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文於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南市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認為源頭管理不是從臺灣境內開始,而是在美國養殖端,建議衛福部有機會派人赴美,瞭解其如何區隔境內市場與出口市場。「所以部長,這個源頭管理不是從臺灣境內,其實有機會你最好派人去美國瞭解一下,不然你很難理解他到底是怎麼區隔他境內的市場跟國外的市場。」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同一個美國養殖場難以細緻區分管控銷往臺灣、日本等不同國家與美國境內市場的豬隻。「同樣一個美國境內,同樣一個養殖場,他會區分說這批是給臺灣,這批是給日本,這批是給其他國家,他有可能細緻到如此的地步嗎?」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主張除了國產豬有標示之外,進口豬肉也要標示清楚。「包括養殖業者,我與他們座談時他們也說可不可以標示清楚,除了我們自己有標示之外,連進口的也要標示。」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主張以國旗等彩色標章分別標示本國與外國豬肉,讓消費者清楚區分是外國貨還是臺灣貨。「你考慮一下,這樣會比較清楚一點,就是本國的有標章,外國的也有標章,本國有彩色的標示,外國也有彩色的標示,這樣就非常清楚,是外國貨還是臺灣貨就會非常清楚」

發言紀錄

  1. 郭委員國文

    (13時5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部長在回應高虹安委員源頭管理的部分,本席想要先就教你,真正的源頭不在臺灣,其實是在美國。在美國萊克多巴胺的容許標準跟臺灣有沒有什麼不一樣?

  2. 主席

    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3. 陳部長時中

    主席、各位委員。他們比我們鬆一點。

  4. 郭委員國文

    是鬆了滿多的,就我的理解,他們肌肉的部分是50ppb,然後我們部分只有10,對不對?然後肝的部分,我們是40,他們是150,很顯然是五倍或至少三倍之上,有沒有可能它境內裡頭養殖的標準是符合的,在其國內符合的情況底下輸到臺灣?

  5. 陳部長時中

    那個當然就在我們檢驗上不合格,我想購買商業的時候商業合約一定會寫清楚。

  6. 郭委員國文

    麻煩的地方就是在美國的部分,它的標準即便打折成一半,到臺灣還是不合格,就說他們有可能是for臺灣的這種養殖方式嗎?還是for美國的養殖方式,有可能這樣子嗎?如果從一個養豬戶來說的話,他會養一頭豬,這頭豬是要銷去臺灣的,所以他標準是10ppb,然後這一頭是在美國的,所以他是可以40,他有可能是這樣的殖養嗎?不可能嘛!

  7. 陳部長時中

    他當然一定是要這樣做……

  8. 郭委員國文

    對,他要這樣做,他有辦法這樣子控制一個養殖場,可以控制有的是給臺灣,有的是給美國的嗎?

  9. 陳部長時中

    因為他可以分開有一個區域裡面,或有一個養殖場不合格,直接飼料使用的方式顯然會讓它超標的,那我們當然就不會接受那樣的……

  10. 郭委員國文

    所以現在真正的源頭是在美國養殖的部分,你們有去瞭解過,他是有一個外銷專區嗎?難道他的養殖有外銷專區?

  11. 陳部長時中

    就像以前我們美國豬肉也有進口,那時候是零檢出,所以他也是很清楚的被去分別出來。

  12. 郭委員國文

    對,零檢出我們比較不擔心,其實比較擔心是非零檢出的部分、有容許量的部分,它是有區隔國外,是有一個外銷專區,是不是有這種方式?

  13. 陳部長時中

    他們是農委會會發一個……

  14. 郭委員國文

    對,因為我很難理解,同樣一個美國境內,同樣一個養殖場,他會區分說這批是給臺灣,這批是給日本,這批是給其他國家,他有可能細緻到如此的地步嗎?所以部長,這個源頭管理不是從臺灣境內,其實有機會你最好派人去美國瞭解一下,不然你很難理解他到底是怎麼區隔他境內的市場跟國外的市場。

  15. 陳部長時中

    第一個在養殖場就有區隔了,就是像以前零檢出;第二個就是他會有一個輸出的證明,我們在商業合約……

  16. 郭委員國文

    養殖場有區隔,我也要請你明確地說明清楚,說服國人知道真正的源頭管理,其實不是在臺灣,不是入海關之後,是入海關之前的美國養殖場,到底是什麼樣的狀況?我建議部長派人去瞭解,這樣我們比較安心。另一個比較安心的方式是,現在很多勞動者和上班族在下班之後,會去夜市吃香腸、焢肉飯或滷豬腳,這些東西到底有沒有標示?所以標示很重要。

  17. 陳部長時中

    這個會標。

  18. 郭委員國文

    好,那是什麼標法?現在的標法是文字、圖案?依照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可以用文字、圖畫、記號或附加之說明書、或者是中字及通用符號,就我的理解,一般而言,我們所標示的說明書裡面都是文字,我舉一個比較沒有那麼好的例子,菸盒上面有圖案、文字說明及警告標示,但它與香菸不太相同。現階段的所有標示是不是都以文字為主居多,除了本國境內部分用國產豬標示之外,我們自我標示是如此可是進口的部分有沒有可能標示,第一個,這不是勞動者、上班者擔心而已,包括養殖業者,我與他們座談時他們也說可不可以標示清楚,除了我們自己有標示之外,連進口的也要標示。如果你們要用彩色方式標示,什麼方式最好,就是用國旗來標示最好,部長認為如何,有沒有可能這樣做?你覺得這樣有沒有違反法令,有沒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19. 陳部長時中

    問題是我們現在的強制標示沒有這樣做要求,只要文字、圖案足以辨識。

  20. 郭委員國文

    就是法令上也沒有禁止不可,對不對?這樣是不是可以區隔得更清楚一點,我們如果看到加拿大的楓葉旗就知道沒有含萊克多巴胺,看到美國國旗就知道有含萊克多巴胺,可以嗎?法令上沒有限制啊,譬如,我去夜市看到美國國旗就知道這家攤販有賣美國豬,這樣做可以嗎?

  21. 陳部長時中

    它要寫清楚也可以,不過可以讓我帶回去研究一下嗎?

  22. 郭委員國文

    不是只有文字,還要有標章,有標章就很清楚了嘛,在香腸攤上掛上臺灣豬和美國國旗就可以知道這是有混到的,這樣就很清楚了,有這樣的標示會比較清楚。而且我有查過GATT第九條的部分,第九條允許各國施行產地標示之規定,只有產地標示就好了,也沒有標示要有萊克多巴胺,你也沒有這樣寫。

  23. 陳部長時中

    我們本來是產地國……

  24. 郭委員國文

    這也沒有違反國際規定不是嗎?

  25. 陳部長時中

    它要這樣標示,我們不會禁止,但是我們要在強制標示規定中要求把國旗列上去,大家一般比較不敢這樣做。

  26. 郭委員國文

    你考慮一下,這樣會比較清楚一點,就是本國的有標章,外國的也有標章,本國有彩色的標示,外國也有彩色的標示,這樣就非常清楚,是外國貨還是臺灣貨就會非常清楚,不然源頭管理也是查不清楚。

  27. 最後是旅遊泡泡的問題,9月下旬時帛琉總統表示他們是零確診,希望有機會能夠用免檢驗的方式、用外交泡泡方式,我建議你可以參考看看,這不是外交部的問題,也不是交通部的事情,其實是貴指揮中心的問題,看看還有哪幾個國家和帛琉一樣,不然以現在國內的偽出國熱潮已經越來越遞減的情況下,未來航空業者能不能有爬升的機會就看部長,這是我對部長的建議,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郭國文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