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以信於邀請外交部部長、經濟部、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報告「台美雙邊貿易談判之現狀,及推動台美雙邊貿易協定之規劃與遠、中、近程目標…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這些食品的開放在對美、對日貿易談判(TIFA、CPTPP 等)中應如何處理?認為台美加強基礎建設融資及市場建立合作架構是從去年就開始談、美方與多個亞太國家簽署的一連串行動之一,與政府宣布開放瘦肉精美豬進口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們只是其中之一,和我們開放瘦肉精美豬一點關係都沒有。」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以信

    (11時2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曾次長,我們先來看斐濟外館這件事情,這是外媒的新聞,是10月8日發生的,為什麼我方沒有主動揭露這件事,而是等外國媒體報導?外交部事後為什麼沒有主動發布譴責?

  2. 主席

    請外交部曾次長說明。

  3. 曾次長厚仁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還在和當地警方及他們的外交部人員就細節釐清中,我們想等所有事情都了解清楚之後,再向社會……

  4. 陳委員以信

    這不是外交部做事的程序,一旦我們和他們有言語上的齟齬,之前都會立即發布譴責,甚至是抗議,為什麼這件事情事隔多日,當地沒有發布新聞,外交部也沒有對外說明或是做任何譴責?

  5. 曾次長厚仁

    如同我剛才說的,我們在蒐集各方面的細節,也尊重斐濟方面的處理方式。

  6. 陳委員以信

    斐濟叫我們不要說話,是嗎?

  7. 曾次長厚仁

    他們沒有這麼說,但他們認為這件事情非常敏感,希望我們配合。

  8. 陳委員以信

    他們希望我們低調處理,所以我們就低調處理,是嗎?

  9. 曾次長厚仁

    也不是這樣,其實我們一直來來回回的……

  10. 陳委員以信

    這件事涉及我們的國家尊嚴,甚至是我們的國格,不是斐濟想要怎麼樣就怎麼樣。這則新聞有一段是這麼寫的,According to well placed sources, they were asked to leave by a male member of the Taiwanese delegation but refused to do so,這句話的問題在於,當時是我們的人員要求他離開,對不對?為什麼不是保全人員要求他離開?Grand Pacific Hotel應該有保全人員,我們辦活動也會安排保全人員,本席在國外這麼多年,參加過很多酒會、活動,現場都有我們的維安人員或保全人員,為什麼不是由保全人員做這些事情?

  11. 曾次長厚仁

    關於保全人員,有些是由我們的同仁負責安全方面的工作,配合當地的警方……

  12. 陳委員以信

    所以我們當天的活動並沒有外聘保全人員,是不是這個意思?

  13. 曾次長厚仁

    細節的部分請曾司長回答。

  14. 主席

    請外交部亞太司曾司長說明。

  15. 曾司長瑞利

    主席、各位委員。在酒會現場請這兩位中方外交人員離開的,是我們駐館聘僱的警衛人員。

  16. 陳委員以信

    我們的警衛人員在Grand Pacific Hotel有沒有下達逐客令的權力?你說這些人是我們的警衛人員,可是我們是租別人的場地,不管在任何飯店租場地,他們都有自己的安全人員,可以執行飯店的逐客令,這在法律上叫逐客令。難道我們租了這麼大、這麼好的飯店辦活動,飯店人員無法執行逐客令?

  17. 曾司長瑞利

    關於現場的狀況,我們掌握的不是那麼清楚,因為人都在裡面。當我們發現中方有兩位人員試圖了解哪些貴賓參加時,馬上就請他們離開,他們也離開了,可是後來他們又過來,再過來的時候態度就比較強硬,所以就有推擠……

  18. 陳委員以信

    當他們再過來,我們下達逐客令的時候,如果是由我們自己的人員去處理,當然是危險的。我們在外面辦活動的時候,例如之前本席在英國、美國等地看到的,現場除了我們的人員以外,還有屬於飯店或活動場地的維安人員,這些負責維護安全的人員有權力執行逐客令,當時怎麼會讓我們的人站到第一線?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有沒有疏失?

  19. 曾司長瑞利

    這個事件是突發的,從來沒有發生過,所以當他們第二度進來,雙方發生推擠時,我們馬上通知警方,警方大概在二、三十分鐘後到達,然後把這兩個人帶走。

  20. 陳委員以信

    這個部分要向外館了解清楚,這樣的活動是否有適當的保全人員?其他外館如果發生類似的事情,處理的SOP是什麼?由誰站在第一線處理?以這件事來說,其實我們是委屈的,對陸方這樣的行為,基本上我們應該予以譴責。事實上這對臺斐之間的關係也會造成負面衝擊,賓客參加我們的國慶酒會卻成為對方蒐證的對象,對我們來說其實是相當沒面子的事,對賓客來說也很不舒服。

  21. 本席要問的是,對於這件事情,後續處理的外交手段和司法手段會如何進行?基本上外媒都說陸方這些人員縱使有豁免權,也應該被宣告為不受歡迎的人物,這是不是我們目前的外交手段之一?

  22. 曾司長瑞利

    關於這個案子,斐濟政府是界定為外交偶發事件,斐濟外交部希望能夠淡化處理。因為雙方人員在推擠當中都有受傷,但現場錄影機的角度剛好沒有照到衝突的角落,所以斐濟警政署、外交部把它界定為外交偶發事件,希望……

  23. 陳委員以信

    曾司長,本席要提醒你,國內很關注這件事情,也上了國際新聞,過去你在禮賓司做得很不錯,但這是涉及國家尊嚴的事情,本席不再繼續問,可是要提醒你,要站在我們國家的立場審慎處理。

  24. 請教經濟部陳次長,有關我們現在簽署的,臺美之間基礎建設融資及市場建立的合作架構,本席有一連串的問題,這個新的合作架構和我們政府宣布開放瘦肉精美豬進口有沒有關係?

  25. 主席

    請經濟部陳次長說明。

  26. 陳次長正祺

    主席、各位委員。我認為不能說彼此有因果關係啦!我們訂定萊克多巴胺國際標準是建立一個符合國際規範,建立國際信用的作為,這個措施贏得美方很大規模的好感,這只是這麼多好感中的一項表現。

  27. 陳委員以信

    本席本來還要稱讚你說實話,這兩者沒有直接關係,但你最後這句話就不對了,和美國簽署加強基礎建設融資及市場建立合作架構,是從去年就開始談的,他們也陸續和幾個亞太國家簽署,包括新加坡、南韓、越南、日本、印尼,這是他們一連串的行動,我們只是其中之一,和我們開放瘦肉精美豬一點關係都沒有。為什麼我們9月17日簽署,9月30日才對外公布?你們首次的工作會議將在秋天進行,是什麼時候?會在什麼地方進行?

  28. 陳次長正祺

    我方的主政單位是財政部,當時有和美方洽商過。至於簽署的過程,一定是透過兩個代表處互相簽署,簽署完之後如何公布,也需要經過雙方洽商後再一起公布,這都經過雙方協商。

  29. 陳委員以信

    老實說,各國都是當天或隔天就公布,只有我們遲了兩個禮拜,重點是也沒有說明工作會議的時間、地點,你們沒有計畫嗎?

  30. 陳次長正祺

    財政部有透過駐美代表處和美方進行規劃。

  31. 陳委員以信

    請問外交部,未來這個協議會不會送國會備查?國會要如何進行監督?

  32. 曾次長厚仁

    據我了解,這是一個了解備忘錄,至於是否送國會備查?如果送備查,內容應該是可以通過的。

  33. 陳委員以信

    這部分應該依程序處理,未來國會必須監督。最後一個問題,請問經濟部,這個協定提到雙方公私部門的基金都要放進去,可是對此我們完全沒有獲得任何訊息,到底我國公部門基金要怎麼處理?政府預算如何編列?有沒有包含私部門基金?私部門有哪些民間單位參與?這麼大的一項計畫,我們什麼訊息都沒有,你們竟然就簽署了,是不是可以請經濟部對外說明?

  34. 陳次長正祺

    就經濟部看起來這是一個商機,就是美國希望對第三地進行開發,包括中南美洲,包括他們的印太戰略,還有我們的新南向國家,大家一起進行基礎建設的開發。至於未來要怎麼做?現在工作小組會議還沒有召開,到時候才會討論這些細節。

  35. 陳委員以信

    這等於先答應借人家錢,之後再看怎麼借,商機的背後其實也有風險,金融投資是存在風險的。

  36. 陳次長正祺

    是的,我們會做非常審慎的評估。

  37. 陳委員以信

    我們到現在還不知道要編列多少預算,也不知道怎麼借,哪些單位能夠參與?

  38. 陳次長正祺

    這要先找到個案,也就是案源。因為美國在這些地方有正式邦交,在很多地方也是當地建設領導者,希望可以藉此為我們帶來很多商機。

  39. 陳委員以信

    這部分要提醒大家特別注意,為什麼?因為今天答應幫人家融資,但項目是由別人判斷,風險是我們在承擔,尤其公部門的預算是民脂民膏,私部門的基金也是人民的錢,是不是穩賺不賠?本席覺得政府單位一定要審慎把關,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以信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