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運鵬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桃園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是過去幾年來促轉會最大的貢獻「其次,如果是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我相信這是過去幾年來促轉會最大的貢獻。」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要求促轉會督促國安局開放政治檔案,若國安局不改變保密決定,就請總統府核定「我還是希望你們要督促他們。如果國安局不改,那就請總統府核。」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要求促轉會在剩餘一年任期內,於半年內完成不義遺址第一階段公告,可以分階段進行但不要沒有進度「你們接下來只有一年,我希望第一階段的公告應該可以在半年內完,也可以分階段,但是不要沒有進度。」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國安單位以國際情報來源為藉口,拒絕解密政治檔案「那會牽涉到國際情報來源還是國安單位的藉口呢?我很懷疑那是國安單位的藉口!」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進轉型正義已經被臺灣國人認同,這才是跨出真正實踐轉型正義的起步而已「我相信這是因為促進轉型正義已經被臺灣國人認同,而且我認為這才是跨出我們真的要實踐轉型正義的起步而已。」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各機關處理威權象徵有不同文化,例如桃園市政府願意在慈湖接受各地的蔣介石銅像,並表示尊重促轉會主委在這部分的判斷。「因為每個機關有其不同的文化,比如桃園市政府在慈湖就很願意接受各地來的蔣介石銅像,這是地方政府的文化,我尊重您在這部分的判斷。」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不義遺址不應該拆除,必須留下來讓大家見證過去的歷史,肯定此方向是正面正確的「有關保存不義遺址的部分,您的看法是認為不義遺址不應該拆除掉,必須留下來讓大家見證過去的歷史,這是正面的。」

發言紀錄

  1. 鄭委員運鵬

    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審查人事同意權,跟過去促轉會到立法院備詢,包含之前的條例審查,比起來平和很多,我相信這是因為促進轉型正義已經被臺灣國人認同,而且我認為這才是跨出我們真的要實踐轉型正義的起步而已。雖然這是第一次任期的延長,但是我們希望促轉會接下來的任務能被社會信任,這是非常重要的,中間跌了很大一跤,甚至連政權都快不保,但是我覺得那是必要的代價,因為要用和平的方式、不流血的方式,達到轉型正義的成果,一定會跟過去衝突,甚至剛才幾位委員問到以前的一些政治檔案,有很多人還在,這個也就是對之前一些政治檔案為什麼國安單位或情治單位一直採取最保守頑抗的態度,因為裡面有他們認識的人,他們認識的人不知道後果怎麼樣,他未必現在在職,但可能會受到司法或者其他的待遇,而且他們也怕如果發現這個是職業學生,這個當初害了誰家的誰,或者說這個人當初像東德一樣,做了一些泯滅人權、超越法治的一些破壞的事,他也怕被報復,這個是可以理解,但是今天看起來這樣的氣氛,我覺得未來促轉會的相關業務應該都會順利,也希望大家保持這種被信任的堅持,這個要隨時提醒自己,好不好?

  2. 我們這一次的再任命,其實是根據促轉條例規定,任務尚未完成時,才可以每次延長一年為限,因為我們沒有看到你們的總結報告跟行政院的報告有哪一些,是不是可以請未來的主委、代理主委說明一下哪些任務尚未完成,包括剛才提到的哪些政治檔案是你們認為還沒有開放的?

  3. 主席

    請被提名人楊翠女士答復。

  4. 楊翠女士

    主席、各位委員。在過去兩年時間,我們在政治檔案的解密度其實已經達到99%,去年因為通過了政治檔案條例,所以第七波進來之後,開放度已經是很大量,但因為以往政治檔案的徵集所用的關鍵詞方式,我們認為應該會有很多資料沒有辦法在這樣的關鍵詞徵集當中被看見,因此我們針對這個部分,目前正在跟檔案局及相關機關研議出一個更好的徵集方式,我想政治檔案的量會更大,相關開放的程度也會更加持續。另外有一些資料跟國家情報工作法第八條規定的情報來源有一些所謂法律競合的問題,這部分我們也都有報請行政院再作相關協商,以最大開放、最小限制為主,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進行。

  5. 有關不義遺址的規劃與保存,我們已經有初步的構想,未來會跟相關機關進行協商,然後把比較明確可行的方案提出來。

  6. 在平復司法不法的部分,有許多相關需要的法制工具,我們在這個任期當中也會努力來完成。

  7. 另外就是政治暴力創傷療癒這一塊,怎麼樣建立一個國家級政治暴力創傷療癒機制,然後持續推動,這也牽涉到機制的建立還有相關機關的協商跟連結,這個部分也是我們未來要努力去做的。

  8. 鄭委員運鵬

    主委,剛剛提到政治檔案有幾個重點,第一是徵集,所以有些檔案你們還沒有拿到,這跟解不解密沒有關係,對不對?

  9. 楊翠女士

    我們研判還有許多檔案是還在各個機關的庫房當中……

  10. 鄭委員運鵬

    機關跟政黨?國民黨也有?

  11. 楊翠女士

    當然還有政黨的部分。

  12. 鄭委員運鵬

    解密的部分,你說99%都解密了?

  13. 楊翠女士

    就是上一波的部分,解密大概約7萬案,已經達到99%。

  14. 鄭委員運鵬

    我聽說的狀況,跟你剛剛講的另外一個重點,就是有一些沒有解密的是跟情報人員有關,我聽到一種說法,說這個情報來源是國際的、是其他國家的,是這個狀況嗎?還是這個情報來源是國內,就像我一開始講的,他們怕有些還在職,或他的家屬還在,所以國安局要求不能夠解密?

  15. 楊翠女士

    這部分是比較細部的部分,依據國家情報工作法第八條規定,認為這個情報來源跟國家安全有某種程度的關係。

  16. 鄭委員運鵬

    你們有沒有看到?

  17. 主席

    請被提名人葉虹靈女士答復。

  18. 葉虹靈女士

    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這部分,即陳、林兩案,我們優先調用的是有看到,而國安局的檔案是很龐大的。

  19. 鄭委員運鵬

    那會牽涉到國際情報來源還是國安單位的藉口呢?我很懷疑那是國安單位的藉口!

  20. 葉虹靈女士

    檔案列密與否,本來就要尊重檔案原產製機關。以我們看到的來講,牽涉到兩部分,一是情報人員的身分,另一是您剛才講的國際情報合作,從他們的認知來說,這會牽涉上述兩部分。

  21. 鄭委員運鵬

    比如陳文成命案會牽涉到國際的部分,當時有派駐的職業學生或情治人員,這是中華民國的情治人員從美國傳回來,還是美國情治單位提供呢?

  22. 葉虹靈女士

    如果是陳案的部分,在我們之前公布的報告,委員可以看到只有兩個,大概是公務人員的姓名,而國安局認為他們的公務人員,其實都具有情報人員的身分,依情工法本來就要予以保護,所以比較是沒有委員剛才提到的部分。

  23. 鄭委員運鵬

    所以沒有國際情資來源的問題嗎?

  24. 葉虹靈女士

    在國安局的檔案是這樣子。

  25. 鄭委員運鵬

    林宅血案就更不可能有國際情資來源嗎?

  26. 葉虹靈女士

    他們在認定上會認為有一些情報合作,他們覺得會有關係,這部分我們會尊重檔案原產製機關的判斷,因為依法是他們的權責。至於,如何透過協商或外界關心逐步去打開這個權限,我覺得……

  27. 鄭委員運鵬

    依照政治檔案法,如果他們要繼續機密的話,就必須送上級機關的總統府核定,這沒有錯嗎?

  28. 葉虹靈女士

    是。

  29. 鄭委員運鵬

    在遇到這種狀況,總統也有公開宣示,我還是希望你們要督促他們。如果國安局不改,那就請總統府核。

  30. 葉虹靈女士

    好,其實這部分已經踏出很大一步,目前占的比例也非常低,我們會持續積極去協商。

  31. 鄭委員運鵬

    主委,根據促轉條例的推動事項,有關開放政治檔案的部分,大致上我們可以接受剛才的說明。其次,如果是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我相信這是過去幾年來促轉會最大的貢獻。不當黨產有黨產會,再來還有一項是上次詢答來不及讓您說明,剛才您也有提到,就是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我看您在其他訪問有談到前者,因為每個機關有其不同的文化,比如桃園市政府在慈湖就很願意接受各地來的蔣介石銅像,這是地方政府的文化,我尊重您在這部分的判斷。

  32. 有關保存不義遺址的部分,您的看法是認為不義遺址不應該拆除掉,必須留下來讓大家見證過去的歷史,這是正面的。

  33. 楊翠女士

    是。

  34. 鄭委員運鵬

    我們去越南也有看到,他們將越戰的歷史資料存留下來,我覺得這個方向是正確的。上次在詢答時,我跟您報告過,國民黨在馬總統執政時,他們就去調查了白色恐怖時期的相關史蹟,這些資料也都有留下來,後來交接給文化部,現在國家人權博物館也有去作公告。再接下來就是要交給你們,您剛才說有初步的進度,在不義遺址作業要點裡,你們什麼時候要完成第一階段的公告(包含警總等)呢?

  35. 楊翠女士

    現在都在準備中,雖然過去都有很多研究,其實很多地點不能只有孤證,還要有更多的事證,我們正在努力這方面的工作。其次,就是明確地點的確定,我們經過很多圖資的比對,過去也有在努力,在相關部分能掌握之後,我們很快會有第一批的相關公告出來。

  36. 鄭委員運鵬

    你們接下來只有一年,我希望第一階段的公告應該可以在半年內完,也可以分階段,但是不要沒有進度。

  37. 楊翠女士

    是,謝謝。

  38. 鄭委員運鵬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運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