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禁止0至2歲嬰幼兒食用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並質疑政府不同意此要求,且仍要開放豬內臟進口。「到現在0到2歲我們要求要禁止使用,竟然你們還不同意,而且內臟也要讓它進來」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認為標示有沒有萊克多巴胺才是重點,不是產地「所以標示有沒有萊克多巴胺才是重點,不是產地!」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要求農委會應撤銷9月7日公告,等所有合法健康評估做完後再公告「所以就是應該把公告撤銷,等到所有的合法健康評估都做完,再來公告都不遲」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認為國產豬保證萊克多巴胺零檢出、絕對安全的責任應由農委會把關,不能歸於沒有專業的學校老師負責「因為學校老師沒有這樣的專業,所以才會要求由農委會真的能夠確保我們用國產豬就絕對很安全」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應比照過去做法落實赴美查廠,確定規範與流程符合臺灣要求「這部分我們要求要跟之前一樣,要落實查廠,確定整個規範、流程都符合臺灣這邊,再來可能會有要求」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反對開放萊豬,認為除健康權外還應考量動物福利與動物權,這是反對的另外一個非常重要原因「這是我反對的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所以我真的拜託主委,拜託民進黨政府,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不只是講健康權,我們還要講動物權。」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在風險特徵評估等健康風險評估程序尚未完成時,就限期明年1月1日進口萊豬,政府的邏輯與先後順序何在「如果這個東西都沒有出來,也都沒有的時候,就限期要在明年1月1日進萊豬,那政府的邏輯跟先後順序在哪裡?」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反對讓內臟進到臺灣,質疑此舉傷害臺灣人健康是沒有良心「你有沒有良心?竟然要讓內臟進到臺灣來,請問你有沒有良心?」發言紀錄
- 林委員奕華
主席,如果要折衷,因為大家都知道這次能夠開放的前提是因為農委會先公告了,就是要讓國外的豬肉可以用萊克多巴胺。要不然就是在還沒有完成的狀況之下,他就要撤回公告。因為這是事實,若說合法的健康風險評估有要求政府要做到曝露量評估,那最重要是第四步驟就是法律明文規定要完成的風險特徵評估。我文字寫得非常清楚。如果這個東西都沒有出來,也都沒有的時候,就限期要在明年1月1日進萊豬,那政府的邏輯跟先後順序在哪裡?你都還沒有完成,就限期明年要它進來,所以我就要求後面「爰提案建請農委會於衛福部美豬健康風險評估程序與步驟尚未完成之前」,先撤銷9月7日的公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我要再提一下,因為我們之前得到的所有訊息都說為什麼農委會會需要先修,所以它在8月28日就先進行第一份公告。如果沒有農委會的這一份公告,衛福部後續是沒有辦法做的,所以當時農委會自己也說這是因應要開放,所以他去做了這樣的修正,就是讓國外的豬肉可以使用萊克多巴胺,是配合衛福部。所以現在如果衛福部的程序都還沒走完,我們就要求農委會不能配合衛福部,所以就是應該把公告撤銷,等到所有的合法健康評估都做完,再來公告都不遲,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我建議乾脆就表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主席,不好意思,我是提案人可以先發言嗎?這個提案的修正跟原來提案內容完全不一樣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當初國民黨執政時去美國查廠,100年去一次,101年去一次,到102年才開放30月齡以下的牛,過程中衛福部跟農委會都是一起的,要去那邊看,農委會是一起去的,怎麼會跟你的業務無關?這部分我們要求要跟之前一樣,要落實查廠,確定整個規範、流程都符合臺灣這邊,再來可能會有要求,這本來就是按照過去作法所提出的要求,完全是沒有問題的一個提案。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主席,大家最關心的不是國家,現在也有美豬的豬肉和內臟進到臺灣來,但是現在進來的是零萊克多巴胺,所以我們讓它進來,所以這不是產地的問題,而是有沒有萊克多巴胺的問題!美豬沒有萊克多巴胺很好,但是你這樣寫之後,將會變成美豬不管有含、沒含都認為它有含了,這樣對他們不是更不利嗎?所以標示有沒有萊克多巴胺才是重點,不是產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主席,最後一句話是要劃掉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產業評估報告』經公佈後,邀集學者專家訂定合理的補償機制,並針對補償期限提出滾動式的評估檢討」這一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這個部分是應該是原提案人很重要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幫雲林爭取經費不行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衣鳯委員是有依據,因為那是陳教授說的,他說開放就會造成我們農業及豬農的衝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這不能改,跟前面的部分是一樣。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這和萊克多巴胺的標示一樣,所以要保留,前面是保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這跟前面的提案是一樣的,就是要赴原產地,他們只願意複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你們本來就是一起去查廠的單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主管是他們,但農委會是配合單位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你們本來就是配合單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那你們要要求查廠。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這是針對國產豬要萊克多巴胺零檢出,你們有意見喔?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全部的結論主席寫的都是農委會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但源頭本來就是農委會要把關。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怎麼會呢?這是要求農委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本來農委會就要幫教育部把關,不然教育部怎麼把關?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難道要讓老師來負責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前面都是論述而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這是不一樣的,怎麼會無關?我舉例來說,教育部的營養午餐,難道農委會不應該保證國產都是零檢出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當然要啊!不然教育部要負責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但是要把關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不是說確定……,所以農委會要把關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等一下,主席……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主席,我有意見。以第47案來說,前面講的,的確,雖然現在針對學校,教育部有宣誓一律使用國產豬,但重點是國產豬要保證萊克多巴胺一定零檢出,這件事如果農委會不把關,難道你叫學校老師去查嗎?所以這有什麼問題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有什麼問題呢?沒有問題啊!農委會當然要幫忙把關,不然你叫老師去查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但是我們針對不同的領域,你都要保證,這有問題嗎?對學校你要保證,對餐廳你也要保證,這有不對喔?只是寫在不同的提案而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難道農委會不負責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你真敢說農委會不負責,我們就去跟學校講。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所以這案通過有問題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所以這案通過有問題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主席,我來說明為什麼……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主席,我的意見是這樣,因為剛才既然第47案和第48案都通過了,所以後面這個也沒辦法合在一起,而且再說明一下為什麼看起來好像都是跟學校有關,但三案之間有不一樣的地方,第47案其實在說的是原來教育部已經有發公文的對象,就是針對幼兒園到大專院校有發公文,大家都知道家長最關心學校是不是真的能夠確實吃到零檢出的肉品,所以這個責任不能歸於學校來負責,因為學校老師沒有這樣的專業,所以才會要求由農委會真的能夠確保我們用國產豬就絕對很安全;再來第48案和第49案是那天透過教育委員會的臨時提案增加來的範圍,不在目前教育部發函的範圍裡面,第48案講的是從大專院校開始以下,我們所謂的餐廳是以學生為主的餐廳,所以這跟前面發文的對象是不一樣的;第49案文字可能要稍微小修正一下,是針對高中以下的商店,沒有餐廳,餐廳已經在第48案,第49案應該是高中開始以下的商店能夠確實是零檢出,這個都是在那天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的決議,我們現在只是把它拿過來這邊,希望農委會真的能夠確實做好把關,讓學校、家長及老師都可以放心,這就是為什麼會分別有3個提案的原因,以上說明,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我剛才就已經講啦!決議就是這樣子,所以我們只要小修就好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我沒有憑記憶,因為這都是我提的案子。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第48案沒有問題,第49案要修改就只有「針對高中以下的商店」,這樣就好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就是第49案的第一段「近日立院已決議請教育部明定高中以下學校之商店均不得販售」,因為會有包子、肉粽等等之類的東西。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不一樣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為洲
不一樣啦!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為洲
第51案講得很清楚嘛!第一個它也是農委會的業務,「屠宰衛生檢查規則」這不是農委會的業務嗎?我們的結論是在要在第十條第一項第五十款增加對殘留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的規範,原來沒有寫這個,這部分為什麼要這樣寫?很簡單,以前只寫對人體有害健康物質或異物者,並沒有明列這一部分,就是因為現在你們要讓萊克多巴胺進口,讓它進口到底算不算有毒?或是異物?有害人體健康?這個大家有疑慮嘛!你們要讓它進口,認為那個沒有關係,我們認為讓它進口有關係,所以要把這個部分放進去,檢查的時候也不能檢查出萊克多巴胺這個殘留乙型受體素,因為你們現在突然態度轉變,讓它進口之後,到底它是有毒還是沒有毒?已經被混淆了,你知道嗎?以前你們都支持說它不要進來,它是有毒的,那就沒有問題,就不用修改這一點啊!因為大家都認為它有毒,現在是你們認為它沒毒了嘛!我們認為它有毒,在這個檢查規則還是要把萊克多巴胺這一項列入,不能檢出,因為我們認為它對人體還是不好的,所以當然有意義啊!怎麼會沒有意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剛才前面的專案你們要改書面都沒改了,這個就不要再說了吧!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主委,你怎麼可以對立法委員拍桌子?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16時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曾銘宗委員也有提到,有關臺中水保局的部分,我也當過公務人員,一般來說,10到11跟11職等,絕對是11職等單一職等高過10到11職等,這是基本公務人員的常識,結果你跟我說農委會的慣例。主委先不要回答,因為你在這邊待得不夠久。這真的是農委會的慣例嗎?還是只是為了要解釋這次不降反升而拿出來的一種說法而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我有問過農委會的人,並不是這樣,今天你在這邊要如實回答,今天你回答如果有問題,我全部調資料,都是先當了組長才當分局長,這是你們的說法,對不對?如果這真的叫慣例,請把資料拿出來,我要告訴你,我問過了,這不是農委會的慣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所以你現在說出來他原來是11職等,所以是平調,所以也不是降職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他有可能10到11職等沒有錯,但也不是降職啊!叫平調啊!所以到底是平調?還是升官?以這個職務來說,絕對不可能叫降職,從我們得到的知識,都不可能叫降職。我本身是學公共行政的,你們這種說法真的會讓我們聽不下去。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你的意思是說先當組長、再當分局長是慣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組長是管分局長的啊!雖然分局長在地方上全權負責,但是組長是管你們6個分局長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我知道,問題在本部他還是上級的主管,只要在公務機關待過,都非常的清楚,就算是同樣的職等,一樣是本部的比較大。所以我要再說一次為什麼不讓主委回答,因為主委都說這叫調降,這不是平調就是往上升,不可能叫做降職。另外又說這叫慣例,但是我得知這不是慣例。請問主委,你說要發公文來駁斥不降反升的假新聞,請問發了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那你發了嗎?本來說昨天要發,昨天沒發變11點要發,發了沒?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我們待會來看一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你說是慣例,什麼叫慣例?慣例的意思就是always,在農委會都是如此才叫慣例。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所以你說在農委會都是先當組長再當分局長,因為我已經問過農委會的人,他就告訴我這不是慣例,所以我要駁斥你。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10年內你也不能說就是慣例啊!回到我今天想要問的,我只是要跟你說,你用慣例這樣的說法絕對只是為了要讓他平調或往上升而拿出來的一種說法而已,我覺得外界是沒辦法接受的。再者,你昨天有說從4年前就開始參與要讓萊豬進口的小組會議,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你有說你有參與嘛!你在回答鄭天財委員說你4年前就參與小組。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今天媒體都寫了,4年前或3年前其實民進黨政府就已經開始著手進行有關瘦肉精萊豬進口的事情,只是進度上到這個時候才宣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所以我要問的是,如果是如此,你說你在4年前也參與相關的會議,我現在要說國民黨是先知,在2018年的時候,我們就說票投蔡英文就是支持開放瘦肉精美豬,你覺得這句話說得對不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從今天、昨天披露出來的資訊證明了民進黨政府也許在第一次選舉的時候,到美國農業署就已經答應了,我們那時候就質問過她有沒有答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但是可以知道她一當選之後,上一任就開始著手相關的一些規劃,但是你們那時候都否認。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那時還有人因為講這個話被告,現在我就回過頭來說,這些人我們才會說他們是先知,因為票投蔡英文真的就是支持開放瘦肉精美豬,這句話完全完全的正確。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再來我要說的是,根據美國FDA的資料,萊克多巴胺對豬隻的健康有很大的影響,您知道嗎?FDA提到在運送過程中,將萊克多巴胺用於豬會增加豬隻受傷或是疲倦感,甚至FDA還警告當混合使用萊克多巴胺的時候,必須要穿防護衣,戴上防護手套,並且要保護住所有眼睛跟臉,當餵完豬隻之後,還要全身清洗。這是FDA寫的,我問你有沒有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這是FDA的資料,我特別講了是FDA。再來請看下一張,這是臺大一個獸醫院院長寫的內容,他提到有多篇學術報告指出,使用萊克多巴胺餵養動物有引起焦躁不安與增加攻擊行為等,他講了很多,其他部分請大家自己閱讀,包括就是會造成豬隻過動、緊迫、心跳加速甚至死亡,然後重點是我要問的下一個,就是我昨天問的,但是我沒有問完。這些特定藥物刺激產生的反應是不人道的,是與動物福利背道而馳的,文明的臺灣消費者食用前當要有進一步的人道考量。所以我再說一次,為什麼歐盟不開放萊克多巴胺?除了健康的考量之外,就是考慮到人道,考慮到動物福利。
農委會的主管業務包含動保,你們還舉辦世界動物日,你昨天竟然回答我說臺灣的豬沒有吃,美國的豬就沒有牠的動物福利、動物權利嗎?尤其當你是一個養豬人家的子弟,我覺得你忍心看豬去吃萊克多巴胺對牠造成的傷害,尤其你還是農委會主委,要推動進步的動保觀念,所以我對於你竟然第一個率先修正農委會的行政命令,讓國外的豬隻可以使用萊克多巴胺,我真的覺得shame on you,無恥,真的無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就像林為洲總召說無恥,因為以我們來講,進步的動物觀念……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你是農委會主委,你要推動進步的動物觀念……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我們要重視動物的福利,我們要重視動物的權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結果在美國也是一樣,就是因為這是其中的原因,讓原來有六成以上的豬隻吃萊克多巴胺,現在剩下只有兩成的豬隻吃萊克多巴胺,這就是其中一個原因,也是因為動物福利。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所以我要說的是,如果連美國都是因為有動物福利的討論,造成萊克多巴胺的使用變少,我們為什麼要變成去殘害豬隻,讓牠成為這樣的一個推動者之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我覺得中華民國身為一個進步的國家,我們在推動進步的觀念,我們怎麼可以做這樣的事,這是我反對的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所以我真的拜託主委,拜託民進黨政府,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不只是講健康權,我們還要講動物權。
不好意思,最後我還要再講一點。林杰樑也說,所以我想請問主委,你覺得到底要不要讓內臟進來?林杰樑是我們非常尊重的毒物專家,他說關於萊克多巴胺應避免食用內臟,還有一個是為什麼我們對0到2歲特別在乎,他提到嬰幼兒年齡小於18個月以下,根據醫學研究真的是不宜食用。再來,懷孕還有餵母乳的婦女,林杰樑都說了,母體吃了含有萊克多巴胺的食物再去餵母乳,對嬰兒也是有傷害的耶!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所以我真的覺得這麼嚴肅的事情,到現在0到2歲我們要求要禁止使用,竟然你們還不同意,而且內臟也要讓它進來,我覺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我真的覺得今天民進黨政府,你有沒有良心?陳主委,你有沒有良心?請問你有沒有良心?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你有沒有良心?竟然要讓內臟進到臺灣來,請問你有沒有良心?這樣子來傷害臺灣人的健康,我真的覺得要有良心。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要到提案處理完畢為止!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我聽得很清楚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委員奕華
反對散會啦。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奕華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