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斯懷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6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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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開放瘦肉精是等到開放後才要做健康風險評估,且未說明如何評估、也沒有時程「難道這也要像我們開放瘦肉精一樣,等到開放後,我們才要做健康風險評估,但是要如何評估卻沒有說,也沒有時程,也不需評估了!」

發言紀錄

  1. 吳委員斯懷

    (10時4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都很關切年輕人的健康,但是貴部在修法的過程中,顯然有很多的考慮因素,所以原本預定9月要送行政院,但拖到前2天才送,但是就本席辦公室所瞭解,因為你們和財政部在政策性及法源上有一些意見不一樣,這部分等一下本席再問,本席先關心一下,既然大家最後決定加熱菸也屬於菸品,本席記得上個禮拜質詢陳部長的時候,他對此還是有些猶豫,但是後來看到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同意且有規範了,所以你們在引用這個資料後,就把它也視為菸品,但是類菸品和菸品的規範不一樣,這個你們的草案裡面也講得很清楚,類菸品是絕對禁止的、全面禁止的,但是菸品有菸品的管理辦法和相關的罰責,但是你們今天卻要用這個來管理類菸品,這中間你們也提到了一句很重要的話,在你們今天的報告裡面也有提到,那就是「要嚴格管制上市之後通過健康風險評估機制」,這在上市之前就要做,但是針對這個問題,請問怎麼樣才能夠通過健康風險評估機制?請具體簡單地說一下。

  2. 主席

    請衛福部石次長說明。

  3. 石次長崇良

    主席、各位委員。誠如委員所提示的,電子煙屬於類菸品,所以是禁止的,但是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我們是把加熱菸納入菸品來做管理,所以菸品就會有所謂的分風險來管理這個概念,所以傳統菸是一種,但是新型菸品,像:加熱菸,它就必須要提出健康風險評估,我們評估後,如果它的風險不高於傳統菸品的話,那我們才會同意,所以大概要有這樣的……

  4. 吳委員斯懷

    所以具體的說,依照你們業管部會的說法,如果這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沒有通過的話,那就不能開放,是不是這個意思?

  5. 石次長崇良

    是,它就不能進口和製造。

  6. 吳委員斯懷

    好,那做這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大概需要多少的時間?

  7. 石次長崇良

    這個要由廠商提出來,然後我們會有一個專家委員會來審查。

  8. 吳委員斯懷

    請你概估一下,從廠商提出來到專家委員會開會,開第一次會、第二次會、第三次會到評估過、還是不過,這加起來大約需要多少時程?

  9. 石次長崇良

    跟委員報告,這個跟過去的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的概念一樣,這個時間要視它所提出的資料完整度而定,所以這個時間很難做一致性的……

  10. 吳委員斯懷

    你們過去都沒有參考資料嗎?本席的辦公室都有找到一些相關、可以概估的資料,難道這也要像我們開放瘦肉精一樣,等到開放後,我們才要做健康風險評估,但是要如何評估卻沒有說,也沒有時程,也不需評估了!本席覺得應該要把這件事情當作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為這會影響到菸商能不能夠進口和販賣的問題,從這一點延伸到下一個問題,因為目前你們是決定要把加熱菸歸類於菸品,但是現在已經被海關查扣的加熱菸有多少?請問財政部知道嗎?

  11. 主席

    請財政部阮次長說明。

  12. 阮次長清華

    主席、各位委員。目前被查扣的大概有6萬條左右,件數大概是1,300件左右。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剛才石次長也有提到,這次菸害防制法第七條裡面提到,對於這種新興菸品,如果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後是允許的話,那它就可以進來,但是到時它能不能夠通過這個評估?我們到時再視實際的狀況來做最後的政策決定。

  13. 吳委員斯懷

    好,根據本席的瞭解,在這個草案擬定的過程裡,衛福部和財政部在法源上、空窗期上,以及執行上都有一些不同的看法,譬如:衛福部說如何如何,財政部也發現到本席剛才所問的這個問題,因為現在在法源還沒有通過之前,加熱菸就已經被查扣了六萬多條、四萬多具的加熱機具,你們都還沒有法源依據,你們就把它給查扣了,它到底是不是菸品都還沒有確定,現在只是草案,行政院也還沒有核定,你們也還沒有送立法院核定,結果你們就先把它給查扣,所以站在財政部的立場,你們就把這個問題給提出來了,在空窗期被查扣的這些,如果將來這個法確定了、立法院通過了,那要不要溯及既往?財政部的立場是要溯及既往,否則這些菸商會提出國家賠償,因為你們的法源都還沒有通過,結果你們現在就先把我查扣了,那我就損失了,但是這部分衛福部到目前為止好像都還沒有同意,本席不曉得你們這個草案送到行政院之前,你們這兩個部會有沒有做過協商?還是要等到院會再來協商?請你們兩個部會分別的說明一下。

  14. 石次長崇良

    跟委員說明,之前被海關暫扣的,是因為它在所謂的報驗稅放辦法裡頭,或是報關時它沒有明確的定位,因為那個時候我們還沒有把加熱菸納為菸品,所以在它還沒有明確的定位下,我們是先用暫扣的方式來處理,等到這個法通過之後,它就會被納為菸品,到時它就可以按照我們的申報和申請的程序……

  15. 吳委員斯懷

    本席剛才問的問題請兩位次長正面的回答我,財政部是站在它的立場將這個問題給提出來,因為在還沒有法源依據下,你就先把它查扣了,如果要等你的法通過,那可能需要半年、甚至是1年,那這段時間菸商的損失算誰的?它可以告你們來請求國家賠償,所以財政部希望法通過的時候要溯及既往,溯什麼?溯這個法的空窗期,財政部的意思請說明一下。

  16. 阮次長清華

    跟委員報告,因為加熱式菸並沒有經過核准就進口,原則上它就是不能進來,這也是查扣的原因之一,但是在立法尚未通過的這個空窗期所查扣的這些菸品應該要怎麼處理?我們是希望在菸害防制法修法的過程中,如果可以有一個追溯條款,那這個問題就可以澈底的解決,所以這部分我們會適度的來表達意見。

  17. 吳委員斯懷

    但是你們溝通好了沒有?衛福部贊不贊成?

  18. 石次長崇良

    原則上這個法通過之後,我們就有法源了,那業者就可以來申請,按照我們……

  19. 吳委員斯懷

    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20. 石次長崇良

    不是,它可以來申請把它變成合法的菸品。

  21. 吳委員斯懷

    好,因為本席要問及大家所關心的是民眾的健康問題、菸商的權益問題、國家法源依據的問題,及執法行政程序是不是正當的問題,但是今天你們這2個部會在面對委員的質詢時,都沒有辦法可以說出一個有共識的方向嗎?

  22. 石次長崇良

    跟委員報告,它可以按照我們的辦法,提出它的健康風險評估來申請。

  23. 吳委員斯懷

    不是,請問財政部,溯及既往到底要不要入法?

  24. 阮次長清華

    這部分我剛才已經跟委員報告過了,這個修法的方向我們跟衛福部是一致的,我們是有共識的。

  25. 吳委員斯懷

    那將來的後遺症是由衛福部負責、還是由財政部負責?

  26. 阮次長清華

    至於剛才提到的,就是要不要追溯既往的這個部分,我們會適當的表達意見,我們希望這次的修法也能夠把追溯這部分給納進去,澈底的來解決這個問題。

  27. 吳委員斯懷

    到現在現場這2位次長,當然,你們沒有拍板定案的職責,但是你們都沒有共識,那到行政院會,在座的官員、所有的委員們在行政院會裡會有共識嗎?到底這個法什麼時候才修得出來?民眾的健康、年輕人的健康,包含這些菸商的權利,本席希望你們都要儘快的溝通好,要制定出一個真正對人民、對年輕人的健康最有幫助且最嚴格的管制辦法,同時也要兼顧菸商的權利,因為我們是民主的國家,不管他們是做什麼的,他們的權利和義務都要搞清楚。

  28. 最後一個,現在因為你們的延宕而造成各縣市政府都不知道該怎麼辦,到目前止都是多頭馬車,你的法沒有訂,但底下各訂各的,有的管,有的不管,所以不管是學校也好、年輕人也好、社區也好,都沒有辦法可以管,本席希望主責部會要跟財政部好好的協調,要儘快的將法給訂出來,但是能不能夠預估大概什麼時間行政院會通過,然後可以送到本院來,能不能夠預估個時間?

  29. 石次長崇良

    我們希望在這個會期結束之前能夠送到立法院來。

  30. 吳委員斯懷

    這個會期?這個時間很短哦!希望你們部裡面要好好的努力,主席在這裡有看到你,你要好好的努力,這個法能不能夠通過?你今天在這裡說希望,本席也希望陳部長要好好的努力,因為所有的委員都在關心,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吳斯懷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