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銘於內政委員會第11次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新竹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用人標準不明,而且立場都滿偏頗「黨產會的用人標準又不明,而且立場都滿偏頗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特別費業務有無交際應酬的必要,主張減列特別費「這部分的業務是不是有交際應酬的必要?這部分我也主張減列」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雖然在體制上要遵守大法官會議對不當黨產條例的解釋,但對該解釋仍容許批評「雖然我們在體制上要遵守大法官的解釋,但是我想這還是容許批評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凍結黨產會三分之一人事費用,待其向內政委員會提供聘用人員名單、背景、專業並報告用人標準後始得動支「我的提案表是主張,等黨產會將他們所聘用的人員名單、背景、專業提供給本委員會之後,並向委員會報告用人標準,就可以動支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釋字第793號解釋認定黨產條例合憲的理由,在憲法保護、權力分立、平等、明確性、信賴保護、法律保留及不溯及既往等原則上都無法讓許多法律學者滿意,且有4位大法官表示不同意見「就是這一號解釋的釋憲理由,不管是在憲法保護原則、權力分立原則、平等原則、規範性明確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保留原則還有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其實都沒有辦法讓學界很多的法律學者滿意,甚至有4位大法官表示不同的意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要求黨產會主委對上網與國民黨考紀會在臉書上對嗆的委員稍加約束,質疑這樣的工作態度是否敬業而值得檢討「我希望主委能夠對他們稍微約束一下,謝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黨產會出國費用不減列而先全部凍結,視疫情再予解凍「另外第22案也是針對出國費用,我想這部分也可以不減列,就是先全部凍結,視疫情再予解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獎勵費編列有浮濫之嫌,主張將獎勵費減列一半並凍結一半「所以今年再編150萬元的話,是不是有浮濫之嫌?這部分我主張要減列一半、凍結一半」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做出釋字第793號解釋的大法官不夠超然獨立,認為11位同意的大法官幾乎都是蔡總統提名、4位不同意見的是馬總統提名,可從同意或不同意看出端倪「11位同意的大法官幾乎都是蔡總統提名的,另外4位就是馬總統提名的,我們可以從他們同意或不同意看出端倪」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大法官這次對不當黨產條例的解釋還有很多沒有講清楚、說明白「其實我個人認為大法官這次對不當黨產條例的解釋還是有很多都沒有講清楚、說明白」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黨產會110年度新增的政策業務宣導經費沒有必要「基本上我是認為沒有必要,請主委待會跟我們提一個報告。」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思銘

    (10時3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法官釋字第793號解釋雖然認為黨產條例合憲,但是我還是要提出我個人的看法,我想在法哲學上每一位大法官都有他的價值判斷,也有他自己特定的立場,其實我個人並不期待蔡總統提名的這一屆大法官會依照法治國的基本原理原則,做出黨產條例不合憲的判斷。我跟主委一樣都是法律人,很多法律學者也跟我有同樣的看法,就是這一號解釋的釋憲理由,不管是在憲法保護原則、權力分立原則、平等原則、規範性明確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保留原則還有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其實都沒有辦法讓學界很多的法律學者滿意,甚至有4位大法官表示不同的意見。其實我個人認為大法官這次對不當黨產條例的解釋還是有很多都沒有講清楚、說明白,我想這涉及大法官個人的價值判斷,當然這就留待歷史來見證。我個人認為,這次15位大法官的態度、價值、立場非常清楚,11位同意的大法官幾乎都是蔡總統提名的,另外4位就是馬總統提名的,我們可以從他們同意或不同意看出端倪,所以我在大法官做出這一號解釋之前就已經沒有很大的期待。

  2.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3.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提醒委員一件事情,就是黃虹霞大法官支持黨產條例合憲。

  4. 林委員思銘

    是,所以我剛才是說幾乎,我沒有說全部。

  5. 林主任委員正

    黃大法官也在他的意見書裡面說得很清楚,希望大家不要用這樣的眼光或是用這種解釋的觀點,他講了很多這方面的意見,他在沒有當大法官以前是一名律師。

  6. 林委員思銘

    我瞭解,他們都是我們的前輩,我想這是每個人的價值判斷,但是總的來講,我們從客觀來看的話,大部分都是蔡總統提名的大法官,所以我對這個釋憲案也沒有什麼期待,我認為大法官心中的一把尺或天平還是沒有很獨立。主委,你過去是民間司改會的執行長,我想你一定非常支持司法獨立、司法不受政治干預,我們絕對不能接受行政權干預司法權。但是在7月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四十條的時候,在我們國民黨要提出釋憲案的前一天,爆出蔡總統曾召見呂太郎大法官,呂大法官沒有很超然獨立,就去了總統府,根據媒體報導,呂大法官在公民團體面前被蔡總統怒斥一頓,不過我們也不知道這是不是事實。我剛剛一直強調,大法官應該要很超然的依他自己的看法做出解釋,可是從這件事情,我們就覺得大法官好像沒有依照自己的身分來拿捏分寸,因為在已經榮任大法官之後,竟然還進總統府去跟總統聊一些有的沒有的,我覺得這非常不合乎我們的憲政體制。主委,因為你個人過去是司法改革的先驅,所以我想請問你對這件事情有什麼樣的看法?

  7.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我們現在聽到的都是傳聞,事實到底是怎麼樣,我並沒有看到直接的說法,都只是聽到一些轉述。我所知道的就是,當時總統請呂太郎大法官去,其實要問的是跟大法官職掌無關的事項,因為他之前是擔任司法院的秘書長,所以是要問他司改國是會議執行的狀況。

  8. 林委員思銘

    是,我瞭解。

  9. 林主任委員正

    至於他是否適合以大法官的身分去跟總統見面,關於這件事情,我覺得大家可以表達意見。

  10. 林委員思銘

    是啊!

  11. 林主任委員正

    現在從綜合的資訊來看,似乎不是在談與大法官職掌有關的事項。

  12. 林委員思銘

    可是這樣就是會有點瓜田李下,因為他本身是現任的大法官,然後他去接受總統召見,我個人認為就會讓人家質疑,才有這樣的聲音出來,因為主委在過去是司法改革的先驅,所以我才會問你這件事情。

  13. 另外,剛剛有委員提到一個問題,我在這邊也要提醒主委,就是權力的傲慢會讓你認為別人的批判都是不對的,像這幾位聲請釋憲的行政法院法官,你認為他們的見解好像是……

  14. 林主任委員正

    不是,那是他們聲請釋憲的理由,聲請書是白紙黑字,不是我聽別人說的。

  15. 林委員思銘

    我知道。

  16. 林主任委員正

    既然他們寫了,那就表示大家可以看。

  17. 林委員思銘

    可是你剛才有批判他們。

  18. 林主任委員正

    我是說如果行政法院的法官對轉型正義這麼不認同,那我們就會擔心。

  19. 林委員思銘

    是嘛!對於他們聲請釋憲的理由,我覺得你是在批判他們都是不對的,而且認為他們連對黨產條例都好像不甚瞭解。

  20. 林主任委員正

    不是,我是說他們對整個轉型正義的……

  21. 林委員思銘

    轉型正義?

  22. 林主任委員正

    我要不要再念一遍這些法官說了什麼?

  23. 林委員思銘

    請你再念一遍,我想聽一下。

  24. 林主任委員正

    他們是說:「轉型正義直白點說,就是新興民主國家怎樣和前政權算帳」、「如非屬侵害人權之措施,而是為財產上的掠奪,這類事物是否仍像國民無法容忍的侵害人權事件,列為應轉型正義範疇……」,由此可知他們對整個轉型正義的體制很不認同。

  25. 林委員思銘

    是,所以在黨產條例的釋憲案裡面……

  26. 林主任委員正

    現在釋字第793號解釋是完全肯定轉型正義這個體制。

  27. 林委員思銘

    是,我知道。

  28. 林主任委員正

    我是在提醒這些法官:你們跟大法官說的差這麼遠,幾乎是相反的。

  29. 林委員思銘

    是,主委,我剛剛一直跟你強調,我認為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是每位大法官的價值判斷,雖然我們在體制上要遵守大法官的解釋,但是我想這還是容許批評的。

  30. 林主任委員正

    在學術上我沒有意見,但是他們是執法的法官,而且已經聲請釋憲了。

  31. 林委員思銘

    我瞭解,但是他們在聲請釋憲的時候當然可以去做這樣的批判。

  32. 林主任委員正

    對,那我只是提醒……

  33. 林委員思銘

    如果大法官做出解釋了,當然大家在體制上就要遵守。

  34.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也認為應該是這樣。

  35. 林委員思銘

    你剛才批判這幾位行政法院的法官,我還是要提醒你……

  36. 林主任委員正

    我只是要提醒一件事情,這些行政法院的法官對於轉型正義是不是真的很不瞭解,所以我們要儘量去宣導,因為如果連有法律專業的法官都是做這樣的判斷,那一般的人呢?

  37. 林委員思銘

    主委,你說法官的判斷不對,其實我認為這是你個人主觀的判斷,而且我認為這是你權力的傲慢,行政法院的法官當然可以針對法律提出自己的看法跟見解,你照你的看法去批判他們,你的說法是你可以這樣,但是你去批判他們,我也想要提醒你,請你反過來看自己,依照你所學習到的法律精神、法律基本的原理原則,你認為他們說的沒有道理嗎?

  38. 林主任委員正

    今天有一個重點就是他們是執法者。

  39. 林委員思銘

    可是他們聲請釋憲,他們就可以……

  40. 林主任委員正

    他們是執法者。

  41. 林委員思銘

    對啊!他們是在聲請釋憲的理由裡面做這樣的表述。

  42. 林主任委員正

    我只是要提醒這些法官他們自己也是持這樣的意見。

  43. 林委員思銘

    好,沒關係,我只是要聽聽看主委的意見。另外,黨產會110年度編列的預算是多少?

  44. 林主任委員正

    大概5,000萬元左右。

  45. 林委員思銘

    金額是5,167萬元,黨產會從105年以來每年都大概編列五千多萬元,到現在大概燒了我們國家的預算兩億多元了,其中人事費所占的比例非常高,一年就有三千多萬元,我想請問主委,黨產會總共有多少員工?

  46. 林主任委員正

    應該有將近30位。

  47. 林委員思銘

    根據我拿到的資料,應該是25位。

  48. 林主任委員正

    還有一些是調派的人員。

  49. 林委員思銘

    是約聘人員嗎?

  50. 林主任委員正

    是從其他機關調來的。

  51. 林委員思銘

    主委,黨產會的工作花了那麼多錢,編了那麼多預算,所以我希望每一位委員都很誠心、誠懇地做好工作,應該要很敬業。可是我看到竟然有人上網與國民黨考紀會在臉書上對嗆,像這樣的工作態度是否敬業,顯然值得檢討。

  52. 林主任委員正

    那是私下的態度。

  53. 林委員思銘

    我希望主委能夠對他們稍微約束一下,謝謝。

  54. 主席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57. 林主任委員正

    沒有錯。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林主任委員正

    是國民黨的軍隊,不是國軍。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林主任委員正

    那軍隊是國家的還是黨的?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林主任委員正

    您提到這個應該是跟原住民族土地相關的議題,台糖公司現在是一個國營事業,所以我們現在大概不會去考慮……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林主任委員正

    是跟政黨相關的……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你要這樣說的話,那台電也是,因為台電……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林主任委員正

    現在附隨組織優先處理的順序就是……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林主任委員正

    國營事業就是在國家的掌控之下,暫時就不會去動它……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您認為台糖公司是,歡迎您把資料提供給我們。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林主任委員正

    好,我們會檢視一下。

  76. 主席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77. 張委員其祿

    (10時5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要就教主委的還是關於黨產會目前的業務狀況,首先我想詢問目前總體業務的執行狀況如何?我想這個大家都滿關切的,目前最大的困境為何?還是訴訟的部分嗎?

  78.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79.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8月底大法官的解釋才出來,所以所有個案現在又回到承審法官的手上,接下來就是會有大量的訴訟要進行,當然我們手上還有其他調查的業務。

  80. 張委員其祿

    之前都是卡在訴訟,現在樂觀嗎?

  81. 林主任委員正

    不敢樂觀,因為今天早上我一共讀了兩遍承審法官對轉型正義的意見,其實我不敢樂觀。

  82. 張委員其祿

    所以也是要碰運氣了,目前黨產會最大的問題就是這個,今天我要談另一個問題,你們可能也要留意一下,以你們的組織架構來看,你們有兩個調查組,剛才鄭委員質詢時提及有很多事情要調查,目前你們有調查一組、調查二組,最主要就是靠他們來獲取不當黨產的資訊,他們是你們內部本身的人員,請問有沒有外部的資訊?

  83. 林主任委員正

    外部的部分就是其他機關的協力了,通常我們跟其他機關的請求就是跟他們調取以前相關的檔案。

  84. 張委員其祿

    剛才鄭委員說台糖的部分是不是要順便檢討一下,我不知道這算不算……

  85. 林主任委員正

    委員有意見,我們就去看一下。

  86. 張委員其祿

    你們除了內部有兩個調查組之外,你們也有鼓勵民眾來做這件事,甚至以發獎金的方式來鼓勵民眾,如果能成案還不得了,最高獎金甚至可以達到1億元,依比例分成,有1%的獎金。請教主委,目前有沒有發出過獎金?

  87. 林主任委員正

    沒有。我先跟委員報告一下,105年度8月底成立這個單位,當年度我們接到263件檢舉,經檢視、判斷後,有效資訊只有14件,106年接到194件檢舉,有意義的檢舉是26件,107年有110件,有意義的剩下1件,108年有接到35件,有意義的也只剩下1件。

  88. 張委員其祿

    為什麼愈來愈少?

  89.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大家重複在講同樣的事情,所以總量會慢慢減少,其實原來有意義的數量就不多,因為很多民眾是把以前的剪報,在報紙上公開登過的東西寄給我們。

  90. 張委員其祿

    後來大家也看了黨產會的運作,其實很多事情也不是說它可以成案,甚至要經過訴訟,而且你們這個概念是要行政處分產生後……

  91. 林主任委員正

    可能會收回……

  92. 張委員其祿

    主要都是查國民黨的嘛!當然他們就會訴訟,訴訟之後要成案了,等於成功了才會發,簡單來講,以目前這種狀況來說就是沒辦法發出去。

  93.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訴訟還不確定。

  94. 張委員其祿

    對。其實現在大家也看懂了,所以現在這個機制是不是已經開始變成沒有用了?也就是說,實質上,雖然我們想要發獎金、給予鼓勵……

  95.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這是法律規定在那裡,實質上是不是有調整的空間?我認為也許有吧!

  96. 張委員其祿

    你們真的要重新思考發獎金的方式,因為提供誘因也是不錯,應該要這樣做,但是最後大家覺得它可能不是誘因的話,那就沒有效果了,這是本席想要建議的,你們要想清楚,真的要有一個有效的誘因,而不是說這個方式搞到最後大家反而是看得到、吃不到,等於有談跟沒談一樣,所以這是一個問題,這部分請你們再思考一下。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林主任委員正

    應該是說行政訴訟因為之前的釋憲,所以案件被裁定停止,在裁定停止之後,有些是被停止執行,有些處分被停止執行,所以原來有去查封要拍賣的就因此停下來,這就是為什麼只收到一千四百多萬元,還有一些已經拍定了,現在大概有6,000萬元被提存,還沒有辦法收回。

  99. 張委員其祿

    確實就是因為現在有些沒有拍出去等等,未來會不會讓這個基金能夠成立?最後成立這個特種基金有可能嗎?

  100. 林主任委員正

    當然有可能,因為釋憲已經有結果了,不管是贏是輸,行政法院總要給個答案,它必須要往前走。

  101. 張委員其祿

    目前還沒有看到這個基金,因為現在你們只有1,400萬元。

  102. 林主任委員正

    本來去年就準備要成立了,這個是促轉會的職權,當時他們邀集相關單位去談,行政院的意見是,因為目前的金額還很小,等到有一個規模的時候……

  103. 張委員其祿

    大概要到什麼樣的規模才可能……

  104.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應該是主計總處的判斷,倒不是我們來判斷,整個特種基金也是促轉會……

  105. 張委員其祿

    為什麼這件事要在這裡談?因為這個基金還涉及其他事情,比如說轉型正義中要做什麼、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福等等,本來是希望有這樣的錢來做這些事,因為目前沒辦法成立這個基金,所以後續所講的那些事情就沒辦法順利運作,就是剛才講的,本來按照促轉條例第七條是希望還要再做這些事,不過目前這些事情就達不成,甚至直白一點說,今天樓上還要審促轉的預算,搞不好他們以後連錢都沒有了,因為他們都希望從你們這邊取得不當黨產最後這些錢,然後變成他們的基金,才有後續。其實這也有個矛盾的點還是要來談一下,就算能夠成立,未來能不能運作?這個基金到底由誰來管?我想剛剛主委已經講了是促轉會在管,但是促轉會管這件事,我們也要問未來它是不是一個矛盾?因為明年5月底促轉會就要結束了,要是這個基金又成立,到時候誰來管這件事?這怎麼辦?

  106. 林主任委員正

    這個當然要問促轉會,事實上我的瞭解,雖然現在特種基金還沒有成立,但是相關細則已經在擬定,到時候這個基金應該就是讓行政院決定要怎麼辦。

  107. 張委員其祿

    反而是你們沒有落日,有這個想法嗎?雖然現在都沒發生,但事實就是以後你們真的追到錢,錢變成基金,基金是由促轉會管,問題是促轉會又要落日,所以我們現在就不知道這個……

  108. 林主任委員正

    這恐怕行政院要傷點腦筋,看後續怎麼安排。

  109. 張委員其祿

    你們自己有沒有再跟促轉會協調一下?

  110. 林主任委員正

    在籌設階段我們當然都有參與意見,但是促轉會目前大概還沒有提到落日以後要怎麼辦,這個我不清楚,恐怕樓上在審……

  111. 張委員其祿

    主委,您是否覺得既然是你們找到的錢……

  112.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當然希望這個錢以後可以好好運用。

  113. 張委員其祿

    基金應該是你們自己管才對。

  114. 林主任委員正

    而且可以監督。

  115. 張委員其祿

    是啊!

  116. 林主任委員正

    要讓它公開、要透明,如果真的我們處分的金額可以入帳的話,那是很大一筆錢。

  117. 張委員其祿

    認真講,在體制上黨產會跟促轉會的性質有接近性,但是現在你們分立了,反而造成這個體制的扞格與矛盾,因為你們找到的錢是他們管,結果他們又落日了,最後這個基金要跑到哪去都有問題。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應該是我們要認真思考好,到底中間要怎麼樣轉。剛剛在促轉條例裡面也講了一些事情,包括後續的長照、人權教育、社福、轉型正義等等這些事情,好像就沒有辦法銜接,就是說你們這兩個體制……

  118.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大家現在漸漸都發現這個問題了,我們覺得這個終究要解決,所以應該是行政院要……

  119. 張委員其祿

    行政院這邊當然一定是由會裡面和促轉會去協調提出一個共同版本,但有沒有可能你覺得這件事能夠解決?

  120.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當然希望當初的立法目的能夠達成,有助於這個立法目的我們就去努力,我目前只能這樣說,因為我還沒有接到相關訊息,就是特種基金如果成立,促轉會落日以後會怎麼樣,目前這個假設性的問題……

  121. 張委員其祿

    是。

  122. 林主任委員正

    雖然大家看到也許會發生。

  123. 張委員其祿

    對,其實它可能即將就要發生,而且另外一邊因為是5月底就落日,所以認真講也沒有多少時間了,在實務技術層面,我是非常悲觀的,現在已經年底了,講白一點,那邊也只剩下半年,所以雖然我們剛才已經討論了一輪,但是這個基金有沒有可能真的成立?還是你們現在應該先讓它再上個路。

  124. 林主任委員正

    當然有各種變數,原來主計總處的意見是說目前這個錢有點少,假設半年、一年以後錢入帳比較多了……

  125. 張委員其祿

    因為我們很怕基金都還沒成立,他們就已經先關門了,就是這個問題。

  126. 林主任委員正

    我們會關注這個事情。

  127. 張委員其祿

    結果關門之後就真的不知道這個能不能再設,因為我們覺得這個基金的成立也是重要的,因為既然黨產會做了這些事情,我覺得就是應該把基金這個體制建立起來。

  128. 林主任委員正

    完全同意。

  129. 張委員其祿

    沒有的話,你們現在不設,到時候隔壁的主管機關先關門,那就根本不可能了,雖然到時候你們會說不是你們主管的,但還是請你們主動把它提出來,好不好?

  130. 林主任委員正

    瞭解,謝謝。

  131. 張委員其祿

    謝謝。

  132.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1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4.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135.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我們現在進行的許可業務大概就是按照剛才提到的這幾個原則。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林主任委員正

    謝謝委員。

  140.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黃委員世杰、林委員文瑞及湯委員蕙禎均不在場。

  1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2.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143.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三年多了。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林主任委員正

    不敢說滿意,我們只能繼續努力。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林主任委員正

    因為之前行政法院的承審法官聲請釋憲,光這個程序就花了一、兩年的時間,今年8月底大法官釋憲結果出來,相信大家都看到了,就是他們認定黨產條例合憲的,既然法律是合憲的,法官就沒有道理再繼續拖延下去,他們就會開始進行審理,所以下個階段我們就會進入大量訴訟的階段,訴訟有結果之後,如果樂觀來說,也許我們收回的腳步就會加快,當然也有可能不順利,如果不順利,當然我們自己就要想辦法去做準備。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林主任委員正

    有關於調查和後續進行訴訟,下個階段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工作,就是我們手上的資料應該要多讓社會大眾瞭解,包括年輕人,我剛剛有提過兩、三次,就是連承審法院的法官對於轉型正義,我要講一句不客氣的話,其實都是不認同的,那我們的個案在他手上,你想我們樂觀得起來嗎?我們也不敢樂觀。但我覺得畢竟法官也在這個社會當中,如果多數的民眾認為轉型正義、查黨產這件事情是一個重要的價值的話,就像大法官說的那樣,那麼這些普通行政法院的法官也不能自外於這個社會。所以我們除了要提醒這些行政法院法官,大法官現在已經表示意見,你們要遵照大法官的意見去做以外,同時我們也要讓多數的民眾能夠多瞭解,因為不瞭解,其實那個支持力量是大不起來的。除了正面去推動業務以外,其實還要從側面開始花點力氣推廣,做一些普及性的動作,所以我們才編了業務宣導費、委託研究,都是在做這方面的事情,金額當然都還很小,因為我們整個預算才5,000萬元而已,實在是沒有辦法再擠出比較大規模的預算了。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林主任委員正

    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如果檢舉的資訊對我們來說是有意義的,因此我們收回不當黨產,當然發給獎勵。現在我們每次作成的處分都進了法院,就卡在那裡,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收回,那個獎勵自然就發不出去,所以有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會卡在那裡。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林主任委員正

    是。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德維、羅委員明才、林委員德福、高委員嘉瑜、李委員貴敏、郭委員國文、廖委員婉汝、陳委員以信及周委員春米均不在場。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主席

    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158. 林主任委員正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是法律規定的。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林主任委員正

    很清楚。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林主任委員正

    當然沒有。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林主任委員正

    是。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林主任委員正

    如果證據可以支持,當然可以認為是實質控制。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林主任委員正

    我想定義上不會有問題,我是支持的,現在還是要有充足證據。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林主任委員正

    其實我們在調查附隨組織的時候也是找類似資訊。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林主任委員正

    譬如…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林思銘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林思銘

    針對人事費用這部分,我早上質詢也問過了,總共人事費高達3,000萬元,人員只有25位,平均薪資高達120萬元;黨產會的用人標準又不明,而且立場都滿偏頗的,所以我是建議減列三分之一的預算,另外凍結三分之二,向本委員會報告用人標準,經過委員會同意之後始得動支。

  2. 林思銘

    當然大家的看法不一樣,我看業務報告裡面,就是去年度整個黨產會所辦的業務執行方面,實際上好像也沒有那麼繁複,這樣好了啦!減列人事費用,如果委員大家認為還是有必要的話,那我就不予減列,我改凍結好了,那個凍結我就改成三分之一好了,等到跟委員會報告的時候,始得動支。

  3. 林思銘

    召委,我再講一下。其實我已經把減列刪除改成凍結,我主要的用意就是,大家也覺得黨產會現在整個執行的效率能夠高一點,不過既然是這樣的用意的話,當然用人的標準就要特別注意。我的提案表是主張,等黨產會將他們所聘用的人員名單、背景、專業提供給本委員會之後,並向委員會報告用人標準,就可以動支了,我現在就是同意把它刪掉,就是只要跟我們委員會報告它整個所聘用人員的名單、背景、還有專業,提供給我們內政委員會就OK了。

  4. 林思銘

    另外就是第7案的特別費部分,我跟葉毓蘭委員一樣,主委為什麼要編列特別費?這部分的業務是不是有交際應酬的必要?這部分我也主張減列,就是看主委這邊表示意見之後,我們再來做其他的考量吧!好,謝謝!

  5. 林思銘

    主席,我的第20案其實跟葉委員的第19案是一樣的,就是有關於政策業務宣導經費,我想這一部分是110年度新增的,請問做政策宣導的目的是什麼?我想等一下也聽聽看主委的說法,然後我再來決定。基本上我是認為沒有必要,請主委待會跟我們提一個報告。

  6. 林思銘

    另外第22案也是針對出國費用,我想這部分也可以不減列,就是先全部凍結,視疫情再予解凍。

  7. 林思銘

    另外就是第28案,我主張減列二分之一和凍結二分之一,是針對獎勵費的部分,因為我們在106年度編了300萬元,107年度編列150萬元,108年度編了105萬元,但從106年到109年的8月整個決算數實際執行數皆為零,而且黨產會接獲各界陳情舉發件數逐年下滑,105年度雖然有35件,但是實際有效件數只有一件,顯然成效不是很好,所以今年再編150萬元的話,是不是有浮濫之嫌?這部分我主張要減列一半、凍結一半,也請主委詳細說明之後,我再來做決定,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思銘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