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運鵬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桃園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以現在看當時不會苛責但不能夠不知道,為讓社會知道威權時期大法官的價值選擇,的確應該給司法院更大的壓力「其實在這個時代看那個時代,我認為不會苛責,但不能夠不知道,所以在這個觀念上面,我認為我們的確應該給司法院更大的壓力」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轉會總有一天會落日,但那不代表臺灣的轉型正義已經完成,而是促轉會可變成一個可以被社會信任的常態化行政機關「總有一天促轉會會落日,但那並不代表臺灣的轉型正義已經完成,而是她可變成行政機關,一個可以被社會信任的常態化」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質疑司法院保護過去服務威權的大法官評議過程姓名的做法,認為在這個時代一點意義都沒有「他們在保護過去這些服務威權的大法官評議過程的姓名,我覺得這在這個時代裡一點意義都沒有,真的一點意義都沒有」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反對促轉會可以任意將私人財產做封存的說法,認為促轉條例已明定範圍是民國34年到81年「有關剛才吳怡玎委員說好像促轉會可以任意將私人財產做封存等動作,其實不是!促轉條例中有明定是民國34年到81年。」威權統治時期的政治檔案應如何徵集、開放?個人資料與國家安全應如何拿捏?認為國民黨省黨部文件案的標的已經很清楚,所以促轉會也不會找麻煩「但是這個標的已經很清楚了,所以促轉會也不會找麻煩」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質疑不義遺址保存若制定專法可能來不及,且會重演促轉條例及黨產條例的衝突狀況,質疑是否有需要付出這樣的代價「如果你真的要立專法的話,可能促轉條例及黨產條例的那個狀況要重新來一遍,問題是有沒有需要付出這樣的代價?」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不義遺址保存方案須考量國會生態與政權選擇,能實際執行可能比喊得大聲更重要,相關機關可再研議可行的妥協方案。「所以我認為做得到比喊得大聲可能來得重要一些」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主張不義遺址保存可以用比較快的方式執行,個人可以接受在文化資產保護法上面做部分條文的調整「我個人可以接受在文化資產保護法上面去做部分條文的調整」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主張促轉會討論不義遺址保存的執行方式時,不要拘泥於最高的理想方案,以免做不到或來不及執行。「我覺得主委在委員會討論時不要拘泥於最高的狀況,那可能是理想,一旦做不到或來不及做,對大家都不好。」

發言紀錄

  1. 鄭委員運鵬

    (10時5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2會期的促轉會業務報告非常順利,我認為這對促轉會來說又到另外一個階段。促轉會促轉條例的審查從無法交付、逐條杯葛到逐條表決,促轉會委員無法進行業務報告備詢,這些到院會再衝突一次,之後是促轉會第一任的狀況需要促轉,要被轉型,直到主委之前代理的這件事不被承認,之後才被承認,這些事這樣一路下來,雖說只有兩年多,卻歷經多個階段。以我的觀察,我覺得促轉會預算不多,但貢獻良多,這50年來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慢慢地媒體上面對促轉會的專注度是下降的,我認為這是正常而且是好的現象,表示大家接受促轉會的業務,也接受了這個概念及作法,我覺得這是好的。因此,我跟主委建議,接下來差不多該是清理戰場及思考執行面應如何執行的階段,像方才賴香伶委員提到的不義遺址的保存,剛才主委回答是三案並陳,可是你們要思考的是,如果是要設立一個專法,真的有可能會來不及,而且就這個專法等一下國民黨籍的委員會有不同的價值觀、史觀及想法,這也要尊重。如果你真的要立專法的話,可能促轉條例及黨產條例的那個狀況要重新來一遍,問題是有沒有需要付出這樣的代價?因為在促轉條例之下,畢竟促轉會現在從兩年做結案報告,再由行政院院長決定是否要延長,至今是一年一次,總有一天促轉會會落日,但那並不代表臺灣的轉型正義已經完成,而是她可變成行政機關,一個可以被社會信任的常態化,所以如何執行到位,我覺得主委在委員會討論時不要拘泥於最高的狀況,那可能是理想,一旦做不到或來不及做,對大家都不好。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是。

  4. 鄭委員運鵬

    促轉會總有一天會落日,我相信你應該瞭解,說不定最後一任主委也不會是在座的各位,也有可能不是你,所以讓她可以執行,社會可以信任,我覺得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不義遺址上面,從國民黨時期委託的研究案,到文化部列入文資保存那樣的方向,鄭麗君前部長有講過,到現在可能麻煩你們不管是幾案並陳,想一個可以用比較快的方式去執行,我個人可以接受在文化資產保護法上面去做部分條文的調整,雖然你們會說這不一樣,但我覺得在架構上將之定義出來,我相信到了現地看了那些資料不會有人誤會,這部分你們可以思考看看,這部分在觀念上你們可以再調整一下,就是用專法硬做,說不定到最後再延長幾次、幾年之後,你說你的業務只剩下這個專法的部分也很怪。

  5. 楊主任委員翠

    這個我可以跟委員說明一下嗎?

  6. 鄭委員運鵬

    請說。

  7. 楊主任委員翠

    其實不義遺址要如何做,我們是滾動式的一個過程,過去兩年我們是走三條路,一條路是行政協商,希望相關的權管機關及文化部願意與我們大家一起來談如何保存及規劃的事情;第二條路其實就是修文資法,事實上,我們連哪幾條條文應該要修,我們內部都做出來了,也開過多場專家諮詢會議,也跟文資局做過多次的討論,但因為修文資法的權責不在本會,這是文化部的主管業務,所以我們也跟文化部及部長本人有過很多的溝通,大致都認為文資法的框架太大,修文資法是一個大工程,所以我們才會再回來想說那是不是推專法……

  8. 鄭委員運鵬

    OK。

  9. 楊主任委員翠

    所以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委員提到可以較快執行的部分,我們回去會予以研議,就是就行政協商、修文資法及專法這三個方向思考如何繼續滾動。

  10. 鄭委員運鵬

    因為國會的生態、政權的選擇未必誰就可以選擇,所以我認為做得到比喊得大聲可能來得重要一些,但是有可能妥協的方案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所以你們機關間可能再研議一下。

  11. 楊主任委員翠

    好。

  12. 鄭委員運鵬

    反正柯建銘總召都可以協調得出來。

  13. 楊主任委員翠

    OK。

  14. 鄭委員運鵬

    只要你們有共識,機關間的不同意見再處理。

  15. 楊主任委員翠

    好。

  16. 鄭委員運鵬

    再來是我們提到民間,包含政黨也算民間,民間對轉型正義的不同看法,甚至反抗,現在已經進入到政府內部了,之前我們遇到的是國安相關單位機密要保留不願意交出來的狀況,到最後還要修法,由總統府、上級機關來認定,這些都經歷過。之前段宜康委員在媒體報導的釋憲檔案,尤其是那9個,就是有關釋憲檔案的評議過程不願意被完全揭露,那個名字要保留起來,可見得有可能促轉的觀念也必須要到司法院去,司法院我不敢說是人,也不是說大法官,而是司法院的觀念可能自己都需要接受轉型正義的相關教育,這都有可能。其實這幾個大法官當然有歷經那些個威權年代,甚至聽說這位林紀東大法官的不同意見在教材中非常有名,對於奉命釋憲,他表達不同的意見,但是評議過程還是不揭露,只有不同意見書上面有記載大法官的名字。可見得當年大法官服務威權的狀況是很明顯的,因為釋憲委員沒有那麼多,所以大家研究起來就是有那幾個有這樣的一個狀況。

  17. 譬如說「未滿十四歲參加叛亂組織之刑責」的這個案子,這邊寫「叛亂組織」還比較中性一點,裡面是寫「偽匪兒童組織」,那個「匪」就是指中國共產黨,對這件案子林紀東大法官很有勇氣,他還是冒著個人──甚至是生命危險,不一定是職務上的危險,去寫了不同意見書,他認為14歲的人的行為決定及狀態其實在刑法上就有保障,所以他認為應該是無罪的,但其他人都認為應該是有罪。此事對比今日的歐陽娜娜事件,不管日後是否有行政上的調查或懲處,歐陽娜娜已經20歲了,這也是政治問題,現在有很多人捍衛他,認為歐陽娜娜無知,還不懂政治,所以不應該給他那麼大的壓力,反觀當年這位當事人只有14歲,那時是國民黨執政時期,14歲就被羅織入罪,因為違反刑法而被羅織入罪,就這樣幹!大法官的設立是在這個機關內,為何會有大法官會議?就是在避免執政者獨裁、威權、濫權,為何要有大法官?也是要避免國會民粹化,即使國會是民選出來的代表,對不對?所以大法官的設置是在避免執政者的濫用權力,避免國會、議會的民粹化,所以需要有大法官會議這樣的機制,但是當年的大法官服務威權的情況非常明確,其評議過程不能用現在的狀況來看,評議過程討論中為避免有壓力,所以不公開名稱,我們不能用現在的觀點去看以前威權時代服務威權政府的評議過程,有些人認為這些大法官們已經離開人世,所以應該可以公開,我的觀念不是這樣,而是當年他們的價值選擇是什麼,這要作為我們未來的參考。

  18.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9. 鄭委員運鵬

    所以在機關內的努力,尤其是司法院裡面,我都覺得還是需要在觀念上再繼續溝通。

  20. 楊主任委員翠

    是。

  21. 鄭委員運鵬

    講溝通是好聽,說難聽的是壓力,這一點其實我們還是要繼續努力。

  22. 楊主任委員翠

    是。

  23. 鄭委員運鵬

    等於促轉會這邊時間不多,可能你們發動也會怪怪的,他們是司法院,你們是促轉會,你們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任務編組,但可以看得出來司法院的保守,大法官未必保守,司法院自己本身的行政系統就非常保守,他們在保護過去這些服務威權的大法官評議過程的姓名,我覺得這在這個時代裡一點意義都沒有,真的一點意義都沒有,連刑事案件都可以有國民參審,都可以抽籤,大家「做陣來」,在這個時代的觀念下,我相信即使公布他們名稱,他們說過的很多不適當的話,也應該被拿來檢討,但這個社會已經成熟到不會檢討當年的個人,甚至其家屬,都不會,只是因為是那個時代,所以「無法度」,那個時代的大法官會議形同虛設。我們應該要告訴大家的是,如果國家不民主,資訊不公開,威權濫權,或者我們製造了一個威權強人,結果就會是這樣,連有大法官會議都沒有用,我們是要告訴大家這樣的觀念,現在如果沒有大法官的話,其實今天的同婚專法也不會過,也是因為他們有一個解釋文出來。

  24. 楊主任委員翠

    是。

  25. 鄭委員運鵬

    所以立法院就必須遵守,就這樣提出了一個專法。其實在這個時代看那個時代,我認為不會苛責,但不能夠不知道,所以在這個觀念上面,我認為我們的確應該給司法院更大的壓力,當然促轉會可能你們是一方之力,立法院這邊也會要求,不過我認為連司法院需要被促轉的概念都需要去溝通或教育,可見這個國家在促轉的概念上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但是不一定要促轉會來完成,這個觀念我們再多討論,好不好?

  26. 楊主任委員翠

    好,謝謝委員。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先跟委員報告的是,其實這9份的解釋文及相關檔案,事實上,司法院已經在5月時主動認定是政治檔案,並且主動通報給檔案管理局,所以這個部分已經通報了……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楊主任委員翠

    是,現在是遮蔽的問題。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楊主任委員翠

    左邊的是黨徽。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楊主任委員翠

    我不是中國國民黨。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楊主任委員翠

    對,我們會來……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來反省,會來……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要還原歷史真相,而不是推翻歷史。

  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 楊主任委員翠

    我想從兩個角度來看。

  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 楊主任委員翠

    第一個是從法津的角度來看,因為司法院既然已經提報它是政治檔案,依據政治檔案條例規定,事實上就是應該要開放,依法的部分是應該要如此。如果是就我們對於整個司法體制如何去討論這件事情有所瞭解,而且這裡頭的個人意見不一樣,那個層次也能夠看得出來的話,當然從轉型正義是應該要公開。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楊主任委員翠

    不同的問題,不同人的主體,有不同的選擇,我想主體性會在這邊看得出來。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楊主任委員翠

    不管是法律或是還原歷史真相,我們還是認為應該是要公開,然後不遮蔽,才能夠還原歷史真相。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繼續協調、溝通。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楊主任委員翠

    我想我們會持續溝通協商,如果有需要更上層的繼續討論,我相信各種方案都是有可能的。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楊主任委員翠

    跟委員報告,不會有這樣的一個問題,第一就依據政大跟國民黨所簽的協議,事實上是沒有全面公開的,只有政大的這個教職員可以使用,外面的人如果要去看的話,需要經過國民黨的核定。如果是經促轉會進行審定之後,國家化、公共化之後就會全部公開。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楊主任委員翠

    只要是審定為政治檔案移交給檔案局,檔案局就會在他們的既定程序當中,最後就會全面公開,不是政治檔案的部分,我們會還給政大或國民黨,不會有部分公開的問題。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楊主任委員翠

    委員,我們沒有修──因為在開會前研討會的內容,我們都有跟司法院拜會過了。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楊主任委員翠

    當然不是鞭屍,我們就還原歷史真相,能夠去釐清加害體制,主要是體制性的而不是個人意思。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整個能夠看到那裡面的層次化的一個有機的整個司法院。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楊主任委員翠

    我想就這個依法而言,依政治檔案條例還是應該要公開。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楊主任委員翠

    並不是我看不看得出來,而是就依……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楊主任委員翠

    我想這個會繼續討論,因為事實上……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楊主任委員翠

    不是。報告委員,司法院已經依法通報,而且依法認定為這是檔案了。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楊主任委員翠

    所以這個部分,我們都會跟檔案局繼續協商。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楊主任委員翠

    這個就繼續協商。我想轉型正義的過程當中,一定會有不同意見,不同意見就是要討論。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楊主任委員翠

    這是政治檔案條例,這件事情我們會繼續討論。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楊主任委員翠

    依據政治檔案條例就是要公開,我們會繼續的協商,我想不同意見都是非常珍貴的,我們會繼續討論。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一直在努力從事所有促進促轉條例要我們做的任務。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楊主任委員翠

    都有在持續進行中。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楊主任委員翠

    是。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楊主任委員翠

    跟委員報告,我們並不是政黨的打手,我們都是政治中立的,我們主要是還原歷史真相,我想過去確實有許多在威權統治時期,黨國體制不堪的部分,但我們唯有面對這個暗影,我們才有可能真正走到陽光下,所以我們過去的努力都在朝這個方向。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楊主任委員翠

    委員,我們是各自獨立,我們誰都不是誰的,我們獨立進行我們在法定的任務上要做的事情,並且沒有偏移任何政黨,比如我們的平反司法不法的部分,我們平復的這些對象,他們是不分省籍、不分黨派、不分政治意識型態的,只要是國家的不法,我們都會平復它。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楊主任委員翠

    報告委員,依據政治檔案條例,政治檔案要向全民公開的,而不是只有一校的教職員。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委員。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我到明年5月30日。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正在進行相關法制化的工作,還有相關業務的移交。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楊主任委員翠

    報告委員,要不要延任,是我們委員會決議,我們是合議制,所以並不是我個人在這邊能夠……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帶到委員會來討論。

  1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2. 楊主任委員翠

    在委員會充分討論。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會在委員會──其實我們在工作上面都是──因為轉型正義最大的敵人就是時間,所以我們其實分分秒秒都非常的緊繃,並沒有因此拖延,我們努力的努力……

  1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6.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編列到5月。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楊主任委員翠

    在預算會期的時候,我會充分說明,我們編列到5月。

  1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0. 楊主任委員翠

    編列到5月。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楊主任委員翠

    現在編列到5月。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編列到5月,當然我們一定會努力工作。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楊主任委員翠

    相關問題我們會帶到委員會來討論。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楊主任委員翠

    對於轉型正義的工作,我們一定是非常急迫地在進行中,相關問題我們會在委員會討論。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楊主任委員翠

    您說的是空間嗎?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楊主任委員翠

    依據促轉條例,這是我們法定的任務。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是依據促轉條例,針對1945年到1992年之間的威權象徵,我們必須要去面對及處置。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楊主任委員翠

    本會的職權是在1945年到1992年,依據促轉條例是如此。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楊主任委員翠

    我現在是代表促轉會來跟委員做報告,這不是我們的職權範圍。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楊主任委員翠

    我認為這件事情可以讓社會多多討論。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楊主任委員翠

    我想社會可以開放討論,過去之所以威權象徵就是沒有討論,而且是由上而下,過去是有法的,由上而下去建構的。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楊主任委員翠

    現在是各方在討論,只要在整個機制上面不是由上而下,民間社會各方自己想要去做什麼,我想都是自由的。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洪委員。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當時的執政黨。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楊主任委員翠

    國民黨。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楊主任委員翠

    也是國民黨。

  1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4. 楊主任委員翠

    國民黨。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楊主任委員翠

    如果公開才有可能。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楊主任委員翠

    尤其已經通報做為政治檔案的話……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楊主任委員翠

    好。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楊主任委員翠

    有,政大同意,而且在現場協助,我們現場都有錄音、錄影可以查證。國民黨也有代表在封存現場。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楊主任委員翠

    在現場。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依照促轉條例第十五條。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楊主任委員翠

    好,謝謝。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楊主任委員翠

    好。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是東廠。我們今天獲得政大的同意才進行這個工作。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楊主任委員翠

    因為國民黨一直隱匿,沒有通報。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有相關的公文。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楊主任委員翠

    它的急迫性在於政大說它不能……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楊主任委員翠

    其實我們在「原住民族歷史真相調查部落培力計畫」中部落自主調查的部分都有,包括蘭嶼,我們都有培力去進行調查。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楊主任委員翠

    依據促轉條例,我們在土地的那個部分主要是不當審判所收奪的土地,我們正在進行相關返還方式的規劃。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委員。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原住民轉型正義的部分,依據促轉條例,我們事實上平反了原住民受政治迫害的當事人,也釐清了有超過70人,現在目前掌握到七十幾人是原住民的身分,其中五十幾人我們已經平反了,包括著名的鄒族杜孝生先生也幫他平反。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楊主任委員翠

    這是我們的職權。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楊主任委員翠

    依據促轉條例並沒有。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楊主任委員翠

    我想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件,是需要去處理的。因為我們依據貴院所通過的促轉條例,本會事實上是沒有包含到這些內容,我們主要還是以……

  1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2.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主要是以國家……

  1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4.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半年是6,243萬元,年度是1億2,000萬元。

  1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6.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8. 楊主任委員翠

    是。

  1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0. 楊主任委員翠

    跟委員說明,這8個月當中,從去年年底到現在我們一直都在盤整關於銜接機關任務銜接的問題。世界各國的轉型正義都是一個漫長的工程,在規劃的過程當中,促轉會承擔的是初階段的規劃與基石的奠定,這奠定當然非常重要,因為要提出具體可行的方案。

  2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2. 楊主任委員翠

    不同業務有不同的銜接機關,比如說政黨案的部分就是檔案局,這部分共識其實已經滿高的。那相關的研究……

  2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4. 楊主任委員翠

    會,我們剛剛也有答應吳委員,我們會提供給大院貴委員會2個月內關於各種銜接項目跟時程。

  2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6. 楊主任委員翠

    就是黨產基金的問題。

  2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8. 楊主任委員翠

    促進轉型正義的基金,也就是不當黨產所設置的特種基金的這部分,事實上我們一直都跟黨產會維持密切聯繫,目前我們所知道的收入只有……

  2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0. 楊主任委員翠

    現在都在訴訟中,目前只有1,240萬元是確定進入,所以事實上我們有規劃了方案,可是因為財源穩定性跟持續性的問題都需要再做評估。

  2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2. 楊主任委員翠

    是,所以我們分兩部分進行,一個部分是財源的穩定性方面,再尋求更多的評估跟討論。第二個部分就是未來的銜接機關。我們已經規劃出方案了,假設在這過程當中財源還是沒有辦法到位的話……

  2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4.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正在努力做這樣的工作,希望能在下個會期提給貴院。

  2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6. 楊主任委員翠

    我們正在緊鑼密鼓當中,目前是初稿,但因為這東西非常謹慎,需要做很多的財政評估、各方面的評估及專家諮詢,我們在進行中。

  2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8. 楊主任委員翠

    現在威權象徵的溝通部分,我們其實跟行政機關及各縣市都建立了很好的溝通協商模式,主要是我們提出多元處置方案,他們自己討論要怎麼做。

  2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0. 楊主任委員翠

    有,目前中央跟地方已經有360個會處置的……

  2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2. 楊主任委員翠

    有的是已處置,有的是有一個時程跟作法,他們通報給我們。

  2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4. 楊主任委員翠

    好,沒問題。

  2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6. 楊主任委員翠

    主席、各位委員。同意,我覺得每個國家有每個國家不同的狀況,臺灣有臺灣的困難,國際有國際的困難,其實我們在耙梳各國狀況的時候,他們也遇到非常多的困難,譬如我們常講的南非,他們也遇到很多困難。我覺得面對困難解決困難,就是轉型正義本身的一環,促轉會包括我跟同仁都很願意去面對困難、去溝通協商,努力去把這件事情推進。

  2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8. 楊主任委員翠

    是。

  2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0. 楊主任委員翠

    是,因為5月的時候,司法院主動通報,而且主動認定是政治檔案,確實依據政治檔案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公務員的名字是應該要揭露的,這是依法要揭露的,所以我想依據政治檔案條例,如果認定是政治檔案,譬如我們以釋字第31號為例,那是民國43年的事情,都已經超過60年將近70年了,事實上是應該重新再討論,有關司法院的這個意見,我覺得可以重新再思考,我們會繼續努力去協商溝通。

  2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2. 楊主任委員翠

    謝謝委員。

  2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4. 楊主任委員翠

    有,我們有做劇情片,包括從政治受難者家屬的角度來拍的劇情片,也有監控類檔案的紀錄片跟劇情片,也有音樂劇的,甚至也有攝影工作者來跟我們接觸,在我們依法的能力範圍內,我們其實都有去讓這些藝文作品通過藝文的形式去進行轉型正義的社會對話跟溝通。

  2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6. 楊主任委員翠

    關於這個部分,銅像的部分其實我們有在做處置,至於路名的部分,我們在2018年其實就已經有一個委託案,到2019年結案,就是關於街路名的歷史調查以及目前還有多少條可以稱為威權象徵的路名,還有國際的一些作法,因為改路名牽涉到地方自治,所以我們會在我們的總結報告裡面依據這個委託案所提供的一些國外意見提供一些方案,看看怎麼樣能夠通過一個社會對話的方式,譬如一個鄉鎮它去討論這個路名作為空間的指標跟它的歷史記憶有沒有關係,這條路原來到底叫什麼名字,這個在我們的委託案裡面其實是有去源溯的。

  2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8. 楊主任委員翠

    感謝委員。

  2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0. 楊主任委員翠

    封存是為了保全。

  2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2. 楊主任委員翠

    它沒…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鄭運鵬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鄭運鵬

    我補充說明幾個部分……

  2. 鄭運鵬

    幾個部分我說明一下,有關剛才吳怡玎委員說好像促轉會可以任意將私人財產做封存等動作,其實不是!促轉條例中有明定是民國34年到81年。第二,有關執行的程序,剛才主委說如果願意提供的話,那就兩個月。其實促轉會也有任期,也不能任期完後還繼續審,所以在任期的壓力之內還是得做。

  3. 鄭運鵬

    另外,剛才林為洲總召有講到裡面可能有一些私人家書或私人財產,你要想你們提案的前提就是國民黨省黨部的文件,國民黨去拿人家的私人家書不是更奇怪?所以標的清楚,然後促轉會……

  4. 鄭運鵬

    因為那些東西你沒看過,我也沒看過。

  5. 鄭運鵬

    但是這個標的已經很清楚了,所以促轉會也不會找麻煩,這個明明是可能被你們省黨部當初拗到的個人財產、家書或地契什麼的,不知道,他還幫你們釐清,說不定還幫你們數位化,你們還不用花錢去委託政大。所以這個提案文字太政治性了……

  6. 鄭運鵬

    現在是立法院、司法院還有行政院有院際糾紛……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運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