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銘宗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要求進口萊豬的海關抽驗不能只在目前加強、做個一年半載就停止,應持續維持「我希望不能只是現在節骨眼上抽,不要只抽個一年半載,以後就都不抽了,請問要維持多久?」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因未讓產業界與消費者代表參與而不符合國際規範「因為國際規範的標準必須讓關係人能夠參與,包括產業界,還包括消費者代表,我們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關係人有參加嗎?」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質疑僅靠標示無法讓消費者辨識,肉羹、肉粽、肉片等根本無法標示清楚,標示是假的「主委,肉羹、肉粽怎麼標示?你有沒有吃過肉片?所以標示假的嘛!」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質疑臺灣豬標章可能被偽造或自行列印,防偽效果不足「標章能不能偽造?能不能自己印?」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既然動物吃了含萊克多巴胺藥物會短命,人吃了也可能短命「假設動物吃了會短命,我真的高度懷疑人吃了會不會也短命。」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主張應將含瘦肉精與未含瘦肉精的豬肉及豬雜碎分列不同的進口稅則號別「那就是我們的進口稅則能不能將含有瘦肉精的豬肉,跟未含瘦肉精的豬肉分開?還有豬雜碎含瘦肉精的跟不含瘦肉精的能不能分開?」

發言紀錄

  1. 曾委員銘宗

    (9時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昨天在樓下問你的時候,你說假設吃進口的美豬,假設在安全容許量以下,都是安全的,請問你的依據是什麼?

  2. 主席

    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3. 陳部長時中

    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是根據科學的依據,以及諮議會跟一些評估報告所訂出來的,這很清楚,只要在容許量的範圍之內,都不會超過每天可能攝食的ADI的風險……

  4. 曾委員銘宗

    就是10ppb,對不對?

  5. 陳部長時中

    0.01ppm跟0.04ppm。

  6. 曾委員銘宗

    好,謝謝。

  7. 主委,安不安全?你的看法如何?

  8. 主席

    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9. 陳主任委員吉仲

    主席、各位委員。只要安全容許量,根據科學的評估及相關風險的評估,那絕對是安全的,而且全世界每一個國家都是依照這樣的制度在執行。

  10. 曾委員銘宗

    主委,其實我剛剛問的這個問題,陳部長有資格回答,但你不可以這樣講!外界質疑你怎麼可以說這是安全的,你到底是中華民國農委會的主委還是美國農業部的部長?

  11. 陳主任委員吉仲

    跟委員報告,農委會負責所有農藥的安全檢測,負責所有動物用藥、抗生素的安全檢測,所有的這些檢測也都是在這樣一個制度底下來執行。也就是說,今天雖然整個食品安全負責的單位是衛福部,農委會負責的是農產品的安全……

  12. 曾委員銘宗

    主委,有些事情你要站在2,300萬民眾健康的立場來著想,你不是美國農業部的部長!

  13. 部長,您剛剛說這是依照科學依據及相關諮詢會議,你曉不曉得衛福部的相關評估報告、衛福部公布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學者認為根本不符合規範的標準?因為國際規範的標準必須讓關係人能夠參與,包括產業界,還包括消費者代表,我們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關係人有參加嗎?

  14. 陳部長時中

    相關的一些學科、科學上的專家都有參加。

  15. 曾委員銘宗

    不是專家,他講的是相關的業界,還有消費者,但是都沒有嘛!你這樣不符合國際的規範,所以結論是什麼你知道嗎?衛福部現有的所謂健康風險評估報告,有格式上或內容上的不合格,是堆積一堆資料但言不及義的垃圾文件!他們提出這樣的控訴,說你們的格式不合適,內容也不合適、不合格,只是堆積一些資料但言不及義的垃圾文件,你對這樣的評論有沒有什麼看法?

  16. 陳部長時中

    這樣的一個批評是不公平的,這種評估報告是根據科學的基礎……

  17. 曾委員銘宗

    不會不公平啊!你也沒讓業者參加,也沒讓消費者參加!

  18. 陳部長時中

    消費者有消費者的團體、有消基會團體的代表、有董氏基金會的代表,當然沒有辦法在這樣一個專家會議裡面請所有相關的人來參加,但是有代表性。第二,風險評估是一個科學,並不是大家這樣子講一講就可以的。

  19. 曾委員銘宗

    科學是你講的。

  20. 陳部長時中

    這不是我講的,這是科學。

  21. 曾委員銘宗

    另外再跟你討教,昨天我在樓下請教你,你說禮拜一那些專家學者報告都是高劑量,那個不準確,學術上可以做研究。但是報告裡面有一篇是對果蠅的實驗,他用10ppb,結果會誘導果蠅的腎臟結石,這是第一點。第二,會讓果蠅的攀爬能力減損;最重要的是,吃含有萊克多巴胺藥物的果蠅會短命。再往下看,這個實驗是低劑量,是你口中的符合國際標準,假設果蠅吃了會短命,那人吃了會不會也短命啊?果蠅吃了會短命,人吃了會不會短命?這樣的評估報告,你有沒有什麼建議?

  22. 陳部長時中

    用果蠅做實驗是非常初步的,基本上這樣的節肢動物和哺乳類動物的生物差異性非常大,當然這是一個初步的研究,可以參考。不過文章裡面也很清楚跟我們講,0.9微克到60微克應該是沒有細胞毒性的,這是一個前提。接下來用比較高的劑量,產生很多變化,再加上不同生物的種類,是可以開始做一種研究,但是離我們做這樣的判斷還非常非常遠。

  23. 曾委員銘宗

    假設動物吃了會短命,我真的高度懷疑人吃了會不會也短命。另外再跟你討教,現在進口萊豬,海關怎麼把關?怎麼抽驗?

  24. 陳部長時中

    海關方面,大概就是進來的前5批會逐批抽驗。

  25. 曾委員銘宗

    逐批是全部都抽驗,對不對?

  26. 陳部長時中

    就是每一個批號。

  27. 曾委員銘宗

    抽的比例多少?

  28. 陳部長時中

    抽到一定的比例吧!

  29. 曾委員銘宗

    我希望不能只是現在節骨眼上抽,不要只抽個一年半載,以後就都不抽了,請問要維持多久?

  30. 陳部長時中

    我們就是一定的程序,根據查驗辦法,前5批是逐批抽,如果都合格的話,我們就會減量,但如果有任何不合格的話,就會持續一直抽下去。

  31. 曾委員銘宗

    最後一個問題討教,那就是我們的進口稅則能不能將含有瘦肉精的豬肉,跟未含瘦肉精的豬肉分開?還有豬雜碎含瘦肉精的跟不含瘦肉精的能不能分開?將稅則號別分開,部長同不同意?

  32. 陳部長時中

    把殘留飼料的加上殘留動物用藥的列在稅則裡面,我們認為在管理上的幫助不大,其次,我想在貿易上也有相當的問題。委員會裡面也有決議要請幾個相關單位研議,我們下禮拜會研議。

  33. 曾委員銘宗

    它可以就源控管。陳主委,你贊不贊成?

  34. 陳主任委員吉仲

    站在整個養豬產業,我們反對,因為我們要的就是進口的清楚標示國標示,會讓消費者多買國產豬,所以反而標了有萊克多巴胺的豬肉標示,其實對養豬產業是不好的,所以我反對。

  35. 曾委員銘宗

    為什麼不好?

  36. 陳主任委員吉仲

    因為我們要消費者多買國產豬,進口豬的部分我已經特別講過了,美豬只有1.1萬公噸,占整個消費量不到1%,標示了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將來更是微乎其微,反而還是讓消費者都買到了國外的豬肉,所以站在產地來源國的標示以及整個豬產業……

  37. 曾委員銘宗

    主委,你的邏輯不通,就把它標清楚,就源控管……

  38. 陳主任委員吉仲

    委員,你去問消費者嘛!當看到美國豬、加拿大豬、西班牙豬、丹麥豬跟國產豬的標示,跟有標示萊克多巴胺,他們的選擇會是怎麼樣一個方式?這時候要推的是……

  39. 曾委員銘宗

    主委,標示假的啦!拿個香腸標示什麼?拿個肉羹,你知道是什麼?

  40. 陳主任委員吉仲

    委員,我跟你講為什麼標示是真的,剛剛我在報告的時候……

  41. 曾委員銘宗

    主委,肉羹、肉粽怎麼標示?你有沒有吃過肉片?所以標示假的嘛!

  42. 陳主任委員吉仲

    委員,你去瞭解衛福部今天報告的散裝食品,就是因為我們……

  43. 曾委員銘宗

    主委,不要辯啦!你有沒有吃過肉羹?

  44. 陳主任委員吉仲

    香菇容不容易找到清楚標示?以前沒辦法標示,現在我們配合衛福部……

  45. 曾委員銘宗

    你知道肉羹用的是有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還是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

  46. 陳主任委員吉仲

    委員,我不是有說我們要推臺灣豬標章嗎?只有產……

  47. 曾委員銘宗

    標章有用啊?

  48. 陳主任委員吉仲

    當然有用。

  49. 曾委員銘宗

    主委,標章有用啊?

  50. 陳主任委員吉仲

    當然有用。

  51. 曾委員銘宗

    標章能不能偽造?能不能自己印?

  52. 陳主任委員吉仲

    我們都有防偽標準,所以跟委員報告……

  53. 曾委員銘宗

    防偽標準……

  54. 陳主任委員吉仲

    1月1日就知道了,真的,我還是站在產業界的角度……

  55. 曾委員銘宗

    就知道?1月1日就知道你破功了,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曾銘宗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