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於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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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主張有關「無瘦肉精標章」的那句文字不應刪除,可在前面加上「建請」或「建請研議」,讓農委會有研議空間。「如果農委會有困難,我建議在「無瘦肉精標章」那句話前面再加「建請」兩個字,「建請」就是讓你們有研議,不要把那句話刪掉。」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椒華

    如果農委會有困難,我建議在「無瘦肉精標章」那句話前面再加「建請」兩個字,「建請」就是讓你們有研議,不要把那句話刪掉。

  2. 主席

    議事人員請將無線麥克風拿到委員的面前。

  3. 張處長經緯

    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是沒有規劃……

  4. 陳委員椒華

    沒有規劃,所以就是加「建請」兩個字,你們有困難時再規劃,或是在執行有遇到困難,大家再來討論。

  5. 主席

    如果依照行政部門所說的只有標示產地這個部分,等於提案人提的檢驗等統統都沒有了。其他委員還有哪一位要發言?

  6. 陳委員椒華

    或者是加「建請研議」4個字?

  7. 主席

    提案人希望文字不要修改,就是增加「建請研議」這4個字?

  8. 陳委員椒華

    對,「建請研議」。

  9. 主席

    其他委員針對第2案有沒有什麼意見?請鄭委員運鵬發言,請議事人員把無線麥克風拿過來。

  10. 鄭委員運鵬

    我請教一下農委會,第一段裡面寫到是沿用馬政府時期的舊資料,在我印象中有去年2019年的評估報告,沒有錯吧?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陳主任委員吉仲

    沒錯。

  13. 鄭委員運鵬

    這部分你的資訊也錯誤?那是不是文字上再調整一下?如果我們要過,陳委員提的那句話也應該刪掉。

  14. 陳委員椒華

    那句話沒關係。

  15. 陳主任委員吉仲

    好,我們也做文字修正。

  16. 鄭委員運鵬

    好,我確認這個資訊。

  17. 主席

    等一下,你是提案人,我也是提案人,怎麼可以你就自己決定刪掉?剛剛主委已經說了不要分藍綠,我昨天開會時一再強調為人民食安把關,不要再分藍綠,「沿用過去馬政府時代舊資料」等文字為什麼要刪掉?你如果要增加什麼,可以,應該是這樣嘛!因為有共同提案人,不要一個人就同意,這是大家合議制。

  18. 陳委員椒華

    主席,抱歉!

  19. 主席

    第2案待會再處理,請再研議一下。

  20. 現在處理第3案。

  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 這案先保留,後面再來討論。

  23. 現在處理第21案。

  24. 杜局長文珍

    第21案建議修正文字,在第二行的引號,我們公告的是禁藥。

  25. 主席

    等一下,因為我是提案人,我說明一下。這上面的OK是誰寫的?都OK了還要修正?

  26. 杜局長文珍

    不好意思,因為其實我們公告的是……

  27. 主席

    你們行政部門亂寫,委員的提案怎麼可以這樣?以後你們要用鉛筆寫再擦掉,不能把委員的提案直接寫上去,那是你們自己訂的嗎?

  28. 杜局長文珍

    好,不好意思。

  29. 主席

    怎麼可以這樣?你要在你們的copy本寫,不能直接寫在委員的提案,亂來!

  30. 杜局長文珍

    了解。

  31. 主席

    這個對委員會非常不尊重。你寫了一個OK,又要修改。

  32. 杜局長文珍

    這需要修正,因為我們公告的萊克多巴胺是禁藥,受體素是禁藥,不是毒害藥品。

  33. 主席

    這個行政部門真的是,沒有一個部門敢這樣做的。

  34. 杜局長文珍

    是真的抱歉!

  35. 主席

    你應該在你自己的copy本上寫,不可以寫在……我們議事人員要注意,委員的正本提案怎麼可以讓人家這樣亂寫?這要怎麼辦?

  36. 第21案如何處理?

  37. 杜局長文珍

    第21案建議修正文字,在第二行的「毒害藥品」改成「禁藥」,後面「且於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中亦不得檢出」這段文字,建議修正為「且於國內禁止使用」,因為我們現在有進口容許量,包括牛肉、豬肉都有容許量,所以在我們的食品是會有測到容許範圍的,所以後面那一段文字應該修正為「且於國內禁止使用」,因為是禁藥。接下來「爰要求:1.農委會應維持」這個動物用禁藥的規定,這點完全同意。第2點,政府應持續「捍衛國人健康、保護我國農民及畜禽暨相關產業之生存」,這段可以。至於中間那段,因為我們還是有進口容許量,所以國內的食品還是會有MRL被檢出。所以有一段「食品及其添加物中不得檢出受體素」的文字要修正,以符合現況。

  38. 陳主任委員吉仲

    委員,跟您報告,現在牛肉就全部有萊克多巴胺的殘留量,這個已經是所謂……

  39. 翁委員重鈞

    牛肉我不贊成。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陳委員亭妃

    經濟委員會很少動用到表決,可以儘量大家協調好的文字,能有一個共同的方向。所以我們保留,請農委會努力一下,修正一些大家可以接受的文字,好嗎?你們用點功,保留。

  42. 主席

    現在處理第22案。

  43. 杜局長文珍

    第22案做文字修正,在最後三行「赴原產地查驗合格、及邊境逐批逐箱查驗」的那段全部改成「落實複查機制,確保輸臺產品符合我國法規及標準後,始得進口」。

  44. 主席

    你這個太離譜了吧!我是提案人,我要講話。這本來就是你們現在在做的啊!為何要修正?

  45. 陳主任委員吉仲

    跟委員報告,原來提案的業務都是衛福部的業務,所以我們才會做這樣的文字修正。

  46. 杜局長文珍

    就是「落實複查機制」。

  47. 陳委員亭妃

    主席,它的「落實複查機制」有什麼問題嗎?

  48. 主席

    對啊!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第25案保留,沒關係,要磨大家就一起一案一案來。

  51. 處理第26案。

  52. 杜局長文珍

    感謝委員支持國內繼續不使用萊克多巴胺,因此建議刪掉第三段文字的第一句話,因為農委會確實不會棄守。

  53. 主席

    第三段的哪一個?

  54. 杜局長文珍

    第一句話「基此,為避免在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之美豬、美牛進口後,農委會因此棄守」請問能不能刪掉,因為我們是不會棄守的?

  55. 主席

    既然不會棄守為什麼要刪?我在鼓勵你,你怕什麼!

  56. 杜局長文珍

    你要鼓勵我們,但我們真的不會……

  57. 主席

    你說你不會棄守,那也拜託……

  58. 杜局長文珍

    真的不會棄守啦!

  59. 主席

    如果真的不會棄守,你為什麼怕?

  60. 陳主任委員吉仲

    委員,你這裡寫的是「農委會因此棄守」,但我們並沒有因此棄守。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主席

    第38案暫保留。

  63. 處理第39案。

  64. 杜局長文珍

    第39案的修正是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謝謝。

  65. 邱委員議瑩

    專案報告!

  66. 主席

    專案也沒有差嘛!有排才有來!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主席

    好,第50案有爭議,暫保留。

  69. 處理第51案。

  70. 杜局長文珍

    第51案的第二段建議不用做,因為其實現行規定把所有殘留不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的都已經包括在裡面,所以建議第二段可以刪除。

  71. 主席

    已經依我們建議的條文去做,這樣有什麼問題?

  72. 陳主任委員吉仲

    這樣表示好像農委會沒有在做,既有的條文就有了啊!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主席

    照行政部門所修正的文字通過。

  75. 處理第67案。

  76. 杜局長文珍

    謝謝委員提案,有一些文字修正跟委員討論一下。對於「只在辦公室紙上作業,反而農漁民的權益沒有真正保障到,造成民怨四起。」跟委員報告,因為農產業群聚就是維護一個農業經營的環境,所以這段文字是否可以刪除?再者,委員提到希望以全面性的檢討來檢視,因為農產業群聚的範圍面積還滿大的,是不是容許給我們一些時間,包括實地會勘是否由一個月增加為三個月?最後,「另請農委會於一週內將上開事宜籌備處理進度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是否可以調整為一個月?謝謝。

  77. 陳委員亭妃

    你說第一個一個月要改多久?

  78. 杜局長文珍

    三個月,因為這是全國性的。

  79. 陳委員亭妃

    你們不要說有些有、有些沒有嗎?

  80. 杜局長文珍

    對。

  81. 陳委員亭妃

    我們認為有問題的部分向你們反映,你不是說你們都沒有問題嗎?我們跟你反映有問題的,你們去看啊!那為什麼要三個月那麼久?

  82. 杜局長文珍

    對,所以我們要全面性再來盤點,哪一些需要再依照委員的意見去做實地會勘。

  83. 陳委員亭妃

    兩個月。

  84. 杜局長文珍

    兩個月喔?

  85. 陳委員亭妃

    兩個月啦!我沒有照案通過啊!

  86. 杜局長文珍

    是,瞭解。

  87. 陳委員亭妃

    另外,農委會那部分改兩個禮拜,你只要跟我說你們預備怎麼做,且對象是誰。

  88. 杜局長文珍

    好,瞭解。

  89. 陳委員亭妃

    對嘛!因為你們就是沒有跟地方溝通,其實這些資料,地方政府和鄉鎮公所都有,他們都很清楚哪一個區塊已經不利耕作、哪些是根本沒有辦法把它化為農產業群聚的地方,對不對?這就是你們要做的事,所以給兩個禮拜的時間,看你們要怎麼做。

  90. 杜局長文珍

    好,謝謝。

  91. 主席

    照剛剛所溝通的修正文字通過,OK嗎?

  92. 翁委員重鈞

    要照案通過。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主席

    謝謝。請主委針對不足的地方再給委員說明。

  95.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96. 陳委員椒華

    (15時1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水保局的事情比較多,包含喝花酒,這個大家都知道,還有一件跟農地工程有關的,就是優良農業建設工程獎,簡稱工程獎。這個獎和水泥化的工程其實是相關的,假如工程獎的審查委員都是偏向工程方面的,農委會的水保工程就會有比較多水泥化的建設,而外界質疑有一個工程獎的門神,這個門神是不是和工程計畫的審查有關?媒體報導他和這些計畫的審查通過或入圍與否都有關係,他也常常被廠商聘去上課,除了收出席費之外,他還有收專業指導費,每次都有上萬元收入。今天本席要跟局長談的問題是,政府預算如果長期用來做水泥化工程,欠缺生態考量,政府的努力不但不會受到稱許,反而會受到批判,這是很可惜的。水泥化工程的不當之處,已經被很多人質疑了,局長,負責評審工程獎的評審名單可不可以公開?我早上質詢工程會,提到金質獎,他們的審查名單都有公開,而工程獎的名單目前沒有公開。我要求公開,就是因為我希望工程獎的審查能夠比照公共工程委員會的金質獎,至少公共工程委員會那邊有把生態方面的考量納進去。這部分如果不檢討修正,除了我剛剛提到的關於門神的疑慮,還有可能因為這個獎而促使水泥化更嚴重,可不可以請主委回答關於公布名單的問題?工程獎開始頒發至今可能已經超過十年。

  97.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98. 陳主任委員吉仲

    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外界質疑可能有得獎門神這個議題,我這一、兩天有對外說明,其實他沒有明確違反相關規定,可是我們用最高標準,他在這個職位已經有非常長的一段時間,我們已經把他調離會本部。以上是第一點。

  99. 第二點,關於工程獎的評審委員,如果有長期擔任評審委員,而且外界對他有負面的聲音,針對這樣的委員,我們也會調整名單。我認為所有事情都要公開透明,我們很樂意完整公開委員名單。

  100. 陳委員椒華

    可以嗎?公開透明應該不難。我也希望未來這個獎的評審能夠納入更多生態指標。

  101. 陳主任委員吉仲

    這當然,本來就有考慮在裡面了。

  102. 陳委員椒華

    今天針對水保的部分,我們有提案,雖然水保計畫的執行有一部分因為要透過水保法的修法才能做,所以可能再過一年也沒有辦法做。但是請主委答應一件事,就是在水保法修法通過之前,讓目前有在做環評的水保計畫可以上網公開,可以嗎?

  103. 陳主任委員吉仲

    委員昨天也有問這個問題,剛剛的臨時提案裡面也有,我們也答應在6個月以內會送到行政院,整個水保法也跟著修。

  104. 陳委員椒華

    那是修法的部分,我剛剛說的……

  105. 陳主任委員吉仲

    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有關……

  106. 陳委員椒華

    還沒有修法完成之前,如果現在……

  107. 陳主任委員吉仲

    只要跟環評有關的……

  108. 陳委員椒華

    水保計畫能夠公開。

  109. 陳主任委員吉仲

    只要涉及個資的,資料要保密的,我們當然就依照規定來做,其餘的部分,該公開我都可以公開。

  110. 陳委員椒華

    好,謝謝主委。是目前有在做環評的水保計畫,如果涉及智慧財產權……

  111. 陳主任委員吉仲

    還有個資的部分。

  112. 陳委員椒華

    是不是除了個資部分以外,能公開就儘量都公開呢?

  113. 陳主任委員吉仲

    還有智慧財產權的部分,只要有考慮到這兩個部分,其他能公開的我們就公開。

  114. 陳委員椒華

    好,那就請水保局再跟本席確認哪些可以公開。我們希望儘量公開,以前有些水保計畫和環評的內容差很多,譬如說,土石方差了兩倍以上。

  115. 主席

    請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說明。

  116. 李局長鎮洋

    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之前就認為公開審查的資料是有必要的,所以我們就配合,本來是要修正水保計畫審查辦法,但是因為後來在審查過程受到智慧財產法的限制,所以只好修改母法。

  117. 陳委員椒華

    好吧,剛剛主委說,在還沒有修訂之前,可以公開就公開。

  118. 陳主任委員吉仲

    沒錯。

  119. 陳委員椒華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椒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