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其祿於內政委員會第11次會議

台灣民眾黨台灣民眾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應建立運用黨產處理所得的特種基金體制,要求黨產會在促轉會落日前主動提出設立基金,否則屆時將不可能設立。「沒有的話,你們現在不設,到時候隔壁的主管機關先關門,那就根本不可能了,雖然到時候你們會說不是你們主管的,但還是請你們主動把它提出來,好不好?」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追回不當黨產成立的特種基金應由黨產會自己管理「基金應該是你們自己管才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要求黨產會重新思考檢舉獎金的發放方式,提出真正有效的誘因,而非讓民眾看得到、吃不到「你們真的要重新思考發獎金的方式,因為提供誘因也是不錯,應該要這樣做,但是最後大家覺得它可能不是誘因的話,那就沒有效果了,這是本席想要建議的,你們要想清楚,真的要有一個有效的誘因,而不是說這個方式搞到最後大家反而是看得到、吃不到,等於有談跟沒談一樣,所以這是一個問題,這部分請你們再思考一下。」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與促轉會分立造成體制扞格與矛盾,因為黨產會找到的錢由促轉會管理,但促轉會又要落日,未來基金不知由誰管理「認真講,在體制上黨產會跟促轉會的性質有接近性,但是現在你們分立了,反而造成這個體制的扞格與矛盾,因為你們找到的錢是他們管,結果他們又落日了,最後這個基金要跑到哪去都有問題。」

發言紀錄

  1. 張委員其祿

    (10時5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要就教主委的還是關於黨產會目前的業務狀況,首先我想詢問目前總體業務的執行狀況如何?我想這個大家都滿關切的,目前最大的困境為何?還是訴訟的部分嗎?

  2.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3.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8月底大法官的解釋才出來,所以所有個案現在又回到承審法官的手上,接下來就是會有大量的訴訟要進行,當然我們手上還有其他調查的業務。

  4. 張委員其祿

    之前都是卡在訴訟,現在樂觀嗎?

  5. 林主任委員正

    不敢樂觀,因為今天早上我一共讀了兩遍承審法官對轉型正義的意見,其實我不敢樂觀。

  6. 張委員其祿

    所以也是要碰運氣了,目前黨產會最大的問題就是這個,今天我要談另一個問題,你們可能也要留意一下,以你們的組織架構來看,你們有兩個調查組,剛才鄭委員質詢時提及有很多事情要調查,目前你們有調查一組、調查二組,最主要就是靠他們來獲取不當黨產的資訊,他們是你們內部本身的人員,請問有沒有外部的資訊?

  7. 林主任委員正

    外部的部分就是其他機關的協力了,通常我們跟其他機關的請求就是跟他們調取以前相關的檔案。

  8. 張委員其祿

    剛才鄭委員說台糖的部分是不是要順便檢討一下,我不知道這算不算……

  9. 林主任委員正

    委員有意見,我們就去看一下。

  10. 張委員其祿

    你們除了內部有兩個調查組之外,你們也有鼓勵民眾來做這件事,甚至以發獎金的方式來鼓勵民眾,如果能成案還不得了,最高獎金甚至可以達到1億元,依比例分成,有1%的獎金。請教主委,目前有沒有發出過獎金?

  11. 林主任委員正

    沒有。我先跟委員報告一下,105年度8月底成立這個單位,當年度我們接到263件檢舉,經檢視、判斷後,有效資訊只有14件,106年接到194件檢舉,有意義的檢舉是26件,107年有110件,有意義的剩下1件,108年有接到35件,有意義的也只剩下1件。

  12. 張委員其祿

    為什麼愈來愈少?

  13.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大家重複在講同樣的事情,所以總量會慢慢減少,其實原來有意義的數量就不多,因為很多民眾是把以前的剪報,在報紙上公開登過的東西寄給我們。

  14. 張委員其祿

    後來大家也看了黨產會的運作,其實很多事情也不是說它可以成案,甚至要經過訴訟,而且你們這個概念是要行政處分產生後……

  15. 林主任委員正

    可能會收回……

  16. 張委員其祿

    主要都是查國民黨的嘛!當然他們就會訴訟,訴訟之後要成案了,等於成功了才會發,簡單來講,以目前這種狀況來說就是沒辦法發出去。

  17.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訴訟還不確定。

  18. 張委員其祿

    對。其實現在大家也看懂了,所以現在這個機制是不是已經開始變成沒有用了?也就是說,實質上,雖然我們想要發獎金、給予鼓勵……

  19.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這是法律規定在那裡,實質上是不是有調整的空間?我認為也許有吧!

  20. 張委員其祿

    你們真的要重新思考發獎金的方式,因為提供誘因也是不錯,應該要這樣做,但是最後大家覺得它可能不是誘因的話,那就沒有效果了,這是本席想要建議的,你們要想清楚,真的要有一個有效的誘因,而不是說這個方式搞到最後大家反而是看得到、吃不到,等於有談跟沒談一樣,所以這是一個問題,這部分請你們再思考一下。

  21. 第二個問題,目前僅有3個案子算是成功的,追回16億元,但是實際取回的價額只有1,400萬元左右,所以本席想請教主委,怎麼會有這樣的落差?看資料上是刑事訴訟確認,已經追回的有16億元,請問實際上這中間的落差是什麼?

  22. 林主任委員正

    應該是說行政訴訟因為之前的釋憲,所以案件被裁定停止,在裁定停止之後,有些是被停止執行,有些處分被停止執行,所以原來有去查封要拍賣的就因此停下來,這就是為什麼只收到一千四百多萬元,還有一些已經拍定了,現在大概有6,000萬元被提存,還沒有辦法收回。

  23. 張委員其祿

    確實就是因為現在有些沒有拍出去等等,未來會不會讓這個基金能夠成立?最後成立這個特種基金有可能嗎?

  24. 林主任委員正

    當然有可能,因為釋憲已經有結果了,不管是贏是輸,行政法院總要給個答案,它必須要往前走。

  25. 張委員其祿

    目前還沒有看到這個基金,因為現在你們只有1,400萬元。

  26. 林主任委員正

    本來去年就準備要成立了,這個是促轉會的職權,當時他們邀集相關單位去談,行政院的意見是,因為目前的金額還很小,等到有一個規模的時候……

  27. 張委員其祿

    大概要到什麼樣的規模才可能……

  28.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應該是主計總處的判斷,倒不是我們來判斷,整個特種基金也是促轉會……

  29. 張委員其祿

    為什麼這件事要在這裡談?因為這個基金還涉及其他事情,比如說轉型正義中要做什麼、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福等等,本來是希望有這樣的錢來做這些事,因為目前沒辦法成立這個基金,所以後續所講的那些事情就沒辦法順利運作,就是剛才講的,本來按照促轉條例第七條是希望還要再做這些事,不過目前這些事情就達不成,甚至直白一點說,今天樓上還要審促轉的預算,搞不好他們以後連錢都沒有了,因為他們都希望從你們這邊取得不當黨產最後這些錢,然後變成他們的基金,才有後續。其實這也有個矛盾的點還是要來談一下,就算能夠成立,未來能不能運作?這個基金到底由誰來管?我想剛剛主委已經講了是促轉會在管,但是促轉會管這件事,我們也要問未來它是不是一個矛盾?因為明年5月底促轉會就要結束了,要是這個基金又成立,到時候誰來管這件事?這怎麼辦?

  30.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當然要問促轉會,事實上我的瞭解,雖然現在特種基金還沒有成立,但是相關細則已經在擬定,到時候這個基金應該就是讓行政院決定要怎麼辦。

  31. 張委員其祿

    反而是你們沒有落日,有這個想法嗎?雖然現在都沒發生,但事實就是以後你們真的追到錢,錢變成基金,基金是由促轉會管,問題是促轉會又要落日,所以我們現在就不知道這個……

  32. 林主任委員正

    這恐怕行政院要傷點腦筋,看後續怎麼安排。

  33. 張委員其祿

    你們自己有沒有再跟促轉會協調一下?

  34. 林主任委員正

    在籌設階段我們當然都有參與意見,但是促轉會目前大概還沒有提到落日以後要怎麼辦,這個我不清楚,恐怕樓上在審……

  35. 張委員其祿

    主委,您是否覺得既然是你們找到的錢……

  36.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當然希望這個錢以後可以好好運用。

  37. 張委員其祿

    基金應該是你們自己管才對。

  38. 林主任委員正

    而且可以監督。

  39. 張委員其祿

    是啊!

  40. 林主任委員正

    要讓它公開、要透明,如果真的我們處分的金額可以入帳的話,那是很大一筆錢。

  41. 張委員其祿

    認真講,在體制上黨產會跟促轉會的性質有接近性,但是現在你們分立了,反而造成這個體制的扞格與矛盾,因為你們找到的錢是他們管,結果他們又落日了,最後這個基金要跑到哪去都有問題。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應該是我們要認真思考好,到底中間要怎麼樣轉。剛剛在促轉條例裡面也講了一些事情,包括後續的長照、人權教育、社福、轉型正義等等這些事情,好像就沒有辦法銜接,就是說你們這兩個體制……

  42.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大家現在漸漸都發現這個問題了,我們覺得這個終究要解決,所以應該是行政院要……

  43. 張委員其祿

    行政院這邊當然一定是由會裡面和促轉會去協調提出一個共同版本,但有沒有可能你覺得這件事能夠解決?

  44.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當然希望當初的立法目的能夠達成,有助於這個立法目的我們就去努力,我目前只能這樣說,因為我還沒有接到相關訊息,就是特種基金如果成立,促轉會落日以後會怎麼樣,目前這個假設性的問題……

  45. 張委員其祿

    是。

  46. 林主任委員正

    雖然大家看到也許會發生。

  47. 張委員其祿

    對,其實它可能即將就要發生,而且另外一邊因為是5月底就落日,所以認真講也沒有多少時間了,在實務技術層面,我是非常悲觀的,現在已經年底了,講白一點,那邊也只剩下半年,所以雖然我們剛才已經討論了一輪,但是這個基金有沒有可能真的成立?還是你們現在應該先讓它再上個路。

  48. 林主任委員正

    當然有各種變數,原來主計總處的意見是說目前這個錢有點少,假設半年、一年以後錢入帳比較多了……

  49. 張委員其祿

    因為我們很怕基金都還沒成立,他們就已經先關門了,就是這個問題。

  50.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會關注這個事情。

  51. 張委員其祿

    結果關門之後就真的不知道這個能不能再設,因為我們覺得這個基金的成立也是重要的,因為既然黨產會做了這些事情,我覺得就是應該把基金這個體制建立起來。

  52. 林主任委員正

    完全同意。

  53. 張委員其祿

    沒有的話,你們現在不設,到時候隔壁的主管機關先關門,那就根本不可能了,雖然到時候你們會說不是你們主管的,但還是請你們主動把它提出來,好不好?

  54. 林主任委員正

    瞭解,謝謝。

  55. 張委員其祿

    謝謝。

  56.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59.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我們現在進行的許可業務大概就是按照剛才提到的這幾個原則。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林主任委員正

    謝謝委員。

  64.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黃委員世杰、林委員文瑞及湯委員蕙禎均不在場。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67.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三年多了。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林主任委員正

    不敢說滿意,我們只能繼續努力。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之前行政法院的承審法官聲請釋憲,光這個程序就花了一、兩年的時間,今年8月底大法官釋憲結果出來,相信大家都看到了,就是他們認定黨產條例合憲的,既然法律是合憲的,法官就沒有道理再繼續拖延下去,他們就會開始進行審理,所以下個階段我們就會進入大量訴訟的階段,訴訟有結果之後,如果樂觀來說,也許我們收回的腳步就會加快,當然也有可能不順利,如果不順利,當然我們自己就要想辦法去做準備。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林主任委員正

    有關於調查和後續進行訴訟,下個階段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工作,就是我們手上的資料應該要多讓社會大眾瞭解,包括年輕人,我剛剛有提過兩、三次,就是連承審法院的法官對於轉型正義,我要講一句不客氣的話,其實都是不認同的,那我們的個案在他手上,你想我們樂觀得起來嗎?我們也不敢樂觀。但我覺得畢竟法官也在這個社會當中,如果多數的民眾認為轉型正義、查黨產這件事情是一個重要的價值的話,就像大法官說的那樣,那麼這些普通行政法院的法官也不能自外於這個社會。所以我們除了要提醒這些行政法院法官,大法官現在已經表示意見,你們要遵照大法官的意見去做以外,同時我們也要讓多數的民眾能夠多瞭解,因為不瞭解,其實那個支持力量是大不起來的。除了正面去推動業務以外,其實還要從側面開始花點力氣推廣,做一些普及性的動作,所以我們才編了業務宣導費、委託研究,都是在做這方面的事情,金額當然都還很小,因為我們整個預算才5,000萬元而已,實在是沒有辦法再擠出比較大規模的預算了。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林主任委員正

    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如果檢舉的資訊對我們來說是有意義的,因此我們收回不當黨產,當然發給獎勵。現在我們每次作成的處分都進了法院,就卡在那裡,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收回,那個獎勵自然就發不出去,所以有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會卡在那裡。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林主任委員正

    是。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德維、羅委員明才、林委員德福、高委員嘉瑜、李委員貴敏、郭委員國文、廖委員婉汝、陳委員以信及周委員春米均不在場。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82.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是法律規定的。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林主任委員正

    很清楚。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林主任委員正

    當然沒有。

  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8. 林主任委員正

    是。

  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0.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證據可以支持,當然可以認為是實質控制。

  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2. 林主任委員正

    我想定義上不會有問題,我是支持的,現在還是要有充足證據。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我們在調查附隨組織的時候也是找類似資訊。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林主任委員正

    譬如早期的中廣公司,它沒有收外面的廣告,全部的錢都來自國家預算的補助,像這個後來就被我們認定為是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就很清楚了。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林主任委員正

    但我們的證據是很清楚的。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林主任委員正

    有,吾人的生活經驗裡面有碰過。

  1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2.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很難跟黨產條例的狀況來做比較,我們只是提出第二個例子,就像中廣公司,它早期不接受外面廣告收入的時候,就是全部……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國民黨執政,所以它的錢統統從國家那邊來。國民黨執政,所以有辦法讓國家的錢進入中廣。

  1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6. 林主任委員正

    等於就是實質控制,而且是完全控制。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林主任委員正

    當然這個都要到……

  1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0. 林主任委員正

    NCC應該要去判斷。再來對方會爭訟、進法院。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林主任委員正

    那當然是不公義。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這種方式來的錢為什麼要要求一定要做公益呢?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林主任委員正

    不見得一定要做公益啊!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林主任委員正

    這是兩回事。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一直主張這些本來應該回給國家的錢有做公益,並不能豁免附隨組織的責任。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林主任委員正

    還是該交給國家,因為這個錢本來就不應該是你的。我舉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婦聯會,不能因為婦聯會現在都在做公益,就不應該把錢收回去,我們認定這是不當取得,要還給國家,至於要做公益,國家也會做公益啊!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林主任委員正

    是。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主席

    在此先作宣告,上午就進行到質詢結束,因為議事人員需要時間整理編排預算提案,等一下詢答結束之後就休息,下午1時30分繼續開會審查預算。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可以瞭解一下,但是1個月的期限恐怕沒有辦法。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林主任委員正

    這是民國40年開始的,從公產變成私產。

  1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2. 林主任委員正

    可以先給我們3個月嗎?因為資料年代很久了,我們先瞭解一下是什麼狀況。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林主任委員正

    特別保護區要變更的問題。

  1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6. 林主任委員正

    整個區域變更的問題。

  1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8. 林主任委員正

    就我們相關職權的部分,我們努力看看。

  1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0. 主席

    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主席

    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一併書面答復。

  1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4.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處理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部分,請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主席

    現在進行協商。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主席

    各位委員,今天黨產會的相關提案總共有55案,我們照慣例逐目來處理。

  1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0. 主席

    是。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主席

    我們還沒有處理到第2目,現在處理第1目一般行政的部分。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主席

    有7個提案而已。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主席

    不會,現場張其祿委員是不是要說明一下?

  157. 張委員其祿

    主要我這邊比較希望的概念是,因為過去黨產會這邊有一些問題,主要是執行率上,當然我這邊不會很堅持啦!基本上就是希望它把加強執行率的問題能夠解決的話,我們就做一個書面的或者是先凍結部分,然後把執行率提高的這個方案能夠跟我們一些說明之後,我想我們這個地方就可以解凍,這樣子。

  158. 主席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159. 林委員思銘

    針對人事費用這部分,我早上質詢也問過了,總共人事費高達3,000萬元,人員只有25位,平均薪資高達120萬元;黨產會的用人標準又不明,而且立場都滿偏頗的,所以我是建議減列三分之一的預算,另外凍結三分之二,向本委員會報告用人標準,經過委員會同意之後始得動支。

  160. 主席

    其他提案委員不在場,我們來處理,人事費的部分,因為現在黨產會人實在已經夠少了,以一個中央部會來講,人才二十幾個,是不是人事費部分我們還是不要去減列?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林委員思銘

    當然大家的看法不一樣,我看業務報告裡面,就是去年度整個黨產會所辦的業務執行方面,實際上好像也沒有那麼繁複,這樣好了啦!減列人事費用,如果委員大家認為還是有必要的話,那我就不予減列,我改凍結好了,那個凍結我就改成三分之一好了,等到跟委員會報告的時候,始得動支。

  163. 主席

    感謝林委員!減列的部分就先不討論。

  164. 林委員思銘

    是。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主席

    凍結?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主席

    黨產會不分黨派啦!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主席

    今天早上你們副主委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說,小英之友會是負責組織,先列入調查,可見不分黨派。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主席

    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主席

    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主席

    好,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177. 林委員思銘

    召委,我再講一下。其實我已經把減列刪除改成凍結,我主要的用意就是,大家也覺得黨產會現在整個執行的效率能夠高一點,不過既然是這樣的用意的話,當然用人的標準就要特別注意。我的提案表是主張,等黨產會將他們所聘用的人員名單、背景、專業提供給本委員會之後,並向委員會報告用人標準,就可以動支了,我現在就是同意把它刪掉,就是只要跟我們委員會報告它整個所聘用人員的名單、背景、還有專業,提供給我們內政委員會就OK了。

  1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9. 主席

    我們大家意見表示得差不多了,是不是我們就整目來處理?至於裡面有什麼部分我們希望他提出書面報告的,我們都要求了,凍結一小部分。在這個處理之前主委要不要回應一下?特別是有關特別費的部分。

  180. 林主任委員正

    特別費就依規定編列,尊重大家的意見,因為特別費主要使用在同仁身上。另外人事的部分,確實我們全部主要都是約聘人員,所以現在大家看到的人事費用就是大家的薪水,其實以推動業務來說是直接,包括連凍結對於一般的同仁來說,我覺得不太公平。

  181. 主席

    這樣子啦!因為它這個量,剛剛黃世杰委員有講,整個總體的這個預算規模非常小,不像其他單位凍結十分之一,對他們來講凍結十分之一這個單位就差不多了,就半條命,這一目總共3,818萬元,我們凍結100萬元好不好?書面報告包括林思銘委員所提的這個用人標準,你們要提;還有教育訓練的部分,葉毓蘭委員所提的教育訓練的書面報告;還有張其祿委員所提的執行率,提這幾個部分的書面報告到本委員會之後,始得動支。這樣好不好?凍結100萬元,這3個書面報告送來本委員會好不好?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主席

    請賴委員惠員發言。

  1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5. 主席

    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1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7. 主席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188. 張委員其祿

    謝謝主席,我也簡單說明一下我的三個提案,第一個是第14案,這部分跟沈召委的案子是一樣的,不過我的錢比較少,關於設備及投資的費用,我只是希望黨產會能夠講清楚,這些設備還有這些軟硬體到底要做什麼用,因為我們只看到名目,不知道它的作用。我的提案比召委仁慈一點,只有凍結7萬元,召委是凍結70萬元。

  189. 另外一個提案是第26案,其實就是出國費用,這跟剛才賴惠員委員講的是一樣的,我就不多囉唆了,當然還是可以編,但是就是未來實際有用的時候,給我們書面報告就可以動支了。

  190. 最後一個提案是第31案,這個部分我今天早上有質詢,主要也是獎補助的問題,其實目前看起來這個獎補助並不是真的能用到,因為過去決算出來,都是零,講白一點就是沒辦法發出去,但這部分也有好幾個委員都跟我一樣,當然我沒有全數凍結,我只是凍結部分,比較少一點,其他的委員可能還更多一點,還有減列。我這邊就是凍結52萬元,就是希望黨產會說明獎補助機制到底要怎麼弄,因為目前看起來就是每次編了但發不出去,是不是給我們一個報告,說明你們改進的作法到底是什麼?如果OK的話,那我們就可以解凍。

  191. 主席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192. 林委員思銘

    主席,我的第20案其實跟葉委員的第19案是一樣的,就是有關於政策業務宣導經費,我想這一部分是110年度新增的,請問做政策宣導的目的是什麼?我想等一下也聽聽看主委的說法,然後我再來決定。基本上我是認為沒有必要,請主委待會跟我們提一個報告。

  1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4. 主席

    我跟各位委員先說明,就是我的案子剛剛他們都講過了,有一個是跟林思銘委員、張其祿委員的案子一樣的,一個是設備,一個就是獎金,但我跟大家說明,其實不是黨產會自己愛做宣傳,而是因為內政委員會去年審預算的時候有作成主決議,要求他們進行宣傳,要不然民眾都不瞭解黨產會在做什麼,所以他們今年才增列宣傳費用。至於其他部分是不是請主委說明一下?包括獎金、今年增列的設備費,還有出國跟律師費用。

  195. 林主任委員正

    好,我統一說明一下,可不可以…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張其祿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張其祿

    這樣好了,既然前面已經這樣了,本來我提案的目的也很簡單,就是看到之前整個預算的執行率並不好,預備金也一定用不到,所以才會提出這個提案。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其祿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