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於一、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平地原住民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要求將其當初所提因應原住民平均餘命、降低至55歲提早退休的修正動議及配套措施拿出來討論「不然就我當初所提的修正動議,你拿出來討論也可以嘛!」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年金改革顯然只針對軍公教警消,勞保問題最大卻不處理、先不做「從這幾年的年金改革,即中華民國的年金改革到目前為止,顯然都只是針對軍公教警消,事實上,勞保的問題最大了,現在是不動聲色,而且是先不做。」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警察人員退休應比照軍人另立單獨的退休撫卹制度,移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裡面,要求銓敘部同意處理以利警政署擬定因應方式及方向「即移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裡面,就跟軍人一樣是單獨一個退休撫恤制度。」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原住民公務人員繳交相同的提撥卻因平均餘命關係少領很多,是非常不公平及不正義,要求銓敘部提出因應對策及解決方向報告「在當公務員的時候,每個月的提撥率及繳的都是一樣的,但確實是少領了,這是非常、非常不公平及不正義的,所以這部分務必請銓敘部能夠提出對策,可不可以呢?」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政府將軍公教警消退撫基金提撥率由現行12%分3年調升至15%,認為是針對軍公教警消、形同任人宰割「針對軍公教警消退撫基金的提撥率,又要從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的12%分3年調整至15%,看起來我們這個政府都是針對最重要的軍公教警消去做,講難聽點就是任人宰割的一個情形。」

發言紀錄

  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12時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這幾年的年金改革,即中華民國的年金改革到目前為止,顯然都只是針對軍公教警消,事實上,勞保的問題最大了,現在是不動聲色,而且是先不做。今天看你們的報告,針對軍公教警消退撫基金的提撥率,又要從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的12%分3年調整至15%,看起來我們這個政府都是針對最重要的軍公教警消去做,講難聽點就是任人宰割的一個情形。

  2. 當然公務人員的年金改革,周副院長是全程參與,你也最瞭解,現在我們就談原住民還沒有解決及還沒有完成的部分。副院長也很清楚,原住民因為平均餘命的關係,我們從此表可以看出,一般公務人員平均支領退休金的年限,這個數字是我們在討論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時,你們所提供的,即一般公務員平均支領退休金的年限是16.34,而原住民平均是10.26,至於山地原住民就更低了,只有8.31,也就是因為平均餘命的關係,他們會少領很多。如果以山地原住民為例,每個月的退休金是三萬元的話,八年多就會少領288萬元,10.26就差了6.08,也少領216萬元,這是非常大的一個差距!

  3. 當初本席有提出相關因應平均餘命的作法,就是可以降低55歲來提早退休,你們也接受,但是相關的配套,你們並沒有接受我的版本,且執意用你們的版本,以致於產生現在的這個問題都沒有辦法解決。由於沒有人會願意提早到55歲,然後就會繼續少領這麼多錢,這是目前的一個現況。我在上一屆也質詢過我們的副院長,當時你還在擔任部長,這部分是不是請副院長及銓敘部提出怎麼樣去做因應的方式呢?有關農民的部分,在上個會期因為我的質詢而有協調,農民部分的方式是每一個月領退休儲金時,就多領一些,即比一般人多領一些,這樣算一算少領的幅度會少一點。當然我有跟銓敘部的同仁討論過,你們說那個制度不盡然可以移到公務人員的部分,怎麼樣去處理這部分呢?你們總是要解決,不然的話一直都會成為一個非常不公平的狀況,因為繳的錢一樣啊!繳的錢一樣啊!

  4. 在當公務員的時候,每個月的提撥率及繳的都是一樣的,但確實是少領了,這是非常、非常不公平及不正義的,所以這部分務必請銓敘部能夠提出對策,可不可以呢?最起碼先有個報告,即解決方向的報告,副院長可以請銓敘部在什麼時候提出來,一個月可以嗎?由於已經談很久了,這也只是報告,而不是條文,就是還不提到條文,可以嗎?

  5. 主席

    請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周考試院副院長兼主任委員說明。

  6. 周考試院副院長兼主任委員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部分涉及到修法……

  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們先不談修法,而是處理方向的一個簡單報告而已,有那麼困難嗎?農委會很快就出來了,而立法院也很快三讀通過了。

  8. 周考試院副院長兼主任委員弘憲

    因為他們的制度不一樣。

  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制度不一樣,我們也可以因應,不然就我當初所提的修正動議,你拿出來討論也可以嘛!

  10. 周考試院副院長兼主任委員弘憲

    年資25年及15年的差異部分。

  1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當初有個條文,對不對?你們拿來討論到底哪裡不合理,到底是你們或是我的不合理呢?

  12. 周考試院副院長兼主任委員弘憲

    當初在修法過程中,也徵詢過鄭委員意見,最後的版本……

  1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其實我是沒有接受,那時候還是表決,對不對?你是瞭解的。

  14. 周考試院副院長兼主任委員弘憲

    因為整個方向當時我們確實都是根據鄭委員的意見在……

  1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針對降低55歲是根據我的,另外我還有配套措施,你們並沒有根據我的。

  16. 周考試院副院長兼主任委員弘憲

    因為配套措施可能會產生另外一些疑義,所以當時……

  1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現在你就把當時的配套拿出來,這很簡單啊!

  18. 周考試院副院長兼主任委員弘憲

    我想銓敘部應該會就這部分再做詳細的評估。

  1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部長,可以嗎?

  20.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委會主任委員說明。

  21. 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委會主任委員志宏

    主席、各位委員。一個月內提分析報告。

  2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好,提一個書面報告給我。

  23. 最後,我已經講過很多次,就是警察人員的退休部分,當時周副院長也承諾要檢討,即移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裡面,就跟軍人一樣是單獨一個退休撫恤制度。現在將警察放在公務人員裡,差距會很大,為什麼教師與公務員會分開?雖然裡面內容都差不多,但是畢竟還是不同,尤其是警察人員的部分。當時你是部長,現在高升為副院長,是不是請銓敘部去處理?你們必須先同意,警政署才有辦法擬出相關因應的方式及方向,可以嗎?

  24. 周考試院副院長兼主任委員弘憲

    這部分涉及到警察、警消人員跟一般公務員之間的退休金衡平問題,由於涉及的問題比較大,當時年改的時候……

  2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不大!因為有軍人可以參考。

  26. 周考試院副院長兼主任委員弘憲

    當時年改有關軍人的部分,大家有共識將其另外處理,而警消的部分,當時……

  2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沒有反對!有誰反對?沒有人反對啊!107年10月15日副院長在當部長時,就表示要研議好,現在已經107、108、109年了!

  28. 周考試院副院長兼主任委員弘憲

    銓敘部會就鄭委員的意見加以研擬。

  2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銓敘部部長不要讓副院長一直跳票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