會在這個部分好像也沒有很大的作為。
- 林主任委員正
他們現在大概作了很多撤銷判決的工作。
- 林委員思銘
撤銷判決這我能理解,謝謝主委。總結來說,我們還是希望黨產會這個任務型組織,在未來釋憲過後,如果認定貴會確實是違憲的組織,因為貴會在很多認定的程序上,與法律規定、憲法層級有許多不符的地方,本席希望貴會在很多處分上要三思而行。
- 林主任委員正
轉型正義的處置,本來就是一個特殊處置。
- 林委員思銘
這個當然有其歷史的意義,所以當然……
- 林主任委員正
從國外其他的案例看來,大家也都是走這個方式,但是我們會保留聲明不服,提起訴訟的機會,這個是法治國家應該給予受處分人的權益。
- 林委員思銘
這個才是正軌嘛!謝謝主委。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思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