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已確認應返還國家之不當黨產僅追回1,425萬元、追回率偏低進度緩慢,要求黨產會除經裁定停止執行確定者外仍應積極推進行政執行進度,以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已經調查確認並以行政處分追繳應返還國家之不當黨產總計已超過768億元,然至今僅追回1,425萬元,追回率僅0.0186%,進度緩慢。雖多數處分仍在行政訴訟程序中,惟除經裁定停止執行確定者外,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仍應積極推進行政執行之進度,以期建立政黨公平競爭之環境。」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黨產會應儘速完成其立法目的,認為目前進度不盡理想,但因法治國家許多事情仍需透過訴訟澄清釐清「我們希望黨產會儘速來完成它的立法目的,在我們目前看來進度是有一點不盡理想,當然這個因為我們是法治國家,很多事情還是需要透過訴訟的澄清跟釐清。」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黨產會應主動深入調查、全面性釐清尚待確認之不當黨產,並與促轉會等機關合作加速徵集證據資料或啟動政治檔案法相關程序,以達到《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不當黨產的列舉,尚有許多待進一步調查始能確認者,亦須由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動深入調查。黨產會應進行全面性釐清,並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等機關竭力合作,以加速徵集證據資料或啟動政治檔案法相關程序,俾能達到《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黨產會人事費用不應刁難減列、凍結不宜太多而應照列,理由是經費量體很小、凍結比例太高會造成運作困難「總共也才五千多萬元的經費,實在沒有什麼理由去刁難、減列;凍結的部分,我也覺得不宜太多,因為這個本身的量體已經很小了,凍結的比例太高,其實也造成他們運作上的困難」發言紀錄
- 委員黃世杰書面質詢
一、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之統計,已經調查確認並以行政處分追繳應返還國家之不當黨產總計已超過768億元,然至今僅追回1,425萬元,追回率僅0.0186%,進度緩慢。雖多數處分仍在行政訴訟程序中,惟除經裁定停止執行確定者外,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仍應積極推進行政執行之進度,以期建立政黨公平競爭之環境。
二、不當黨產的列舉,尚有許多待進一步調查始能確認者,亦須由不當黨產委員會主動深入調查。黨產會應進行全面性釐清,並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等機關竭力合作,以加速徵集證據資料或啟動政治檔案法相關程序,俾能達到《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
三、目前黨產會設有政黨不動產查詢系統,藉由提高資料透明度,強化民眾閱覽的自由。除將資料公開上網外,網頁亦應強化互動性,研議數值和非數值資料的視覺化設計,增強使用者感知,達到縮短查找時間、加深印象而誘發探究動機的功能,促使全民共同揭露關於不當黨產的神秘面紗及黑箱,迎向公平正義的未來。
綜上,請黨產會就如何加速追徵不當黨產,與研議強化網站資料之互動性,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委員林文瑞書面質詢
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10年度預算案「黨產處理業務-財產查核業務-獎補助費」編列1,050千元。預算說明此筆款項係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編列相關獎勵金1,050千元。
然經查往年均依法編列舉發獎勵金,然參據不黨黨產處理委員會提供各年度舉發獎勵金之預、決算情形,106年度至108年度分別編列預算300萬元、150萬元及105萬元,惟各年度決算數均為0元,且109年度預算亦編列105萬元,截至8月底止之實際執行數亦為0元。請不當黨產委員會具體說明,有效舉發資訊情況、處分案件處理進度以及編列舉發獎勵金之預算需求。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王委員美惠
對啊!不分黨派,該做的時候也要做。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大家都說它人力不足,事實上是因為做了不該做的事,要該做的沒有去做,中華民國政府之所以成立這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大家都非常、非常清楚,就是為了中國國民黨的黨產,這是事實嘛!所以黨產會你就針對中國國民黨的黨產好好的調查、好好的處理,其他的已經很早、很早以前還沒有,它不是為脫產,不是處理委員會成立之後,它才依其他的人民團體法或其他的法律去成立,不是啊!它很早、很早以前就依人民團體法去成立,現在你還在繼續追殺它,對不對?就像我如果按照這個條文,我跟主委質詢過2次了,上一次跟這一次,誰是附隨組織其實很清楚,如果要用那個標準的話,那個議題在第2目。但是我的意思是說,這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你就針對當初設定的目的,就針對中國國民黨,如果你真的要去談附隨組織,然後你這樣子認定,真的沒完沒了,給你1萬個人也不夠,好不好?以上。
- 黃委員世杰
我想這個題目大家各有意見,不過我是比較支持剛剛王美惠委員講的,我們希望黨產會儘速來完成它的立法目的,在我們目前看來進度是有一點不盡理想,當然這個因為我們是法治國家,很多事情還是需要透過訴訟的澄清跟釐清。
其實在調查跟聽證的過程中,黨產會已經滿用心的,我是認為人事費用的部分,如果我們希望它儘速完成,甚至有人提到說,希望它在網站跟宣傳上面可以讓一般民眾加強瞭解;甚至我也看到後面有委員提案,認為關於獎勵民眾參與來檢舉、釐清、提供資訊的部分,希望它做得更好,這樣的話,我是認為在人事的部分,總共也才五千多萬元的經費,實在沒有什麼理由去刁難、減列;凍結的部分,我也覺得不宜太多,因為這個本身的量體已經很小了,凍結的比例太高,其實也造成他們運作上的困難,尤其8月份大法官解釋才剛釐清,這個條例認為它是合憲的,現在正是業務推行的時候,在這個時候我是建議,現在是不是給它照列?感謝!
- 主席
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 葉委員毓蘭
其實我很節制,我知道行政人員還是有一般的行政費用,所以我並沒有去處理、去凍結他們的一般行政上面所需要的費用,雖然我看起來很可怕,說把教育訓練費用全數減列,不過那只有3萬3,000元。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現在黨產會的職員都是借調或約僱,不需要一般的教育訓練,否則你們如果要我退讓,我可以把它凍結,但是你要交一個書面報告,告訴我們教育訓練的內容項目等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葉委員毓蘭
太少了啦!100萬元。
- 主席
100萬元是十分之一。
- 黃委員世杰
3,000萬元凍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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