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質疑地方政府自行推出國產豬肉認證標章及標示的程序是否足夠嚴謹,以及其肉品審核與查察範圍、合格標準是否與中央所訂定標準一致。「地方自行推出認證標章之程序是否足夠嚴謹?肉品審核與查察之範圍與合格標準,是否與中央所訂定之標準是否一致?」地方政府自訂的萊克多巴胺零檢出規定是否有效?中央與地方的標準應如何劃分?質疑部分縣市以自治條例規範瘦肉精「零檢出」,於執行時是否牴觸中央法規。「針對部分縣市如台北市、台中市、嘉義市之自治條例規範瘦肉精「零檢出」,於執行時是否牴觸中央法規,恐生疑義」地方政府自訂的萊克多巴胺零檢出規定是否有效?中央與地方的標準應如何劃分?要求主管機關主動召集地方縣市政府進行溝通,並於官方網頁主動公告,釐清中央與地方瘦肉精標準的法規位階疑義,以避免法規爭議及執法糾紛。「爰請主管機關主動召集地方縣市政府進行溝通,並於所屬官方網頁主動公告,釐清法規位階等疑義,以避免中央與地方產生法規爭議及衍生之執法糾紛。」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要求衛福部及農委會針對美豬美牛開放標準加強政策宣導,針對網路流言加強查察並主動澄清不實假訊息,以減少民眾錯誤認知與集體恐慌,避免打擊業者生計。「爰請衛福部及農委會注意加強政策宣導,針對網路流言加強查察,並主動澄清不實假訊息,以減少民眾錯誤認知與集體恐慌,避免打擊業者生計。」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進口豬肉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係依據國人攝食量及飲食習慣並參酌專家學者建議而訂定,足以確保國人食用安全。「相關容許量為依據國人的攝食量及飲食習慣,並參酌專家學者建議而訂定,足以確保國人食用安全。」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要求農委會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儘速完成協調,整合中央與地方的豬肉識別標章作法,讓認證標準及程序一致,避免中央地方不同調造成民眾與商家混淆。「爰請農委會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儘速完成協調,讓認證之標準(章)及程序一致,避免中央地方不同調之情形。」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肯定農委會維持國內不予核准申請於動物使用乙型受體素的立場。「農委會並重申,國內不予核准申請於動物使用乙型受體素,此立場從未改變,本席對此表達肯定。」發言紀錄
- 委員沈發惠書面質詢
一、今(109)年8月28日蔡英文總統正式宣布將開放含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美國豬肉進口,以及放寬美牛進口月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第一項,於今年9月7日公告修正動物用禁藥,「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不在規範之列」;農委會並重申,國內不予核准申請於動物使用乙型受體素,此立場從未改變,本席對此表達肯定。
二、針對美豬、美牛開放問題,衛生福利部亦於今年9月1日及4日召開食安專家諮議會討論,通過認定開放30月齡以上之美國牛肉輸入安全無虞,並訂定進口豬肉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量,肌、脂肪(含皮)及其他可供食用部位為0.01ppm,肝臟、腎臟為0.04ppm。相關容許量為依據國人的攝食量及飲食習慣,並參酌專家學者建議而訂定,足以確保國人食用安全。唯國人及國內部分輿論對於上述開放之標準仍有疑慮,爰請衛福部及農委會注意加強政策宣導,針對網路流言加強查察,並主動澄清不實假訊息,以減少民眾錯誤認知與集體恐慌,避免打擊業者生計。
三、為因應開放美豬衝擊,保障食安及臺灣豬肉產業之需求,農委會除編列一百億元養豬基金,積極輔導豬農及相關產業升級,並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於今年9月11日至9月17日推出「臺灣豬識別標章徵選活動」,於9月21日至28日進行網路票選,並預計於9月30日公佈票選結果,期盼全國性之豬肉識別標章儘快公告實施,提供民眾消費時作為辨識之依據。惟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如台南市政府早於8月31日超前佈署,「國產豬(牛)肉標章申請作業單一窗口」推出類似之認證標章,高雄市政府農業局亦製作1萬5千張「國產豬肉標示」貼紙,地方自行推出認證標章之程序是否足夠嚴謹?肉品審核與查察之範圍與合格標準,是否與中央所訂定之標準是否一致?農委會、衛福部迄今並未規劃相關機制整合中央與地方之作法,亦未作出一致之說明,若各行其是,不僅民眾於消費時對於標章容易產生混淆,對於商家而言,究竟中央及縣市之標章都必須申請才算是「台灣豬肉」?還是僅申請中央或地方擇一即可,對消費者而言亦易生困惑。爰請農委會及衛福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儘速完成協調,讓認證之標準(章)及程序一致,避免中央地方不同調之情形。
四、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授權中央政府可訂瘦肉精安全容許標準,相關標準之修訂毋需修法。但多個縣市先前已制定地方自治條例規定轄內販售豬肉不得檢出瘦肉精,並揚言持續執法。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中央與地方標準牴觸時,行政院得函告地方政府自治條例無效。經查,針對部分縣市如台北市、台中市、嘉義市之自治條例規範瘦肉精「零檢出」,於執行時是否牴觸中央法規,恐生疑義,爰請主管機關主動召集地方縣市政府進行溝通,並於所屬官方網頁主動公告,釐清法規位階等疑義,以避免中央與地方產生法規爭議及衍生之執法糾紛。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沈發惠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